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9-05-17  分类: 安全工作总结 手机版
201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5号,以下简称省委5号文件)和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全资格集中行动,推动以“强基础、提素质、保安全”为核心的“12345工程”全面落实,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定《德州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强化安委会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安委会统筹协调作用,建立齐抓共管工作推进机制,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二、推动以“强基础、提素质、保安全”为核心的“12345”工程
(一)抓好一条工作主线。
以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工作主线,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风险管控、系统治理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调联动、齐抓共管,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科学的风险管控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二)推动两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快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标杆企业培育,通过“一帮一、一对多”等多种方式,分步骤做好标准宣贯,总结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做法,带动同类型企业对标贯标达标,确保2018年底前全市高危行业和其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建成规范有效的双重预防体系。企业要严格按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通则、细则和实施指南的要求,认真学习借鉴标杆企业经验,坚持全面动员、全员参与的要求,完成风险点的排查、确认、管控、风险公告警示和隐患治理等相关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是落实全员培训。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培训考核,全员持证上岗”制度,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一线操作人员培训实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全覆盖培训教育,以确保企业从业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岗位的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同时,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通过网络在线培训、集中轮训等方式,举办多层次、多渠道的业务培训班,鼓励安全监管人员参加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三)深化安全生产“三大行动”。
一是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题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指导督促企业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特殊状态、特种作业、特殊岗位安全管理。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责险,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相关规定,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加强一线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全员持证上岗制度,杜绝违章作业、无证作业。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认真开展标准化创建。抓好现场管理,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优化工作,强化预案动态管理,开展应急预案实战化演练,提升一线员工自救互救能力。
二是以加强县乡安监机构建设为主题的“基层基础建设年”。结合经济总量、安全管理现状等因素,参照有关标准充实县级安监部门监管力量,强化基层安监机构、编制、人员、资金、装备保障。推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落实乡镇专职安监办副主任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专人专用。同时,根据相关标准,配齐执法设备和车辆,确保日常执法检查的需要。通过专业培训、岗位练兵、异地执法检查等形式,提升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
三是以加强监管执法为主题的“强化执法检查年”。坚持稳中求进,保持执法检查企业家次、发现问题和隐患数量、下达执法文书数量、立案处罚次数和收缴罚款金额等方面指标的增长态势,从严处理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保持对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部署开展全市集中执法检查活动,用好安全生产“四个台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实名曝光、约谈警示、不良记录黑名单等一系列制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五个一批”要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法震慑警示。
(四)坚持“四化”管理。
一是法治化。坚持依法治安、依法固安,强化安全生产顶层设计和制度引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规定,做好各类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备案工作,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坚持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肃事故调查和追责问责,依法依规查明事故原因,完善整改措施,抓好责任追究,将事故单位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二是信息化。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作用,实现对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动态管理。围绕“智慧执法、精准执法”,参照国家、省有关标准,推动基层安监执法人员配备并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利用全国安全监管干部网络学院,组织安监系统执法培训,提升安全监管干部业务水平。
三是精细化。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从部署、落实、检查到考核的闭环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在行动”微信平台的“留痕留印”和“宣传推广”作用。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和方案,确定检查频次和重点内容,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发挥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作用,落实检查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隐患排查精确、执法精准有效。同时,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基层网格员日常监管制度,将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四是廉政化。秉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安全生产、勇创一流”的安监精神,立足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安,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加强对安监队伍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遵纪守法警示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打造一支风气正、懂业务、善落实的安监队伍。
(五)开展五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在2017年工作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协调推进的原则,采取政企联查的方式,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建设(含城镇燃气行业等)、危险化学品、五类工贸(涉氨、涉氯、粉尘涉爆、涉及煤气发生炉、有限空间)、消防、道路交通(含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等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以对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全面做好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采取直插一线、专家参与、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等措施,聚焦薄弱环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环节逐个检查,全面彻底排查隐患。市直各牵头部门分别制定具体推进措施,确保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其他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要求,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5号文件。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宣讲会、培训班、研讨班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贯彻省委5号文件,增加全社会共识。同时,抓紧出台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有效解决制约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逐项落实责任单位、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二)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全资格集中行动。2018年是“大快严全”集中行动的收官之年,也是体现工作成效的关键一年。市政府将继续加强集中行动组织领导,抽调专人,落实专项资金,实行集中办公,确保工作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中行动的重要性、持续性、长期性,坚决克服懈怠思想、应付情绪,把集中行动摆在突出位置,制定保障措施,全力维护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督导调度、宣传总结等职能,坚持好工作例会、信息统计、挂牌督办、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调度情况,总结创新经验,统筹推进五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市直部门包县督查等各项工作落实。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曝光问题隐患和“黑名单”企业。
(三)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推动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宣传部门和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协同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开展好警示教育月、安全生产月、法治宣传月等活动,推动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推广《安全生产100法》,将基层、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成型,形成制度。深化安全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康杯”竞赛、“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家人叮咛促安全”、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双十佳”等群众性安全活动。
(四)着力强化职业健康监管。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深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严查各类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失信企业和违法违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积极推进水泥行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重点全覆盖”执法专项行动,坚决关闭淘汰工艺落后、粉尘严重超标的水泥生产企业。以汽车铸造、焊接、涂装以及铅蓄电池铅粉制造、板栅铸造等环节治理为重点,加大源头预防,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各项工作。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主动防护、拒绝职业病危害作业意识。
(五)抓好重要时期时段安全监管。认真做好全国“两会”、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安全护航工作,将关键时期安全稳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根据省相关部署,成立专门工作保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集中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事故隐患治理,精准施策,严防死守,确保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持续抓好清明、仲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安全监管,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四、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一)持续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和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认真落实省、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和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及阶段任务,扎实开展化工企业“四评级一评价”,依据评级评价结果,梳理出“关闭淘汰一批、改造升级一批、发展壮大一批”企业名单,实施分类管理。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园区认定工作,优化化工产业布局。严格化工项目立项和审批,加快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改造和进区入园。督促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技术高端化、工艺绿色化、生产安全化。
(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认真排查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提升安全防护水平。扎实推进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四非”、变型拖拉机、货运车辆超载超限等“四项整治”,加大道路交通源头隐患整治力度,建好减速带、警示灯、警示标识等各项安全设施;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积极推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本质挂靠经营专项整治和治理运输介质不符紧急行动,深入开展农村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扎实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强化乡级公路以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校车管理,进一步健全校车监管体系和全程责任体系。
(三)强化建筑安全监管。抓好建筑施工安全治理三年行动,强化建筑安全执法,认真执行安全监督规定规程;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持续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持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危大工程管理,加大乡村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力度,不断规范农民自建房安全行为。
(四)强化消防安全监管。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等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单位,逐一明确责任,加强隐患整治,实施销号整改。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着力解决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消防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实现社会火灾防控智能化、精准化监管。
(五)强化重点工贸领域安全监管。开展钢铁企业专项安全治理活动,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突出抓好粉尘防爆专项治理,深化涉氨制冷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工贸行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力度,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
住建、公用事业、城管执法、供电等部门要强化城市供排水、供热、燃气、桥梁等市政设施的安全保障能力,切实抓好“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农业、林业、电力、铁路等行业领域,要结合行业实际,加强专项治理,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固化上升为制度成果,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快形成标本兼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监管良性机制。
五、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一)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市级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企业采取订单式、协作式等方式,购买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
(二)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全市范围内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在化工行业和涉氨、涉氯、粉尘涉爆、使用煤气发生炉、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以及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其它行业领域积极推广。加强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县市区、各行业试点工作推动和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对企业投保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安责险投保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诚信建设先进单位等评先树优工作的前置条件,作为安全生产许可的重要参考内容。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场监管,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能力。
(三)发挥考核激励作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统筹整合、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县级政府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实行差别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结果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对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强化安全生产巡查。认真完成省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抓好对县市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分两批对9个县市区进行安全生产巡查,实现年内巡查全覆盖。巡查对象以县级政府为主,延伸巡查县直部门、乡镇,抽查重点企业,对每个县市区巡查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组6~8人。组长由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中熟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组成。巡查过程中坚持重点引领,强化问题导向,深入挖掘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巡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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