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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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代签购房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20  分类: 购房合同 手机版

篇一:购房合同夫妻签字

篇一:夫妻一方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夫妻一方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原告牟某与被告刘某于2005年11月30日签订了《房屋转主协议书》,合同约定将坐落于利川市凉雾街上的房屋以60000元价格转让给原告,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协议签字时,被告之妻在场。原告当场支付了购房的全部价款,被告将房屋交付给原告占有、使用至今。原告取得该房屋后,多次催促被告依约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被告以房屋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其妻未在转让协议上签字为由,拒绝协助过户,因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

法院判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书》合法有效,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评析

合同的有效与无效,是指合同因符合或不符合法定条件而发生的法律后果。有效者,即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亦即具有法律的强制力,能够实现当事人预期合同目的,无效者,即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亦即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不能实现当事人预期的合同目的,此时,有效与无效中的“效力”不是指当事人对合同权利义务的实际享有与承担,而是指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及合同的具体约定要求对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原、被告双方于2005年11月30日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书》,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项:“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从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中不难看出,房地产法要求的“书面同意”要件,在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已未再作强制性要求,这就导致了法律之间的相互冲突。事实上,房地产法规定于1994年,有些规定与后来制定的合同法的“鼓励交易”原则相冲突,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同时,新法优于旧法是法律适用的一个原则,故应优先适用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处理重大共同财产时,他人有理由相信其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日常生活中,人们都习惯将夫或妻处理财产的行为视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司法实践中通常将两种情况排除在“知情之外:一是夫妻关系处于长期矛盾之中,甚至为离婚作准备或处于离婚诉讼之中的,二是一方长期外出,而又与家庭失去联系的,当然,这两点都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篇二:购房合同

购 房 合 同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房屋坐落:本合同买卖房屋系甲方自建房,座落于××××××××××××××××

×。

二、房屋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为134平方米。

三、购房总价:房屋总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五千元整(155000.00¥)。 四、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同意购房款分期支付,签定本合同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壹拾贰万伍千元整(125000.00¥),余款叁万元(30000.00¥)在2016年12月31日前付清,逾期乙方按照当年银行利率向甲方支付余款及余款利息。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签定本合同以前,甲方必须将房屋水、电、气安装进户,确保乙方正常使用,否则,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签定后,甲方不得将该房屋再次进行买卖转让,否则,向乙方赔偿合同购房总价的双倍资金。

3、甲方向乙方提供该房屋土地使用证、建房许可证和建房资料复印件以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甲方负责在具备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产权手续。

5、该房屋属一次性买断,甲方及甲方继承者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给予额外补偿等,如该房屋属超楼层和违规建筑的罚款与乙方无关。

6、甲方负责处理因房屋质量出现的房顶漏水(在八年以前)等问题,并承担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本合同签定后,甲方若要对房屋进行整体改造或加层,必须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二)乙方责任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拥有该房屋所有权,并可以自行处置。 2、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向甲方支付购房款。

3、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集中开发拆迁,该房屋拆迁补偿归乙方所有。 4、乙方有权在该栋房屋一楼天井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丙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如果单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取诉讼。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日篇三:网签购房合同

网签购房合同与实际购房合同哪个有效?

根据目前房屋交易的流程,网签是办理房屋过户的前提条件,现在购房合同基本采取网签的形式,能网签合同证明该楼盘预售许可证下来了,未来可以办理产权,网上签购房合同具体参照国家的合同法当中的购房部分内容,主要是明确自己的相关利益及对方应尽义务即可。那么,问题来了~现实生活中如果既有网签购房合同,又有实际购房合同,而且两个合同内容不一致,哪个更有效呢?

案情简介

王某于2008年经中介介绍从刘某手中购买一处住房,双方商定房屋价格为120万元。在中介的帮助下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金额为120万元,同时为了避税,在中介的提议下双方签订向房管局备案的网签购房合同金额为80万元。因此,同一笔购房买卖交易出现了不同价格的两份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王某向刘某支付了40万元的首付款。之后因王某未能向银行及时贷款,刘某与王某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如果王某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向刘某支付剩余购房款的话,王某之前缴纳的所有购房款均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之后王某仍未能向银行贷款,故刘某将房屋卖与他人,网签购房合同价格仍为80万元。另王某缴纳的40万元首付款作为

违约金均未退还。现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律师点评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双方之间的实际房屋合同与网签购房合同哪个有效、补充协议是否有效以及违约责任应当怎么承担这三个问题上。

一、网签购房合同与实际购房合同哪个有效?

在本案中,双方为避税,将120万的实际购房价格写为80万元向房管局备案,是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该种合同无效。因此,王某与刘某签订的80万元的网签购房合同应为无效的合同。

二、补充协议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从合同效力从属于主合同效力,本案中,王某与刘某的购房价格是120万,而备案价格却是80万元,应为无效,那么主合同无效,补充协议亦为无效。

三、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对于买方来讲,具体到违约责任,我们知道,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司法解释,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标准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三倍。具体到本案中,也就是刘某前后卖房中的损失的三倍为限,40万元如果超过刘某损失的三倍就是过高了,超过部分的违约金约定应为无效。王某应向法院诉讼,请求法院判定违约金过高,降低违约金。但是本案中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在王某,虽然房价是不断上涨的,但是王某却无法举出证据证明刘某没有损失,因为刘某之后卖与他人的价格备案仍是80万元。而王某与刘某签订的购房价格确实120万元,如此而来刘某的损失就是40万元了。因无法得知刘某卖与他人的实际房屋价格,所以该方案并不是明智之举。

那么,上面王某谈到,双方订的关于违约金的不成协议是无效的,故40万不能作为违约金,应与返还王某。这个方案对于当事人王某来讲是比较合适的。

焕廷有话说

本案中,因涉及网签购房合同是“以合法性是掩盖非法目的”因此无效。但有的朋友可能就问了,那如果两个合同都是有效的,应以谁为准呢?讲到这里,王某就不得不谈谈何谓网签购房合同,它的性质是什么? 一、什么是网签购房合同

网签购房合同就是和房地产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购房合同号,可以通过这个网签购房合同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购房合同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

二、网签购房合同的流程

第一步,购房者在确定了买房意向之后,经过购房者与出卖人双方的平等协商,购房者和开发商共同将正式的合同条款输入合同备案软件,进行网上签约,上报房地产市场信息网。第二步,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报成功后,打印正式的(电子)合同,购房者和开发商履行签字手续,打印的份数依据付款方式确定(一次性付款需打印4份,按揭贷款需打印5份)。

三、网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如需要修改合同信息,在上报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之前,开发商和购房者还可以协商变更合同信息,一旦上报之后,电子合同的核心内容(核心内容:购房者姓名、身份证、购房价格、付款方式、合同面积、房号、户型)将不能进行修改。如果需要修改核心信息,则需要在合同备案软件上“申请撤销签约”,重新进行签约。经双方协定,24小时内允许撤销网上签约。 而在商品房签订的3个工作日内,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合同的就核心内容以外的相关条款,开发商企业可以调阅,重新修改打印电子合同。超过了3个工作日或者已经备案,无论是核心内容还是核心以外的内容,均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持备案合同和合同变更申请到具有管辖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总结:网签时房地产主管部门为了维护房屋买卖市场秩序,要求双方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予以公示,系物权转移的程序,并非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网签与否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篇二:购房合同,不是夫妻

篇一:夫妻婚内购房协议书

夫妻婚内购房协议书

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为改善住房条件,男女双方共同出资欲购买市 区幢 单元 室住房一套。为避免今后因离婚而导致双方就此发生相应纠纷,根据《合同法》和《婚姻法》的规定,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合同所有约定条款,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充分了解本合同条款和目的的基础之上真实意思表示,无胁迫、欺诈等情形。

二、男女双方共同投资,欲购买一套位于 市 区幢 单元室的商品房。房产总价款人民币元整(万元),房屋总面积平方米,其中首付 元整,向银行贷款 元整。

三、房屋首付款 元,其中由男方出资 元,占总房款的。女方出资 元,占。剩余房款 元向银行借贷。

四、该房产的贷款及第三条所述的债务,双方按照份额承担债务。向银行借贷 元,贷款期限

年,本息和共 元,分 个月还清,每月需还 元。其中,男方每月需还元,占 ;女方每月需还 元,占 。

五、双方共同约定,双方以其出资购房额占有房屋产权,男方占本房产 % 所有权,女方占本房产 % 所有权。

六、双方在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办理房产权属登记,房产证要依法载明房产共有比例情况。办证所需税费由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担,产权证由方负责保管。

七、双方应当及时、全面、善意履行本合同全部约定,如果一方故意违约或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赔偿人民币 元的经济损失。

八、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的房产灭失、被征收等情形出现,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所得补偿由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任何一方不得因个人的债务导致本协议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受到影响,否则,应赔偿另一方所产生的损失。

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协议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男方:女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 日 年 月 日篇二:夫妻购房合同协议书

产 权 协议

男方: 身份证号码;

女方: 身份证号码;

为改善住房条件,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买 市 区幢 单元 室住房一套。并及时办理了结婚及房屋变更过户等所有手续。避免今后因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双方就此发生相应纠纷,根据《合同法》和《婚姻法》特此明确本次合作购房经济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承诺为双方真实意愿的的表现;

一、本合同所有约定款项,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充分了解本合同条款和目的基础之上真实意思表示,无胁迫,欺诈等情形,

二、男女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二手房)位于 市 区幢单元 室 。房产总价款人民币 整( 万元);房屋总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按揭贷款 整。

三、 出资金额(首付 万元+相应手续费 万元)其中,男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女方出资万元人民币。

本次出资中男方借款万元,女方借款万元;双方借款为婚后共同偿还。男方占出资金额的 %,女方占出资金额的%。

四、其余按揭贷款也为夫妻婚后共同偿还。

五,双方共同约定,男方占本房产 %所有权,女方占本房产 %所有权。

六,双方在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办办理权属登记。

七、双方应当及时,全面,善意履行按照本合同全部约定,如果一方故意违约或解除合同,须向守约方赔偿人民币 万元的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男 方:女 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 日年月日篇三: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夫妻代签购房合同

卖房人(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卖房人(甲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购房人(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购房人(乙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卖房人和购房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房屋位置依据。

出卖人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权。 该房屋面积为________

第二条 购房人所购房的基本情况

购房人购买的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的结构,层高为____层。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总购房2层)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卖房人与购房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计算该房屋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为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__元。 总金额(_____人民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2、按整套房屋计算,该房屋

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_元整。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购房人退房的,卖房人在购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天内将购房人已付款退还给购房人。 购房人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年__月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交付购房人使用。

第五条 卖房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卖房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购房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7日,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购房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卖房人应当自购房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购房人累计已付款的百分之十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交接。

卖房人不出示相关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卖房人承担。

第七条 卖房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卖房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买房人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卖房人___份,购房人___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卖房人(签章):

购房人(签章):

双方现场见证人(签字)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三:购房合同父母代签

篇一:签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

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一 查证

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的30日里,由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二 房屋面积的条款

1.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和公摊的面积(自己分摊的公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具体做法:a,应在条款中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

b,公摊面积: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臵。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c,其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臵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另外房子宏观规划(主要是外部环境)要详细约定。

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5%;另一种,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某些开发企业将这一条规定在合同中直接格式化为“多退少补、据实结算”,此点必须注意不接受,约定清楚。

2.房屋质量的条款

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下水道堵塞、墙面渗水、屋顶漏雨、墙体起鼓等等问题)

注意:涉及装饰、设备标准承诺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时,合同要求双方对有关承诺的违约责任作出处理约定。避免笼统地写上“由出卖人继续完善”或是“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干脆空白不填。另外要注意楼盘小区内的规划及配套是否与广告说明相符。如户型、绿化、相关配套设施、开发商对小区的承诺等,可以以“附页”或“附条件合同”的形式签订。

下列情况,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注意查看交付标准:多数开发企业选择的是第一种交付标准,即“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而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已明确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进行综合验收,分期开发的应当分期验收,否则不得交付使用。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三 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

在预售合同中应予明确交付时间。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发展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拒付。要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应注意:如要购买地下车库应注明地下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维修费、物管费等等。

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围。对维修期限、条件作出约定。 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应注意: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

四 不可抗力条款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建议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我免责。

五 补充条款签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六 退房条件

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购房人可提出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篇二:签购房合同注意事

签购房合同注意事

1、购房合同补充协议:

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2、

基本信息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区别在于: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4、

问题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免责的退定条款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则需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1问题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问题。

另外,项目是由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但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5、

当人们用半生甚至是一生的积蓄,花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且费尽心机进行装修后,这一巨额房产一旦遇到天灾人祸,怎样可以挽回损失?有资料表明:目前不知怎样投保住房及对住房投保险种不熟悉的占60%以上;自己主动投保的只占20%左右。这说明了解住房投保,以及选择相关险种就非常重要。

一、如果是贷款买房,可投保城镇居民贷款保险。该险种的保险责任是因火灾、爆炸、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及空中坠落物造成投保房屋损坏。保期自贷款次日零时起到贷款还清之日止。按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年保险费率为1‰。保险金额按购房合同的实际价值确定。另外,保险公司目前开办的住房保险还有住房抵押保证保险、购房贷款定期人寿保险等。由于住房保险开办时间不长,因此在一些城市抵押保证保险还处于暂停阶段、但做为投保人还可选择其它贷款住房保险。

6、

随着住房金融业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市民通过按揭圆了自己的住房梦,提高了本人与家庭的居住质量。但是,在借款人办理银行贷款时,银行专家发现,不少借款人常常会忽略一些原本应值得注意的问题与环节。在此专家向广大读者介绍,在办理贷款时的注意事项:

一、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

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确的、客观的预测。

二、办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

7、

房屋必须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按照有关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前,必须要经区级房屋质检站验收合格,才能允许住户居住。在查验此合格证件后,住户自己也要对房屋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凡竣工的工程,一般须做到“五通一平”即煤气、上水、电热、污水、路通,一平即楼前6米、楼后3米场地要平整,不准堆积建材或杂物,以确保进出安全。要做到煤气表、电表(单元表)、水表三表到户。室内清扫干净,水池、水盆、粪桶、垃圾道、门窗、玻璃、管道清理干净,无污物,达到窗明地净,地漏、雨水等处无堵塞杂物。8、

第一项:关于五证

陷阱: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对策:

1、复印件要注意看原件。

2、有原件要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积的多少。

3、对于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可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要承担的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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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保证对出售房屋所持有五证的真实性、有效性。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愿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对策:

1、在合同第三条中写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摊面积的构成。

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涉及公摊处理。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公摊面积的变化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如果实测公摊面积超出暂测面积的,买受人在超出暂测面积的3%以内据实结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卖人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实测面积少于暂测面积,买受人据实结算。

2、买受人对实测面积的承担,仅在超出暂测面积的1平方米以内据实结算。

第三项:关于房产证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对策:

1、五证齐全的项目一般买受人得到房产证有保证,所以五证不全就免谈。

2、将不能办理房产证中行政机关的原因单列出来,开发商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买受人不能起诉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如果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其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 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1种第(1)项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2、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补充条款的第八条出卖人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如果因买受人不依法交纳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其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种的处理方式及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如果因颁证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出卖人应当出示盖有行政机关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

陷阱: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如:交房通知),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对策:

1、将书面通知的形式约定清楚,开发商违约时,买受人就有确凿证据。

2、如有开发商违约,买受人应一具体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备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本合同中所含书面通知义务的,双方均应以邮政快件的方式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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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对策:

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区的平面图并标明楼号。

2、开发商应在此附图中盖章确认。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应当将出售房屋所属楼号在小区平面图中标明,并将小区平面图粘贴在本合同附件一内加盖公章。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如果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对策:

1,在土地管理部门、房管部门查清该楼盘有无抵押记载。

2、要求开发商将合同在房管局备案。

3、要求开发商提供保证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保证自己所售房屋不存在抵押的情况,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七项:关于物业管理公约

陷阱:《物业管理条例》今年9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前开发商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否则,开发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潜在的买受人也就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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