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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签劳动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29  分类: 劳动合同 手机版

篇一:案例:合同时间写错的后果

他把合同日期写成入职时间 结果没能拿到双倍工资的赔偿

重庆时报2012年08月30日第14版

记者 邓文婷

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应该怎么写?是写进单位的时间,还是写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赵先生打的这场官司,或许能给你点启发。

赵先生今年31岁,是永川某职业学院聘用的电工。

2009年9月1日,赵先生受一家物管公司的委托,去永川这家职业学院担任电工。当时,他是与物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约为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每月的基本工资是1000元,转正后1550元。

2010年12月2日,赵先生在学校工作1年多后,学校以违反学校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他辞退了,他也与物管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

2011年2月1日,赵先生以个人身份又应聘至这个学校担任水电工,但入职时没有和学校签劳动合同。

今年1月20日,学校通知赵先生,到学校去补签劳动合同。当天,赵先生赶到学校,与学校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1年2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

赵先生说,合同签订时间原本应该是2012年1月20日。“当时学校告诉我,日期应该写入职时间。也没说什么理由,让我签字就行。”赵先生说,“起初我不答应,但学校随后威胁我让我签字,我才签字。”

到了1月31日,赵先生接到学校通知,因为双方劳动合同到期了,不再让他在学校继续担任水电工。

赵先生有些想不通,单位为什么让他补签劳动合同后,又辞退他?“学校这么做,明显在规避法律风险。”昨天,赵先生的代理律师说。

事后赵先生向永川劳动仲裁委提出了申请,但是被劳动仲裁委驳回。随后,他将学校告上了法院,要求学校支付2011年2月1日至2012年1月20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赵先生说,他担任学校的水电工,每月工资约1500元,学校有11个月没有和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赔偿他11个月的双倍工资,共计33000元。 “学校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12000元。”赵先生要求学校赔偿45000元。

但庭审时,学校拿出了一份劳动合同,是赵先生亲自签订的,时间为2011年2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签订的日期也为2011年2月1日,是双方自愿签订的。赵先生的代

理律师说,这份合同是今年才补签的,是学校胁迫原告将签订日期写成2011年2月1日,而实际的签订时间为2012年1月20日。

为此,赵先生将劳动合同送去做了司法鉴定,但随后又撤销鉴定。在法庭上,赵先生没能拿出有力证据,证明这份劳动合同系用人单位胁迫或者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订的。

最后,双方通过法院的调解,达成了和解协议。

法官释法:“补签”“倒签”区别很大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用人单位在用工1年或者2年后,才补签劳动合同的案例。那么,签订日期是否决定了不一样的法律后果?什么情况下,补签的劳动合同才能获得双倍赔偿?

昨天,永川区人民法院汪法官为我们分析了这个案例。

汪法官说,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为“补签”,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

另一种为“倒签”,正如赵先生的情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

汪法官说,倒签的劳动合同,很容易使劳动者拿不到用人单位未按期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举证难的问题。

“虽然赵先生将劳动合同拿去鉴定,即便鉴定出来的结果为2012年1月20日,但他还需举证自己签订这份劳动合同时,是在重大误解或者受胁迫等情况下签订的。”

“如果倒签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符合民法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就是有效的。”法官说。

汪法官提醒:因此,劳动者在补签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慎重,要正确理解“倒签”与“补签”的差异,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时,只有将签订日期写明为签合同的日期,才能定为“补签”,才能证明签订劳动合同的真正日期,也有利于劳动者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篇二:关于倒签合同效力问题分析

关于倒签合同效力问题分析

一、 结论

倒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二、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从上述条文可以看出,即使合同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则双方的合同即告成立。双方虽然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是在合同生效日之前就已经实际履行。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四十四条,则该倒签合同实际生效日应为实际施工日,即施工之日即为合同成立之日。

倒签合同本身有效,但是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三、 法律建议

1.存在潜在的法律争议。合同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而实际施工日在该日期之前,则合同实际成立日为施工日,而如果施工方主张从实际施工日,即合同生效日计算工时或者施工费,而承包方主张的是合同签订日,此时存在潜在的发生法律争议是风险。施工方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在实际施工日即开始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证据。尤其是对于按日计费的合同。

2.倒签合同的管理风险。倒签合同扰乱了公司内部正常的管理秩序,合同实际履行之时,就要进行一些材料的购买、人工费用的计算等等,而合同约定的“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与实际履行日有冲突,会导致实践中购买材料、雇佣

工人、劳动合同等一系列的时间结点发生冲突,给公司内部的各个部门造成管理上的不便。

3.倒签合同的财务风险。倒签合同会影响财务部门的入账管理,财务部门的成本、应付账款、资产负债表上将无法如实显示费用列支状况,这将导致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失真,无法准确进行财务成本的控制。

篇三:劳动合同签订环节的一些问题

第一期:劳动合同签订环节的一些问题

1、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支付双倍工资,员工能否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经济补偿?对于双倍工资差额,能否追加25%、或100%的赔偿金?

2、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到底是基本工资还是工资总额,具体包括哪些工资结构项目?

3、未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第2年开始是否仍需继续支付双倍工资?

4、补签或倒签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是否仍需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操作时要注意哪些技巧?

5、企业是否需要与法人代表、董事长、专职股东签订劳动合同,不签有何风险?

6、用人单位不使用劳动部门的合同范本自行拟定劳动合同文本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未经劳动部门备案是否有效?

7、如果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如何应对?

8、入职后第25天签订合同有无风险,什么时候为最佳时间,签署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在尚未用工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1、 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支付双倍工资,员工能否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经济补

偿?对于双倍工资差额,能否追加25%、或100%的赔偿金?

答:不能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经济补偿,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双倍工资差额是惩罚性质的处罚,没有25%、100%的赔偿金。

2、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到底是基本工资还是工资总额,具体包括哪些工资结构项目?

答:双倍工资只是包括固定发放的工资,不包括提成和考核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3、未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第2年开始是否仍需继续支付双倍工资?

答:未签合同超过1年视为双方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4、补签或倒签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是否仍需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操作时要注意哪些技巧?

答:补签或倒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不能证明是补签或倒签的,无需支付双倍工资,操作时注意签约时间的书写。

5、企业是否需要与法人代表、董事长、专职股东签订劳动合同,不签有何风险? 答: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不需要签订合同,专职股东如果如果在公司担任职务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不使用劳动部门的合同范本自行拟定劳动合同文本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未经劳动部门备案是否有效?

答:自行拟定的合同文本有效,现在劳动合同不一定要备案。

7、如果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如何应对? 答:用人单位可以固定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证据(有时间),这样之后未签合同的风险由劳动者承担。

8 、入职后第25天签订合同有无风险,什么时候为最佳时间,签署劳动合同?

答:一个月之内签订合同就可以,第25天签订没有风险,最好是快到1个月时签订。

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在尚未用工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答: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如果因为公司单方无故违约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要赔偿。

1、 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支付双倍工资,员工能否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经济补

偿?对于双倍工资差额,能否追加25%、或100%的赔偿金?

答:未签劳动合同不能作为被迫解除的理由。满一个月不足一年的时间里,员工可主张双倍工资。

对差额部分,由仲裁要求给付而未支付前,不能追加赔偿金。

2、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到底是基本工资还是工资总额,具体包括哪些工资结构项目?答: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员工过往12个月的平均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及特殊工资。

3、未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第2年开始是否仍需继续支付双倍工资?

答:第十四条及第八十二条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4、补签或倒签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是否仍需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操作时要注意哪些技巧?

答:补签/倒签合同有效,是否支付双倍工资遵从双方协商。合同签订需要员工当面签字确认,补签时间应填写为劳动关系发生之日一个月内。

5、企业是否需要与法人代表、董事长、专职股东签订劳动合同,不签有何风险?

答:如存在劳动关系,需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董事长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法人代表和专职股东如未参与公司经营,不签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不使用劳动部门的合同范本自行拟定劳动合同文本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未经劳动部门备案是否有效?

答:非劳动合同范本的劳动合同经劳动部门备案有效。未经劳动部门备案但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具备八大要素的劳动合同有效。

7、如果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如何应对?

答:发出劳动合同签订意向书,由员工本人签字证明非公司责任倒置未签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天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以其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倒签劳动合同)。

8、入职后第25天签订合同有无风险,什么时候为最佳时间,签署劳动合同?

答:无风险。建议于劳动关系发生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应避免其他偶发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及时签订。

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在尚未用工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答: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公司违背双方要约解除,应给予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 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支付双倍工资,员工能否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经济补

偿?对于双倍工资差额,能否追加25%、或100%的赔偿金? 企业自用工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同时补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愿订劳动合同的,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到底是基本工资还是工资总额,具体包括哪些工资结构项目?

是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3、未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第2年开始是否仍需继续支付双倍工资? 同第一问,如满一年企业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企业自用工之日 起当日已与劳动者签定无固定合同。用人单位只需支付前11月的双倍工资,之后不需支付双倍。

4、补签或倒签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是否仍需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操作时要注意哪些技巧?

这个问题见仁见智了。如果劳动者不是太熟悉劳动法或不太追究的,对企业来说补签或倒签时注意签合同日期写用工之日应该问题不大。

5、企业是否需要与法人代表、董事长、专职股东签订劳动合同,不签有何风险?

除非你是老板,否则都属于劳动者,都应该签劳动合同,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万一有劳动纠纷,而企业与其之间无劳动合同,那赔起来可不是小数目了。

6、用人单位不使用劳动部门的合同范本自行拟定劳动合同文本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未经劳动部门备案是否有效?

看各地区不一样。我们这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都要经劳动部门备案才有效。其实说白了自行拟定的合同有些都是钻的劳动法的空子的。

7、如果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如何应对? 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用工之日 起一个月内的不需支付补偿金,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需支付补偿金。

8、入职后第25天签订合同有无风险,什么时候为最佳时间,签署劳动合同?

我的理解是只要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合同都应该没什么问题。一般来说员工入职后双方肯定要有一个短暂的适应期,一周之后订立比较合适

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在尚未用工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能否理解为是入职前的录用通知这种形式的合同?没有用工即没有发生实际的用工关系,应该是可以解除的,但一般单位怎么可能没用工就签合同呢?

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2、计算基数是工资总额。包括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同时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3、不需要再支付2倍工资,但是变成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4、有效,但不合法。需要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在签订前把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问题解决再签。

5、劳动合同只需与法人签订,不需要和董事长和专职股东签订。不签订劳动合同,就上不了保险,当发生纠纷时,会很麻烦。

6、有效。只要没有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况且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签字那么就是有效的。劳动合同是不需要劳动部门进行备案的。

7、在前20天催促教育下,签了就好,不签则与他终止劳动合同,不要受其所累。

8、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25天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没有什么风险。

9、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关系建立后产生。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建立日期之前的书面劳动合同只具有合同效力,如果合同一方违约,按照民法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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