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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安全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02  分类: 规章制度 手机版

篇一:叉车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叉车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叉车使用安全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叉车驾驶员、维修人员及管理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0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质检总局第13号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GB26164、1-20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 目的

3.1 为加强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使用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3.2 本制度所称叉车,是指使用的生产的型号:CPD15平衡重式蓄电池叉车,江苏靖江叉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CPCD30C平衡重式叉车。

4 职责

4.1 负责确定每年的维保单位和签订维保合同。

4.2 负责叉车的年度检验工作,使用部门配合。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应由维保单位限期整改。若因维护和监管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年检通不过,维保单位和使用部门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4.3 叉车使用部门负责日常检查、使用、安全管理,审核维保单位资质,督促维保单位按期有序的进行维保工作,并做好维护记录,保证车辆的完好和安全使用。

5 安全管理

5.1 使用部门负责叉车的调用和管理,部门主管要加强对叉车的安全管理,保证叉车的安全运行。

5.2 使用部门必须使用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的车辆。

5.3 使用部门驾驶人员管理。

5.3.1 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

5.3.2 严禁酒后驾驶。

5.3.3 驾驶员开车时要穿着整洁,衣服等不应有被绞住的部分。

5.3.4 驾驶员不准进行其它与驾驶叉车无关的工作。

5.3.5 未经公司安排,叉车驾驶员不准擅自教他人驾驶叉车。

5.4 使用部门对车辆要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5.4.1 驾驶员登记管理台账

5.4.2 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5.4.3 安全技术检查报告。

5.4.4 车辆事故记录。

5.5 使用部门对车辆要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做好记录。

5.6 驾驶规定

5.6.1 .驾驶前检查

a) 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b) 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漏。

c) 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

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5.6.2 驾驶时

a) 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

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b) 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

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c) 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10秒钟,再次启动应隔20秒,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功时应间

隔5分钟在重新启动。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d) 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

不可麻痹大意。

e) 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确保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

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f) 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或高速转弯。 g) 严禁超速行驶,载物时车速不得超过10km/h;空车不得超过15 km/h以保证安全。

h) 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

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i) 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j) 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k) 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

作业无关的工作。

l) 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m) 严禁超载行驶。

n) 叉车使用中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谎报或擅自处理后汇报,将按公司相关制度处

理。

5.7 装卸规定

a) 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

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b) 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c) 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d) 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

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e) 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f) 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g) 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h) 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5.8 停放要求

a) 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b) 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c) 电瓶车充电时应距离明火处5m,并加强通风。

5.9 保养规定

a) 做好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b) 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c) 每月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d) 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6 罚则

6.1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不按规定驾驶和使用叉车的人员和行为,有权立即制止并向技术支持部或安全监测与环管理部举报。

6.2 对于无证驾驶行为坚决杜绝,严厉制止,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进行无证驾驶,发现无证驾驶每次考核2000元。

6.3 超速行驶或违章驾驶每次考核100-300元。

6.4 将叉车移做他用每次考核200-800元。

6.5 维保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维保每次考核200元。维保后不做记录或者记录不全考核维保单位100元/次,叉车使用部门负管理责任200元/次。

6.6 因违章违规、违反规定使用叉车导致损坏,责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篇二:叉车使用管理制度

(柴油和电动)叉车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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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备前期管理

1.新增厂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可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

2. 领取《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在规定位置上固定《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

二、叉车设备的安全使用

1.叉车使用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每台叉车必须由公司指定专人担任保管员即叉车司机。未经仓库负责人同意,除叉车司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驾驶叉车。

2.叉车行驶中驾驶员应集中注意力,不做与工作无关或有危险性的事情。

3.车辆启动前,必须检查叉车的制动,货叉,轮胎等,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叉车启动时应保持较低的启动速度,驾驶员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并注意避让。

4.叉车启动时应注意观察油表指示,发动机是否异常,螺丝有无松动,油路是否漏油,各仪表是否运行正常。如有异常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严禁擅自拆修叉车。

5.叉车行驶过程中切勿进行上下货叉操作。

6.叉车应平稳启动,转向,行驶,制动和停止,在潮湿或光滑的路面上转向时须减速。

叉车在行驶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叉车行驶中应注意与其他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狭窄地段行驶时须小心慢行。

7.严禁超载,偏载。

8.严禁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0.5M)

9.严禁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严禁使用惯性装载卸货。

10.严禁使用单货叉作业。

11. 严禁货叉上站人,严禁叉车载人。启动时以叉车为圆心半径1M的范围内不准有人。

12. 严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货物。

13. 叉车驾驶员损坏货物,设施或发现已损坏货物,设施时要如实上报仓库负责人。

14. 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空。

15. 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口,出入口,消防设施旁。

16. 电动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

17. 电动叉车充电须要选用叉车专用配套充电器,要轻拿轻放。不得让叉车电量耗尽至叉车不能移动,才进行充电,这样会缩短电瓶使用寿命。冲完电后,应先关掉电源,在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乱放。

18. 柴油叉车加油时必须将柴油机熄火关掉钥匙严禁携带火源或静电来源。加完油后,应该将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放归原处存好。严禁将有关工具随意乱放。

三、叉车的维修和保养

1.叉车设备必须根据使用手册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每次保养维修记录。保养和维修必须由设备的售后或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操作。

2.检查发动机油轴箱和空气滤清器内的机油量,燃油箱内的燃油量及散热器内冷却水量,不足时按要求添加。

3.经常检查轮胎气压,并清除轮胎路中的杂物。

4.检查液压制动器和手制动器的自由行程及工作可靠性,并视需要加注制动液和排除系统内的空气。

5.查车辆液压系统油箱内的工作油量及管路、接头等处有无渗漏现象。

6.查仪表、灯光、喇叭的工作情况。进行完上述各项检查之后起动发动机,检查发动机的运转情况并检查传动系、制动指尖以及液压升降系统的工作是否正常

四、附件(后附)

1、设备的设计文件

2、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以及使用手册

篇三:叉车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叉车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范围和职责

1、目的:

建立厂区及各车间叉车使用的标准操作规程,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2、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3、职责:

3.1叉车工必须对本规程进行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对叉车进行独立操作,严格按照叉车安全操作规程对叉车进行正确操作。

3.32安保部对叉车工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二、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工要求

1.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须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1.3 严禁非叉车工擅自使用叉车。

2、操作叉车启动检查:

2.1车辆启动前,检查起动、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此外还须检查车牌、安全标识等;

2.2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 不能自己进行修理,应关掉叉车并告知机械修理人员。

2.3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

2.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2.5为了保护驾驶人员,叉车装备有头顶保护装置。驾驶人员的身体包括手和脚都应该在保护范围之内。

3、叉车行驶规程

3.1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确实需要叉车辅助人

员工作时,应配有专用的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

1)在吊笼中工作的人员:数量不超过2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所有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

2)在吊笼高空作业过程中,叉车驾驶员:

① 如果高空作业性质为盘点、贴标签等基本无危害的工作,叉车驾驶员不要离开叉车,以便及时提供协助;

② 如果是维修灯具、管路等需要使用金属工具的工作,叉车驾驶员可以选择戴好安全帽,坐在驾驶室协助;也可以选择离开叉车驾驶室,在叉车周围8~10米之内戴好安全帽作安全监护,提示行人绕行以及警告无关人员不得操作叉车;

3.2行驶时,货叉底端离地高度保持300~400毫米,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

架须适当后倾。

3.3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

3.4应与其它车辆保持三台自身叉车长的安全距离,会车时除外。

3.5在交叉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3.6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3.7在斜道上行驶时:

①空车上下斜坡 – 如果在斜坡上空车行使, 需要倒退上坡,货叉向前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

②载货时上下斜坡 –如果在斜坡上载货行使,需要货叉向前行使上坡, 倒退行使下坡。这样重心也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掉头;

3.8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但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

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3.9叉车严禁载人,禁止员工贪图方便2人或多人共挤一部叉车。

3.10叉车驾驶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严禁吸烟操作叉车。

3.11叉车使用平板车短驳运输时,行驶的路线,必须有人进行指挥引导,平板

车上严禁载人。

4、叉车作业规程

4.1严禁超载、偏载、超速(公司内不超过30km/h)行驶。

4.2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以及相反的过程期间,必须启动刹

车。

4.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4.4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5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4.6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转载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 文 网:叉车安全使用管理规章制度)人员。

4.7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有人。

4.8搬运影响视线的货物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4.9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发货台是否靠紧,货车车轮是否按规定将三角木垫好,车厢里是否有人,估计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4.10发现或损坏货物、设施要如实上报。

5、叉车停车规程

5.1叉车要停在远离交通繁忙的安全区域,尽量避免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并熄火。

5.2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后刹车,切断电路,并不能停放在纵坡

大于5%的路段上。

5.3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旁。保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

畅通无阻。

5.4叉车暂时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拉刹车。

6、叉车维护

6.1发现叉车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车检查。

6.2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不能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6.3叉车的维护应该根据制造商的标准进行:

①日常检查。

②每周的检查。

③按规定的定期检查。

维修检查的内容应该包括刹车, 灯光, 喇叭, 液压系统和轮胎, 以及结构的整体性和转动部件。

7、意外事件:如遇到意外,应该做到:

7.1紧伏到方向盘上或操作手柄,并抓紧方向盘或操作手柄。

7.2身体靠在叉车倾倒方向的反面。

7.3注意防止损伤头部或胸部,叉车翻车时千万不能跳车。

8、叉车作业 “七不准”

8.1 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8.2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8.3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

8.4 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8.5 不准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8.6 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8.7 不准用叉车去拖其他车,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安全环保部同意。

三、违规处理

1、叉车工驾驶员违反上述操作规程,视违规情节由安保部按照公司奖惩制度

予处罚;

2、叉车工的管理者有管理不严的责任,视违规情节由安保部按照公司奖惩制度

给予处罚;

3、 其他人员违反上述相关规定,视违规情节由安保部按照公司奖惩制度给予处

罚。

张家港圣汇气体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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