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二手房购房合同范本
二手房购房合同
第一条
条文: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昆明市 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丘号为 ;
(三) 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注解:本条是对房屋的客观和主观描述。其中第一款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主要事项,第二款为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权益,第三款为甲乙双方商定的或有关规定直接规定的与房屋所有权和房屋正常使用相关联的权益。 指南:第一款直接参照《房屋所有权证》即可正确签填,与
第三款相关联的是第五条和附件三,当事人在商议买卖标的过程中应全面参考其他条款。
第二条
条文: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注解:本条规定了甲方的权利保证责任和其他保证责任。 指南:甲方的保证责任比较宽泛,条文并未一一列举。除第一条已经列明的房屋状况外,乙方还需向甲方了解附件二所列内容,并谨慎了解房屋的共有权、是否查封冻结等情况。
条文: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币种 )(大写) 元,(小写) 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第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注解:本条是定金条款,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合同依据。
第四条
条文: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元, 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第五条
条文:甲、乙双方定于房屋过户完成后立即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2014年8月11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2014年9月15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3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契约后 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条文: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条文: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1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
条文: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条文: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条文: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由甲方结算清,并将结算后的收据交由乙方。
第十一条
条文: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
条文: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注解:合同的生效条款。
第十三条
条文: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四条
条文:本契约一式5(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二手房购房合同图片)份。其中甲方留执2份,乙方留执2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1份。
注解:合同文本的数量和留存情况。
第十五条
文本: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指南:示范条款中没有约定的或者示范条款不能适应实际情况的,双方可以在本条约定,空白不够可以续页粘贴,但应注意在粘贴骑缝处签章确认。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
附件二
文本: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一)附属设施:
1、 水
2、 电
3、 燃气
4、 有线电视
5、 通讯
6、 其他
(二)装修情况:
双方签署栏
文本:(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 证照|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篇二:二手房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榆林市凤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刘婧(以下简称甲方)
榆林市榆阳区三岔湾村民高虎林名下所有的位于榆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巨丰智慧城18号楼2单元1202室房产一套(建筑面积约130平米,最终以房产部门办理的产权登记面积为主)以及编号为18区1351号地下停车位一个,因经济纠纷抵顶高治林,高治林委托高小梅将该房屋再次抵顶给甲方,现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甲方将该房屋出卖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卖标的物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榆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巨丰智慧城18号楼2单元1202室及编号为18区1351号地下停车位一个转让给乙方;
二、房价款及付款期限:
双方协定房价款及停车位共计人民币伍拾玖万元(590000元);该价款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一次性由乙方付给甲方;
三、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标的房屋交付乙方管理并永久使用,同时甲方将该房屋的所有资料,如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以及收款收据原件、付款凭证等一并交付给乙方。
四、特别约定:
1、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前的物业费、管理费等费用,由甲方一次性向物业办付清,签订协议之后的物业费、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在物业办的更名手续;
2、因该房屋暂无房产证,若日后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证,如无故拒绝协助办理房产证,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足额退还购房款外,须按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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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对所出售房屋拥有完全产权,无抵押、无担保,且无第三人出面阻挡、主张权利,如有上述情形导致乙方无法获得房屋产权或影响房屋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足额退还购房款外,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五条
第2款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如一方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名按印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见证人明知甲方将该房屋出卖给乙方,不得无故阻挡乙方使用该房屋。
甲方: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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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二手房买卖合同正式版
房产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地产权属情况
1、房地产地址(下称“该房地产”):
2、房地产权证号码:
3、建筑面积:平方米
4、房屋使用性质:住宅
5、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总层数: 层,该房地产所在层数:第层。
6、该房地产以现状售予乙方的情况:
(1)带家私家电(详见家私电器清单);
(2)户口未迁出,甲方应在 前迁出,逾期则以该房
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五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7、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甲方保证所填写和提供的有关该房地产的权属情况属实,保证对上述房地产享有完整产权,保证上述房地产不存在未向乙方说明的其他情况,且没有侵犯第三人权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 计价和价款
1、该房地产按整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仟佰拾 元;
2、付款方式详见附件
第三条 交楼时间和交接手续
1、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为甲方收齐房款当天,甲乙双方应在交楼当天一起到场查验房屋,查验后双方签妥房地产交接确认书,即视为房屋交付使用。
2、甲方应在该房地产正式交付使用前,交清该房地产在收楼前发生的所有欠款及费用(如银行贷款、欠税款、债务及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钱电视、管理费等费
用)。甲方保证在交易后乙方无须对上述甲方欠款及应付费用负责。
3、甲乙双方同意交易房地产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该房地产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乙方应自办理完该房地产交易过户后 日内,持本合同、房屋权属证书、
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更名手续。
第四条 产权转移登记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本合同有关规定执行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第五条 税费缴交
1、甲乙双方按以下第 方式缴付税费:(1)按政府规定各付各税;(2)甲方承担全部税费;(3)乙方承担全部税费; (4)其他
2、签订本合同后,如遇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整税费,对于调整部分按以下第 方式缴付:(1)全部由甲方承担;(2)全部由乙方承担;(3)甲乙双方各自承担;(4)其他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各方当事人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交易不成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将该房地产出售给乙方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该房地产成交价的10%,并退回乙方已付的全部费用。
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买入该房地产,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房地产
成交价的10%。
第八条 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交房的,应当每日按总房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
约金,逾期超过10日仍未交房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第三条约定的房地产交付使用日期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按总房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乙原因,导致未能按期交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交楼的风险及责任。
第九条 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房款的,应当每日按未付房款0.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自其要求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之日起10日内,将乙方
已支付的房款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 迟延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的,甲乙双方当事人同意按下列 种方式处理:
1、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按总房款0.05%按日计算,合同继续履行。
2、解除买卖合同,终止交易,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单方解除权的行使
甲方或乙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时,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本合同签订后,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需要延迟履行或者解除的,合同各方当事人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物业
所在地法院管辖。
附件: 付 款方 式
填写说明:下列条款中带“□” 的内容填写时选择使用,请打“√”选择,每一条款中有数个选项,只能选择一项。
甲乙双方经协商选择 □自行交割房款 □银行托管房款。同时,甲乙双方均同意按下列 C 种方式收付楼款:
A、 房产无抵押一次性付款:
1、【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该定金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同时交付给甲方并自动转为部分楼款。
2、首期楼款:(不包含定金)人民币元整(¥ 元),乙方应在房管部门出具成功受理本次交易的递件回执(唯因甲方原因未能领取除外)30天内直接支付给甲方。
3、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甲乙双方应当于 年月 日 前备齐交易所需之资料到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4、楼价余款:人民币元整(¥元),则乙方在此次交易完税30天内直接支付给甲方。
B、 房产无抵押银行按揭付款:
申请贷款种类:□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 □组合贷款
1、【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该定金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同时交付给甲方并自动转为部分楼款。
2、甲方应在收足定金后 日内提供齐全办理银行贷款所需的资料,且协助乙方申请银行按揭。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 日内签署银行按揭文件及支付贷款所需费用,并在签署银行按揭文件后 日内提供齐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所需的资料。同时,乙方须在签署本合同时授权经纪方委托的按揭机构办理按揭手续及交易过户手续,并向银行申请年 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以银行批准的结果为准)。
3、首期楼款:(不包含定金)人民币元整(¥ 元),乙方应在房管部门出具成功受理本次交易的递件回执(唯因甲方原因未能领取除外)30天内直接支付给甲方。
4、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甲乙双方应当于 年月 日 前备齐交易所需之资料到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5、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贷款申请未获批准或贷款额度不足的,则银行实际贷款额与应付楼价余款的差额,乙方按在房管部门出具成功受理本次交易的递件回执(唯因甲方原因未能领取除外)30天内直接支付给甲方。
6、楼价余款:人民币元整(¥元),在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由贷款银行直接划给甲方。
C、涂销抵押后付款:
1、【定金】:人民币元整(¥ 元),该定金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同时交付给甲方并自动转为部分楼款。
2、甲乙双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进行赎契(还清甲方尚欠银行贷款):
(一)甲方自行赎契:甲方须在收取定金后日内自行向抵押银行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同时在银行通知提前还贷之日起日内一次性还清所欠银行贷款,甲方承担提前还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在抵押银行出具还清贷款证明等资料后 日 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涂销抵押及归档手续。
(二)乙方垫资代甲方赎契:乙方在收到银行通知提前还贷之日起 日内,须将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转入甲方贷款账号内,银行到账后即视为甲方已收取相应楼款,甲方需承担提前还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付款方式
涂销抵押后按揭贷款
申请贷款种类:□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 □组合贷款
(1)、甲方应在收足定金后日内提供齐全办理银行贷款所需的资料,且协助乙方申请银行按揭。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 日内签署银行按揭文件及支付贷款所需费用,并在签署银行按揭文件后 日内提供齐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所需的资料。乙方须
在签署本合同时授权经纪方委托的按揭机构办理按揭手续及交易过户手续,并向银行申请 年人民币 元整(¥元)的银行按揭贷款(以银行批准的结果为准)。
(2)银行经审批同意贷款后,乙方须将首期楼款或剩余首期楼款(不包含定金、乙方垫资代甲方赎契的款)人民币元整(¥ 元),乙方按在房管部门出具成功 受理本次交易的递件回执(唯因甲方原因未能领取除外)30天内直接支付给甲方。
(3)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贷款申请未获批准或贷款额度不足的,则银行实际贷款额与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