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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购房合同后追加首付款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28  分类: 购房合同 手机版

篇一:追加首付合同补充协议

商品房预售合同补充协议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临沂嘉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买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武光明

出卖人及买受人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出卖人及买受人双方于2014年12月12日签订的编号为:YS426451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订立本补充协议如下:

1.乙方购买甲方荣昌绿园3-1-1503室,总房款500271元,首付款150271元,经双方协商,乙方自愿在签订本协议当日再增加首付款50000元(首付款调整为200271元),剩余房款300000元做贷款。

2.乙方须在签订本协议3日内去甲方指定的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保证资料齐全。

3.如买受人未按以上约定付款的,则视为违约,并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第七条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4.本协议一式贰份,为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YS426451的补充条件款,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协议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篇二:买房签合同要注意这些 否则吃大亏

买房签合同要注意这些 否则吃大亏

前言:买房这个问题相信许多人都要面对。对于这个生活中的“头等大事”之一,许多细节万万不能马虎。尤其是现在房价居高不下的时候,买套房得投进不少人力财力,所以大家一定要慎重对待。 很多朋友说在买房的时候不清楚买房签合同流程,购房合同上很多专有名词看的也是云里雾里的,最重要的是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也不甚了解,金融之家小编特意整理了下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刚需族有所帮助。

一、买房签合同流程:

购房者认购——购房者交定金(拿收据)——开发商下载网签合同,双方进行签合同,购房者交首付——开发商将首付款打到房产局的资金监管账户——开发商下载备案单并打印备过案的合同——通知购房者再次签订备案合同——开发商将备案合同送到房产局审核盖章——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A:买房有关的专有名词解释:

1、"五证"&"两书"

在签合同之前,一定要先确认房地产开发商的"五证","两书"是齐全的,那"五证"和"两书"有什么作用呢?

房地产开发商在卖房之前要具有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也就是说,只有这群手续都齐备了,他才有资格卖房。

"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可不要小看这几个证书,只有合法进入市场的住宅房,产权才会受到国家保护。

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定金?订金?

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俗称保证金。如果开发商毁约,是要双倍返还的。

而订金则带有预付款性质,没有担保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订金通常发生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时候,这时候,付订金意味着你拥有对这套房子的优先购买权。如果最后你买了这套房子,订金作为总房款的一部分;否则,不管是哪方违约,订金都要原数返还。

除了定金和订金。买房子的时候还会出现"认筹金"和"诚意金"。

"认筹金"是指开发商正式销售前让购房者缴纳的费用,缴纳了"认筹金"之后,你不仅可以获得一定折扣的优惠,还可以优先购买房屋,一般用来解决开发商的资金问题。但是,亲们,认筹金是违法地。 诚意金与认筹金类似,都是通过收取一定金额的钱,向买房的人承诺一定的优惠,并以此确定购房者的先后顺序,但是,诚意金更相当于一种营销手段。同样,诚意金也不具有合同效力,不受到法律保护。

3、各种面积的含义

建筑面积有一个公式: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包括:房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墙体面积以及阳台面积;公摊建筑面积自然就是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了。

有些开发商为吸引更多客户,会在宣传页上标有赠送面积。赠送面积:顾名思义,赠送面积就免费的面积。但请大家切记:羊毛出在羊身上,开发商是很有可能把这部分钱平摊到单价中的;一些含大量赠送面积的户型,往往内部格局并不好;一些赠送的面积是开发商"偷来的",这些面积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

4、各种税的解释

首先来解释一下最近比较受关注的房产税。房产税是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财产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财产税,一般是房款总额的

1.5%。

房地产印花税则是指因房地产买卖、房地产产权变动、转移等而对书立的或领受的房地产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赋,一般是总房款的0.05%。

二、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

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

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2、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检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上述所介绍的"五证"和"两书"。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3、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1)购房者应谨防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2)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3)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

(4)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5)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篇三:购房合同首付后违约金

篇一:商品房买卖中逾期交房应该如何计算违约金

商品房买卖中逾期交房应该如何计算违约金

衣、食、住、行缺一不可。在人们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买一套称心如意的房子便被提上了日程。买房的人多了,纠纷自然也纷沓而至。除了房产证纠纷、物业纠纷之外,逾期交房也在商品房买卖纠纷中占据较大比例。那究竟该如何计算违约金呢?

■案例回放

2002年8月11日,史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史先生房款共计543765元,定金3万元,首付款21万元,银行按揭30万元。双方约定,入住后7日内,定金转化为房款并交付尾款3765元。交房时间2003年2月1日,若逾期交房,按照史先生已付房款数额万分之一/天计算违约金。

为早日住上新房,史先生早于8月5日就已支付定金3万元;8月15日又支付了21万元的首付款;随后银行按揭手续也于9月25日办妥。但因种种原因,开发商却未能按期交房。在史先生的一再催促下,开发商才于2003年9月15日通知史先生验收房屋,比原定交房日期迟了大半年。

史先生多交了大半年的房租,难免心生怨气,要求开发商赔偿,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30032元。但开发商却认为,史先生的算法欠妥,应按照已付房款(即首付款21万元)的万分之一/天计算,只同意承担违约金4767元。双方争执不下,只好对簿公堂。

经过法院调解,开发商最终赔付史先生11577元。既不是史先生要求的30032元,又不是开发商提出的4767元,赔付金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呢?我们不妨来听听北京市三信律师事务所何正永律师的说法。

■律师说法

北京市三信律师事务所何正永律师:

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何正永律师认为,双方签署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合法真实有效。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由已付房款、利率和逾期时间三部分组成。 首先,“已付房款”包括首付款和银行按揭款,并不是开发商所称的21万元首付款,而应该包括银行按揭30万元。开发商故意混淆了商品房买卖与银行按揭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由于银行按揭的30万元已经向开发商支付,故应纳入已付房款。

但是,定金和尾款不能纳入“已付房款”。按照双方约定,入住后7日内,定金才转化为房款。作为计算违约金的基数自然不应当包括3万元定金。同理,史先生在入住后7日内才交付尾款,尾款也不应当纳入已付房款。

因此,本案计算违约金的基数“已付房款”,既不是史先生要求的总房款,也不是开发商所谓的首付款,应当是首付款21万元与银行按揭30万元之和,共计51万元。

其次,需要确定的是逾期交房的利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违约金或损失,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逾期交房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确定,或者参照逾期贷款利率(现在为万分之二点一/天)标准计算。因此,利率应该按照双方约定的万分之

签购房合同后追加首付款

一/天计算,而不能根据史先生事后的意愿更改为万分之二点一/天。何律师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审查违约金的利率标准,不要等到发生纠纷时才意识到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失。

最后,需要认定的是逾期时间,开发商未能按期交房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时间应该从双方签订的交房日期,即2003年2月1日开始算起,直至开发商通知验收的日期,即同年9月15日止,而并非史先生办理入住手续的日子。因此,逾期时间共计227天。

由此不难得出最终的违约金,即已付房款51万元×利率万分之一/天×逾期时间227天=11577

元。(于杨)

《京华时报》 2004年10月22日

业主维权视点:应如何计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案例回放:

2003年8月,王先生在某开发商处以按揭方式购买了一套住宅。合同约定:该套住宅总房款30万元,2004年5月1日交房。王先生首付12万元,剩余18万元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合同签订以后,开发商办理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王先生支付了12万元首付款,并签订了抵押贷款合同,办理完善相关按揭手续,并于2003年10月开始向按揭银行交纳月供款。

2004年5月1日,到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开发商向准备接房的业主发出通知:“因某些原因,现延期交房,具体交房日期暂定在2004年8月1日。”2004年8月1日,王先生到开发商处办理了接房手续,并向开发商提出支付违约金的要求。因就违约金如何支付问题未达成一致,王先生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 法院经审理后发现,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就开发商逾期交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有约定。其约定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在30日内的,每日按照购房者已付房款的万分之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购房者不解除合同的,开发商每日按照购房者已付房款的万分之0.5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交付房屋为止。” 开发商逾期交房已成事实,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王先生已办理了抵押贷款手续,且已支付数月的按揭月供款,即可证明王先生已将全部30万元的购房款支付给开发商。开发商所提出的按照王先生首付的12万元作为计算违约金的基数的理由是不成立的。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了30日,且王先生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则开发商应每日按照全部购房款30万元的万分之0.5来支付违约金,计算得出开发商每月应支付给王先生的违约金在450元左右,该违约金支付标准明显低于同地段、同类房屋的平均租金,不足以弥补给王先生造成的损失,应予以适当提高。法院判决开发商按照每月900元的标准向王先生支付违约金。

■律师分析:

以上案例表明,在计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时,应按照购房者已支付房款作为计算的基数。在以按揭贷款方式购房的,只要购房者已办理了按揭购房手续,并能够证明银行已将贷款支付给开发商,则应按照首付款和贷款的总和为计算基数来计算违约金。计算时间自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第二天开始,计算到达到交房条件并实际交房时。

在违约金赔偿的标准上,首先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来支付。如果合同约定的标准不足以弥补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增加,以弥补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在违约金计算比例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时,可以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的平均租金为标准来计算。篇二:购房全攻略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购房全攻略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在购房过程中,面对销售员的答复、承诺不能作为今后发生纠纷时的法律依据,一切以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所以签订购房合同是很重要的环节。也是最需要注意的环节。 签订合同

一、购房合同范本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 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 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 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 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等;

5. 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

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 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 保修责任;

8. 乙方使用权限;

9. 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 违约赔偿责任;

11. 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二、补充协议大部分发展商都会要求购房者签署由其单方提供的补充协议,以限制购房者的权利,甚至采用一些不平等条款侵害购房者利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不可抗力:导致发展商逾期交付房屋的原因很多,不可抗力即是其中之一。由于相关法律规定难以对不可抗力事件一一列明,发展商通常会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作扩大性解释,例如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其它发展商不能控制的因素列入不可抗力的范围,以规避由于逾期交付房屋而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对此购房者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尽量明确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在出现不可抗力时发展商应该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公证机构或专业鉴定机构的证明性文件才能作为其免责的理由,同时约定当不可抗力事件导致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时,购房者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发展商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或者就逾期实际天数要求发展商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2、关于分摊建筑面积:作为房屋总建筑面积的一部分,分摊面积的多少,直接影响购房者实际获得的使用面积。对此尽管《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等法规作了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个别发展商仍然将经营性用房、人防工程或其他与房屋无关的面积调整实测面积和暂测面积的误差。购房者可以参照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发展商在补充协议中列明的分摊范围,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坚决要求予以删除。或者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所购房屋的实际使用率,即实际使用面积与房屋总建筑面积的比率,当发展商交付的房屋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时,购房者即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

3、关于装修标准:对于欲售商品房,特别是约定了精装修的欲售商品房,购房者一定要明确该等商品房的装修标准,防止被发展商以“进口”、“高级”、“先进”等不明确的表述误导。建议在补充协议中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所有内外装修、设施设备的种类、型号、品牌、颜色、位置、方向、可以参照的市场价格、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违约责任等,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4、明确规定交房时配套设施和环境达到的标准

目前北京交房时的争议多,交房时的环境差和配套设施不能使用是一个关键因素,有没有把交房时配套设施和环境达到的标准写进补充协议里的呢?锦秋之春的补充协议写得很具体:“出卖人应在小区竣工之日即2003年6月30日向买受人提供以下设施:(1)社区红外线防盗系统;(2)公共出入口电视监控系统;(3)楼内公共区域烟感报警系统;(4)会所、游泳池;(5)地下车库;(6)塔楼三层以上每二层设置一个?空中花园?;(7)绿化率不低于30%。”

5、将承诺写进补充协议

售楼人员为了卖房,经常会向买房人做出各种承诺,但到兑现时,不是找不到人,就是死不承认,有没有将承诺写进补充协议里的呢?肯写的房地产商还是有的。

以上是购房者在签订发展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由于标准文本在内容上的局限性,以及购房者个性的多样化,购房者应主动向发展商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并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

三、合同陷阱

任意使用免责权

实例:某房地产公司制定的《商品房买卖补充协议》中规定: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延误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管制及办证行为滞后、政府市政配套未到位、第三人破坏、高考期间停工或其他政府规定、施工单位工期延误、施工期间停水停电等。出卖人在交房时告知买受人即可据实予以延期交房。

点评意见:在上述原因中,有的确实可以作为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等,但也要甄别情况实行部分或全部免责。有些则纯属开发商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如承建商施工误期、因技术上需要更改图纸、因天气影响或其他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导致的延误等,这种情况下应由开发商向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其实像高考期间停工、办证行为滞后等内容是开发商可以预料并提前做好准备的,不能作为免责事由。而像施工期间停水停电、第三人破坏等则是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开发商应向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再依法律、依约定向第三人追偿。该格式条款私自扩大自己的免责范围,将第三方对开发商违约的风险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使开发商的逾期行为不必承担任何责任。(-摄影/舒东平)

违约责任不对等

实例:某消费者投诉称在购房时所签购房合同中违约责任一栏有这样一则内容:“(1)甲方须于××年×月×日前将房产交付使用,甲方若延期交房,则每迟交一个月,按乙方已付房款3%计算罚金,付给乙方作赔偿。(2)乙方若未按期限向甲方缴清房款,视为违约,甲方有权从乙方已交购房款中,扣罚10%的金额作违约金,同时不予办理进户手续。”

点评意见:上述格式条款对合同双方支付违约金的额度规定不对等。经营者延期交房必须等一个月后方计算罚金,且额度仅为消费者已付房款的3%;消费者若未按期交付房款,则立即视为违约,并扣罚消费者已交购房款的10%作违约金。由于商品房的标的额大,双方承担的违约金数额相差悬殊。这种条款的实质是设置陷阱,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经营者责任。违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则,消费者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变更。 付款方式要灵活

有不少购房者忽略付款方式的灵活性,万一中间出现问题,往往会使自己陷入被动境地。 实例:某消费者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以68万余元定购了一套房子。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开发商在合同附件中提到,要求乙方必须在一个半月内办妥所有贷款手续,否则视其违约,开发商有权拒绝签订买卖合同并不予退还首付款等。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未能成功,按合同约定首付款可能无法退还。

点评意见:上述案例中的附件内容明显对购房者不利。一般情况下,合同附件会对付款方式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但对于没有经验的购房者而言,一定要防止那些只有自己义务和对方权利的条款,以免落入圈套。对此律师也建议可以在附件内容中特别提出:如果非买卖双方原因而造成无法办理贷款,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如何签订购房合同

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的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篇三:购房违约了怎么办? 10种情况详解购房违约那些事儿

购房违约了怎么办? 10种情况详解购房违约那些事儿 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如果能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是一件令人最高兴的事儿,谁都不想在买房上面发生分歧,但是有很多购房者在购房违约金上与开发商发生过分歧,那么购房违约金究竟如何计算,在签署购房合同时违约责任这一块又要注意哪些呢,下面与长沙乐房小编一起来看看购房合同违约的那些事儿?

购房违约金是如何计算的?

在开发商的合同中一般都有规定,有的是预期90天内,按照已付款利息支付,从合同交房到实际交房计算。

第一 付款利息 就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按日计算。

第二违约金计算,根据双方约定合同按多少比例的计算方法,例如:按照全额房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那么就是用全部房款乘以万分之一再乘以违约日期。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事项包括:

(1). 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

(2). 购房者不按期付款;

(3). 开发商不按期交房;

(4). 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5). 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 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商品房保修的责任相关的文件: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商品房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数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 提供 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的商品房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 文件, 应该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 修期、保修单位等内容。

另外,如果购房者觉得违约金过低,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一般有三种情况就可以退房了: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者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者催告后的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者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合同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3.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长沙乐房网小编总结:购房违约人10种情况详解:

1.购房合同中对购房违约金的多少有约定,则必须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处理。

2.合同有条件履行,则必须履行,有条件而不愿意履行,需要支付违约金。

3.除非买方举出证据,证明首付提高、利率上涨,多出的费用将严重影响履约能力,导致他无法正常生活,可提出解除买房合同。

4.买房前,可让有经验的专业人士对自己是否符合银行贷款进行预审,可把风险降到最低。

5.在签订购房合同过程中,应该根据现行政策以及未来有可能会出现的政策,将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形统统考虑进来,并针对这些变化,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并尽量在合同中体现出来。

6.购房合同中对购房违约金的多少有约定,则必须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处理。7.合同有条件履行,则必须履行,有条件而不愿意履行,需要支付违约金。

8.除非买方举出证据,证明首付提高、利率上涨,多出的费用将严重影响履约能力,导致他无法正常生活,可提出解除买房合同。

9.买房前,可让有经验的专业人士对自己是否符合银行贷款进行预审,可把风险降到最低。

10.在签订购房合同过程中,应该根据现行政策以及未来有可能会出现的政策,将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形统统考虑进来,并针对这些变化,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并尽量在合同中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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