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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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生会的规章制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09  分类: 规章制度 手机版

篇一:校学生会规章制度及奖惩制度

学生会大型活动组委会制度

为使学生会大型活动的组织筹备制度化、规范化,明确在学生会举办大型活动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提高各部门共同工作的协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组委会是学生会组织大型活动必要时组建的临时机构,负责大型活动的组织和筹备。

第二条 组委会对学生会负责,受秘书处监督。组委会的建立及人员组成由主席团提议,并须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组委会在大型活动开始前,应当向秘书处和主席团会议提交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

第四条 组委会运作期间,对活动相关的人员、资金的调度和使用权负责。

第五条 与活动相关的财务收支由组委会统一处理,做到专款专用。大型活动期间,与活动相关的各种问题均可以向组委会提出,组委会必须在活动的相应阶段结束前作出答复。

第六条 在活动结束后,组委会统一完成工作总结,上报秘书处和主席团。工作总结会议后组委会自行解散。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生会财务活动,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实行审批权集中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学生会主席团指派一名副主席分管财务工作,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对主席团直接负责。

第三条生活部协助副主席管理学生会经费,负责单据审核,收支记录和帐表编制。

第四条 学生会所有经费支付程序如下:

(一) 活动的经费支出:

1.由相关职能部门递交活动资金预算清单;

2.出具用款书面申请,请主席团批准;

3.经费使用后须将标明相关情况的发票与主席团审批后的申请对照,确认无误后交由生活部,作为入帐凭证。

(二) 日常经费支出:

各部门收集日常支出经费发票并做好详细支出记录,交主席团审批,并将指示及签字后的发票交由生活部入帐。

第五条 主席每月向各部通报经费使用情况,学期结束前,主席会同生活部编制本学期财务报表,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并随时对学生会成员的质询作出合理解释及说明。

第六条 主席有对经费收支审查,监督的责任。如发现不合理使用或违纪现象,主席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予以纠正;若情况严重,在中止相关经费的使用的同时,应予以严惩。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优秀部门评选制度

为积极配合校团委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工作,加强我校学生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现拟定优秀部门评选标准如下:

第一条 精神文明方面

(一) 学生会各部门每学年至少学习四次上级组织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下发的有关规章与制度,并有详细的学习材料、学习纪录以及总结的加4分。

(二) 能与时俱进,可以举办出响应时代号召的活动,每个活动加1分。

(三) 部门成员思想积极向上,有较高政治素质的加3分。

第二条 组织机构方面

(一) 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上交本学期工作计划并同时上交上一学期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须科学、完整,加2分。

(二) 各部门组织机构健全,能够尽早的开展工作,并定期召开部门会议(每两周至少一次,活动期间不限),加2分。

(三) 积极协调主席团与部门,部门与部门,部门内部之间的关系,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加3分,反之扣3分(在主席部长例会中公开投选,每位主席选二个部门,每个部门选一个除本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排名在前三的部门加分,后三的部门减分)。

(四) 部门人员按时值班,每部门缺勤一次扣1分。

(五) 按时参加各项会议,遵守会议纪律的加2分;其中无故缺席者一次扣2分;有请假或迟到的每次扣1分,本项最高扣4分。

(六) 各部成员(含部长)若违反学生会相关规章制度每人扣2分;成员每辞职一名扣1分;成员辞职达1/2的部门不予评选。

第三条 组织活动方面

(一) 部门举办的各类活动,根据活动策划,活动落实、活动后反映以及活动总结等情况最高加4分。(由主席团评价、奖励)

(二) 部门举办的活动有创意,有特色(在主席部长例会上公开评选,七位主席半数通过的活动),主办部门每次加2分;协办单位每次加1分。

(三) 部门不拖欠应提交秘书处登记存档的资料(秘书处根据其工作职能及工作效果,酌情评分)。本项最高加分为4分。

(四) 积极参与校学生会其他部门组织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根据活动具体要求参与一 次加2分;上级安排应参与者没参与或不听指挥者,每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其他部门组织的活动,每次扣2分。

(五) 对各部门学期开始时所拟定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完成一部分加3分;全部完成加5分。

附:非活动部门不参与此项评比。

第四条 部门综合评优

组织部协助主席团根据各部门日常表现及活动情况采取评分制,给各部门打分。满分为10分(其中正主席占4分,其余副主席占6分,分数采用均分制)。

(一) 对各部门值班、例会、活动等综合情况加以评定。

(二) 对能否积极服从上级领导下达的命令而完成每一项工作加以评定。

(三) 对各部门成员工作积极性加以评定。

(四) 对各部门成员获得奖项等情况加以评定。

附:组织部每月统计一次,并制定评优月统计表,在每月初向老师及主席团汇报。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优秀个人评选制度

为了提高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将学生会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现拟定优秀个人评选标准如下:

第一条 精神文明建设

(一) 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必须每学年至少学习四次上级组织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下发的有关规章与制度,并有详细的学习材料、学习纪录以及总结的每人加4分。

(二) 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必须树立良好的形象,如有违反校纪校规或学生会的相关制度并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3—5分的扣分。

(三) 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在文化课方面不得出现挂科现象,出现挂科现象者不具有评选资格。(分别为月评比与年评比)

(四) 学生会的全体成员要注重日常卫生,宿舍卫生情况不得出现减分情况,若有此情况者不具有评选资格。

第二条 日常表现情况

(一)会议情况

(1) 全体学生会的成员能够准时参加学生会的相关会议,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若有无故缺勤者每人每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者每人每次扣0.5分。

(2) 每次会议必须做好会议纪录,无纪录者每次扣0.5分。

(二) 值班情况

(1) 值班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若发现有不佩带工作证的每人每次扣0.5分。

(2) 值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或 早退,若有迟到早退现象者,每人每次扣1分。(时间另议,用于活动室值班及应对突发情况,值班人员需与生活部人员的沟通,生活部人员中午、晚上各查物品借出情况一次)

(3) 值班人员应自觉签到,有事应写假条不得由他人代签,若有无故不签到或由他人代签现象,按缺勤处理,每人每次扣1分。

(4) 值班期间禁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打扑克、吸烟,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等,若有发现上述情况者每人每次扣1分。

(5) 值班人员要举止文明,待人接物要有礼貌,热情主动,受到老师或主席表扬者(在公开场合或有书面文件),每人每次加5分。

(三) 活动情况

(1)可以准时参加本部门及其它部门举办的活动,不得无故不到或早退。每人每参加一个活动加1分;若出现无故不到或早退现象者,每人每次扣0.5分;

(2)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老师及主席团表扬者(在公开场合或有书面文件),每人每次加5分;

(四)学生会人员能提出创新性意见并被学生会采纳者加5分。(校内同学(非学生干部)提出创新性意见并被学生会采纳者使所在系给加德育分2分,另议)

第三条 综合评比情况

(一) 评选优秀部长由主席团根据部长在平日的表现情况(包括个人素养、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团队意识等方面)进行评比,采用10分制(其中正主席占4分,其余副主席占6分,分数采用均分制)。

(二) 评比优秀部员由主席团和各部部长根据部员在平日的表现情况(包括个人素养、个人能力、团队意识等方面)进行评比,满分为10分制(其中正主席占4分,其余副主席占6分,分数采用均分制)。

附:组织部每月统计一次,并制定评优月统计表,在每月初向老师及主席团汇报。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档案管理,使学生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展开,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管理内容

(一) 唐山师范大学学生会文件及资料由秘书处存档。

(二) 各部须将每次活动的计划书、活动总结交予秘书处并存档。

(三) 各部部长须将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交予秘书处存档。

第二条 管理办法

(一) 唐山师范大学学生会文件及资料由秘书处派专人管理。

(二) 管理人员必须将每份文件及资料注明存档时间、编号和存档人姓名。

(三) 文件及资料若有遗漏、缺失,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四) 各部必须将各类文件及资料按时交予秘书处存档,逾期将追究部长级部门责任。

(五) 各部若需已存文件及资料,须由部长写借条注明归还日期,并按时归还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物资登记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物资管理,促使物资合理利用,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凡属学生会的物资财产,均进行分类,编类,造册登记,物资清单由各级学生会的相关职能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第二条 学生会因工作需要购入的物资,在购入时需登记,由生活部负责管理。

第三条 学生会开展活动由外借入的物资,有活动负责人对借入物资编制清单交存生活部,归还后予以注销。

第四条 学生会内部物资领用,参照第三条办理办法。

第五条 每学期第十周、第十八周,由秘书处、生活部组织对学生会所有物资进行盘点清查并编制物资盘点报告表,提交主席团审查后存留。

第六条 物资在使用期间发生毁损,需及时登记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经盘点后发现短缺,应限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值班制度

值班是学生会成员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为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和形象建设,以保证学生会工作的高效运转,现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 值班人员应自觉签到,不得有他人代签,否则按缺勤处理,凡无故缺勤累计五次者按退会处理。

第二条 值班期间禁止大声喧哗,严禁嬉笑打闹、打扑克等,一经发现将

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条 值班期间禁止吸烟、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条 值班期间严禁乱写毛笔字,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五条 值班人员要举止文明,接待来访者要有礼貌、热情主动。

第六条 值班人员要听从值班主席、部长的安排,不准搞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

第七条 值班人员要互相帮助、积极配合,认真完成团委和学生会安排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第八条 值班开始前,值班人员应打扫学生会所属卫生区。

第九条 值班实行秘书处负责制,秘书处具体职责如下:

(一) 认真做好值班考勤记录;

(二) 每日负责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卫生清扫,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 负责保管秘书处的一切物品,如电话、文件夹、宣传板等,如发现财务损坏或丢失,立即上报主席团;

(四) 值班人员需遵守值班守则,并对违反规定者给予及时的批评和纠正。

第十条 值班内容:

(一)认真完成团委及学生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做好值班记录,负责各种文件的通知和传达;

(三) 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应打扫团委及学生会门室的卫生。第十一条 签到:

各值班室值班人员应在规定值班时间的前十分钟内签到,超过规定时间的属迟到行为, 应向秘书处人员说明情况,并另行签到。(生活部在门口张贴执勤人员名单,方便查找负责人)

第十二条 请假:

(一)有事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持有部长签字的假条 交给秘书处值班人员;

(二) 值班时有极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向秘书处值班人员 说明情况,并交一份书面假条,无假条自外出的视为早退。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秘书处管理条例

为加强秘书处管理,使值班工作正常化,程序化,让各部门更好地开展工作,根据当前秘书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条例:

第一条 秘书处日常工作由值班人员负责。

第二条 值班地点: 唐山师范学院校学生会活动室。

第三条 各部根据值班表准时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旷班。值班时间(另议)。

第四条 活动室公共财产外借需登记,不得随意带走,不得人为损坏, 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五条 秘书处值班人员需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不得擅离岗位。

第六条 秘书处在学生会办公场所,值班部门应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喧哗。每次值班结束后各值班人员自行打扫活动室卫生,归置好所有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

第七条 闲人不得进入活动室。值班结束后,关闭门窗和水电,注意防火防

篇二:高校学生会规章制度

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学生会是系团委总支领导下的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学生组织。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团总支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学生会下设:办公室,纪检部,学习部,外联部,生活部,体育部,女生部,志愿者服务部,文艺部,社团部,劳卫部,网络通讯部。为了确保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对学生会成员科学管理,保证学生会成员的优化廉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学生会各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学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在学生会工作的所有同学,包括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以及各部门干事均为学生会正式成员。

学生会成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一)获得履行学生会干部职责应有的权利

(二)通过正当途径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四)参加学生会的活动;

(五)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完成交给的任务;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尊重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项目设定:

1、 例会人员管理

2、 工作人员出勤管理

3、 日常行为管理

具体内容:

(一)例会(包括部门会议和内部会议)

目标:使例会充分发扬集体性、民主性、广泛性、参与性、严谨性和目的性。

1、 集体性要求:

(1)每次例会人员按要求必须按时到场。

(2)参与例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3)例会中途不得无故离场。

2、 参与性要求

(1)无论干部干事都应积极参与决策方案的讨论,和一般问题的意见发言,并努力

做到提出有建树的、科学的、实用的意见。(对每次例会能提出重要的意见及

工作方案者会后由各部门负责人上报主席团,予以确认并加分,全体会议加

5分,部门会议加2分。)

(2)对会议发言踊跃并对会议内容有益者,各部门负责人上报主席团,予以确认

并加分,全体会议加5分,部门会议加2分。

(3)对会议顺利进行有贡献者(主要针对会议中途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人事部

对其考核评定中的责任心加分,具体分数视情况而定。

3、严谨性要求:

(1) 扰乱会场秩序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分。

(2) 对例会时言谈举止有损会场气氛者予以扣分,全体会议扣5分,部门会议扣

2分。

(二)工作出勤(包括活动和日常工作)

目标:针对学生会的各种级别和类别的工作,工作人员要求积极参与并做到尽职尽

责。

1、每次工作必须按要求完成全部工作时。

(1)迟到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分);

(2)旷工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5分);

(3)中途无故退场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分);

2、每次工作必须按要求完成全部工作量。

(1)未(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文 网:校学生会的规章制度)能完成安排的职能工作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5分)

(2)工作中有重大失职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5分)

(3)工作中谈论或擅自处理私事,造成不良影响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5分)

(三)人员日常行为(指在室外工作场所或办公室内)

(1)平时的言谈举止不得损坏学生会公众形象。(通过会内和会外两方面共同监督,

视情节予以处理)

(2)不得肆意滋事,扰乱工作秩序。(处理办法同上)

(3)严守学生会保密制度,不得违反。(处理办法同上)

第四章 人事考核制度

期初每人有基础分20分

一、出勤考核

1、会议出席情况考核

(1) 迟到开会时在点名之前还未到者视为迟到。每人每次扣2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迟到处理。

(2) 早退会议结束之前离开会场视为早退。每人每次扣2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

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早退处理。

(3) 未到未到或会议进行1/2后还未到者视为不到。每人每次扣4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未到处理。累计三次未到者无条件免职。

2、活动到场情况考核

(1) 迟到 在规定时间未到者。每人每次扣2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迟到处理。

(2) 早退在规定时间前离开者视为早退。每人每次扣2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早退处理。

(3) 未到未到或会议进行1/2后还未到者视为不到。每人每次扣4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未到处理。

(4) 工作人员有做好本职工作或没配合其他部门工作的每人每次扣2分,若工作态度不好并有他人向校学生会反映,每人每次扣5分。

3、值班情况考核

(1)迟到 晚到15分种视为迟到。每人每次扣2分

(2)早退 值班结束前离开者视为早退。每人每次扣2分

(3)不到 中午值班结束前30分种或晚上值班结束前1小时还未到者视为不到。每人每次扣4分。如有特殊情况须在学生会内部找他人替班并提前告知负责人。

(4)值班人员没有做值班记录或卫生工作的每人每次扣2分,若值班态度不好并有他人向学生会反映,每人每次扣5分。

二、各部活动开展情况考核

1、各部活动开展情况考核

(1)活动时间,地点,人员安排到位,活动开展顺利,本部门人员无迟到,早退和不到现象(特殊情况除外)。 此情况参加人员每人加4—5分。

(2)活动开展基本顺利,时间,地点,人员安排到位,本部人员有少数迟到,早退或不到现象(特殊情况除外)。此情况参加人员每人加2—3分。

(3)活动环节中存在一些问题,活动时间地点安排恰当,但人员安排不到位,本部人员参与与的积极性不高,有1/3以上的人员出现迟到,早退或不到现象(特殊情况除外)。在同学中影响力较小。此情况参加人员每人加1—2分。

2、对于参于活动的部门和人员

(1)部门当活动的规模较大,要其它部门协助时,若无特殊情况,各部门都应全力支持。若各部负责人态度积极,人员分配合理,参与积极性高,无迟到,早退和不到现象(特殊情况除外)。工作认真负责。此情况,各部参与负责人每人加6—8分,其余参加人员每人加3—4分。若各部配合态度一般,存在迟到早退和不到现象,工作态度一般。此情况参加人员每人加1—2分。

(2)人员当活动现场人手不够或有突发情况发生需要人员调动4与活动时,若人员服从调配,工作积极负责,每人每次加3分。若人员不服从调配或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除外)的每人每次扣3分。

三、平时工作考核

人员考核

此项由各部部长和副部长商定后共同实施。每部活动的计划方案及总结齐全详细的,给予负责人每人加2—4分。期末各部根据本部干事工作情况对干事进行评定,各部根据干事的总分排名情况,以干事人数的1/4为比例评出优秀干事。

四、评定

人事部定期通告各人员的总分情况,期末根据各人员的总分情况和主席团商定后,根据具体情况评出优秀干部和优秀干事若干名。

五、除名

总分低于8分者,将会被学校学生会自动除名。

六、考核表见附录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任免、培训和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在努力做好工作的同时,促使自身能力的提高,从而为我系学生会工作的更好开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干部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干部的选拔

(一) 依据:1、职位本身的要求。

2、学生干部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二) 方式:系学生会干部实行聘用制,采取内部提升和外部招聘、公开竞选相结合。内

部提拔部分干部,有助于提高内部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并且,内部成员对工作比较熟悉,有助于工作开展的延续性;同时,为了避免组织内部工作思路、方法的僵化,给组织带来新的工作思路、方法,而采用外部招聘制相结合。但考虑到外埠同学对内部工作不熟悉,对外公开招聘原则上都是副职,但考察一段时间,符合条件者可升为正职。新选拔生来的学生干部有一定的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使用期间实行代理制。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发聘书正式确定为干部,不合格者,无条件辞退。

二、职务调换。

职务调换是使受培训的学生干部,在不同部门的不同职位上轮流工作,一时期全面了解整个组织或社团的不同工作内容,已达到干部培训的目的。

三、干部的考评

(一) 方式:1、自我评定,占50%

2、上司评定,占25%

3、同事评定,占25%

(二)内容:

1、个人素质考评(40%)包括;工作态度、管理能力、完成任务的能力、计划执行情况、创新能力、学习成绩、道德及与其他的关系等。

2、工作效率考评(30%)包括:处理事情的效率、思维与决策的效率(发现问题的及时性,分析问题的准确性级处理问题的时效性)。

3、工作效果考评(30%)在每学期进行一次考评的基础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全面考评,总 分为100分,80-100分为工作成绩优异可获年终评优及提升资格;60-79分为工作成绩一般,可以申请留任;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工作不称职,应视情况给予调离部门或劝其自动辞职。

三、干部的奖惩

(一)干部的奖惩

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系学生会学生干部,可评为推荐评选校级优秀学生会干部,给予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并可推荐为下届学生会的后备人选。

(二)干部违规的惩处

系学生会干部任期内工作不负责、不符合学生干部要求或违反系团委、学生会及部门的有关制度的,将受到相应处分,处分分为:

1、 口头批评;

2、 警告;

3、 停职检查;

4、 撤职。

对于为反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的学生干部,一律给与撤职处分,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 财务制度

一、资金财务管理

1、学生会日常财务资金报由系审核,再有主席团统一分配报账。

2、各部门凡涉及资金问题,均须报办公室备案或向办公室提交内部财务清单,存档。

3、任何部门不得私设小金库

二、采购

1、学生会日常用办公品由主席团委派部门统一进行采购;

2、各部门所需其他物品,亦可有各部门自行采购;购买物品前,先写申请,待主席团签字同意后方可购买。采购时需向商家索要发票。

三、报销

1、各部门的采购行为,由各部门先行垫付钱款;

2、报销时应持有购买物品时的正规发票方可报销。

3、没有发票、发票填写不当或没有提交申请自行购买的,有权拒绝给予报销

4、特殊情况应报于主席团决定。

第七章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工作是校学生会工作连续性,有序性的有力保障。为实现工作的正规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此项制度:

一、总则:

(一)人事档案:

1、学生会成员信息库,由学生会办公室定期更新;

2、学生会各部门成员(包括未入选者)简历,每学期开学初更新;

3、学生会干部竞选演讲稿,干部辞职报告;

4、学生会成员档案数据库,记录系学生会各成员基本信息、各

项考核成绩及评优结果,及各成员在校期间所获各项荣誉。

(二)工作档案:

1、学生会各部门各学期工作计划;

2、学生会各部门举办活动需要有相关文字材料备份,包括活动申请、活动开展、活动

篇三: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

印刷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印刷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的管理,规范各部门成员的行为,保证分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基本章程

一、 组织性质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印刷工程系学生会是在系分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二、 工作任务

(一)代表和维护我系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热情为同学服务,加强我系老师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我系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积极开展各种科技、文体、学习和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营造积极、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和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三)根据学生会成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学生会成员提高民主素质、发扬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三、 宗旨和义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学生参与我系教育和管理事务;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打造我系学生文化的良好氛围。

四、 基本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执行指导4人(由系老师担任,分别为 :**、##、@@、&&&,负责分管学生会各部门),书记助理1人,副书记1人,学生会主席1人,学生会副主席1人,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文艺部、体育部、纪检部和生活部八个职能管理部门,各部门各设正部长1人,副部长根据各部具体情况而定。各部总成员人数根据当学年招新情况而定。

五、 学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学生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整体荣誉。

4.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 管理制度

一、 系学生会成员招新的相关条件、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干部管理制度,提升干部素质,增强学生干部选拔过程透明度,继续发挥我系学生干部在学院建设和发展,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院实际,学生干部任职条件和选举程序如下:

(一)学生干部任职条件

1、在籍的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印刷工程系学生;

2、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心理品质俱佳;

3、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

4、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和记律处分;

5、在班级、宿舍等公共场所,无违反学院之规定的行为;

6、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有身先士卒的精神和作风。工作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认清自己不但要在学生工作中发挥管理职能,更要注重对广大同学的服务作用;

7、具有很好的执行能力,服从上级领导,能按时按质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民主作风,能紧密联系广大同学,能及时全面的了解广大同学的意见及合理要求,并及时向上级领导、老师反映;

8、能够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热爱学生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不惧艰难险阻,不怕脏、不

怕累,不好逸恶劳;

10、能力突出,具备领导和带动广大同学进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

11、具有清正廉洁的干部作风。做事坚持原则,不因人而异,不搞特殊化,并且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二)学生干部选拔程序

1.报名

参加竞聘的同学,以自荐的形式到规定招新地点领取《印刷工程系学生会招新登记表》(以下简称招新登记表)报名竞聘。

2.资格审查

在任学生会干部根据报名竞聘人数及所收到的招新登记表上填写的情况,对报名的同学进行初步审核,各部门根据报名者的综合素质确定候选人名单。

3.笔试、面试

由现任学生会干部共同商讨命制《印刷工程系学生会招新笔试试题》,安排统一的时间和地点对各候选人进行笔试,后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进行相关面试。

4.拟任名单

各部门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结果,评议无异议后上报候选人名单,最后由学生会主席团研究确定新任学生会成员名单。

5.考察

召开学生会新老成员大会,宣读新任学生会成员名单,即日对新任学生会成员进行任职考察,考察期为一个月。

6.公示

考察期过后,对考察通过的新任学生干部名单进行公示,成为印刷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正式成员,学生干部按照自己所在的职位开展相关的工作。

二、 工作制度

(一) 活动开展制度

1. 学生会各部每学期初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及时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方案。

2. 活动开展前,各部部长须向学生会主席团申请,并向分管指导老师和主席团递交策划书。策划书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意义,活动的名称、地点、时间、面向的对象、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策划书中还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和总计费用,需要协助的其他部门名单。由主席团审议后上报学院。

3.若活动范围庞大,涉及部门众多,须先提交主席团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对活动计划加以进一步完善,然后上报学院。

4.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但申请者有再次完善、申请的权利;申请通过,主管部长不得推委、拖拉,应按时按照策划方案举办活动。

5.学生会各部不得擅自举办活动,否则,若引起不良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6.学生会成员参与活动时需到秘书处签到,活动结束是需签退。

凡申请通过的活动,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由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 总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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