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范本2019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9-08-23  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 手机版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虎门港xx仓储”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虎门港xx仓储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作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虎门港xx仓储项目1号仓库和2号仓库建设工程”,本项目不包括土地、设备及安装工程。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

  二、项目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4803m2,总建筑面积51300m2,其中1号仓库34200m2,2号仓库17100m2。

  三、项目确定标准

  以上项目详细准确情况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四、合作方式

  (一)甲乙双方按共同投资、共同受益的原则进行合作;

  (二)甲乙双方按50:50投资比例出资(所出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建设所需的机具、设计施工技术等),具体甲方出资方式为:乙方出次方式为:

  (三)甲乙双方按投次比例分配盈利。

  五、合作项目期限和质量标准

  (一)项目开竣工时间

  本合同约定项目预计在年内完成。具体项目工程的开竣工时间将根据建设方工期的要求确定,详见《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二)质量标准

  项目建设质量标准根据建设方项目提出的具体质量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确定。

  六、双方的工作内容

  (一)甲方的基本工作内容

  1、工程的承接、签约、基础工程的发包和施工、人员组织和管理及装修工程、安装吊车的技术管理等;

  2、按本合同及各项目合同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乙方的基本工作内容

  1、提供预铸工程所需的设备及工程设计、签证、安装;

  2、预铸工程各项技术服务,相关施工、技术人员的培训。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有权对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移交过程进行监督;

  (2)有权对项目的建设进行总协调,并按子项目合同约定管理;

  (3)有权对乙方项目部、分包人的重要人员(指项目副经理、副总工程师以上人员)进行审核并提出更换的建议;

  (4)有权委托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监理;

  (5)有权对材料和设备采购进行监督、审查和确认;

  (6)管理各子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义务:

  (1)按本合同及各子项目合同工程款的请款、结算、支付;

  (2)负责本工程、子项目工程与其他工程的接口管理协调工作;

  (3)负责与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移交过程进行监督;

  (2)有权对项目的建设进行协调,并按子项目合同约定管理;

  (3)有权对甲方项目部、分包人的重要人员(指项目副经理、副总工程师以上人员)进行审核并提出更换的建议;

  (4)有权委托监理工程师对基础工程等子项目建设进行监理;

  (5)有权对对基础工程等子项目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进行监督、审查和确认;

  (6)管理各子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的基本义务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地方规章、预铸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满足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等各项要求;

  (2)对预铸工程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以及全部工程的合法性、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

  (3)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和管理;

  (4)作为施工建设方其他应尽的义务。

  八、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款结算的基本原则

  本合作合同项所有采购、工程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劳务费)结算都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后方可支出,以书面确认为准。

  九、分包的基本原则

  基础工程等子工程项目发包以低价中标原则,乙方有权询价、比价和监督并推荐施工程单位。

  十、违约责任

  因其中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或被第三方追究责任的事件发生时,违约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失,包括行政处罚其他相关利益的损失。同时另一方有权依据项目合同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保密

  1、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应予以提供。

  2、除了根据合同履行义务或遵守适用法律所必需的以外,当事人应以私人的和保密的方式处理合同的细节。任何一方或其雇员、承包商、顾问或代理人获得的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不论是财务、技术或其他方面),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

  十二、争议解决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达不成一致,可接受相关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主持协调。

  2、若协商及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处理。

  十三、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双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履约担保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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