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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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代理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16  分类: 代理合同 手机版

篇一:房地产分销代理合同

恒亚国际家居购物广场代理销售协议

甲方:南通恒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常州尺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销售的项目及位置:

项目: 恒亚国际家居购物广场(以下简称“该项目”)

位置: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工业集中区

二、本合同委托的该项目的规模:

建筑用地约 21.00 亩, 委托销售建筑面积约2.8万 ㎡.

三、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 2011 年 10月 28 日至 2012年 4 月 27 日止。期满后,

如双方同意延续,需另订补充协议。

2、在本合同的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履行。

四、合同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作为__江苏__区域(含南通及南通所有县级城市)独家销售代理商, 销售该项目

现有全部可销售面积。

五、甲方的责任

1、保证本项目销售的合法性,负责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乙方到访客户的用餐,由甲方直接承担。(客户用餐人数由乙方发车前报备甲方)

3、提供销售所需契约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销售。

4、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六、乙方的责任

1、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对甲方项目在江苏区域内进行分销的组织及对甲方原有江苏区的分销进行统一管

理和销售发团组织。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组织客户参观本项目后顺道参观其他项目,一旦被甲方悉知,甲方有权终止本

合同的履行。

3、乙方负责催促客户应缴的各项费用和必要的联络维护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按揭客户的相关资料,确保

所需资料齐全。

七、有关销售的各项事宜双方共同约定:

1代理佣金结算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精神,共同约定销售价格按照甲方提供的2011年9月25日制定的销

售价目表销售,如乙方有特殊情况销售的,需甲方相关领导确认签字后方可销售。

代理佣金结算标准:

以乙方客户缴纳首付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且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作为乙方结算佣金的标

准,甲方3天内一次性结算乙方客户到帐款部分的佣金,剩余佣金在客户按揭资料齐全后的两

个月内无论是否放贷均按期予以结算。(结算时将款项划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全国公私帐户均

可)。

2 代理佣金结算标准

合同期内:乙方累计签约金额为2000万元以下,则按照佣金基数12%结算.如乙方累计签约金额为

2000万元以上,则按照佣金基数13%结算(按照累计签约金额计算)。

3代理佣金税金

合同乙方结算佣金时如不提供甲方认可的佣金发票,甲方也可采取税金代扣的方式执行,具体的

分销代理合同

标准为佣金的10%。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乙方在整个代理期间的营销推广造成甲方名誉的严重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中自动扣除;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为违约。除应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外,甲方应按日向乙方

支付应付代理佣金0.3%的违约金;

3)合同签定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

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由守约方提出单方面解除合同;

4)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

又不可避免的事件;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

定后不视为违约。

九、其他

1)在甲方与成交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发生纠纷导致该契约终止时,则甲方有权拒

绝向乙方支付该部分的代理酬金。否则,甲方有权日后在应向乙方支付的代理佣金中将该部分款项

予以扣除。

2)因客户违约,导致甲方收取客户已交的全部或部分定金时,甲方有权收取作为违约金。

3)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为 壹 年,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 2011 年 10月 28 日至 2012年 4 月 27 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_两_份,双方各执_一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内容)

甲方(盖章):南通恒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常州尺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篇二:分销商协议细则

新汉成分销商代理协议

我新汉成分销商服务条款(下面简称服务条款),分销商是指在网络申请成为我新汉成分销权并获得分销权的用户。

一、服务条款的确认与接纳

我新汉成分销商服务的运作权和解释权归我新汉成唯一所有。

分销商接受我新汉成提供分销商服务时必须完全、严格遵守本服务条款。并可享受我新汉成所规定的服务内容。

二、分销商服务协议

1、代理权是指一段时期内具有使用我新汉成某类商品的图片和文字、查看代理价、下单采购,进行商品代理销售的权力。我新汉成的认证分销商都可以查看我新汉成的全部商品及供货价,我新汉成代理权由我新汉成界定。

2、我新汉成将保证商品的上线更新率,每周至少xx件。如期间未能达到xx件,我新汉成将及时发送邮件告知原因。

3、凡分销商每月订单总计达1000元人民币者,我新汉成将提供xx返还。每月订单总计达3000元人民币者,我新汉成将与其分销商洽谈进一步的合作与优惠政策。每月订单总能达5000元人民币以上者,将成为我们高级客户,我新汉成将与其分销商洽谈进一步的让利。

以上条款解释权归我新汉成所有。

三、代理权的获得

淘宝用户通过申请并审核通过即可成为我新汉成分销商,可查看网站所有的商品信息,包括文字、图片描述和商品底价。

分销商申请我新汉成的商品代理权,管理员将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将授予代理权。对已经授予的代理权,如果分销商严重违反我新汉成相关管理条例,我新汉成有权利随时收回,不受代理权有效期限的限制。我新汉成承诺将根据市场需求、产品数量,区域分布等因素动态控制代理权的总量,保护分销商的利益。

四、获得代理权分销商的义务

在我新汉成获得代理权的分销商除遵守《我新汉成分销商服务协议》、《我新汉成分销商价格体系管理规则》的所有条款外,还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1、只能在我新汉成规定范围内开展该类别商品的分销及销售活动,一旦超出我新汉成约定的范围,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分销商本人负责。

2、分销商在分销商品期间,若被我新汉成认定为消极分销(消极分销根据不同商品类别另行规定),其代理权到期后将不得被延续。

五、代理权的变更和续持

代理权一旦正式授予,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但以下情况除外:

1、因不可抗力,我新汉成停止该类别商品的分销,则代理权自行终止。

2、分销商在获得某一类商品代理权 1年后,可以继续申请持有或更换该类商品的代理权。

3、代理权的变更由分销商和我新汉成协调处理,本协议暂不做特别规定。

六、代理权的撤销

以下情况,我新汉成将无条件撤销分销商的代理权;

1、代理权到期;

2、根据分销商一段时间内分销业绩和相关纠纷的表现,我新汉成认为其不适合代理该类商品的;

3、分销商违反我新汉成有关规定,达到取消分销商代理权资格者;

4、分销商严重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相关规定,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

5、分销商在公众媒体、论坛等发布虚假、恶意信息,造成严重影响及后果者。

对上述6种情况,我新汉成有权取消分销商的代理权。

八、鉴于我新汉成服务的系统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分销商须同意:

1、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被引用为注册资料(我新汉成将为所有分销商保密,绝不向第三方透露)。如因分销商提供的虚假信息所发生一切纠纷,我新汉成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提供及时、详细的销售渠道信息,如 C2C网店、 B2C网站、购物论坛、实体店铺地址和线下销售渠道等等。销售渠道信息为我新汉成备案之用,方便我新汉成与分销商的沟通及管理。没有在我新汉成备案的分销商销售渠道将不允许分销我新汉成的商品。

3、分销商的注册信息或销售渠道信息发生变化后,应自行或及时通知我新汉成客服或客户经理更新自己的注册信息,所有分销商输入的注册信息都将被视为准确表示分销商身份的信息,并将作为我新汉成举行有关活动、进行客户支持认可的有效身份信息。

4、遵守所有我新汉成有关规则和流程,同意保障和维护我新汉成全体成员的利益。

5、服务条款的修订:我新汉成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我新汉成服务条款如被修改,我新汉成将发送邮件给分销商以提示。如果分销商不同意修改后的服务条款,可以终止接受我新汉成提供的服务,并在合同期满后退回所有款项。如果分销商继续接受我新汉成提供的服务,则将被视为已经接受服务条款的变更。

九、分销商代理有效期限

我新汉成授予分销商代理期限为:至分销商认证通过起一年有效期,到期用户可终止代理协议,也可以继续签订代理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应商:新汉成 分销商:

年月日

篇三:代理商分销合同

代理商分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VOIP语音网关系列产品的代理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均确认已阅读过该协议,并理解和同意其中的条款和条件;该协议的签订,将取代双方口头和书面对乙方代理销售VOIP语音网关产品进行的所有交流。

一、协议有效期间、履行地点及代理准入区域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有效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甲、乙任一方如无意续约,于协议到期_________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3.甲、乙双方如无终止协议表示,则本协议自动续约一年。

4.指定代理准入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代理销售的原则

1.乙方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或销售实体。

2.乙方注册经营范围项目中,必须包含与代理销售产品相关之项目。

3.甲方向乙方提供VOIP各系列产品和VOIP通讯落地平台服务,如有新产品本合同仍然有效。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调查权。

2.甲方应保证其产品的合格及市场的可销售性:即产品合格的质量标准。

3.乙方在行业选型、大客户攻关时,甲方给予技术和规划方案的支持。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保证:免费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的修理需客户(或乙方)支付运费及更换零件费;一年内需送甲方维修的,甲方提供替代设备,甲方对此造成的损失免责。

5.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免费代培技术,技术咨询,VOIP语音网关系列产品资料、销售方案以及大客户攻关等支持,大客户攻关支持乙方负责费用。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终端用户提供话费清单(在乙方有要求时)。提供话费清单的方式有:WEB网页查询;电子文档邮件发送。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国内的自主经营权。

2.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3.信誉不佳的终端用户,乙方有终止、暂停、开通其服务的权力,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即: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的3个小时内执行完毕。

4.为使乙方便于发展下级代理商,甲方将尽可能提供中性化的包装,但这并不表示乙方可以忽视甲方的知识产权,做出任何有损甲方知识产权权益的行为。

5.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市场价格体系,不得做出低价扰乱市场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6.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合同代表人保守所有的商业秘密,即除合同签名人以外不向乙方第二人透出有关双方的合同内容。

7.在全国范围内乙方已有的或新联系的客户,须提前通知甲方并进行备案,经甲方确认后,该客户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直接进入经营。

四、价格政策

1.甲方依据乙方每次进货数量及通话量,给予乙方一定的价格折扣优惠。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及时协商代理价格。结算价格在开具销售凭证时直接体现。具体资费价格参照合同附件。

2.甲方制定乙方代理销售的VOIP语音网关系列产品代理价格,双方对本价格负有保密责任。具体价格见附件。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只接受乙方银行转帐、电汇、现金、支票的付款方式。

2.乙方款到后,甲方产品代办托运或邮寄等到乙方指定地址,甲方承担运费(5台以上)。

六、市场管理

1.甲方不实行独家代理制度,但对乙方现有用户或即将开发的用户给予保护。

2.乙方进入________________以外的地区销售前须告知甲方,以便备案。

七、内容免责

1.任一方及其所发展的次级经销商、用户,不得使用VOIP语音网关系列产品传送危害国家安全、违反政府法令、防碍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的内容;如有违反,应自负法律责任。

2.任一方及其所发展的次级经销商、用户,使用VOIP语音网关系列产品,如有诽谤、侵权等事件,其责任与产生的结果需自行负责,与另一方无涉。

八、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天灾、战争、暴乱、司法、政府命令、其它法律要求以及所有无法控制的事件,致使任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条款时,该方不负任何责任。

2.信产部、电信管理局、六大运营商的法规和政策及网络因素为不可抗力。

九、本协议的终止

1.按照双方要求终止协议。

2.任一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严重损害对方的利益时,受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合同附上,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