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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预告登记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08  分类: 购房合同 手机版

篇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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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的有效衔接 作者:李平

来源:《中国房地产》2013年第02期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预告登记是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预告登记有多种类型,实际工作中预告登记与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容易混淆又存在紧密联系且衔接的是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为了表述方便,本文如无特殊说明,文中的预告登记即为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与预售合同备案所指意义相同。

一、预售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的联系与区别

《房屋登记办法》第70条规定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可见预售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有时间先后顺序的。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是预告登记的必要前置条件,是二者发生衔接关系的基础。

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性质不同:预告登记是《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属于民事制度。合同备案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行政管理制度,使买受人取得有限购买权和期待权,可以预防一房多卖的效力,是行政管理制度。

2.功能不同:预售合同备案具有保护预告人、维护房地产市场制度、有助于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的作用。预告登记是保障其权利人将来实现物权,如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不发生物权效力。

3.强制性不同:合同备案具有强制性,是开发商的单方义务。预告登记不具有强制性,是开发商与买受人双方约定的登记。

4.适用范围不同:预售合同备案适用于商品房,仅指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备案。预告登记适用于所有的不动产,包括商品房预告登记、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与预售合同备案衔接中存在的问题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自预购人申请开始申请预告登记之时起,预售合同备案即与预告登记发生联系,从实践来看二者衔接过程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预售合同备案的预购人与预告登记申请的申请人不一致

篇二:房地产预告登记办理流程

房地产预告登记办证流程

2012-3-5

1、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及时去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主要已本公司办理人员为主)

相关步骤:

(一)取得商品房预售面积;

(二)准备已备案户型图及房号等;

(三)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送交备案;

(四)房产局指定工作日满取回已备案合同,存档。

2、(1)若房款缴清,则直接准备相关资料办理预告登记及房产证。

(2)若需办理银行按揭,则需要客户准备银行按揭材料,加已备案合同送交按揭银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完毕通知客户到银行签定《银行抵押合同》,一式三份,都取回并加盖公司公章,送交银行一份,一份交客户,一份用于房产局按揭。(需要客户前往银行签字)

3、办理房产预告登记。

相关步骤:

(一)取回房产局《预告登记申请书》并进行盖章;

(二)开发商证明及其经办人证明;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经办人委托书;

(四)预收客户预告登记费(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均为80元);

(五)客户携带身份证明,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产局办理手续,资料完毕直接送交审核;

(六)工作日满房产局通知缴费并领取预告登记证明,将预告登记费收据交还客户。

(需要客户前往房产局签字审核)

4、办理房产抵押权预告登记。

相关步骤:

(一)取回房产局《抵押预告登记申请书》并进行盖章;

(二)抵押权人(银行)的相关证明及经办人证明;

(三)开发商的相关证明和经办人证明;

(四)《银行抵押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经办人委托书;

(五)预收客户抵押预告登记费(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均为80元);

(六)客户携带身份证明,去房产局审核并签定申请书;

(七)签完由房产局开具证明,持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去缴纳契税及维修基金;

(八)将缴款收据及其他资料送回房产局,进行审核;

(九)工作日满房产局通知缴费并领取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将抵押预告登记费收据交还客户。

(主要由开发商办理,需要客户前往房产局签字审核)

5、将办理完毕的抵押预告登记证明送交银行,由银行放款。

6、办理房产证。分两步:第一步是公司分户房产证,第二步是由公司的房产证过户到业主名下。

第一步相关步骤:

(一)取得有房产局测绘部门盖章的测绘表和分户层面图。(主要由公司出具,房产局测绘部门审核)

(二)提供开发商相关证件,及许可证明,明细由房产局办证部门提供。

(三)每一户都准备一套资料,通常以一栋几个单元一起送交办理。

(四)工作日满之后,去发证科缴纳工本费,领取房产证。

(由开发商办理)

第二步相关步骤: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开发商取得房产局测绘部门的实测面积,并打印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交由业主办理房产证,总房款由面积进行多退少补。

(二)完税凭证(契税)。业主持发票和上次缴费存根到契税部门,换取契证,不够再补上。

(三)业主提前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婚姻证明(单身证明),若本人不在需要委托人携带本人公证书。

(四)将已办理的房产证交给业主,并准备以上资料和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去房产局自己办理房产证。

(五)全款业主可以自行办理,但是贷款客户需要督促办理,以便快速办理他项权证。

(六)工作日满之后,由开发商取证,并代业主缴纳工本费。(这个有具体情况而定)

(七)开发商取回按揭业主房产证,并附上贷款资料等办理他项权证。(主要由开发商办理,业主签字)

(八)工作日满之后,由开发商取证,业主房产证由房产证保管,他项权证送交银行。

预告登记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地产预告证明是房地产登记当事人已进行房地产预告登记的证明。

预告登(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购房合同预告登记)记是房子未交付,但购房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应该也办妥了,不管是现金还是贷款,按以前的法律解释,没有拿到房子钥匙,购房者就没有产权,办理预告登记就是让购房户在还没有拿到房子的这个时间段里取得合法的产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个预告登记应该是08年开始实施的,是用来保护购房者权益的,都该去登记。

以下根据 长沙市房屋登记办法

预告登记相关条例

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一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二条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六十三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抵押合同;(四)主债权合同;(五)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四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四)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五)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五条 申请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抵押合同;

(四)主债权合同;(五)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预告证明;

(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六条 预告登记后相关权利发生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申请预告登记的变更、转移或注销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预告登记证明;

(四)证明预告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材料;

(五)抵押期间转让抵押房产的,还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七条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预告登记申请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申请相应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预告登记证明;(四)房屋所有权证;

(五)其他必要材料。

篇三:房地产预告登记解析

房地产预告登记证解析 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地产预告证明是房地产登记当事人已进行房地产预告登记的证明。

预告登记是房子未交付,但购房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应该也办妥了,不管是现金还是贷款,按以前的法律解释,没有拿到房子钥匙,购房者就没有产权,办理预告登记就是让购房户在还没有拿到房子的这个时间段里取得合法的产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个预告登记应该是08年开始实施的,是用来保护购房者权益的,都该去登记。

预告登记相关条例

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一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二条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六十三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抵押合同;

(四)主债权合同;

(五)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四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四)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五)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五条 申请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抵押合同;

(四)主债权合同;

(五)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预告证明;

(六)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六条 预告登记后相关权利发生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申请预告登记的变更、转移或注销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预告登记证明;

(四)证明预告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材料;

(五)抵押期间转让抵押房产的,还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七条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预告登记申请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申请相应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预告登记证明;

(四)房屋所有权证;

(五)其他必要材料。

房屋预告登记证是不是房产证?

房屋预告登记证是不是房产证。

房屋预告登记证当然不是房产证了。房产证是在交房后,购房人凭购房合同、交款凭证等办理的房屋产权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地产预告证,是房地产登记当事人已进行房地产预告登记的证明。对购房人来说,没有产权意义。

房地产预告登记办证流程

1、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及时去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主要已本公司办理人员为主)

相关步骤:

(一)取得商品房预售面积;

(二)准备已备案户型图及房号等;

(三)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送交备案;

(四)房产局指定工作日满取回已备案合同,存档。

2、(1)若房款缴清,则直接准备相关资料办理预告登记及房产证。

(2)若需办理银行按揭,则需要客户准备银行按揭材料,加已备案合同送交按揭银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完毕通知客户到银行签定《银行抵押合同》,一式三份,都取回并加盖公司公章,送交银行一份,一份交客户,一份用于房产局按揭。(需要客户前往银行签字)

3、办理房产预告登记。

相关步骤:

(一)取回房产局《预告登记申请书》并进行盖章;

(二)开发商证明及其经办人证明;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经办人委托书;

(四)预收客户预告登记费(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均为80元);

(五)客户携带身份证明,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产局办理手续,资料完毕直接送交审核;

(六)工作日满房产局通知缴费并领取预告登记证明,将预告登记费收据交还客户。

(需要客户前往房产局签字审核)

4、办理房产抵押权预告登记。

相关步骤:

(一)取回房产局《抵押预告登记申请书》并进行盖章;

(二)抵押权人(银行)的相关证明及经办人证明;

(三)开发商的相关证明和经办人证明;

(四)《银行抵押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经办人委托书;

(五)预收客户抵押预告登记费(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均为80元);

(六)客户携带身份证明,去房产局审核并签定申请书;

(七)签完由房产局开具证明,持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去缴纳契税及维修基金;

(八)将缴款收据及其他资料送回房产局,进行审核;

(九)工作日满房产局通知缴费并领取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将抵押预告登记费收据交还客户。

(主要由开发商办理,需要客户前往房产局签字审核)

5、将办理完毕的抵押预告登记证明送交银行,由银行放款。

6、办理房产证。分两步:第一步是公司分户房产证,第二步是由公司的房产证过户到业主名下。

第一步相关步骤:

(一)取得有房产局测绘部门盖章的测绘表和分户层面图。(主要由公司出具,房产局测绘部门审核)

(二)提供开发商相关证件,及许可证明,明细由房产局办证部门提供。

(三)每一户都准备一套资料,通常以一栋几个单元一起送交办理。

(四)工作日满之后,去发证科缴纳工本费,领取房产证。

(由开发商办理)

第二步相关步骤: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开发商取得房产局测绘部门的实测面积,并打印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交由业主办理房产证,总房款由面积进行多退少补。

(二)完税凭证(契税)。业主持发票和上次缴费存根到契税部门,换取契证,不够再补上。

(三)业主提前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婚姻证明(单身证明),

若本人不在需要委托人携带本人公证书。

(四)将已办理的房产证交给业主,并准备以上资料和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去房产局自己办理房产证。

(五)全款业主可以自行办理,但是贷款客户需要督促办理,以便快速办理他项权证。

(六)工作日满之后,由开发商取证,并代业主缴纳工本费。(这个有具体情况而定)

(七)开发商取回按揭业主房产证,并附上贷款资料等办理他项权证。(主要由开发商办理,业主签字)

(八)工作日满之后,由开发商取证,业主房产证由房产证保管,他项权证送交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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