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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19  分类: 实施方案 手机版

篇一:广西高中课改

广西出台新课改方案 高中生可选修汽车驾驶

2012年01月23日 09:56 来源:广西新闻网

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高一新生们将会发现,自己所学的课程和原来的设置不一样了!日前,经国家教育部批复,自治区(广西)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文件,同意实施《广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一被称为“颠覆性”的课程改革,今年秋季学期,在广西正式启动后,会给学生学习带来哪些变化,记者昨日进行了了解。

【课程结构】 高中可选修汽车驾驶

据了解,《国家课程方案》规定普通高中课程结构分三个层次,即学习领域、学科科目和模块。高中新课改实行后,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为: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8个学习领域。

科目:每一学习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8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或15)个科目。其中通用技术、艺术是新增设的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

在方案发布的课程内容表上,新增的通用技术科目学习内容包括电子控制技术、简易机器人制作、现代农业技术、家政与生活技术、汽车驾驶与保养、建筑及其设计、服装及其设计。艺术科目的内容也较多,包括艺术、音乐、美术三大类,每大类都有明确的学习内容。

模块: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关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的经验和相关知识,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一模块都对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

【课程设置】 社会实践是高中必修课

实行选课机制是高中课改的又一大新内容,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学习状况。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自身条件和学生兴趣,设置若干模块,提供学生选修。

综合实践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共23学分,分为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社区实践。学生每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学年共6学分。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并获得相关证明,获得2学分。

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年增设选修课程。学校应在保证开好必修模块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逐步开设丰富多彩的、高质量的选修课,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学分也达到一定的学分,方达到毕业学分的要求。

【招生改革】 综合素质作为高考录取依据

对高中课程进行改革,就意味着要牵涉到高考的招生改革。在《方案》中规定,要推进考试改革,制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改革有机连接方案;制订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考录取依据的实施方案;制订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改革实施方案。今后,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三个方面都将是高考录

取的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将根据课程改革的需要,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有效融合方案,尽快出台我区高考改革方案,报国家教育部批准。

【资源共享】 学生或可跨校选课学习

《方案》中规定,应建立课程资源开发与共享机制。学校应加强课程资源开发建设,遵循高效、协调与共享的原则,充分挖掘并有效利用校内现有课程资源,大力加强校际之间及学校与社会、与高校的合作,补充校内课程资源的不足,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选课需求。(当代生活报 记者 关海芳)

篇二:广西普通高中新课程数学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广西普通高中新课程数学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标》)和《广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2〕1号),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数学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推进我区普通高中数学新课程的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教学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课程理念与目标

一、课程理念

高中数学新课程提出了十大基本理念:构建共同基础,提供发展平台;提供多样课程,适应个性选择;倡导积极主动、勇于探索的学习方式;注重提高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发展学生的数学应用意识;与时俱进地认识“双基”;强调本质,注意适度形式化;体现数学的文化价值;注重信息技术与数学课程的整合;建立合理、科学的评价体系。它们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注重基础,突出选择性。

注重基础是指:一是在义务教育阶段之后,数学课程为我国公民适应现代生活和未来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数学基础;二是数学课程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生提供必要准备。

突出选择性是指:数学课程为学生提供了多层次、多样化的选择,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二)倡导多样的学习方式。

在教学活动中学生的数学学习活动除了有意义的接受学习外,还应开展动手实践、自主探索、合作交流、阅读自学等多种学习数学的方式,展示数学再创造过程,帮助学生理解数学本质,感悟数学思想和方法,提高空间想象、抽象概括、推理论证、运算求解、

数据处理等基本能力。

(三)重视数学本质和价值。

数学教学应该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努力揭示数学本质,展示数学的价值。新课程把算法的内容和思想融入到数学课程的各个部分,设立数学史选讲、数列与差分等专题选修课程,让学生逐步认识数学的科学价值、应用价值和文化价值,形成批判性的思维习惯和崇尚科学的理性精神。

二、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分为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两个层次。

(一)总体目标。

使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数学课程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作为未来公民所必要的数学素养,以满足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需要。

(二)具体目标。

1.获得必要的数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理解基本的数学概念、数学结论的本质,了解概念、结论等产生的背景、应用,体会其中所蕴涵的数学思想和方法,以及它们在后续学习中的作用。通过不同形式的自主学习、探究活动,体验数学发现和创造的历程。

2.提高空间想象、抽象概括、推理论证、运算求解、数据处理等基本能力。

3.提高关于数学的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包括简单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表达和交流的能力,发展独立获取数学知识的能力。

4.发展数学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力求对现实世界中蕴涵的一些数学模式进行思考和作出判断。

5.提高学习数学的兴趣,树立学好数学的信心,形成锲而不舍的钻研精神和科学态度。

6.具有一定的数学视野,逐步认识数学的科学价值、应用价值和文化价值,形成批判性的思维习惯,崇尚数学的理性精神,体会数学的美学意义,从而进一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

第二部分课程结构与设置

一、课程结构

数学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必修课程由5个模块组成;选修课程分为4个系列,其中系列1、系列2由若干个模块组成,系列3、系列4由若干个专题组成。

二、课程设置

(一)必修课程的设置。

必修课程的5个模块(数学1、数学2、数学3、数学4、数学5)是每个普通高中学生都必须学习的内容。数学1是数学2、数学3、数学4、数学5的基础。必修课程应当在高一、二年级开设完毕。

(二)选修课程的设置。

选修课程Ⅰ根据新课程选修课程设置要求,以学生兴趣和未来发展需求为导向,为学生进一步学习、获得较高数学素养为目的,分别对文科、理科学生提出不同要求:

1.希望在人文、社会科学等方面发展的学生,修完5个必修模块后,继续完成限定选修的两个模块(选修1-1、选修1-2)的修习,对数学有兴趣的学生还可自主选修系列3和系列4中的专题。

2.希望在理工、经济类等方面发展的学生,修完5个必修模块后,继续完成限定选修的三个模块(选修2-1、选修2-2、选修2-3)的修习,对数学有兴趣的学生还可自主选修系列3和系列4中的专题。

选修课程Ⅱ是指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及学生的学习兴趣,开设的若干自选模块,各模块的学时和学分设置与国家课程必修、选修模块的规定相同。

(三)实施应该注意的问题。

1.学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多修习选修课程。学生对选修课程做出选择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条件向学校申请调整。经过测试获得的学分可以互相转换。

2.必修课程是选修系列1、系列2的基础,因此选修课程中系列1、系列2应在必修课程教学完成后开设。

3.关于系列3、系列4的开设。学校应在保证必修课程,选修系列1、系列2开设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开设系列3、系列4中的某些专题,以满足学生的基本选择需求。各学校应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合理安排教学。为便于管理,应尽可能相对集中安排选修课时间。

4.数学探究、数学建模的思想应该以不同的形式渗透在各模块和专题内容之中,课程标准明确要求在高中阶段至少安排较为完整的一次数学探究、一次数学建模活动。数学文化内容应与各模块的内容有机结合。

(四)课程开设及学时安排。

高中数学课程的开设按学段进行,每学期分两个学段,每学段完成1个模块或2个专题的教学。建议高一至高三每个年级的周学时数不少于4学时。如下的课程开设建议供参考。

注:学校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也可以把选修系列与必修模块在高一、高二各学段同步开设。

篇三:广西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生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广西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生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实施,规范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广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2〕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总则

(一)学分记录的作用。学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通过学分来记录学生在相应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

(二)学分认定的方式。学分认定要涵盖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方面的结果。既要注重学生的学业考试(考查)成绩,也要关注学生的修习过程和潜能发展。

(三)学分认定的原则

1.规范性原则。学校应当按照全区统一标准、条件、办法、程序对学生进行学分认定。

2.公正性原则。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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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真实性原则。学校必须依据原始材料,客观、真实地认定学生学分。

(四)学分认定的主体。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生所在的普通高中学校。

(五)学分认定的结论。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可否获得学分的判定。认定意见分“同意认定”和“不予认定”两种。

(六)本办法执行时间。本办法自2012年秋季开学起施行,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二、学分认定要求

(一)学分分配与学时安排。

1.必修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共安排116学分包括:语文10学分、外语10学分、数学10学分、思想政治8学分、历史6学分、地理6学分、物理6学分、化学6学分、生物6学分、技术8学分(其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艺术6学分(或音乐、美术各3学分)、体育与健康11学分(含田径运动系列1学分、健康教育专题系列1学分)、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

2.选修课程的学分。选修课程分为选修Ⅰ和选修Ⅱ。选修Ⅰ至少22学分,选修Ⅱ至少6学分(其中广西地方选修课程占2学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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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分与课时的联系。学生每学习18个学时,并通过考试(考查)合格,可获得1学分。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可获得2学分;也可以安排18学时,获得1学分。

必修课程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学生学习并通过考试(考查)合格,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可获得1学分)。

(二)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和28个选修学分,其中选修Ⅰ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至少达到144学分,方可达到毕业学分条件。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发展潜力选修更多模块,获得更多学分。

三、学分认定办法

(一)学科类必修课程模块学分认定。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七个领域的必修模块学分认定的要求:

1.学生修习该模块的学时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4/5以上;

2.学生在模块修习过程中表现良好,按时、独立完成作业,实验操作合格;

3.学生在模块学习结束后,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查),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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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修课程模块学分认定。学生修习选修课程模块的学分认定,参照学科类必修课程模块学分认定办法进行。

(三)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研究性学习活动必修学分共15分,可在三个学年中统筹安排。研究性学习活动以课题研究形式进行。学生三年中完成研究性课题原则上不少于3个,学校可以根据课题大小、难易程度、所需时间及成果水平,赋予每个课题不同的学分,单个课题不能超过10个学分。每个课题小组原则上不超过8人。

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学生须填报相关申请表并主要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开题报告或课题研究方案(计划);

2.学生学习(研究)过程的活动记录(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指导老师);

3.课题研究成果(论文、研究报告、解决问题的方案、

活动设计、实物设计、有关奖励证书等);

4.课题组每位成员参与研究的自评小结,指导教师评价记录。

(四)社区服务学分认定。社区服务活动共2学分,学生三年中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可累计时间),获得2学分。内容包括:社区义工、青年志愿者活动、帮贫助困活动、公益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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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区服务学生要求获得学分,必须填相关申请表,并主要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参加社区服务的活动计划、总结;

2.学生参加社区服务的记录(服务对象、时间、内容、服务对象的评价、相关证明材料等)。

(五)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社会实践三学年共6学分。社会实践内容包

广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括军训、学工(商)、学农、社会工作、社团活动、考察活动、校内兼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活动、班级值周活动、校内劳动等。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至少1周的社会实践(可累计时间),获得2学分。

军训是社会实践中的独立内容,学校组织的集中军训时间不少于5天,成绩合格的学生获得2个学分。

参加社会实践学生要求获得学分,必须填相关申请表,并主要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计划总结

2.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记录(时间、内容或项目等);

3.学校或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四、学分认定程序

(一)学生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学生按规定修完一个模块,并经考试(考查)合格,或完成一个研究性课题,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后,由学生本人提出学分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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