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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监狱减刑案例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07  分类: 案例 手机版

篇一:罪犯个案管理案例

罪犯个案管理案例

一、罪犯基本信息

安某某,男,40岁,离异,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刑期自2009年7月起,身体情况较差。

二、罪犯的基本特点、改造中的优势、难点和潜力,罪犯自我认知情况

(一)罪犯的基本特点

1.认罪悔罪,但认为自己不是故意犯罪,法院判决过重。 2.文化水平较低,性格较为内向、自卑,为人比较计较,和同犯常为写小事争吵,对改造中一些不公平的事很在意,情绪容易激动。

3.该犯入狱后曾因胃出血住院治疗,身体一直不好,多次申请调到老弱病残监区养病。

(二)改造中的优势

1.纪律意识强,服从管理,遵守监规,入狱后未因违规受到过处分。

2.服从工作安排,虽然身体不适,但每月仍能完成劳动任务。

3.该犯十分重感情,自诉自己和妻子原都在外打工,收入不错,小孩生活条件较好,现在妻离子散,儿子生活都没着落,自己不能照顾好儿子,感觉很伤心,对儿子十分牵挂,可以从帮

助该犯儿子入手,对该犯进行感化。

(三)改造中的难点

1.该犯对判决不服,认为自己砍死妻子情人陆某是事出有因,妻子不忠在先,且陆某先对其拳打脚踢,自己是正当防卫,才把对方砍死,应该算防卫过当,从与其个别谈话中可感觉出仇视法院、仇视社会的扭曲心态。

2.刑期长,死缓刚改判无期,常感叹很难活到出去,对前途感到悲观失望,有亲生厌世思想。

3.该犯体质较差,又因病住过院,冬天常穿两件棉衣还不觉得暖,自认为符合老弱病残犯的条件,多次申请调老弱病残犯监区改造,不安于现状。

4.家庭经济困难,家人无力给其汇款加菜,狱内生活比较清苦。

(四)改造中的潜力

利用该犯对儿子的感情和牵挂,通过监狱的“帮扶行动”,让其儿子来监探视,同时联系爱心企业和个人对其儿子的生活和学习进行资助,解决该犯后顾之忧,缓解该犯的心理压力,使其能安心改造,同时可以藉此转变该犯对社会的仇视心态和对思想改造的抵触。

(五)罪犯的自我认知情况

该犯原和妻子在外打工,因妻子与他人有染,商量离婚及财产分配问题不合,一怒之下持刀将妻子脚砍伤,将其妻情人陆某

砍死。该犯与妻子育有一子一女,女儿14岁;儿子9岁。入监后该犯与妻子离婚,妻子带大女儿回娘家生活,儿子跟随该犯妹妹生活,自诉妻子对儿子不闻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自己家里很穷,家里只有80岁的老母亲,父亲和两个哥哥都已去世,两个妹妹出嫁后也很困难,儿子跟大妹生活,大妹夫是残疾人,家里也有小孩,担心儿子不能得到很好的照顾。自己和妻子原都在外打工收入较高,小孩生活条件都不错,现在妻离子散,儿子生活都没着落,自己不能照顾好儿子,感觉很伤心,对儿子十分牵挂。自己现在坐牢,体质较差,又没有钱加菜,面对漫长刑期,感觉很难坚持,对所犯罪行感觉很后悔,表示自己会努力改造,洗刷罪恶,也希望有社会爱心人士能在生活和教育方面帮助其儿子,使其能够健康成长。

三、罪犯服刑改造计划

该犯为死缓罪犯,刑期较长,现根据该犯特点,结合监狱改造工作实际,经该犯认可,为其制定下列服刑改造计划:

(一)近期计划(时间段为6个月内)

1.督促该犯严格遵守各项监规纪律,认真参加“三课”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学习生产技能,完成劳动任务。

2.牢固树立身份意识,尊重警官、服从管教,讲究文明礼貌,团结同犯。

3.调整心态,尽快适应监狱改造环境。

4.通过对其儿子的帮助,解决该犯的后顾之忧,缓解该犯

心理压力,使其能安心改造。

5.根据该犯病情,合理安排其到卫生所、新康医院复查及治疗,在生活上对该犯区别对待。

6.个案小组成员及承包警察多找该犯个别谈话教育,加强沟通,注意倾听该犯心声,帮助其克服自卑心理,改变易冲动的个性,树立改造信心,增强受挫能力,消除或降低焦虑水平,及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宣泄,肯定其积极方面,鼓励其多参加集体活动。

(二)中期计划(时间段为半年至改判有期徒刑后) 1.给该犯讲解刑法对于故意杀人罪的认定和量刑幅度如何确定,以及监狱的减刑政策,对该犯进行引导。

2.通过无期的改判,帮助该犯鼓起生活下去的勇气,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

3.在经济上给予该犯适当困难补助,同时鼓励该犯努力劳动,争取获得更多的劳动报酬来改善生活。

(三)较长期计划(时间段为改判有期徒刑后至刑满释放) 1.改判有期徒刑后,帮助该犯树立改造目标,激发动力,争取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多获奖励分,早日减刑回归社会。

2.通过思想教育,使该犯认识到要告别旧我,认清并改掉自身陋习和错误思想,用辛勤劳动汗水洗刷心灵的污垢,走向新生。

3.督促该犯提高自身素养,培养健康心理,多学习法律知

识和新技能,化解对法院和社会的仇恨,把刑期当学期,等重返社会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四、对罪犯服刑改造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一)个案小组首先对该犯进行心理测试 1.RW检测,以下是检测报告:

2.90项症状清单测试报告,以下是测试结果:

篇二:监狱减刑情况调查报告b4

对监狱罪犯减刑情况的调查报告

减刑制度是《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案件的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太原市各监狱多次召开干警和罪犯座谈会,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在执行中,除依制度,它具有调动和促进罪犯积极改造、避免刑罚过剩的作用,同时也有稳定监管改造秩序、提高狱警执法水平的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司法改革的推进,我国现有减刑制度的不足与缺陷日益暴露出来,主要表现为立法比较宽泛和粗糙,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实务中对于减刑条件的把握不统一,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太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减刑的公正和适用效果。本文力图从山西女子监狱减刑工作实践出发,从中找出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改革和完善减刑制度的对策建议。一 减刑工作的实践应用

山西省女子监狱为了积极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认真履行各自的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依据刑法、监狱法等,结合行刑工作落实减刑制度。

(一)坚持法定条件,确保办案质量

据执行机关提供的罪犯奖励分情况外,着重加强了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正确界定确有悔改表现,准确认定罪犯的立功表现和重大立功表现,恰当地把握减刑幅度。

2013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对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的69名罪犯不予批准,对324名罪犯的减刑幅度进行从严控制,通过调研和论证,市中级人民法院又率先提出将罪犯在服刑期间执行附加财产刑和附带民事判决的情况作为其是否认罪服法和确有悔改表现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这一做法在全省进行了推广,并受到了最高院的充分肯定。另外,还加强对假释罪犯跟踪回访,了解假释犯人的情况,两年来共对20余名假释犯人进行了抽查回访,未发现有重新犯罪的情况。(二)组织审判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减刑、假释工作是由审判监督庭承担的,面对案多人少的困难,院领导从实际出发,综合调配人力资源,

精心组织工作团队:一是,庭领导分工负责,庭长负责全面指挥协调,确定一名副庭长具体分管协调。二是,在现有审判人员结构的基础上,组成2个合议庭,由8名审判人员承担减刑、假释的审理工作,形成了案件承办人、审判长、庭长三级负责的责任体系,通过整合审判力量,强化了团队合作,汇聚了审判实力,落实了工作责任,保证了审判工作的质效。(三)规范审理程序,力求公开公正

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公正的审理程序,制定了《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问题的若干规定》,完善了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从立案、分案、审理到送达等各个环节的操作程序。根据减刑、假释案件的实际情况,经过调研和论证,在原有书面审查的基础上,创造性地运用召开听证会和服刑人员座谈会、提审、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相结合的审理方式,实现了部分案件的公开审理,促进了公正。

从2012年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采用减刑、假释案件呈报前的公示制度,并在全省率先组织实施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听证程序;审理中严格执行合议制,对每个案件都组成合议庭进行评议,防止暗箱操作和人情案等问题的发生。(四)加强联系沟通,主动接受监督

市中级人民法院每次制定涉及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具体操作规程前都召开刑罚执行机关、检察机关和罪犯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征求意见。并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可以介入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全过程,变检察机关的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有异议的案件,认真及时地进行复议,并书面答复,确有错误的依法予以纠正。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积极主动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充分听取广泛的意见和建议,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罪犯获得减刑的阶段性使罪犯可能产生投机心理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必须符合法定的最低服刑期。正是如此,有的罪犯就会产生减刑后的刑期已经接近法律规定的服刑期,无望再减刑的心理。或部分罪犯服刑改造后期,减刑以后余刑较短感到再减刑无望时,就失去了改造动力,改造表现严重滑坡,不服管理,甚至发生抗拒改造等严重违反监规纪律的行为。

(二) 没有适当的规定针对罪犯的“伪装改造”

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绝大多数犯罪分子通过学习改造,认识到所犯罪行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从而积极改造,继而达到适用减刑的条件而被依法减刑。如果在减刑适用过程中,对这类部分“伪装改造”的罪犯给予减刑,必然会导致减刑适用不当,造成对罪犯的放纵,使减刑裁定丧失公信度。

(三)减刑的规定较为原则,缺乏操作性

基于这种原则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各地情况,制定出各自的《细则》、《实施意见》等有关减刑的具体制度,各不相同。而实质在地方上,正是这些地方法规真正起着决定作用。尽管国家有关减刑的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是全国统一法律和司法解释,是必须要执行的,但这些规定及要求也是比较原则。为了使减刑制度得以有效正确统一的实施,实践部门亟待制定和颁布全国统一的、具体可操作的有关减刑的实施细则。

(四)减刑程序过于简单、粗糙

减刑程序缺乏严密、严格的程序保障机制和运作机制。罪犯在

整个减刑的全过程中,没有严格的程序保证他们发表个人意见,无论减刑允许与否,罪犯如果提出质疑都有“对抗改造”之嫌,罪犯不敢也不能发表真实的意见。只许赞歌,不许异议。不利于监狱的法治,易产生各种腐败,不利于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

(五)监督机制不严密,不完整

少数执法人员执法犯法,索贿受贿,以权谋私,干扰了正常的执法活动,严重影响了监狱机关的法治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三 几点建议

(一) 提升狱警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

监狱人民警察作为直接管理罪犯的人员,对罪犯的减刑工作起着最直接重要的作用。减刑是罪犯极为关注的大事情,这毕竟是与罪犯切身利益相关的,这项工作表面上看只是针对一部分罪犯,而实际上是对所有在押犯发生重大影响的大事。 因此,狱警在执行刑罚工作中,必须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增强 法纪观念,充实业务知识,完善工作方法,严格公正执法,努

力提高执法水平。深入到罪犯的学习、劳动、生活三大现场。(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克服困难,调整和充实审判力量,适时组织审判人员进行必要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审判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结合审判工作改革,探索和完善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开审理和听证的范围,适当增加公开开庭审理的数量,扩大“见面审”,严格审理程序,确保案件质量。(三)完善减刑的操作程序

严厉打击减刑中带有的“计划经济”色彩;在整个减刑的过程中,从立法上、制度上建立与完善一整套关于罪犯减刑的权利保障制度;严防严惩监狱的暗箱操作和各种腐败作风;减刑从执行机关提出建议和送达材料到人民法院作出减刑裁定这一过程,缩短时间周期,提升效率。(四)改革监督方式

加大对减刑的监督力度,尽快填补立法空白,同时应考虑减刑监督的社会化,让人大代表、新闻媒体以及有关社会人士等进入减刑监督机制,使全社会广泛了解和关心这项工作,取得广大群众的

理解和支持,确保减刑权的正确行使。(五)完善监狱法制体系

目前,健全与监狱法配套的单行性法规,完善减刑制度的条件和程序,以明确的细目内容和操作程序促使该基本法律切实实施已是当务之急。

从刑罚执行的实践中看,完善减刑制度首先应将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细化和量化,使其成为可操作、能实际衡量罪犯真实改造表现的尺度。尤其是刑法、监狱法所规定的减刑条件过于模糊,例如就“可以减刑”而言,这个标准过于模糊难以有效保障罪犯权利,“可以减刑”,则“也可以不减刑” ,其中的“可以”即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没有什么特别情况都可以减刑,但也没有将“可以不减刑”排除在外,而《刑法》却没有规定不予减刑的理由,这就为实际的减刑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也就缺乏了可操作性与统一性。

篇三:罪犯成功改造的例子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携手房山区司法局在房山区韩村河礼堂内举办了一次首都监狱改造成果汇报活动。来自北京各监狱的30名改造成绩突出的罪犯“明星”首次走出高墙,以汇报演

讲和才艺演出的形式,向社会讲述他们的改造故事。

据了解,让在押犯人走进社区讲述自己的经历,展示自己的服刑状态,警醒教育人们远

离犯罪,这种形式受到了各界好评。

-赵暖芷

2007年9月27日,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礼堂。

700多个位子座无虚席,所有人的目光都随着聚光灯集中到舞台中央——一身囚服的女

犯李静身上。

“聚拢时光的碎片,回首逝去的岁月,大墙里我送走了十三个春秋。漫漫刑期,有艰辛、有苦涩,一路走来,我有太多太多的话想和您说??”作为北京天河监狱电视台的女主播,登台演讲对李静来说已不陌生,但是今天她却难以抑制自己激动得有些颤抖的声音,服刑十

几年来,这是她第一次站在监狱外的舞台上,向普通市民讲述自己的心路历程。聚光灯包裹着李静,投下长长的影子,与舞台深处的幕布背景重叠,勾勒出耐人寻味的画面:高墙电网里,一个孤独的身影;天空中,是自由飞翔的白鸽??于是,北京在押服刑

人员首次狱外汇报演讲就在这样的氛围中拉开。

千言万语凝成一句 “我一定改好了回来”

1990年6月,李静以优异的毕业成绩迈进了中国银行的大门。刚参加工作的她勤奋、刻苦,然而随着业务的熟练和社会经验的增加,李静开始不满足于自己整天忙碌只换来每月几百元的工资。不断倾斜的价值天平渐渐把她引向了追求私利、满足贪欲的深渊。1993年4月,为了帮男友做生意,为了给自己筹办一个豪华气派的婚礼,李静不惜铤而走险,利用工

作之便,套取国家外汇,加价倒卖牟取暴利。

纸是包不住火的,1996年10月,李静因犯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一

年,她只有24岁。

像许多刚进监狱的人一样,李静消极而绝望,警官无数次开导和鼓励她:只要努力改造,刑期就能缩短。“好好赎罪,唤醒了我尚未泯灭的良知,面对大量流失的国家外汇和难以弥补的经济损失,我必须用努力改造洗刷罪恶的过去。”就这样,李静迈出了回归的脚步。白天,她积极劳动,织毛衣、串领带,胳膊肿了、手破了,咬咬牙继续干。晚上,别人进入梦乡,她却捧书苦读,备战狱内高教自考。这样的努力换来了监狱改造积极分子的奖励。短短

3年,李静获得了6个奖项,刑期可以改判成16年。

有一次李静因私传信件受到了警告处分,眼看着刑期又被延长,想着家里重病在床的父亲,李静怎么也接受不了几年的努力都白费的现实,再一次陷入绝望。这时,警官语重心长地对她说:“还记得你父亲写过的信吗?他说没想到你会违法犯罪,但是不管多长时间,他都希望你能改好了回来!什么是改好了?忽视最重要的思想改造不是改好了,如果在监狱里,

你都不能遵守监规纪律,那么回归社会后,你又怎样把握自己呢!”

李静说,这一席话让她反思了好久,也终于让她懂得,新生的路是法律铺就的,只有踏实改造、诚实做人,才是真正的改好了。2003年11月,天河监狱成立狱内电视台,李静幸运地担任了播音员,从此,她的改造生活又有了新的内容。播音主持对学金融经济的李静来说完全是陌生的,完成日常劳动任务后,她放弃了所有休息时间,练发音、学朗诵,由于体质不好,李静患复发性口腔溃疡已经5年了,嘴里的口疮经常疼痛难忍,但是她始终将自信

的微笑留在镜头前。

“奔跑在新生路上的我,从2002年到2005年共获8个奖项,累计减刑34个月,早日与家人团聚的欣喜给了我更多的改造动力。可就在此时,苦苦盼了我十几年的父亲却永远地离开了我。忘不了父亲临走前在亲情电话里对我说:‘爸爸还能再活10年,我一定要等你

改好了回来。’这句话,反复回荡在我耳边,成了我心中永远的痛。

“就在我伤心欲绝的时候,又是警官们用温暖的关怀弥补了

乌苏监狱减刑案例

我破碎的心,鼓励我将对父亲的思念化为创作的源泉。在警官的帮助下,我创作并表演的音乐小品《天河之声》在市监管局金秋艺术节上获得了一等奖。捧着证书,我喜极而泣,这是我对父亲最好的告慰。“面对政府的挽救、社会的关爱、警官的教诲、亲人的期盼,千言万语就让我浓缩成一

句话‘我一定,改好了回来! ’”

“只要社会需要 我的发明都无偿奉献”

台上的惠继凌身材瘦削,两鬓全白。昔日国有企业厂长的神采早已不再,15年的大墙生活让他的脸上更多了感悟人生后的从容和淡定。谈及这15年,惠继凌说,这条通过发明创造来回报关爱回报社会的新生之路是如此漫长艰辛,也是如此绚烂感人,让他蜕变成犯人中的“发明家”,蜕变成了今天自食其力、并且能够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回报社会、重新实

现自己人生价值的新人。

至今,惠继凌仍清楚地记得那一天,年过半百的监区老民警拿来一张报纸,建议他参加上面刊载“小天鹅”电器公司正在北京举办“请用户为‘小天鹅’洗衣机提建议”的有奖征集活动。就这样,惠继凌利用自己的经验,提出了十二项建议,寄给了“小天鹅”公司。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第一次尝试就取得了该公司颁发的金奖!

“当时我突然感觉到自己还有用处,还能够为社会做出点什么。” “监狱生活是一种限制和束缚,但是它又何尝不是一个机遇,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不要让它白白度过。”这

时候,老民警的鼓励言犹在耳,惠继凌一下子找到了自己的方向。

为了帮助惠继凌实现发明创造的愿望,监区民警有的帮忙买书,有的送资料,有的介绍市场信息,还有的为他选项目出课题。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准备和调研,惠继凌的第一项发明专利——“微型充气浮桶”诞生了。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设计,却代表了他在发明创造

道路上成功的第一步。

研究发明是一个繁琐枯燥而又艰难的过程,只靠聪明才智是远远不够的,在一项针对食品加工产品的无毒保鲜研究时,几十轮实验效果都不明显,惠继凌犹豫了、动摇了。“失败不可怕,可怕的是在失败面前畏首畏尾,从此再也不敢尝试。发明创造是这样,人活一世也是这个道理。”这时,又是民警意味深长的话给他注入了“强心针”。看着分监区专门为他腾出的研究室,为他提供的实验设备和测试物资,惠继凌又一门心思扎了进去。在耗时两年多、历经近千次试验之后,一种全新的“ 喷雾灌装营养性食品保鲜剂”终于研制成功。这种保鲜剂可以直接喷在果蔬肉蛋等食品上面,使食品常温保存不变质而且没有毒副作用。这

项技术填补了我国无毒保鲜领域的一项空白。

服刑15年,不辍创新路。到现在,惠继凌已累计完成技术发明108项,完成技术革新31项,申请获得国家技术专利14项。惠继凌说,自己成功的背后,凝聚了无数监狱民警的精神支撑和智力支持,否则15年后,他只是个一事无成的老头儿。回想当初,自己之所以因为盗窃罪和受贿罪触犯国家刑律,之所以由一名企业领导和共产党员沦落为阶下囚,根本原因就是不劳而获的思想在作祟。而这15年,自己所有改造成绩都是用汗水和努力换回来

的。为此,他很自豪。

“明年,我将刑满回归社会,我郑重承诺,只要社会需要,我的一切发明创造都可以无

偿奉献出来,以感谢监狱和社会把我改造成一个有用之人。”

让罪犯“走出去” 讲述真实的故事

“说这件事困难,是从酝酿到实际操办成功足足将近两年的时间;说这件事简单,是我们就想让罪犯走出去,向普通人讲述真实的故事,让社会了解监狱的改造生活。”谈到这次优秀犯人狱外汇报活动,北京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处长李士杰一上来就给了记者这样两句

直白的概括。

“过去,监狱一直是把社会上的人请进来,在监狱内搞一些汇报演出,但这个范围毕竟很小,如果能让表现优秀的犯人走出去,向更多社会上的人展示自己的服刑状态,对于外界了解监狱和对促进犯人自己的改造都会取得更好的效果。”李士杰说,自打有了这个念头,发动各监狱罪犯积极报名、从各监狱到全局的典型层层选拔、从讲演的初稿一遍遍修改到定稿这些工作就一直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直到去年底,终于选定了6名成绩表现突出的优秀

罪犯,组成了“走出去”的汇报演讲团。

“真要‘走出去’时,需要做的太多了!”李士杰说,为了让汇报会不是一味单调的演讲,他们还穿插犯人的文艺节目表演和狱内生活纪录片的播放,这样出行的犯人数量就会增加,而且由于分布在不同监狱,安全保卫尤为重要。几点集合、从哪个监狱出发、沿途布控、

到达后如何安排、舞台上下的警戒以及预防各种突发情况都要制定详细的计划

“虽然有种种的繁琐和不便,但我们还是坚持要做这件事。”李士杰说,“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走出去’,罪犯长期生活在监狱里,他们很关注外面的事物,关注社会人对他们的态度和评价,这在监狱里是办不到的。同时我们也想借此机会扭转社会的思路导向,通过犯人的讲述,让人们了解监狱的真实情况。在李静汇报演讲的时候,台下旁边坐着几个中年妇女,都是自发来听演讲的普通居民。听到李静诉说自己的经历时,我看她们几个都在抹眼泪,还低声计算着李静的实际年龄,惋惜她还有那么久的刑期;当李静充满自信地说出对新生的渴望时,她们使劲儿鼓掌,眼神中全是赞许和鼓励。虽然这只是个细节,但让我知道我们的努力付出没有白费。以后,我们也许还会走出第二步第三步,毕竟,这些罪犯当初是因为对

社会造成伤害来到监狱,如今他们悔过重生,更需要社会的帮助和鼓励。”

责任编辑:连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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