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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的调查报告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06  分类: 调查报告 手机版

篇一:土地流转调查报告

土地流转调查报告

一、村庄概况

草溪村是江西南部的一个典型的自然村,隶属遂川县珠田乡良洲行政村。草溪村共有人口570人左右,共有4个村民小组,分别为路上组、路前组、树下组、草溪组。1949年8月15日遂川全境解放,全县设立建制区,草溪村隶属南溪乡高车村。1958年8月初全乡实现人民公社化。此期间草溪隶属珠田公社草溪大队,下设4个生产队。1968年10月扩社并队,珠田乡、达溪乡合并为珠田公社,此时草溪、良洲、高车合并为良洲大队,下设九个生产队,草溪设两个生产队(现在的草溪组、树下组为一队,路上组、路前组为二队)。1980年冬,全县进行农村生产经营体制改革,公社也开始缩小生产队规模,全大队设立17个生产小组,草溪设有四个生产小组,即现在的村民小组。1984年全县实现政社分开,开始建立以公社为基础的乡人民政府,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生产小组改称为村民小组。1988年为缩小村级规模,良洲村又复分为草溪、良洲、高车三个行政村,下设的村民小组不变。2003年10月全县进行撤乡并村。草溪、良洲、高车又合并为良洲村,下设的村民小组不变。

草溪村属于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气候湿润,雨量充足,光照充足,春暖、夏热、秋凉、冬寒,无霜期长。所以春种秋播比较适合,村里种植两季水稻,形成了以水稻种植为主的农业经济体系。由于独特的生态和地貌,我村的林业、水田资源和沙石、沙地资源丰富。 草溪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单姓村,全村百分之九十五的人口都姓刘。宗祠、族谱、祖坟都重修好了。村里也成立了由九个人组成的宗祠理事会(表一),主要负责族里的相关活动。村民们的宗族观念比较强烈,村里发生重大事情或纠纷,村民会请理事会成员主持公道。

二、土地流转情况

草溪村的土地主要分为四个部分:耕地、山地、沙地、宅基地。1982年政府开始实行林业产权改革,将山地按人口多少和山地质量好坏标准分到每家每户,由每户经营管理。但村民们害怕政策调整,分到的山地又有可能在短时间内收回国家或集体所有,纷纷到自家的山地砍伐树木,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村民也开始富起来了,建造新房也需要大量的木材,这造成大量的山林被毁坏。1998年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开始实行封山育林。每座山安排专门人员看守,并对乱砍乱伐的村民罚款。为了照顾村民们的需要,政府规定一年只有

三天允许村民到山上适当砍伐生活所需的薪木。因此草溪村的山林基本上没有流转。宅基地是农村建设用地、非耕地,主要用来建房居住和服务于农业生产与家庭生活的。根据笔者的观察与走访,草溪村的宅基地流转也比较零碎,因为村民们认为宅基地是祖宗传下来的基业,不能随便转让和买卖。所以本文主要分析草溪村的耕地和沙地流转。

(一)耕地流转

草溪村的耕地大约有630亩左右,耕地资源相对比较丰富。1981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时候,人均分到1.2亩左右。村民的耕地流转始于2000年前后。在2000年以前,村民主要以种田为生计,空闲时也会打些零工。村里土地流转的高潮在2008年前后,因为那时农民的职业开始分化,做生意、经商和外出务工的村民占的比例非常大,家里缺少种田的劳动力。一般学者认为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模式有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出租等。草溪村耕地流转形式主要是转包,一般转包给族里人耕种,转包价格平均为一年200斤稻谷一亩。有些农户甚至无偿转包给本族人耕种。这种土地流转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是血缘、地缘式的流转模式。而非农用途的耕地,它的转包价格比较高,一般为一年600元一亩,如种植其他经济作物、在耕地上建厂房。转出耕地的村民一般是在做生意、经商或者家里的年轻人外出务工,没有足够的劳动力。转入耕地的村民一般是家里比较穷,有劳动力。家里的劳动力主要是中老年人、妇女。我村农户收入也出现了普遍的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即村里的年轻人和有能力和一技之长的中年人外出务工做生意,而有一些中年人和老年人则多在家务农,农闲时做些零工。正是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使中国可以有源源不断的高素质的廉价劳动力。村里也发生了耕地买卖的事情主要是卖给村里人建新房,价格一般在250元/平方米。我村耕地的流转主要农户之间口头约定的形式完成,没有书面合同,并不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做出决策。这种耕地流转的特点就是临时性和不规范。这反映农户在农地流转过程中的行为并不完全以市场交换为准则,传统的人情关系、伦理道德、风俗习惯仍然起着协调作用,契约精神在农户的农地流转行为中的作用并不普遍。当转出的农户需要耕种的时候,他随时可以收回转出的耕地。村民的耕地买卖则会签订相关的合同。由于农业税和相应摊派费用的取消,转入耕地的农户承担的义务主要有付给转出农户约定的稻谷,同时要保持耕地的肥力。由于草溪村是一个开放型的村落社区,村民的职业分化程度高,本村的耕地消化能力有限,再加上耕地流转的相关机制还处于初始阶段,村里有许多耕地都抛荒了。

根据笔者的调查,发现村庄发生过两起规模比较大的耕地流转案例。2003年遂川县一家医药公司租赁我村八十五亩左右的耕地种植药草。村委会代表村民与医药公司签订合同,医药公司没有与转出耕地的农户签订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前八年,医药公司补给农民每年一亩三百斤稻谷,折合人民币二百一十元,后八年为一百零五元,国家补给村民100元/亩的种田补助金归医药公司。当时医药公司租赁的耕地处于我村比较偏僻的地方,再加上灌溉和交通不方便,村民们也有耕地流转的愿望。虽然当时补给的钱有点少,但村民们也没有强烈的反抗,所以公司租赁的时候没有遇到什么阻力。最近几年,由于这家医药公司经营不善,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村民们从零九年到现在就没有获得相应的补贴。去年迫于村民们的压力,村委会到县法院起诉这家医药公司,但到现在还没有审判结果。村民们传言以前村委会收了医

药公司的回扣。

2011年县江南驾校租赁我村四十余亩耕地建驾校训练基地。这次村民们吸取上次教训,单独与驾校签订合同。合同的年限为二十五年,合同规定驾校付给村民每年500斤/亩。二十五年过后,如果驾校不租用,则需要把训练基地重新整为耕地。如果还需要租用,则与村民继续签订新合同。

(二)村民们对土地流转及土地权利的看法

笔者访问了三位年轻人,有一位长年福建打工,另外两位在本县从事第三产业的工作。他们普遍的看法是:都赞成耕地流转;认为现在种田不划算,外出务工和从事其他行业更划算;随着村里核心家庭的增多,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明显不足;现在的年轻人也没有从老一辈传承到种田的本领,人也变懒了。而中老年人的看法与年轻人的看法也有异曲同工之处,认为种田只能解决温饱问题,没出路,要想致富需要走出家门找到其他致富的门路。所以他们也赞成耕地流转,能走出去就尽量走出去。

草溪村自从1981年分田到户后没有进行大调整。在访谈的过程中,大多数村民表示土地是属于国家的,国家只不过把耕地承包给村民们种,村民有土地的承包权,而这种权利在短时期内是不会改变。土地在村民们看来就是他们的命根子,能解决最基本的温饱问题,具有社会保障功能。

(三)沙地流转

我村有丰富的沙地资源,大概有700多亩。2009年村委会把60亩沙地租给一家企业建养鸭厂。合同期为三年,租金为一年200/亩。2010年村委会把20余亩沙地租给村里经济精英刘小影创建度假农庄。合同年限与租金与前者一样。良洲行政村能得到租金的百分之二十,草溪村得到租金的百分之八十。草溪村获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村里基础设施建设,如宗祠、马路。

三、小结与思考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村土地流转越来越频繁。经过笔者对本村的观察与访谈,发现农村土地流转之所以越来越普遍,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小农经济使得土地的产出达到极限,已经不能为农民带来更大的收入。村民刘大叔告诉我现在好的水田一亩大概能产600斤稻谷,除去化肥、农药等成本,基本上赚不到多少钱。如果要机械化操作,我家的水田又比较分散、零碎,种田就可能要亏本。所以种田只能解决温饱,要想致富就要找其他门路。其次,集体化和公社时期修建的农业基础设施长年失修。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村地区没能把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紧密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充分发挥了家庭作为农业生产经营基本单位积极作用的同时,集体统一经营的作用不断减弱,主要表现在集体积累不断减少,如水利工程等一次性投资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同时这也会制约土地的流转。我村也出现这种状况,我村现在用于灌溉的水渠还是九十年代修建的。第三,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农民的职业产生分化。我村村民以前基本上都是以务农为主,但最近几年,由于村公路和桥梁的修建,交通方便多了,村民们纷纷出去做生意、经商,村里许多中年妇女也到县工业园区进厂。外出务工经商的收益远远高于在家务农的收益,外出务工经商也是家庭劳动力资源的一种有效配置,通过这种配置不但增加了家庭收入

来源,而且能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避免农业过密化。但分配到自家的水田又不得不种,因为害怕政府把水田收回去重新分配。所以他们就以低廉的价格甚至是无偿地转包给村里有剩余劳动力的农户耕种。现在村里许多农户以从事非农职业为主,而种田反而成为副业。

在调查中,我也发现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主要以口头约定的形式,具有不稳定性和临时性,缺乏制度保障,经营者投资积极性不高,不利于土地的有效利用和土壤肥力的培养。同时缺乏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纠纷多。土地作为一种廉价资源在私人间流动,一般以无偿代耕代种或廉价转包为主,以人情和面子为中介,转出土地的农户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取租金或货币的最大化,而仅仅是为保住其对土地的承包权。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绝大多数限于村庄范畴,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土地流转的一个方向是高收入家庭向低收入家庭流转。而我村农户与企业工厂和村委会与企业法人之间的土地流转则以书面合同的形式,具有规范性,双方的权利明晰,纠纷少。土地流转所获得的货币或租金比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多,市场机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探讨小农行为的传统学派主要有三个:以舒尔茨、波普金为代表的形式主义;以恰雅诺夫、斯科特为代表的实体主义;以马克思为代表马克思主义。舒尔茨认为小农的经济行为,绝非西方社会一般人心目中那样懒惰、愚昧或者没有理性。事实上,他是一个在传统农业的范畴内,有进取精神并对资源能作最适度运用的人。传统农业可能是贫乏的,但效率很高。它渐渐进入一个均衡水平,在这个均衡之内,生产因素的使用,较少有不不合理的低效率现象。波普金则认为小农是一个在权衡长、短期利益之后,为追求最大利益而作出合理生产抉择的人。恰雅诺夫则认为小农的家庭式农场的生产,主要是为了满足其家庭的消费需要,不是为了追求最大利润。波拉尼认识资本主义经济学的概念和分析方法,都是以一个根据供求规律而定出价格的市场的存在为前提。这就等同于强加把功利的理性主义世界化:把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等同一个追求经济合理化的功利的原子。他还认为形式经济学的前提是人人都有余裕作经济抉择,并假定土地、劳力和资本都可以用货币买卖。所以他认为经济行为植根于社会关系,如古代的互惠关系,例如互助及亲属之间的义务,而非决于市场和追求最高利润的动机。斯科特认为小农经济行为的主导动机,是为避免风险,安全第一,在同一共同体中,尊重人人都有维持生计的基本权利的道德观念,以及主客间的互惠关系等。在土地流转的调查中,我发现农民土地流转这一行为也是理性与道义生存的结合。耕地转出户不会把自家所有的耕地转包出去,总会为自己留有少量的耕地。我村刘大叔是建筑工,长年在外建房子,他老婆和他在一起到工地打零工,家有一位老母亲,子女都还在上学。他家共有耕地4.8亩,转包了4.1亩,自己种0.7亩田。当问他为什么不把耕地全部转包出去时,他说虽然没有剩余劳动力和足够时间种那么多田,但也要为自己留些保障田,等自己老了,不能外出赚钱了,自己还可以解决温饱。同时,如果把田全部承包出去的话,我怕政府政策改变,把自家的田又收回去了。从刘大叔回答中也可以反映出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以及土地产权的不完整和残缺性。由于浓厚的亲缘观念,农户在转出农地时会优先考虑自己兄弟、亲戚的需要,即亲族享有农地转入的优先权,这也反映农民的道义。而农户与企业法人的土地流转则完全从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所以农民的流转行为不仅是一种理性行为,也是一种社会行为。

随着年轻一代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的转移,上一辈逐渐地老去,土地流转将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但目前的土地流转仍然陷入困境,仍处于初始阶段,表现为农地流转不起来、流转不规范、流转面积有限、流转期限较短等。而根据我对我村和附近几个村庄的观察和访谈,认为土地流转陷入困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由于南方地形、地势的影响,水田比较分散和细碎,再加上八十年代分田到户的时候,为了公平起见,好的水田和坏的水田平均搭配,所以农民分到的水田也比较分散,这导致农业无法实现规模经营。而这对土地流转产生严重制约。我村就有许多水田由于地处避远和灌溉不便被抛荒了。第二,土地产权的稳定性得不到有效保障。虽然“30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的推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市场流转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但是,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表现出相当程度的产权残缺或不完全性并成为阻碍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流转的一个重要因素。第三,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对土地流转产生重要影响。土地流转不稳定 ,主要受制于非农产业的发达程度和非农就业机会、农业经营的稳定性及农民收入的不确定性。中农办主任陈锡文曾经也说过土地流转的规模必须与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规模相适应。最近几年,由于我村公路和桥梁的修建,再加上离县城近,许多公司企业到我村投资设厂,这对我村土地和劳动力产生需求。同时劳动密集型企业从东部和中部转移,县工业园区也不断扩大,这也吸收了村里许多剩余劳动力。第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当前进城务工的农民在城市乃至整个国家——社会关系的框架中依然处在劣势地位 ,成为一个既缺乏保护的弱势群体。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不平等导致农民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受歧视、不能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他们随时面临失业回乡务农的可能。在这样的背景下,土地就成为承担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的一种福利手段,农民对土地的权力也就变为集体成员所享有的社会保障权的实现形式,这样土地使用权的保障功能就成为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和基础,从而增加了农民对于土地的依赖,这种依赖性将大大限制农村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虽然会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但也会导致水田的粗放经营,特别是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村里转入耕地的农户跟我说:“我从别人那承包过来的耕地由于没有正式的合同规定可以耕作多少年,别人要收回土地的时候我又必须把土地还给人家。”这不仅会影响对承包过来的耕地旨在提高土地肥力的长期性投入,而且影响其对它的短期投入,导致转入土地的农户对从别人承包过来的耕地粗放经营。

总之,通过这次寒假的调查,我觉得农村土地流转一定要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农民生产和再生产需求相配套,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相协调。土地流转应发挥市场作为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而不是采取行政命令下的强制性流转。这样土地流转的功效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篇二:土地流转调查报告

昌平区农村土地流转状况调查

摘要:08年十月,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加强土地流转,专业人士预期土地流转制度、城乡一体化、粮食问题等方面将会有重大突破。伴随土地流转的大力加强,其中优缺点也逐渐呈现出来。我们调查组以昌平区百善镇的吕各庄村、牛房圈村、尚信3个村庄为例,对当前土地流转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以问卷方式进行了实地调查,和当地村民进行了深入的交谈和访问,了解了当地土地问题的现状,结合土地流转给村民带来的实际好处和缺陷不足,我小组进行讨论分析,针对土地流转问题的当前状况,提出了相对应的措施和建议,帮助农民了解土地流转的相关知识,更好的促进农村土地流转。

关键词: 土地流转;流转机制;流转状

目 录

昌平区农村土地流转状况调查.......................................... I

一、调查概况........................................................ 1

(一)调查背景.................................................. 1

(二)调查目的.................................................. 4

(三)调查时间.................................................. 4

(四)调查对象.................................................. 2

(五) 调查地点概况............................................. 2

二 、综述........................................................... 3

三、 北京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6

(一) 家庭承包耕地总量保持稳定................................... 4

(二) 流转形式以出租和转包为主................................... 4

(三) 土地流转农户数、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逐年上升................. 7

(四) 土地流转受让方以企业为主,且主要用于非粮食生产.............. 7

四、流转问题........................................................ 5

五、 土地流转类型................................................... 8

(一)土地互换.................................................. 8

(二)出租...................................................... 6

(三)入股...................................................... 6

(四)股份+合作................................................. 9

六、 调查发现...................................................... 10

(一)土地利用状况............................................. 10

(二)当前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9

(三)对百善镇土地流转建议..................................... 10

参考文献........................................................... 12

附件:调查问卷..................................................... 17

一、调查概况

(一)调查背景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成为稳定完善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北京市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的人数逐年增多,到2010年,从事第一产业的人数仅为总就业人数的5.1%;同时,北京市农业基础条件不断改善,农业机械化水平逐年提高,社会化服务不断增强,对土地经营规模提出了较高要求。这些都为北京市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建立健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五年过去了,作为首都的北京,在经济、政策、法规以及后续保障方面在全国有着示范意义。

(二)调查目的

了解当前土地利用状况,和政策实施后土地流转状况,以及土地流转中存在哪些优点和缺陷。结合中国农村的特定情况,考虑这一政策在实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对当地村民讲解有关土地流转的相关知识和政策,使农民懂得如何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行使集体监督权,减少农民在土地流转后的后顾之忧。

(三)调查时间

2011年 7月1日至7月8号到昌平区百善镇吕各庄村、牛房圈村、尚信3个村进行实地调查。

2011年7月9号进行问卷讨论、分析。

2011年7月10日至12日进行数据统计和归类。

2011年9月16日至9月18日小组成员总结。

2011年9月19日至9月26日以文字方式表达。

(四)调查对象

此次调查针对昌平区百善镇吕各庄村、牛房圈村、尚信3个村,共发放调查问卷116份,其中有效问卷85份,由于调查者年龄太大问题,土地主要是由他们的子女经营,对自己家土地状况已经不再过问。

(五) 调查地点概况

百善镇位于昌平区东南部,总面积35.14平方公里,人口1.5万,辖13个行政村。 百善镇北倚燕山山脉、京密引水渠,南濒温榆河。交通便捷,六环高速路横穿境内,顺沙、立汤路连接成网。基础设施完备,电力充足,通讯、邮电可直接办理国际国内业务。良好的地理位置和优越的自然条件,使百善镇成为理想的兴业之地。在改革开放的20年里,勤劳智慧的百善人民,充分展示了富于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用心血和汗水浇灌出了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累累硕果。农业上形成了北部优质牧草种植基地、南部苗木花卉生产基地的格局;工业上形成了建材、印刷、机电、食品、医药等优势产业;三产将形成以旅游业为主导、以“温榆河绿色生态走廊”为代表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坚实的经济基础和巨大的发展潜力,标志着百善镇经济建设进入了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筑巢引凤、外向牵动是百善镇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发展战略。我们的发展得益于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我们的进步受惠于海内外朋友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我们将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予以回报!诚挚好客的百善人民珍视友情,渴望发展,真诚地盼望海内外客商和各界朋友来百善观光旅游、投资开发、共图大业。工业:以工业小区为龙头,建设村级工业园,扶持二、三产业专业村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造优越的投资环境,吸引了一大批企业落户百善,形成了建材、印刷、包装、造纸、机电、食品、医药等优势产业,促进了镇域经济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农业:百善镇以“减粮食、增苗木、兴养殖、促牧草”的农业发展思路,积极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经过两年多的大胆探索和精心开发,形成了“北牧草、南苗木”两个高效农业区和一个千亩肉羊养殖小区。同时,镇政府投资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对全镇中低产田进行改造,极大的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有利推动全镇农业经济的全面快速发展。

二 、文献综述

2003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制订的《北京市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办法》中规定,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该办法规定,进行流转的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并取得立项批复,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则需履行申请、批转手续后方可变为建设用地,严禁利用建设用地进行商品住宅开发,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同时,取得流转的土地所有者首次流转的土地受益原则上归拥有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农村社保投入外,其余转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等支出,再次流转受益归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所有。从当年9月开始,试点在北京市延庆县的大榆树镇、怀柔的庙城镇施行,“实践上很难操作”。日前,北京市延庆县国土资源局,试点实施的情况不好,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实践很难操作,企业没有积极性,原因是土地不能抵押,得不到资金支持,企业没有积极性。王女士说,如果先征地再流转,补偿费用太高,手续复杂,进程缓慢,很难操作。“目前仍然在调查情况,了解民意”。在王女士看来,是征用还是直接流转,成了延庆大榆树镇试点的两难选择。北京市委政策研究室的黄庆杰告诉记者,上述办法在这两个试点进行得都不好,办法并没有贯彻下来。

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流转后,在短短几年,北京的土地流转取得重大进展。

三、 北京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北京市的土地流转呈现如下一些基本情况:截止2010年底,北京市农用地面积1562. 65万亩,到2009年底,土地确权总面积685.4万亩。确权后主要采取了三种流转形式:一是确权确地、按人分地后流转,具体流转形式有转包、出租、互换和转让,流转面积52.3万亩,占全市确权总面积的7.6%;二是确利流转,农户将土地流转给集体,凭借土地经营权参与土地收益分配,确利流转面积276.7万亩,占全市确权总面积的39.1% ;三是确股流转,农户将土地流转给集体,凭借土地股份参与分红,确股流转面积32.4 万亩,占4.7%。

(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土地流转的调查报告)

篇三: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嵩县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越来越小;同时,很多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经营规模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土地流转应运而生。特别是2011年,县委、县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农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和生态旅游三篇文章打捆一起做”的总体部署,依托龙头企业、产业化合作社及种粮大户,采取公司租赁、合作社承包、农户自发流转等形式,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强化引导,示范带动,促进了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根据县领导指示,农业局组织人员对全县农村流转情况做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土地流转相关政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第三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简称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或土地流转。2003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流转应遵循的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土地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二、我县土地流转的现状

我县共有16个乡镇318个行政村,农业人口50.2万人,耕地面积46.7万亩。人均0.9亩。目前全县已实现农村土地流转57747亩,土地流转率达12%。其中,转包27141亩,占47%;出租19634亩,占34%;转让3465亩,占6%;互换2310亩,占4%;入股1155亩,占2%;其它流转形式4042

亩,占7%。流转入企业面积15974亩,流转入合作社面积3449亩,流转入农户面积38195亩,流转入其它组织面积129亩;500亩以上的地块 24宗合计29271亩。2011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30105亩,其中500亩以上的地块 19宗合计19190亩。

分析我县土地流转现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从流转方式看,主要以出租、转包为主,占流转土地总量的81%,以转让、入股、互换及其它形式为辅,占流转土地总量的19%。二是从流转地域看,土地流转主要集中在车村、田湖等二三产业发展较好的乡镇,或者像黄庄、九店及大坪等地处偏远、土地贫瘠、土地资源丰富的乡镇。三是从承包对象看,除跨村跨乡流转土地的情况外,出现了河南绿色阳光林业有限公司、嵩县金鸿牡丹种植有限公司、洛阳春艳牡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县外企业来我县承租土地的现象;四是从流转主体看,土地正由农户间流转向农户与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 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流转,目前全县流入专业合作社及龙头企业的土地面积19423亩,占流转面积的34%。五是土地流转组织化程度逐步提高,我县及16个乡镇均成

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土地流转正从农民自发流转向有组织规模化流转转变。

三、土地流转工作主要做法

一是成立组织,建立服务网络。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为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土地流转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印制全县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构建完整的流转信息网络,收集发布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建立完善土地流转台账,监督土地流转合同的履行;各乡镇依托现有的农业服务中心,成立了土地流转办公室,行政村也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具体指导土地流转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出台优惠政策。为推进土地流转速度,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根据(洛发【2011】5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制定《嵩县2011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工作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工作重点及保障措施。方案提出“县里列出专项资金,重点对集中流转50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给以扶持,每亩一次性给予补贴100元。对及时成 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并顺利开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乡镇,年底给予一定奖励。”

三是多种形式,加快流转速度。在流转形式上,有的是政府负责从群众手中统一租来土地,然后通过拍卖的方式,承包给有实力的企业经营;有的是采取农民自发流转、合作社承包的形式,将土地资源有效整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四是规范程序,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县、乡、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指导农户和业主签订流转合同,监督土地流转的履行,调解土地流转纠纷;县成立土地流转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乡村难以调解的土地流转纠纷,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四、土地流转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土地流转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状况,推动了土地的适度经营规模,增强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2011年我县新增土地流转面积呈现“政府引导、集中连片、程序规范”等特点。今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30105亩,其中连片500亩以上的19190亩。主要地块有河南绿色阳光林业有限公司 与车村镇天桥沟村、下庙村、铜河村三个村签订流转面积2324亩,用于种植玫瑰、薰衣草;洛阳春艳牡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车村镇车村村、水磨村、佛坪村三个村签订流转面积2800亩,用于发展牡丹、花卉苗木等产业;嵩县金鸿牡丹种植有限公司与车村镇孙店村签订流转面积1040亩,用于发展牡丹产业;嵩县金农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与车村孙店村签订流转面积650亩,用于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嵩县源生中药材专业合作社与车村等村签订流转面积736亩,用于发展原生柴胡等中药材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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