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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户口迁移购房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28  分类: 购房合同 手机版

篇一:南宁市持购房合同落户详细流程

南宁市持购房合同落户详细流程

一:

1.到夫妻双方各自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婚育及抱养情况证明(跟办理准生证(计生手册)流程一样,到双方各自户籍所在居委会出具夫妻双方婚育证明,就是居委会盖章,再到街道办计生部门盖章)已经有准生证(计生手册)(一年内有效的)可以直接到原户籍所在地街道办计生部门开具证明。

2.持以上原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需复印件)到迁入地所在小区管辖的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开具一样的计生证明。然后拿两份证明,再到迁入地所在小区管辖的街道办计生部门盖章,(就是盖情况属实的章)

3.持以上盖好章的证明(都需复印件)到区一级计生部门,填写户口迁移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需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迁移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盖章同意迁入。

二:

持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需复印件),到迁入地所在小区管辖的社区居委会登记,办理居住证,持社区居委会开具的表格、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住证(领居住证需要3个月,可持居住证领取回执单办理户口,回执单需派出所盖章)

以上材料、证明办完就可以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迁入户口了(迁入人员都要到场)需要以下材料:

1.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证明、购房发票、契税缴纳凭据(需复印件,复印合同的首页、合同商品房的地址,面积一页、签字压手印的一页、补充协议首页、签字压手印的一页)

2. 一年以上物业缴费凭据(需复印件,要完整一年,缺一个月都不行)

3. 一年以上电费缴费发票(需复印件,要完整一年,缺一个月都不行)

4. 商品房所在小区的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需复印件)

5. 居住证领取回执单(需盖章)

6. 双方户口簿(需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各自名字,身份证号那一页)

7. 双方身份证(需复印件)

8. 迁户口申请书(派出所有范本)打印、签字压手印

9. 户口迁移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篇二:南宁购商品房业主户口迁移所需材料

今年南宁购商品房业主 "新增2人"入户开始受理 房地产门户-搜房网 2009年12月08日09:46 来源:南国早报 段钦中 12月7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今年以来群众极为关注的在南宁购房可“新增2人”入户问题,即日在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12月7日,南宁市公安局下发文件,要求全市各派出所从当天起开始受理购房“新增2人”入户申请。

南宁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称,为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较快发展,2009年1月22日和7月8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拉动内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较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相关《补充通知》。根据《通知》中有关放宽购房入户政策的规定,为做好相关的协调配合工作,从年初开始,南宁市公安局积极会同市建委、市房产局等相关部门多方商议这一新政的具体操作方法。11月19日,南宁市建委、公安局、房产局联合召开了购房“新增2人”入户问题具体操作专题研究会议,最终形成了具体操作的实施细则。

解读

“新增2人”政策如何理解?

2003年南宁市政府下发有关文件规定,在南宁市购买商品住房的业主,可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及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岳父母等直系亲属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现在,根据《通知》中有关放宽购房入户政策规定,凡在2009年1月22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南宁市购买商品住房的业主,还可另外申请办理不超过2人的南宁市城镇常住户口。

购房与备案的时间何如认定?

关于购房时间和备案时间的认定、二手房交易的购房时间认定、“新增2人”的指定等,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对此予以了解答。

一、关于购房“新增2人”入户优惠政策中购房和备案的时间认定。

1.购买预售商品住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和市房产局合同备案日期为准,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和备案日期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即2009年1月22日(含)起至2009年12月31日(含)止。对备案日期,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证明记载日期为准。申请办理购房入户口手续时须购房合同、备案证明、房产证三证齐备。

对于市民在此期限内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取得备案证明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可待取得房产证后再到公安机关办理。

2.购买二手房的,购房日期以房产证附记记载的交易日期为准,不以房产证的登记时间为准。

二、期限内买卖二手房两次以上的,只要满足《通知》及《补充通知》的规定,第二个购房人可以享受“新增2人”入户的政策。

申请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购房业主本人同意为“新增2人”办理户口迁入本户的书面申请报告。

2.“新增2人”本人的申请报告(如原属未成年人,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加盖原单位或居(村)委会签章)。

3.商品房买卖合同、市房产局合同备案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4.原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5.原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及拟入户地所在城区计生部门审核证明;(注:年满49周岁以上人员,不携子女申请入户的,不须出具计生证明)

6.“新增2人”(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系城镇非农业人口的,需提交原户口所在地的待业证或失业证、下岗证等无业证明。

房屋产权共有人如何办理?

不同家庭户的成员以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购房的,应共同指定新增的“2人”。新增入户的“2人”名单由各共有人到公安户籍部门签字确认。如共有人能提供公证文书的,按照公证文书办理。

还有哪些规定需注意?

南宁市公安局相关人员还介绍,无论是本市居民(含农业人口)或境内市外居民(含农业人口)购房,符合《通知》及《补充通知》规定的,都可享受“新增2人”入户的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单位自建住房和拆迁安置住房不属于《通知》及《补充通知》所指的商品住房范畴。

同一人购买多套房的,按“人”计算,同一个购房人只能享受一次”新增2人”入户的政策。

根据南宁市有关文件及相关的户籍管理规定,申请“新增2人”入户的,购房人或其直系亲属成年人中,应当已有1人以上(含)按有关规定迁入本市户口或同时申请。

允许购房人或其直系亲属先迁来户口,以后再申请“新增2人”入户,或先申请“新增1人”,以后再申请“另1人”入户。购房人迁来时未指定“新增2人”的,过后可以再申请办理。

而在市辖县购房的,户口应落在所购房屋所在的县。

在本市有固定住址申请入户条件及手续

在本市有固定住房(以房屋产权证为准,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和其他用途的房产),可申请其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岳父母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具体申报手续如下:

1、申请入户人书面申请报告;(原迁出单位和拟迁入地单位居(村)委会在报告上签章)

2、房屋所有权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3、户口簿、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或当地公安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已婚的,要有结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4、入户人户口所在地乡镇一级计生部门证明及迁入地所在城区计生部门审核表(注:49周岁以上人员不携带子女迁入的不须计生证明)

5、随迁子女年满18周岁以上的,要有未婚证明;

6、申请入户人(指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系城镇非农业户口的,需提交原户口所在地的待业证或辞退决定书或失业证、下岗证等无业证明。

注:所有申报材料均要使用A4大小的纸呈报,材料齐全后填写"市外人员购买住宅商品房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在3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篇三:购房合同,迁户口

篇一:通过买房迁户口的步骤

通过买房迁户口的步骤

第一步:

1>房产证满3年(原件及复印件)

2>5年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保 / 社保满3年(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中心拉印缴费清单(直接到网上去打印同样有效或劳动局5楼综合科)

5>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薪资证明(薪资证明公司里必须盖章)

7>6个月内工资单(如果是拉的银行转帐明细要到银行柜台去拉单并盖印)

8>出生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复印件)

9>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10>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朋友准备齐了吗?现在,你可以去行政审批中心了; 办事地址:昆山市行政审批中心( 昆山市前进中路 219 号)

第二步:

1>审批中心给你两张单子:

1.1、一张回老家去开计生证明;

1.2、另一张老家回来到购房入户小区所在居委会落户申请— 2>回原户籍地办理以下内容:

2.2、老家计划生育证明(一家三口的姓名和身证号码都在写在那证明上)

2.3、除申请人的无业证明(原户籍地的居委会开具)。第三步:

原户籍办好证明回昆山:

1>购房入户小区所在辖区计生办检查b超(男人不需检查); 2>拿上面太太的检查单,到所在辖区便民服务中心计生**明盖单 3>再到购房入户小区所在居委会落户申请、审批(手写)---- 4>全部结束好了,现在也可以去行政

南宁户口迁移购房合同

审批中心了;

审核工作时间为8个工作日

第四步:

1>再回原籍地辖区派出所去办理迁出证明;

1.1、先去所在村或居委会里开个什么单子证明;

1.2、拿上面居委会的单子所属辖区派出所办理收费4元;

2>拿上面原户籍的迁出证明单子到入户所在辖区派出所入户收费6元。 3>半个月后再去办身份证

ok了!

希望能帮到大家

^ ^篇二:购房户口迁移申请书

篇三:南宁市持购房合同落户详细流程

南宁市持购房合同落户详细流程

一:

1.到夫妻双方各自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婚育及抱养情况证明(跟办理准生证(计生手册)流程一样,到双方各自户籍所在居委会出具夫妻双方婚育证明,就是居委会盖章,再到街道办计生部门盖章)已经有准生证(计生手册)(一年内有效的)可以直接到原户籍所在地街道办计生部门开具证明。

2.持以上原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需复印件)到迁入地所在小区管辖的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开具一样的计生证明。然后拿两份证明,再到迁入地所在小区管

辖的街道办计生部门盖章,(就是盖情况属实的章)

3.持以上盖好章的证明(都需复印件)到区一级计生部门,填写户口迁移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需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迁移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盖章同意迁入。

二:

持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需复印件),到迁入地所在小区管辖的社区居委会登记,办理居住证,持社区居委会开具的表格、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住证(领居住证需要3个月,可持居住证领取回执单办理户口,回执单需派出所盖章)

以上材料、证明办完就可以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迁入户口了(迁入人员都要到场)需要以下材料:

1.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证明、购房发票、契税缴纳凭据(需复印件,复印合同的首页、合同商品房的地址,面积一页、签字压手印的一页、补充协议首页、签字压手印的一页)

2. 一年以上物业缴费凭据(需复印件,要完整一年,缺一个月都不行)

3. 一年以上电费缴费发票(需复印件,要完整一年,缺一个月都不行)

4. 商品房所在小区的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需复印件)

5. 居住证领取回执单(需盖章)

6. 双方户口簿(需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各自名字,身份证号那一页)

7. 双方身份证(需复印件)

8. 迁户口申请书(派出所有范本)打印、签字压手印

9. 户口迁移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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