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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贷款约定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14  分类: 购房合同 手机版

篇一:解除购房合同函(有贷款版)

解除购房合同函

致XXXXX有限公司:

我是XXXXXX项目__号楼__单元____号购房人________,与你公司签订了《XX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第十条约定,贵公司应于2015年9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将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9月中旬收到你公司邮寄的《入住通知书》,约定与2015年9月30日前至XXXX一期9号楼底商办理签到及入住手续,在办理过程中贵公司交房当天仅能提供单方的《竣工验收报告》、《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其他国家规定的必要法定证明文件一概不能提供,已属于违法交房;贵公司还单方面设定以先交费(公共维修基金、房产工本费、契税、产权代办费、公证费、采暖费、电费、物业服务费)为交房条件,否则不允许业主验房,涉嫌存在强制交房行为。

根据合同约定和上述实际情况,我方向贵公司发出了《房屋拒收函》。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贵公司至2015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实际测绘技术报告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等合法文件及辅助图表,形成逾期交房超过90天的事实。

买受人要求:

按照与贵方签订的《XX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一条规定,逾期且超过90日,本人要求解除合同,贵方应当自本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6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并按本人累计已付款的3%支付违约金,同时消除该房屋公积金(或商业)贷款记录。

特此函告。

__号楼__单元____号购房人:

(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购房合同贷款约定)

2015年 月 日

第 1 页 共 1 页

篇二:商业贷款的购房合同

篇一:购房合同范本

合同中有蓝色下划线部分可点击察看详解

合同中有红色下划线部分为核心内容,请务必详查

购房人在购置商品房时,尤其是其购置期房的时候,往往是看了开发商印制的《售楼书》,才决定是否购买。售楼书中往往列明了该楼盘的特点、交通、规划设计、房型、配套、装饰、设备等情况。购房人认为《售楼书》是开发商的承诺,因此,一旦交付的房屋与《售楼书》不一致,大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实践中,这类争议不在少数。

从法律意义来讲,《售楼书》是一种要约邀请,是开发商向购房人发出的,请其购买房屋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才是双方真正的意识表示,是双方的承诺,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为了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纠纷,建议购房人将开发商在楼书中承诺的与其有关的重要内容写在补充协议中。

二、房屋质量的约定

房屋质量的问题,是购房人入住后与开发商最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因此,在《合同》或《补充》中约定房屋质量的内容是十分重要的。

购房人应当与开发商约定的内容包括:墙体平直的标准; 防水的标准,即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表面裂缝的标准:即开发商承诺商品房内部无任何裂缝,保温层墙壁表面平整,瓷砖地板平整无松动、无爆裂、无间隙;管线安装与室内表面的平整标准:即开发商承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承诺任何管道的安装不影响房屋室内表面的平整。采用的建筑材料应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等。

三、商品房交付的约定

房屋交付时,履行的手续有:房屋入住通知;钥匙收条。

开发商应向购房人提交的资料有:《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该两书内容不得低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实测面积等。

四、违约责任与解除合同的约定

双方约定:如开发商交付房屋时,所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或《补充协议》的约定,购房人有权拒收房屋。并约定开发商因其违约行为所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比例。同时,也可约定开发商限期更正或修复,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达不到约定的标准,购房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同时约定《合同》解除后的处理办法,包括开发商应支付给购房人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额计算的方法。

五、产权证取得期限的约定

产权证是认定房屋权属的法律依据,实践中,常会出现购房人在完全支付房款后的几年内,都拿不到产权证,至使产权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之中,因此,约定产权证取得的最后期限十分篇二:贷款买房流程[带图]_商业贷款_买房全攻略

公积金按揭贷款流程详解: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买房:以上两种贷款方式限于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员工使用,限定条件多,所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只要您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买房。

商业贷款流程

1、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本、银行流水单。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房产证与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公积金贷款买房步骤

1、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经过银行审核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5、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按揭贷款购房流程

1.您可以先登录开发商的网站了解该项目的相关信息。在销售现场开发商将依法向您明示或展示以下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面积(预测)审核通知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业主临时公约》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签订《商品房预定协议书》并交付定金,领取领取按揭贷款指引

选中房屋和审查完必要的文书之后,您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办理《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签订并付定金,同时领取房屋按揭贷款指引及《经济收入证明》:身份证原件;

3.交付房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依照签订的《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内,您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前往万科销售服务中心办理房款交付手续(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71号,电话:23907266),并产权人本人签署买卖合同,依约定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身份证原件;

《商品房预定协议书》原件;

定金发票原件。

按揭贷款所需资料。

备注:

付款方式可采用现金、刷卡等方式,具体内容请参阅签署预定书时所附的《交款须知》。 目前有中国银行(每周二、四),农业银行(每周三),兴业银行(每周五)进行按揭贷款现场办公。银行办公时间遇节假日等特殊时间会有所调整。

1、如果您选择银行按揭方式付款,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内人士;

未满18周岁仍需要办理贷款的由银行进行审核是否给予贷款;

年龄与按揭年限之和男性不超过60,女性不超过55(具体事宜以相关银行确认为准);? 具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月供贷款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

2、办理按揭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单身需提供单身证明,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未再婚证明等);

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经济收入证明;

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外地在沈联系人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结算发票、准住通知单、公共维修基金发票;

3、办理银行按揭手续,需交纳费用如下:

收费项目 收费参考 收费单位

银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代客户缴纳契税 总房款的1.5%(住宅)或4%(非住宅即车库、库房、商铺等) 财政局收取

银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代客户缴纳公共维修基金 单价高于2300的商品房:2300*面积*2.5% 单价低于2300的商品房:总房款*2.5% 房产局收取

商业银行缴纳

公证费 一般为100-150元/件(个别收费标准不同) 公证处

保险费 贷款额*按揭年限*对应保险系数 保险公司律师费 600元/件 银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

银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预收手续费 办理前预收,后凭票据结算,多退少补 房产局收取

注:银行代收的各项费用只能现金支付(以上收费信息来源于各收费单位,仅供参考)。

4、合同签署后由开发商将合同送交沈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合同备案部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工作,一 般为5个工作日,待备案合同返回后,由销售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通知银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领取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购买非住宅(车库、库房、商铺)的客户依照沈阳市房产局的规定,在合同备案时须缴纳交易手续费,您可选择自行到沈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缴纳或由开发商代交。

4. 开始供款

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银行贷款到达开发商帐户后,您需按银行规定领取存折及银行卡,按规定时间开始供款。

5.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在您全部房款到帐后,开发商在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会按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通知您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对房屋进行验收。如您未能及时收到通知,请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与开发商联系,办理交房手续

6.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约入住三个月后,待开发商办理完初始登记批复,由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中介服务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他项权利证》,其依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上述证件的相关事项的办理及费用的结算。篇三:从签合同起的买房商业贷款办事时间、流程

从签合同起的买房商业贷款办事时间、流程!

卖家无按揭,房产证在手的时间流程: 1签合同(第1天)

2和按揭公司签按揭合同(可以与银行评估同步,或者提早,或者稍晚)

3银行评估(银行接到申请起第2个工作日,一般是评估第2天,评估价就可以出来了) 4自己准备办按揭的材料(1~2天,主要是看自己的准备,详情可以看)

5与卖家一起,签署银行的房产交易合同(有些人是和按揭公司签合同的时候一起签订) 6银行审核(资料齐全的话,一般是5个工作日出“同意贷款书”,简称“同贷书”) 7同贷书出来的第2天,就去递件(在房管局搞掂,一般预计0.5天)

8房管局审核交易(看房管局收到的交易单数有多少,一般是3~8个工作日之间不等。我当时遇上“小阳春”,结果足足等了8个工作日,中间还要隔着一个“五一”,汗,等煞人了。同时bs一下房管局的办事效率)

9交税,过户(时间要留0.5天~1天)

10出新房产证(交税过户之后,3个工作日) 11房产证归档,银行入押(总共15个工作日左右) 12银行放款

13交楼,水电煤过户(这个需要1天左右,如果卖家在交首期之后就过户,那是最好的) 这样算下来,业主无贷款的交易,顺利的情况下,需要的时间为:

1+2+1+5+1+5+3+15+1=34个工作日,折合成正常时间的话,大概就是34+(34/5)=41天 样就是说,在顺利的情况下,从签合同到银行放款,大概需要1个半月的时间。

当然,还有

不少不顺利的情况的,大家要预留更多的时间,特别是自己的资料准备,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会略有变化。

而转按揭的朋友,用的时间需要成倍地增长! 转按揭是强烈推荐买家找按揭公司的,其利有三:

1)做阴阳合同。一般都是这样做的了,为自己节省开支啊。。。这个稍后会继续详谈。 2)手续非常麻烦。注意,是“非常麻烦”,不是一般的麻烦。这个时候要按揭公司跑跑腿。 3)跟卖家之间有很多牵涉不清的,也需要按揭公司出出面。

下面通过自己的经验和总结,介绍一下转按揭的时间流程

1签合同(第1天)

2和按揭公司签按揭合同(可以与银行评估同步,或者提早,或者稍晚)

3银行评估(银行接到申请起第2个工作日,一般是评估第2天,评估价就可以出来了) 4自己准备办按揭的材料(1~2天,主要是看自己的准备,详情可以看)

5与卖家一起,签署银行的房产交易合同(有些人是和按揭公司签合同的时候一起签订) 6银行审核,出“同意贷款书”,简称“同贷书”。(15~40天!!)中间乱七八糟的时间损耗,

(1)包括有:转按金额不符合银行的要求,将要重签转按协议。

时间大概需要5个工作日!! (2)同一个银行,但不同支行之间的转按手续、签协议,时间 大概需要10个工作日!!

(3)终于转到自己要贷款的那个支行了,审核需要5个工作日!!

(4)不同银行,不同支行,时间不一定一样。我是从3月10日搞到4月18日才出的同贷书!!-_-!!

7同贷书出来的第2天,就去递件(在房管局搞定,一般预计0.5天)

递件完毕交首期给卖家(房管局旁边的银行就行,需要排队的话预计1~2个小时)

8房管局审核交易(看房管局收到的交易单数有多少,一般是3~8个工作日之间不等。我当时遇上“小阳春”,结果足足等了8个工作日,中间还要隔着一个“五一”,汗,等煞人了。同时bs一下房管局的办事效率)

9交税,过户(时间要留0.5天~1天)

10出新房产证(这里又要等!时间大概要1个月才能搞掂!1个月啊!同比之下,卖家无按揭的,之需要5天就能出新房产证!我的天!我恨转按!)

11房产证归档,银行入押(总共15个工作日左右) 12银行放款

13交楼,水电煤过户(这个需要1天左右,如果卖家在交首期之后就过户,那是最好的) 这样算下来,需要的时间为:

1+2+1+1+5+15+1=26个工作日+60天,折合成正常时间的话,大概就是26+(26/5)+60=91天 换而言之,转按揭的商业贷款,大概需要3个月的时间才能搞掂 相比卖家无按揭的时间足足慢了一倍!我的天!

其实我的因为银行、资料等原因,拖了更久!加起来大概用4个月!120天啊!几乎等于公积金贷款的饿时间了。。。无语。。。

所以,还是那句话,奉劝大家不要买转按的房子!

篇三:购房按揭付款合同(第二部分)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单元)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之后,产权登记面积如果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

1.双方自行约定:

(1) 房屋面积最终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产权登记面积为准,面积若

有差异,双方同意按产权登记面积如实结算房款。

2.根据本合同第五条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

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套

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

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

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

3.根据本合同第五条按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产

权登记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

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

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

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

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付款

第七条 预售款的交付和使用

1、预售款交付

(1

)买受人应在收到出卖人出具的《汉中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缴款通知

房预售资金监管人指定的银行资金专户。

(2)本合同项下商品房项目的预售款监管专户信息:

(3)出卖人不得直接收取买受人任何性质的预售款。

预售款是指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出卖人的定金、预付款、房价款(含按揭贷款)、保证金等。 2、预售款使用

买受人缴付给出卖人的预售款,出卖人应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本合同项下的

工程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出卖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按下列方式处理:

(1)出卖人未专款专用预售款,但未给买受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出卖人应

(2

)出卖人挪用预售款,给买受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出卖人应按已付

第八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合同继续履行;

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

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九条 交付期限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 买受人必须交清总房款,维修基金,契税及其它费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

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第十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金,合同继续履行;

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