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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备案登记表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3-24  分类: 购房合同 手机版

篇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登记程序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登记程序

1.开发公司提交

开发公司凭密码登录岳阳市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网上办公平台”,将已经签字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在网上提交。

提交工作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可以提交。

2.产权市场处确认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确认,生成合同备案登记号。

备案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开发公司将合同备案登记号填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相应位臵,合同备案登记完成。开发公司应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如果买受人贷款购房,开发公司应在办理完抵押登记等手续后,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

4.打印并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开发公司根据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岳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表”,打印,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产权市场处。

登记表报送的时间为星期一、三、五上午。

买卖合同登记表的格式与目前使用的登记表相同。登记表可以到产权市场处领取,也可以在产权市场处网页首页“处室职能”内下载。

5.产权市场处盖章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报送的登记表进行核对,无误的,在登记表上加盖“岳阳市房屋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专用章”,一份存档,一份交还开发公司。

开发公司可凭盖章后的登记表及已经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岳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登记程序

由于买受人退房、合同终止、合同内容变更等原因需注销合同的,请持下列资料到我处办理合同注销手续:

1.合同注销登记表(加盖公章);

2.全套商品房买卖合同。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等普遍存在问题的回复

一、入住几年来到现在房产证还是遥遥无期,该怎么办

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签订的违约责任来进行处理。

二、已办理大证的楼盘是否需要建立楼盘表,如不需建立,预售证延期、合同签定等应该如何办理

办过大证的楼盘不需要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以也就不用在创建楼盘表,用老合同来签订合同。

三、合同内容有误,变更申请交到市场处后,是自己改还是市场处改,我们下一步该怎样做

由市场处工作人员来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修改;修改好以后开发商须把之前打印出并出现错误的那页取出,然后把修改好的那页从网上打印下来并装订进去即可。

四、有的楼盘没办预售证房子都卖出很多

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外出售房屋是属于非法销售,所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但有的公民明知道这种房手续不全还是要买,属个人自愿,建议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不要购买。

五、由于不小心把合同封皮当做合同纸给打印出来了,该如何处理

1、此合同封皮的合同编号如没有用过,可自行作废,另外,作废的这张合同封皮上打印出来的合同内容,用正式合同纸再打印出一页即可;2、如此合同编号已填在网上的合同摘要里,那么要写变更申请表,把合同编号换成另外一个未用过的,到市场处做合同变更,把变更好的合同再用合同纸打印出一页即可。

六、现在买房都是网上签订合同并从网上打印下来,但有的开发商为什么还用老合同来签

首先问清楚要买的这个房是预售商品房还是已经办过大证的房,如果已办过大证就不用在办理预售许可证,也就说不用在上网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了,直接用老合同即可。

七、想在某个地方买房,但不知道开发商手续全不全,敢不敢买。无论在哪个地方买房,首先要弄明白两个问题:1、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开发商是否有大证或房产证。两个有其中一个就说明这个房手续没问题,可以购买。

八、在网上签订合同时系统提示买售人年龄无效应如何处理。这是由于为了便于统计的需要在合同正文的基础上增加了合同摘要内容,因此在合同正文录入完毕检查无误后应再次填写合同摘要内容,根据合同摘要的提示录入买售人年龄即可。

九、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流程

1、合同网上签订经检查无误并保存后即可进行草拟合同的打印,买卖双方对打印出的草拟合同再次进行确认,如存在异议仍可进行网上修改,经确认无误后买卖双方签字盖章。

2、签字盖章后的合同须网上提交进行合同备案登记,一旦提交将视为合法有效的合同且不得修改。合同备案登记通过后系统即生成备案登记号,合同须再次打印,合同内页右上角将随机打印生成备案登记号。

十、房间内的房屋用途填写错误导致合同无法签订

在创建楼盘表时要求各开发商填写各房间的详细信息,其中包括房屋用途一项,该房屋用途是指该套房的用途,而不是该幢楼的用途。有大量的开发商在输入房屋用途时录入综合、商住等含糊不清的房屋用途标识,导致了合同无法签订。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同产权市场处联系,更正房屋用途后再行签订合同。

十一、房产证在房屋交付使用日起365日内给付业主是否合理按照国家规定是房屋在交付使用日起90日房产证交付给业主。但现实是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上买卖双方协商所签订的交付日期,如开发商违约按照合同上的违约责任来处理。

十二、开发商因手续不齐全,他们手里就没有正式合同,只有协议合同,协议合同是否有效

该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购房合同备案登记表

三、开发商收取的认购、订购、预购定金该怎样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和合同法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购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的定金,并签订定金合同,才能确认为购房定金。若只开收据注明定金,而未签订定金合同(认购、订购、预购合同),则不认为是购房定金。

十四、开发商在交房时有关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及开正式发票问题

开发商在给购房人交房时应该给购房人提供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及开据正式发票,否则,购房人可以拒绝收房,如不开据正式发票可向当地税务部门举报。

十五、房屋面积如何鉴定

房产面积测量目前是依据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其中对公摊面积有明确规定。岳阳市房产面积测量部门是“岳阳市房产测量事务所”,办房产证时买受人可向开发商查阅测量成果表。面积差异处理办法一般在合同中都有约定,但未约定公摊面积差异处理办法,应由双方自行约定。

十六、房屋容积率

房屋容积率是指地上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与土地面积的比值。

篇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

预售合同备案号: 编制号:

2、合同登记备案后,售房单位、购买人、登记机关各保留一份备案表。 3、办理产权证时凭此表办理登记。 4、此表由平坝县房管局监制。

篇三: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法律规定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法律规定

来源: 作者: 日期:2011-04-26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规定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第2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7条第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

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13条还规定:“开发企业未按本办法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预售、补办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已收取的预付款1%

以下的罚款”。

上述条款是我国现行法律对商品房预售进行登记备案的规定,不难看出国家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的立法目的主要在于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预购人的优先购买权,从而保护预购人的合法权益,进而

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的争议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性质上应为国家对商品房预售所为的行政管理行为和措施,不是确认合同效力的必备条件,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民事法律效力是没有关系的。对此,近年来出台的上海市乃至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都做过明确的确认。其中,上海市高院《关于合同法施行后认定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效力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9条曾规定:“预售合同未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预售合同的效力”,2003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第1款也作了同样的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

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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