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的担保形式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21  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 手机版

篇一:201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担保保证协议书

201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担保保证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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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担保保证协议书

具保证人:

根据xx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同》41条规定,保证人自愿并慎重签署本协议书。

第一条、保证事由

由保证人xx对xx工程施工合同、变更文件和补充协议自愿向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以下担保保证。

第二条、保证内容

1、税、费:

A、建筑经营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所得税,印花税等;

B、按国家规定施工企业应缴纳的规费;

C、按<<项目施工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向分公司上缴的管理费;

D、民工工资支付、材料费支付;

E、债务偿还。

2、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违约:

A、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所产生(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 网:建设工程合同的担保形式)的所有费用,包括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罚款处理和违规处罚全部费用等;

B、因出现质量事故而发生的返工整改费用;因工期延误发生的违约损失;因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被处罚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债务:

拖欠的工人工资,拖欠的建材款项以及赊购的材料物资。以项目部工程(项目专用章、项目工程技术专用章)或工程名义借款、贷款、欠款、利息、违约金等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第三条、保证责任

1、对第二条所例条款内容,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和经济偿付;

2、保证人首先应自行对经济和民事责任造成的损失进行清偿或赔偿;

3、如果保证人自行清偿或赔偿后的不足部分,用担保人财物和资产清偿或拆抵赔偿;

4、如果保证人不积极主动履行清赔偿责任,由分公司为保证人的委托代理人直接用保证人的财产(担保)物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四条、保证方式(可选一种或二种)

1、保证人一次向分公司缴纳保证金xx元;工程总价的xx%。

2、保证人自愿提供以下资产担保物,抵押担保物列后:

第五条、抵押担保保证权的实现

凡是因本保证书第二条所产生的清偿和赔偿,保证人赔偿后的不足部分,分公司以保证人的委托人以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清偿;

2、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务数额的部分归还保证人所有,不足部分,由保证人继续清偿;

第六条、抵押物返还

1、如果保证人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按约定完成施工任务;且没有留下债务,保证人提供的抵押物如数归还给保证人,担保责任消失。

2、抵押物返还的程序是:

(1)工程保修期到期,经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办清手续.

(2)保证人工程所在地公开公告或登报公告,90天后,如果未发生债务纠纷或索赔,抵押物归还给保证人,用法人资产担保保证的解除担保合同。

(3)保证人接收所返还的抵押物时,必须如数归还原始收据。

第七条、保证人声明:以上保证条款和内容,纯属本人自愿,完全履行此协议书条款。

第八条、本合同同时为xx工程合同第43.3-2款的担保合同,为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 保证人(单位):

代表: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4

篇二:建筑工程履约担保合同

工程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担保公司承诺一旦在该项担保的受保人履行了其所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之后,保证人将保证购销合同中有关货款支付、货物供应等结算条款或违约金支付条款得到执行,从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供需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风险,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履约担保的种类包括: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贸易合同履约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房屋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企业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合约对冲押金/预付款/质量保证金担保、中介费/佣金担保、产品质量担保、出国留学经济担保、个人分期付款消费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

其中开展最为广泛的的业务有: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和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保证担保人(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保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条款将在规定的日期内,以不超过双方议定的价格,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该项目。一旦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违约或因故无法完成合同,则保证担保人可以向该承包商提供资金或其他形式的资助以使其有能力完成合同;也可以安排由新的承包商来接替原承包商以完成该项目;还可以经过协商,业主从新开标,中标的承包商将完成合同中的剩余部分,由此造成最后造价超出原合同造价的部分将由保证担保人承担;如果对上述解决方案不能达成协议则保证担保人将在保额内赔付业主的损失。

履约担保金额一般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10% 。若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履约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15% 。

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保证担保人(担保公司)在投标人投标之前,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保证中标人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提供招标人所要求的履约保函。如果中标人违约,则保证担保人将在保额内赔付招标人的损失。投标保证担保可用于设计招投标、施工招投标、监理招投标、材料采购招投标等各种招投标活动。

建筑工程履约担保合同

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债权人(即承包商,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债务人(即业主,以下称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鉴于乙方与丙方就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接受丙方的委托,同意以保证的方式为丙方向乙方提供业主支付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担保是指甲方为丙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保证丙方履行 号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

本合同所称工程款是指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

第二条 保证范围及方式

甲方为丙方提供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项下的工程总价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 (大写),币种 。

甲方在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甲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 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甲方代丙方向乙方支付主合同约定的应由丙方支付的工程款,但支付总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担保范围约定的金额,即不超过 元。

第四条 保证期间

甲方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应完成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支付之日后 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必须全面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若乙方发生下列违反主合同义务的情形,致使丙方不能全面履行主合同,则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1、 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2、 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质量完成工程建设;

3、 乙方未提供等额承包商履约担保。

二、丙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乙丙双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三、乙方将主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与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五、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监督丙方履行主合同,并对丙方在履行主合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和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六、因政府的政策或命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主合同义务,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七、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或乙方与丙方的另行约定免除丙方部分或全部义务的,甲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八、甲方在承担担保责任后,享有追偿权。

第六条 承担担保责任的程序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索赔请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丙方未全面履行主合同义务的证明材料。如果乙方认为工程质量符合主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还需同时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索赔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九条 甲乙丙三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篇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担保保证协议书

具保证人:

根据xx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同》41条规定,保证人自愿并慎重签署本协议书。

第一条、保证事由

由保证人xx对xx工程施工合同、变更文件和补充协议自愿向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以下担保保证。

第二条、保证内容

1、税、费:

a、建筑经营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所得税,印花税等;

b、按国家规定施工企业应缴纳的规费;

d、民工工资支付、材料费支付;

e、债务偿还。

2、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违约:

a、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罚款处理和违规处罚全部费用等;

b、因出现质量事故而发生的返工整改费用;因工期延误发生的违约损失;因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被处罚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债务:

拖欠的工人工资,拖欠的建材款项以及赊购的材料物资。以项目部工程(项目专用章、项目工程技术专用章)或工程名义借款、贷款、欠款、利息、违约金等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第三条、保证责任

1、对第二条所例条款内容,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和经济偿付;

2、保证人首先应自行对经济和民事责任造成的损失进行清偿或赔偿;

3、如果保证人自行清偿或赔偿后的不足部分,用担保人财物和资产清偿或拆抵赔偿;

4、如果保证人不积极主动履行清赔偿责任,由分公司为保证人的委托代理人直接用保证人的财产(担保)物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四条、保证方式(可选一种或二种)

1、保证人一次向分公司缴纳保证金xx元;工程总价的xx%。

2、保证人自愿提供以下资产担保物,抵押担保物列后:

第五条、抵押担保保证权的实现

凡是因本保证书第二条所产生的清偿和赔偿,保证人赔偿后的不足部分,分公司以保证人的委托人以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清偿;

2、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务数额的部分归还保证人所有,不足部分,由保证人继续清偿;

第六条、抵押物返还

1、如果保证人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按约定完成施工任务;且没有留下债务,保证人提供的抵押物如数归还给保证人,担保责任消失。

2、抵押物返还的程序是:

(1)工程保修期到期,经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办清手续.

(2)保证人工程所在地公开公告或登报公告,90天后,如果未发生债务纠纷或索赔,抵押物归还给保证人,用法人资产担保保证的解除担保合同

(3)保证人接收所返还的抵押物时,必须如数归还原始收据。

第七条、保证人声明:以上保证条款和内容,纯属本人自愿,完全履行此协议书条款。

第八条、本合同同时为xx工程合同第43.3-2款的担保合同,为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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