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某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某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一、金融租赁公司的市场分析
1、金融租赁的定义及特点
2、金融租赁的种类
3、金融租赁的功能
4、金融租赁业务的市场状况
5、中国金融租赁市场运作机构分析
二、拟设金融租赁公司的市场前景
1、总体框架
2、市场定位(服务领域)
3、主要服务内容
三、拟设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发展
1、业务流程
2、业务发展目标及措施
3、盈利模式
四、拟设金融租赁公司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1、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
2、风险管理办法
五、拟设金融公司未来财务预测
一、 金融租赁公司的市场分析
1、 金融租赁的定义及特点
1) 金融租赁的定义
金融租赁也称融资租赁,是将传统的租赁、贸易与金融方式有机结合后形成的一种新的交易方式。
根据我国《合同法》和《融资租赁法·草案》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最短租赁期限为一年的交易活动。《融资租赁法·草案》规定,出租人限于依法取得融资租赁经营资格的企业,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机器设备等非消耗性资产,不适用于为个人、家庭消费目的使用租赁物。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根据我国《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
与传统租赁相比,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而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
2) 金融租赁的特点
根据以上的定义,可以看出,金融租赁具有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融资与融物相结合、以租金形式分期归还本息等主要特点。具体而言,
金融租赁的特点包括:
(1)融资租赁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并至少由两个合同构成
融资租赁的三方当事人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三方之间需签订并且履行租赁合同与购货合同,从而构成一笔租赁交易的整体。租赁合同与购货合同的关系是: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购货合同签订与履行的前提,购货合同的履行是一笔租赁业务完成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以上述关系为前提,出租方有根据购货合同购买物件,并且支付货款的责任和义务,承租方则有根据租赁合同获得物件的使用权,并且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支付租金的责任和义务。
(2)所有权与使用权长期分离
设备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出租方,设备的使用权在经济上属于承租方。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摆脱了传统的财产占有观念,所有权因素被淡化,有利于确定现代化的经营方式,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
(3)承租方有对租赁物及供货方进行选择的权利
拟租赁的租赁物由承租方自行选定,出租方只负责按用户的要求给予融资便利,购买租赁物,不负责租赁物缺陷、延迟交货等责任和维护的义务;承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由拖欠和拒付租金。
(4)融资与融物相结合
融资租赁是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它不同于一般借钱还钱,借物还物的信用形式,而是通过借物达到借钱,借物还钱,它使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租赁公司兼有金融机构(融通资金)和贸易机构(提供设备)的双重职能,因此,融资租赁比银行信用具有更强的约
束力。由于融资租赁将设备的生产厂商与设备的实际使用单位连接起来,有利于促进产销结合。
(5)不可解约性
对承租方而言,租赁物是承租方根据其自身需要而自行选定的,因此,承租方不能以退还租赁物为条件而提前中止合同。对出租方而言,因租赁物为已购进商品,也不能以市场涨价为由而在租期内提高租金。总之,一般情况下,租期内租赁双方无权中止合同。
(6)金额清偿
出租方在基本租期内只将租赁物出租给一个特定的用户(承租方),出租方从该用户收取的租金总额应等于该项租赁交易的全部投资及利润,或根据出租方所在国关于融资租赁的标准,等于投资总额的一定的比例,如80%。换言之,出租方在此交易中就能收回全部或大部分该项交易的投资。
2、 金融租赁的种类
金融租赁在实务中有很多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
1) 简单融资租赁
这是在融资租赁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关于融资租赁交易形式的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分类方法。以一项融资租赁交易是否全额清偿为分类的基础,将全部融资租赁交易分为简单融资租赁和融资性经营租赁两种类型。符合全额清偿的条件的融资租赁交易,就被归为简单融资租赁类型。
篇二:融资租赁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概述
融资租赁在发达国家被誉为“核心产业”,作为当今世界发展最迅猛的金融服务产业之一,融资租赁已成为与银行信贷、证券并驾齐驱的第三大金融工具,目前全球近二分之一的固定资产投资是通过融资租赁完成的。我国面临从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向集约型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新兴行业和装备制造业正迅速发展,传统产业正待升级,这势必会加大对高端设备的需求;同时,民生工程如城乡一体化建设、保障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稳步开展,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新增设备投资需求也将持续增长,这些都为我国融资租赁业带来了极大的发展机遇和空间,我国融资租赁业处于朝阳期。未来十年,融资租赁业的快速发展可期,作为金融交易平台不可或缺的部分,融资租赁将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到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
二、融资租赁简介
(一)融资租赁的定义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的使用权。租赁期限结束后,一般由承租人以象征性的价格购买租赁物,租赁物的所有权由出租人转移至承租人。
租金计算原则是:出租人以租赁物的购买价格为基础,按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资金的时间为计算依据,根据双方商定的利率计算租金。
融资租赁实质是依附于传统租赁上的金融交易,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工具。
一般而言,融资租赁具有以下特征:
(1)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3)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务。
(4)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5)租期结束后,承租人(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金融租赁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指())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图2-1:直接融资租赁交易流程
按期支付租金
交付设备提供服务 支付设备货款
(二)融资租赁的主要形式
根据融资租赁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操作模式,一般可将融资租赁分为以下几类:
(1)直接融资租赁
直接融资租赁是融资租赁的最简单的交易形式,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
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对租赁物取得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直接融资租赁是一切融资租赁交易的基础,只有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人三方参与,由融资租赁合同和供货合同两个合同构成。
(2)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是指租赁物的所有权人将租赁物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然后通过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按约定的条件,以按期交付租金的方式使用该租赁物,直到还完租金重新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回租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承租人的自有资金或流动资金不足。这种方式有利于企业将现有资产变现,还可以用来改善财务状况和资金结构、改善银行信用条件。
(3)委托租赁
委托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物,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向承租人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代理管理并收取佣金。在委托租赁中,增加了委托人和一份委托代理合同,可以是资金委托,也可以是委托人限制的租赁物。委托租赁常用于下列情况:一是委托人不具备出租人资格,对租赁业务不熟悉;二是委托人与受托出租人、承租人在不同地区或国家,没有条件亲自管理,只好交给受托人。委托租赁实际上是具有资产管理功能,可以帮助企业利用闲臵设备,提高设备利用率。
(4)厂商租赁
厂商租赁是种由机械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对选定本企业生产或经销的机械设备的购买者,即最终用户,通过为其提供租赁融资,将设备交付给用户使用的租赁销售方式。设备的使用者在取得设备时无需一次性付清货款,只需在随后的租期内支付相应租金,即可获得设备的使用权。这种方式实际上是租赁销售的方式,既使企业扩大了销售,也为企业提供了融资途径,是当前许多国家大力发展的一种融资租赁方。
(5)杠杆租赁
杠杆融资租赁是一个包括承租人、设备供应商、出租人和长期贷款人的比较复杂的融资租赁形式,做法类似银团贷款,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并有税收好处,主要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提供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则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100%享受低税的好处“以二博八”的杠杆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全额资金。其余做法与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不过合同的复杂程度因涉及面广而随之增大。由于可享受税收好处、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费用低,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6)联合租赁
联合租赁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共同出租人,由一方牵头向承租人提供融资服务。这种方式一般为大型的项目,类似于银团贷款。
(7)转租赁
篇三: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 录
一、金融租赁公司的市场分析
1、金融租赁的定义及特点
2、金融租赁的种类
3、金融租赁的功能
4、金融租赁业务的市场状况
5、中国金融租赁市场运作机构分析
二、拟设金融租赁公司的市场前景
1、总体框架
2、市场定位(服务领域)
3、主要服务内容
三、拟设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发展
1、业务流程
2、业务发展目标及措施
3、盈利模式
四、拟设金融租赁公司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1、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
2、风险管理办法
五、拟设金融公司未来财务预测
一、 金融租赁公司的市场分析
1、 金融租赁的定义及特点
1) 金融租赁的定义
金融租赁也称融资租赁,是将传统的租赁、贸易与金融方式有机结合后形成的一种新的交易方式。
根据我国《合同法》和《融资租赁法·草案》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最短租赁期限为一年的交易活动。《融资租赁法·草案》规定,出租人限于依法取得融资租赁经营资格的企业,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机器设备等非消耗性资产,不适用于为个人、家庭消费目的使用租赁物。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根据我国《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
与传统租赁相比,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而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
2) 金融租赁的特点
根据以上的定义,可以看出,金融租赁具有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融资与融物相结合、以租金形式分期归还本息等主要特点。具体而言,金融租赁的特点包括:
(1)融资租赁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并至少由两个合同构成
融资租赁的三方当事人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三方之间需签订并且履行租赁合同与购货合同,从而构成一笔租赁交易的整体。租赁合同与购货合同的关系是: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购货合同签订与履行的前提,购货合同的履行是一笔租赁业务完成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以上述关系为前提,出租方有根据购货合同购买物件,并且支付货款的责任和义务,承租方则有根据租赁合同获得物件的使用权,并且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支付租金的责任和义务。
(2)所有权与使用权长期分离
设备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出租方,设备的使用权在经济上属于承租方。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摆脱了传统的财产占有观念,所有权因素被淡化,有利于确定现代化的经营方式,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
(3)承租方有对租赁物及供货方进行选择的权利
拟租赁的租赁物由承租方自行选定,出租方只负责按用户的要求给予融资便利,购买租赁物,不负责租赁物缺陷、延迟交货等责任和维护的义务;承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由拖欠和拒付租金。
(4)融资与融物相结合
融资租赁是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它不同于一般借钱还钱,借物还物的信用形式,而是通过借物达到借钱,借物还钱,它使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租赁公司兼有金融机构(融通资金)和贸易机
构(提供设备)的双重职能,因此,融资租赁比银行信用具有更强的约束力。由于融资租赁将设备的生产厂商与设备的实际使用单位连接起来,有利于促进产销结合。
(5)不可解约性
对承租方而言,租赁物是承租方根据其自身需要而自行选定的,因此,承租方不能以退还租赁物为条件而提前中止合同。对出租方而言,因租赁物为已购进商品,也不能以市场涨价为由而在租期内提高租金。总之,一般情况下,租期内租赁双方无权中止合同。
(6)金额清偿
出租方在基本租期内只将租赁物出租给一个特定的用户(承租方),出租方从该用户收取的租金总额应等于该项租赁交易的全部投资及利润,或根据出租方所在国关于融资租赁的标准,等于投资总额的一定的比例,如80%。换言之,出租方在此交易中就能收回全部或大部分该项交易的投资。
2、 金融租赁的种类
金融租赁在实务中有很多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
1) 简单融资租赁
这是在融资租赁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关于融资租赁交易形式的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分类方法。以一项融资租赁交易是否全额清偿为分类的基础,将全部融资租赁交易分为简单融资租赁和融资性经营租赁两种类型。符合全额清偿的条件的融资租赁交易,就被归为简单融资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