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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25  分类: 装修合同 手机版

篇一: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房屋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韦毅

承接方(乙方):金城江区竣瀚建材商行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东方家园2栋1单元4楼D1

2. 总计施工面积:103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2016年7月5日,竣工日期2016年 9月5日,工程总天数:6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82497.77元,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2011年5月25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篇二: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房屋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吴青波

承接方(乙方): 南京新盛华装饰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南京市浦口区浦园北路5号21栋103 。

2. 居室规格:房型框剪住宅 ,总计施工面积217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合同标的施工内容。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2016年_11月15日,竣工日期2017年5月14日,工程总天数:18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捌拾万元 。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

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2017年3月25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篇三:长沙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长沙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长沙辉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长沙市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

1.5工期:

开工日期:200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0 年 月 日

总天数:天

1.6工程质量: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1.8合同价款中:□已包含税金;□未包含税金;

2、双方工作

2.1甲方工作

2.1.1甲方于开工前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套(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1.2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作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2.1.3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1.4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2.1.5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等手续和其他事宜。

2.1.6委托为工程监理,建立工程工程师姓名:甲方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1.7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

续。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1.8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害,并承担相应费用。

2.1.9房屋装饰装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协调有关部门作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1.10知回邻里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理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1煤气改造、有线宽频网络等工作须由甲方与有关部门配合施工。2.2乙方工作

2.2.1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工程,乙方提供主要部分的设计效果图、平面布置图、水电改造图、天花布置图、地面铺设图及其他施工图纸。并组织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由甲方负责设计的工程,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2.2拟订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2.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作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2.2.4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包质包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5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2.2.6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甲方,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2.7遵守龟甲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2.8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造成的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2.9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私,陈设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2.2.10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抱要求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

2.2.11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2.2.12在居民住的区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从事产生噪音的装饰装修活动。

3、工期

3.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 网:长沙房屋装修合同范本)甲方支付乙方元。

3.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3.3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的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3.4甲方不按时提供材料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造成停工和误工,工期相应顺延。

3.5甲方现场代表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3.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顺延。

3.7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3.8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3.9因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烟雾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3.10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4.1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

(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3)《长沙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2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

4.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恢复工作),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合格,甲方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视为甲方已经同意。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4.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4.5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遇交叉作业时,乙方和甲方直接法宝的施工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质量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4.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4.7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4.8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5、材料设备的供应

5.1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表)供应材料设备,若甲方供应的材料与《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按时供应到现场。

5.2甲乙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若材料设备不符和质量要求,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3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4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款的 %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5.5甲方供应的材料有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5.6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7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其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责任。

5.8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有甲方负责。

6、工程变更

6.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6.2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甲方必须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6.3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6.5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受到变更价款报告后起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6乙方接到变更通知后,可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只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附件预算书中没有适用和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价款;

6.7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变更,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6.8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6.9甲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承包内容的施工项目,若取消的施工项目造价超过合同预算总价的25%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取消该项目的预期利润,本工程预测利润率为 %。

7、工程价款及结算

7.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总价包干,即对本合同发包及承包范围内所指工程议定承包总价,此价即为结算价格,结算时不再做任何价格调整;

(2)按实结算: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按照已签定合同的预算单价计算;变更几增加项目的单价,按6.6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量按时结算。

7.2双方按龟甲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

7.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4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中支付。

7.5结清尾款湖,乙方按工程结算款额开具发票。

8、安全生产和防火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放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8.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甲方强制要求乙方施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9、违约责任

9.1甲方或乙方的行为有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其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9.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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