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报告 > 情况报告 > 列表页

关于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09  分类: 情况报告 手机版

篇一: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调查报告

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调查报告

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国家瞄准贫困对象,突出重点区域,锁定扶贫开发目标,增加资金投入,不断加大了攻坚的力度。在“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下,无论是投入的直接帮扶贫困人口的资金规模,还是投入的产业发展或者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发项目数量,都是空前的。资金管理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而涉农的扶贫资金更是焦点中的焦点,上上下下都十分关心。如何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操作,我认为,应在执行好现有政策的前提下,要注重创新,既要规范延伸旧有的好制度、好办法,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陈出新。下面,就我市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现状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谈一些初浅的看法。

一、现状及主要做法

在国省扶贫办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十年来,我市通过积极争取、整合、筹集、财政配套等方式,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6.47805亿元,其中20**年投入

1.86175亿元。主要用于推进全市扶贫攻坚项目实施以及贫困人口的直接帮扶。面对来源广泛、数量庞大的扶贫资金,市委农村部和市扶贫办把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协调市、县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参与,突出强化管理这个关键,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对扶贫资金的来源、流向、审批、报账等各个环节实施了严格监管。既确保了扶贫资金发挥效益,同时也确保了扶贫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实现了双赢的结果。

一是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制。全市各扶贫部门对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项目资金,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

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对扶贫项目的报批执行市、县两级评审制。各区县(市)扶贫办在上报扶贫项目前,会同农业、发改、畜牧水产、林业等部门一同深入项目点现场考察,共同论证,提出考察论证报告,进行县级自评。市办与财政部门再次进行评审论证,确保扶贫项目资金投向合理。

三是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充分利用各级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扶贫项目申报、立项、审批等方面的政策和程序。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资金公开、建设单位公开、竣工决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对于重点项目,还制作项目建设平面示意图,简明扼要地介绍项目建设规模、责任单位、资金投入额度、资金来源渠道、管理方式和管护措施等。

四是严格执行报账制。严格执行群众参与式管理,由项目村提出资金申请,项目村验收工程并经审计部门审计后,由财政部门统一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对于工程质量

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凭证的,扶贫部门不予审批,财政部门不予报账。

五是严格执行验收考核制。对实施完毕的项目,按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检查验收,进行绩效考评。所有项目验收合格后,持项目验收单、项目验收报告方可报账。

六是严格执行年度审计制。由扶贫部门会同财政、审计部门,重点检查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采取现场察看实施项目是否按方案实施完毕、到财政部门察看项目资金是否按要求拨付到位等工作方式,加大资金审计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对扶贫资金实行了相对严格的管理,但是因为扶贫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牵涉的部门和扶贫对象多,资金的规模大小也不一,执行的主体也各有不同,所以,难免在使用和管理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管理上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多、涉及部门广,由于条块分割等原因,难以实行有效地统一管理。分配使用权力多集中于职能部门,在资金的安排、审批等环节,还有一定的随意性,存在不太规范的地方。

二是监管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传统的监管模式下,部门各自为政,相互之间缺乏沟通,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专项检查往往是事后督查,很难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特别是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链条长、环节多、专业性强,对扶贫资金账目的审查耗费时间长、效率较低,监管范围有限,监管深度不够。同时,由于基层监督力量不足,使扶贫资金的安全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是责任落实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主管部门是扶贫资金管理的主体、监督的主体,由于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等因素,个别单位往往重资金争取,轻资金管理;重资金分配权力,轻资金监管责任;分配资金时“插手”,监管资金时“甩手”。对资金项目如何安全运行,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

四是执行过程中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个别涉农职能部门在资金拨付过程中,因为一些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存在延期拨付、人情拨付、吃请回扣等不正之风。个别乡(镇)、村对各类补助补贴类资金的发放,未能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对发放对象、补贴人数、补贴金额公开不及时、不到位,工作缺乏透明度。

三、对策及建议

1、创新机制,建立规范健全的资金管理体系。要按照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和封闭运行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每笔资金从进户到划拨、从使用到监督、从验收到报账,都有据可查。另外,在继续坚持扶贫项目招标制和公示制的基础上。一是推行合同制。对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合同签约,明确项目责任人、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投资补助标准、项目管理、验收和奖罚办法等,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管项目、建项目、验项目。二是加强整合。针对原来扶贫资

金存在部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职责不清,扶贫资金“效益递减”的实际,要以县为单位,以贫困村为主战场,集中优势打歼灭战。要在区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资金整合。今后对扶贫专项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要按照各投其资、各计其功的原则,在扶贫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由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统筹管理扶贫资金,把扶贫资金与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整合,以村或者以片为平台,实行统筹安排、综合调度、捆绑使用、集中投放,最大限度的覆盖贫困农户。三是积极创新。为彻底改变目前项目规划早、申报慢、资金下达迟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网上申报、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每年年底前完成下年项目规划、申报,翌年前半年完成资金计划下达,确保项目早启动,早实施,贫困农户早受益。

2、规范操作,建立科学严密的项目运行体系。一是建立健全项目库储备和申报、审批制度。对扶贫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凡是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才可审批审报,对已经确定的扶贫项目不能随意变更,如确需调整,必须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每个项目的申报必须有项目内容和辐射带动贫困户作为申报、审批的依据。二是要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研究制定不同的项目运行程序。分别从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账目处理和归档立卷五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三是根据不同项目,研究制定严密的检查验收程序。实现县建档、乡建簿、村建册、户建卡的规范化一条龙管理。

3、部门联动,建立高效合理的监管体系。首先,要坚持扶贫项目及资金集体审查。在将项目资金捆绑使用的同时,坚持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协调各相关部门,强化各自职能,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资金划拨、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并对扶贫资金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跟踪检查、逐项审计,杜绝资金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其次,要优化监管模式。采用系统化、网络化的监管模式,实现关口前移,使监督重点由事后督查向全过程监督转变,使资金监管贯穿于管理、审批、分配、拨付全过程。要编制涉农资金审批流程图,涉农资金审核、分配、拨付、使用各个环节实行流程化管理。要依托网络平台,建立由涉农资金电子网络“监管系统”和“公示系统”组成的电子网络监管体系。通过“监管系统”内网,对涉农资金进行全程监督、动态监管和实时监控。依托涉农资金监管公示网站,将涉农直补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实行“一卡(折)通”兑付,避免涉农资金在层层流转中被克扣、挪用等。第三,要建立联系会议制度。由纪检部门、扶贫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信访部门、检察院等机构组成联系会议,共同参与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实现信息共享,步调一致。

4、严明职责,建立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保障体系。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事前”有人抓。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农民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以及工作机制。要明确分工,从整体上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领导。特别是每笔扶贫资金拨付或者每个扶贫项目开始操作之前,都要明确专人负责,且要一“跟”到底。二是要强化检查预防,确保“事中”有人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确保扶贫资金或项目在运作过程中,能够安全、合规、有效使用。三是要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事后”有人问。资金或项目实施完之后,监管部门都要及时跟进。对扶贫资金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职、监督不到位、发现问题查处不力等行为,严格予以问责处理,提高制度的刚性约束。

篇二:2011-2012年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汇报

永兴县2011-2012年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情 况 汇 报

永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2年10月19日

我县在省、市扶贫办的关心指导下,严格按照《郴州市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我县扶贫资金管理水平和扶贫成效,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推动扶贫资金使用规章更加完善,管理使用程序更加规范,管理使用机制更加健全,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扶贫资金项目下达及安排去向情况

自2010年至2011年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先后下达给我县财政扶贫资金共162万元。分别是2011年82万元,2012年8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1万元,产业发展资金118万,实用技术培训资金13万元。 扶贫项目43个,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产业发展33个,实用技术培训项目3个。在安排下达项目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坚持面向重点村、面向贫困户,以产业发展为主、以智力扶贫为主。所有资金项目批准文一经下达,我县及时向各项目单位下达,让项目尽快实施,发挥效益。在向各项

目单位下达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做到所有扶贫项目不变更,所有扶贫资金不调整,全部按照上级文件如实下达。

二、扶贫资金项目的安排及落实情况

2011-2012年我县共安排实施扶贫项目43个,下达财政扶贫资金16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1万元,安排项目6个,产业发展资金118万,安排项目43个,实用技术培训13万元,安排实用技术培训1.2万余人次。到目前止, 2011-2012年项目资金下拔额度达162万元。所有项目全部实施并验收、项目完成率、验收率达到100%,资金下拨额度占资金总数的100%。没有出现转移、挪用、拖欠 、挤占、截留扶贫资金的现象,做到各项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扶贫资金管理情况

扶贫资金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组成部份。为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防止资金挪用、它用、贪污等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我县严格按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切实强化扶贫资金的管理。

(一)专户专账,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认真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建立了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做到了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

金始终不脱离财政轨道。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拨付程序是由项目单位实施完成项目建设后,向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提出申请,县扶贫办组织财政、相关乡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填写好《扶贫开发项目验收单》,所有参与验收人员全部签字,然后项目单位开具正规发票,凭《扶贫开发项目验收单》、《拨款申请表》、发票到财政局农业股报账。

(二)阳光操作,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各扶贫项目、资金、建设内容、相关要求等都在村一级公示,项目资金拨付后及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永办[2010]73号)的要求,及向群众公布,并报县纠风办、县审计局和县减负办备案。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 使用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加大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力度。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确保了资金安全。

(三)跟踪问效, 建立多方监督、检查制。县扶贫办、财政局依规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工作。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资金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和财务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及时纠正。同时,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加强监督,把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

(四)奖罚分明,健全完善激励约束制。采取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好、成效明显的县乡村,在资金分配和试点项目安排上给予

倾斜;挤占、挪用、截留扶贫资金的,在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扶贫项目管理情况

我县对扶贫项目管理一贯高度重视,从项目申报到项目验收都严格把关,确保扶贫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一)严把“项目申报关”。对各村上报的扶贫项目县扶贫办派员实地调查、论证后,县扶贫办会同财政局共同研究提出初步方案,然后按公开、公正、公平、公示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公示。经公示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再上报省、市审批。

(二)严把“项目规划关”。做到因村制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科学规划,不搞行政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工程和形象工程。

(三)严把“项目实施关”。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落实专业施工队伍,设立村民监督领导小组,对项目施工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四)严把“项目验收关”。项目完成后由县扶贫办组织财政、相关乡镇、相关职能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填写《扶贫开发项目验收单》。项目单位凭《验收单》、《拨款申请表》、正规发票到县财政局农业股报帐,杜绝了冒领、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现象。

篇三:关于巴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巴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提升巴州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基层,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扶贫工作调研的要求,我们结合工作实际,会同扶贫办对各县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展开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州现有自治区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村50个,其中16个村为特困山区村,扶贫开发重点村主要分布在天山、阿尔金山、昆仑山山区,沙漠边缘荒漠区及部分农区,是区域差异较大、生态系统脆弱,历来为自然灾害频发和贫困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点多、线长、面广是巴州贫困人口分布的三大特点,也是扶贫攻坚的难点所在。2011年底我州总人口13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1.4万人,占总人口的52%, 按贫困标准1500元以下人口有56736人,约占全州农业人口的8%;贫困标准2300元以下人口有100899人,约占全州农业人口的14%。自治区下达我州在贫困标准2300元以下人口为39493人。我州按照“划分区域,分类扶持,整村推进,巩固提高,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三大重点,结合自治区“民生建设年”、自治区扶贫办“规划编制年”、自治州“若羌率先发展年”活动的开展,狠抓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明显提高,2011年我州1159户3899人越过低收入贫困线。

二、主要作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思路。我们围绕《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把发挥主体作用、激发主动性和创造性作为扶贫开发的内在动力,把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州扶贫四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作为推进扶贫开发的有效形式,不断探索具有巴州特色的扶贫开发新途径。一是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体作为扶贫开发的基本对象,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动员群众依靠自己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二是坚持把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对南部阿尔金山、昆仑山以维吾尔族农牧民为主的5个乡,北部巴音布鲁克山区以蒙古族牧民为主的3个乡贫困农牧民实行重点扶贫攻坚。三是坚持把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扶持的重点,按照“龙头拉动,效益覆盖”的要求,结合棉花、粮食、林果、畜牧和区域特色产品、设施农业六大产业的发展,提高产业化经营层次,拓展农牧民增收空间。我们坚持高位推动,在年初的农村工作会议上对扶贫开发工作进行重点安排部署。州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扶贫开发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扶贫开发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自治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情况,指导和督促成员单位做好扶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责任制,不断强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扶贫工作机制。对重新确定的50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设专人负责,确保了扶贫政策和措施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

(二)整合资金,大力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一是对照“五通”、“五有”、“五能”的要求,缺项补项,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整合资金项目,配套治理开发,扶持贫困村建立基本产业,提高基本素质,解决好贫困群众的出行、就医、教育、饮水等方面的困难问题。二是围绕整村推进建设任务,积极引导各行业部门选择合适的整村推进项目,加大物资、资金投入,确保整村推进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原则,逐级逐层分解,量化、细化重点村整村推进工作任务,落实整村推进工作措施、项目、资金,做到整村推进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人。2011年,全州投入各类扶贫资金34287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2693万元,河北援疆资金1100万元,社会扶贫捐款捐物485万元,其余为行业部门项目资金。为(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文 网:关于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贫困户购买扶贫牲畜3200头(只),家禽4万只,新建牲畜暖圈660座;新修防渗渠道176.4公里,新建设施农业大棚855座,道路283公里,桥

涵闸613座,打抗旱井123眼,修牧道80公里;种植红枣4.8万株;嫁接改造1.3万亩;建设人工改良草场20000亩,易地搬迁定居房屋865套54900平方米。2011年财政扶贫项目覆盖了全州8个县48个扶贫开发重点村,使5415户22684名低收入贫困户受益,贫困乡村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有了一定的改善,人均收入有了一定的提高。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州7个特困山区贫困村被自治区列为2011年整村推进验收村计划。为确保7个重点村整村推进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州严格按照标准,加大投入帮扶力度。但由于7个特困山区村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建设十分薄弱,远离县城,缺电等制约因素,难以达到自治区整村推进验收标准。

(三)严格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效益。我们加快建立财政投入倾斜机制,捆绑使用扶贫资金和各项涉农资金,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将各类项目资金优先向定居点延伸下沉,促进了定居牧民快速增收,牧民逐步由低水平定居向高水平安居转变。2011年,自治区下达我州财政扶贫资金2923万元,其中:扶贫项目共72个,项目资金2299万元,年度项目全部启动,资金全部到位,第一批项目已完工验收,追加补助项目实施当中。为确保扶贫项目保质保量完成,我州严格依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帐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自治区批准计划组织实施项目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一律实行公告、公示和报账制,加强对扶贫资金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定期、不定期组织扶贫、财政、发改、审计等有关部门开展扶贫资金检查,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高效、安全运转。2011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我州分别组织扶贫、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各县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同时对新纳入重点村的博湖、焉耆、和硕县扶贫办干部开展了项目资金管理业务培训。各县能严格按照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严格实行报帐制监管,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扶贫资金的情况。2011年的第一批项目财政扶贫项目公示牌已树立完成,追加补助项目待实施完成后树立公示牌。

(四)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合力攻坚。积极组织和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州部队开展对口定点扶贫,把帮扶重点由帮扶到县延伸到乡,定点到村,通过政府引导、农民真干与社会帮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扶贫攻坚合力。建立对口帮扶长效机制,实行挂牌扶贫,责任到人,对各帮扶点实行不脱贫不脱钩、不奔小康不脱钩。2011年自治州党政机关及中央、自治区驻州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等158个部门单位,对全州108个村和50个社区开展了扶贫开发包乡住村包联社区工作,为帮扶点捐款捐物485万元。

(五)加强培训,提高贫困农牧民的脱贫能力。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深入开展贫困农牧民技能培训、素质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大农牧业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和“双语”教育培训力度,保证贫困家庭每户都有一个劳动力掌握一门专业技能,增加一条就业渠道。2011年,自治区下达我州扶贫培训项目资金76万元。根据扶贫培训项目计划,针对贫困农牧民实际情况,我州共举办各类扶贫培训班53期,培训4995人/次,其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16期,培训农牧民或其子女475人;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36期,培训农牧民4460人;扶贫业务干部培训1期,培训扶贫干部60人。

(六)大力扶持龙头企业,推进产业化扶贫。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扶贫工作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截至目前,我州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到2家、自治区级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到9家。这些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企业就业等联结方式,不仅带动了当地贫困农民种植农副产品的积极性,在销路有保障的前提下,为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也为企业提供了充足的原料来源。2011年,我州各扶贫龙头企业带动基地种植面积31.3万亩,带动农牧户32140户(其中贫困户4163户),安排贫困户子女就业1840(季节性用工)。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扶贫龙头企业运行监测考核办法》,督促扶贫龙头企业整改运行中不足之处,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三、今后我州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及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建立州级扶贫开发工作目标管理和激励机制,每年定期召开扶贫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在扶贫资金及政策上的支持,加大对高寒山区、荒漠边缘区、缺水河流下游区域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

(二)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整村推进有机结合,使整村推进的重点村实现“九通”、“九有”,贫困户实现“九能”。力争通过整村推进的实施,使区定重点村的水、电、路、广播电视、通讯、村容村貌、就学条件、医疗保障和社会治安形势实现好转,从根本上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大力实施生态异地搬迁,有效解决农牧民脱贫致富问题。在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支持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州财政的支持力度。以天山山区、昆仑山、阿尔金山高寒山区的牧民搬迁为重点,坚持把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与富民安居建设相结合,其中和静县山区牧民搬迁,主要安置在莫呼查汗扶贫搬迁点;且末县、若羌县山区牧民扶贫搬迁工程与塔什萨依实验区建设相结合,主要安置在若羌县塔什萨依搬迁点、且末县苏塘开发区、塔提让乡移民定居点。新建定居点包括房屋、牲畜棚圈、饲草基地、农田、水利设施、道路和文化、卫生、教育及其他配套设施。

(四)积极调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扶贫的积极性,推动产业化扶贫步伐。抓住当前国家、自治区对农业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在资金和政策上大力支持的有利时机,积极培育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其在吸纳农牧民就业、促进农牧民增收的作用,引导企业推行“公司+基地,基地带农户,科技市场服务一体化”的组织经营形式,参与扶贫开发。

(五)进一步加大对口帮扶工作力度。结合今年开展的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继续坚持“万名干部扶贫工程”和州、县、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干部与贫困户“一帮一”结对子活动。强化对扶贫开发包乡住村工作的领导,对帮扶点实行不脱贫不脱钩、不奔小康不脱钩,同时对帮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六)把培训转移摆在更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坚持通过新技术、实用技术推广、科技扶贫等形式,提高贫困农牧民素质,使贫困农牧民尽快掌握1-2门实用的农牧业生产技术,增强自身转移增收和脱贫致富能力。2012年计划扶贫培训6850人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巩固脱贫成果的任务十分艰巨。我州贫困乡村大多地处高寒山区、沙漠边缘及荒漠区,基础设施建设极为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足。农牧民积累少,底子薄,因病致贫、因灾返贫现象严重。

(二)区域性贫困问题依然突出。从我州贫困人口区域分布看,高寒山区的占38%,荒漠边缘区和缺水河流下游区域的占11%,农区散居的占51%,呈“大分散、小集中”的区域布局。而扶贫资金投向和扶贫政策界定比较明确,导致集中扶持与面上发展矛盾增大。

(三)整村推进难度加大。目前,我州尚未通过自治区整村推进验收的重点贫困村自然条件恶劣,产业结构单一,基础设施及公益设施建设基本空白,缺乏整村推进的基本条件。

(四)扶贫开发投入不足。自治区批复下达的项目建设资金基本上为补助性资金,因州、县财力普遍困难,贫困乡村无法筹集配套资金(主要是贫困户住房建设等),项目内容难以完成。牧区项目由于实施成本远高于农区,加之气候因素制约,不能按时实施,存在跨年度实施的问题。同时,州定重点贫困乡、村因资金制约,扶贫开发进展缓慢,影响了扶贫开发整体进程。

几点建议:

(一)鉴于且末、若羌、和静、尉犁县地理位置、生态环境、交通线路等情况与南疆三地州贫困县相似的实际,建议将且末、若羌、和静、尉犁县农牧区扶贫开发纳入南疆三地州同等区域扶持范围。同时,建议新一轮扶贫开发阶段,将当前的50个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村继续保留,并将州定20个贫困村及5个扶贫搬迁点纳入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村行列给予扶持。

(二)改变扶贫项目散、小的问题。从近十年的扶贫项目安排上可以看出,扶贫项目虽然覆盖面较广,但规模普遍偏小,难以解决重点村的根本性问题,不利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项目的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扶贫资金在集中投入区定扶贫重点乡村的同时,扩大扶贫开发扶持范围,应该适当扶持区定外的贫困乡村、贫困牧场、农场及部分困难乡村。

(三)加大农牧民素质培训的投入,使劳动力由数量资源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把扶贫的重点放在提高贫困人口素质、文化水平、提高科技运用能力、掌握劳动技能上来。把提高欠发达地区特别是贫困农牧民现有劳动力文化素质和后备劳动力素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加培训资金投入,争取每个贫困户有1-2人掌握1-2门实用农牧业生产技术和劳动转移技能。加大对扶贫干部的培训力度,以便于更好的开展工作。

(四)外资扶贫项目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效果明显,建议自治区考虑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外资扶贫项目上给于安排合作示范项目。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