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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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家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31  分类: 买卖合同 手机版

篇一:链家房屋买卖-签约文件合同

合同编号:

交易编号:

房屋买卖业务 签约文件合订本

签约提示

1、本合订本包括的每个文件,您均需要签署—式三份。交易双方及链家地产各执一份,请您在合同骑缝处签字确认。

2、请您确认,在签署合同前,您已仔阅读过合同条款并予理解和接受,同时我公司经办人员已向您告知与交易房屋及合同签署有关的信息。

3、请您核查一式三(多)份合同的内容(包括手工填写的部分)。

4、在您签署的合同中,除需手工填写的地方以外,其他部分均不得随意进行手写补充和修改,否则将会影响合同或条款的有效性:如您确实需要对合同中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的,请您及其他签署方在补充或修改处签字或盖章后,方为生效.

5、在您向居间方支付居间代理费或服务费时,用收据;如该经办人员不能提供上述专用收据的,请您务必谨慎付款,必要时,请与您签约的店面经理进行确认。

6、在填写相关合同文本时,如遇“【 】”或“口”等需要选择的内容,选,以划“√”方式选定您选择的事项: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或该条不适用时,应当划”×”,以示删除。

7、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请您在向我司支付居间代理费及服务费时,优先选择如下方式:

——您可以使用本人或亲朋的银行储蓄卡或信用卡刷卡(本地卡、异地卡均可),刷卡后请持卡人在POS小票上亲笔签字

>银行转账 ——通过银行柜台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将代理费直接汇入我公司对公账户

>通过网上银行汇款的方式将代理费直接汇入公司对公账户 另因特殊原因,您需要在店面以现金方式缴纳代理费或服务费的,请直接将现金交给店面负责人。

交易方留存信息表

各方确认,本页所列信息适用于本合订本全部文件,包括《成都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居间服务合同》、《过户、按揭代理合同)及本次交易涉及的所有文本。

房屋出售人(签章): 房屋购买人(签章):

本合同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成都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的合法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权人的合法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的合法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_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______层,其中地上______层,地下_____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_。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补充协议及物业交割单。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监证号(主产权)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档案保管号(权)为:___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状况:该房屋占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_____________: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四)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_________。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己将该房屋出租, 【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 出卖人与买受人通过以下方式达成交易

出卖人和买受人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介绍成交,案证明编号:姓名:_________,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一)经出卖人和买受人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总价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 (二)买受人可以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定金¥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买受人采取第______种方式支付定金,剩余房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补充协议。

l、买受人【是】【否】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定金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不高于成交价格的20%),定金支付方式为【直接支付给出卖人】/【存入专用账户划转】。

2、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买卖双方应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 (l)买受人支付定金的方式为【直接支付给出卖人】/【存入专用账户划转】。

(2)买受人应将房价款存入双方共同委托的

保证机构)在 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 定金约定直接支付给出卖人的除外),账号为。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出 卖人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出具的《转移登记办结单》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四)关于贷款的约定

买受人向【居间机构指定的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拟贷款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 整。(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为准)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2 种方式解决: (1)买受人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出卖人;

(2)买受人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已发生的及要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3)本合同终止,买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

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五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补充协议及物业交割单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 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应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十日内,将该房屋转让情况告知物业管理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并积极办理物业交割、房屋维修基金户名变更手续及账户内结余维修基金的交割;买受人应积极配合上述手续的办理。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 时,应当履行下列第 1、 2、 3项手续:

l、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件中所列物品;

2、 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 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第六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五 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 15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15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5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买受人未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篇二:链家地产 房屋租赁合同全国通用版P7

BF——2008——0603合同编号: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链家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 年个月。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

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份,乙

方执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月 日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篇三:房屋买卖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鉴于甲乙双方经丙方居间就坐落于的房屋(“该房屋”)签署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 ”),现三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做出补充约定如下:

第一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交易房屋价款及家具家电、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作价两者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此价格为甲方净得价,不含税。

第二条 关于房屋教育具体事宜的约定

1、定金:乙方于月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

2、首付款:乙方于请约定支付时间或条件)将首付款人民(大 写) 元整[该金额口包含口不包含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以口自行支付/口资金托管口资金监管的方式支付甲方。

3、物业交割:甲方双方应当在

交割手续,丙方陪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从本协议约定的购房款中留存人民币(大写) 元整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于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割当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税费的承担

甲乙双方同意,本交易涉及的水费全部由方承担,并直接向主管机关交纳。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逾期旅行本补充协议约定义务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日计算想守约方支付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构成根本违约,且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甲方提供的该房屋所有权证的,原购房合同等相关产权证明手续不真是、不完整、无效,导致一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2)该房屋被查封或限制转让,导致一方无法取得所有权的;

(3)逾期履行本补充协议第二条云顶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

(4)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

(5)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的。

甲方出现上述根本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胡搜去乙方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由甲方直接赔付乙方。

3、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构成根本违约,且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提供的证件等购房所需的自理不完整、不真实或无效,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陆手续的;

(2)拒绝购买该房屋的;

(3)逾期履行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

乙方出现上述根本违约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

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冲抵违约金,多退少补;丙方收取乙方的费用不

予退还。

第五条 其他

1、在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证件等资料真实有效、并积极配合的前提下,丙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协助双方 完成交易。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合

同》、过户、按揭代理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为准。

3 口,且无需填写相关内容):

关于房屋租约的约定:口有/口无

交易房屋的租赁期限至 年月 日止;就房屋租赁事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关于央产房的约定:口有/口无

甲方应于 年月 日前取得《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如未能按期取得,

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关于装修、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清单的约定:口有/口无

以下附属设施随房屋一并转移并交付给乙方:

(1)装修包括:

(2)家具包括:

(3)家电包括:

关于限购政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已 支付款项的具体约定::口有/口无

对乙方已支付的房屋的约定:

对已支付的或应支付的代理费的约定:

其他约定:口有/口无

全部款项并支付乙方总房款50%的违约金。

部款项,并收取总房款50%违约金。

(以下无正文)

甲方(出卖方):

委托代理人:

丙方(居间方):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经办 人:

联 系 电 话: 乙方(买受方):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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