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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补选工作方案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2-17  分类: 工作方案 手机版

篇一: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方案.(式样)doc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方案(式样)

( xxxx年××月××日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通过)

为规范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保障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规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由社区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接受县、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的指导和党组织的领导。社区选举委员会任期自推选产生公告之日起到上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至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完成交接时为止。

二、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实行差额选举,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驻社区单位代表、社区内民间组织代表列席参加居民代表大会,列席代表有选举权。社区居民代表以居民小组为单位,由当届居民小组长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主持召开居民小组会议(社区选举委员会派人监督,并作记录),按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推选产生;驻社区单位及社区内民间组织列席代表,由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内民间组织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组织产生,列席代表产生的方式,由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内民间组织自主决定,社区选举委员会不作具体规定。

三、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职数,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人组成。设主任 1人,副主任1人,委员××人。

本社区第×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举日为2011年××月××日,选民登记时间为2011年××月××日至2011年××月××日,候选人提名时间为2011年××月××日至2011年××月××日。

四、本社区居委会主任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人,副主任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人。

五、选民登记

1、年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计算选民年龄的时间,以投票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选民户口以截止至2011 年××月××日的派出所户籍登记在册人员为准。

2、政治条件: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3、身体条件:不能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和其他病患者,经社区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4、属地条件:户口不在本社区,但经常居住在本社区的居民,原则上在本社区进行登记,对愿意参加户口所在地选举的,要尊重其自主选举的权利,但不得重复行使选举权利。本社区的居民含户口不在但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且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了暂住证的外来人员。

5、本社区各居民小组辖区内有选民资格的居民以居民小组为单位进行选民登记。驻本社区单位及社区内民间组织辖区内的有选民资格的居民,由驻社区单位及社区内民间组织按规定自主负责选民登记。

6、对已在社区工作三年以上的上届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选派到社区工作的机关干部、复退军人和大学生,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登记。

7、自愿放弃选民权利的社区居民,可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8、各居民小组选民名单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在选举日的20日前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以居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驻社区单位及社区内民间组织辖区内的选民名单由驻社区单位及社区内民间组织审查确认后按规定在本单位张榜公布。对登记参加选举的各居民小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2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逾期提出不同意见的,视为无效。各居民小组选民名单和选民数以调整后的名单为准。

六、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居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居民为候选人。

本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办事能力,公道正派,热心为居民服务。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符合市合办〔2011〕17号和县东组〔2011〕55号文件相关规定要求。(对候选人的具体要求,居民代表会议可根据本社区实际在选举方案中作出规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选民不能被确定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

????

若出现不符合社区选举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七、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

1、产生候选人。社区居委会候选人可通过社区党组织提名、居民小组会议提名、有选举权的居民20人以上或居民代表10人联名提名、个人自愿报名5种方式产生。有关人员应填写社区居委会成员提名票、报名表递交社区选举委员会或投入候选人提名箱。

2、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区选举委员会对每个提名者和报名者,按照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应写出简要情况,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提出初步的候选意见。

3、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将以上情况和意见进行说明。经会议充分讨论后,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民主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

4、社区居委会成员的选举均采用差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居委会主任候选人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人、副主任候选人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人,委员候选人人数应分别比应选人数多2人。

5、公布候选人名单。正式候选人一经确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正式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的3日前在社区内张榜公布。

八、正式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后,社区选举委员会在公共场所或明显位置规范张贴有关材料,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在选举日前向选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主要介绍候选人简历、文化程度、家庭情况、现实表现、特长、优缺点等)。

九、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名、计票人××名、唱票人××名,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前酝酿并在居民代表大会当场提名,经居民代表鼓掌通过,

十、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代表、社区内民间组织代表、工作人员凭代表证和工作证进入选举会场。

十一、投票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代表可以对候选人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代表如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就在他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一个“○”;(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 网:居委会补选工作方案)反对的,如不同意选票上的某一候选人,就在他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一个“×”,弃权的,则不在选票上作任何符号;如果要另选其他选民,可以在预留的空格内填写被选举人的名字,并在其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一个“○”的符号,不画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

十二、代表选举期间因事外出,不能回家参加投票的,需书面向本社区选举委员会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十三、代表凭《选民证》领取选票。选票由本人填写。

十四、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唱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当众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先检验选票的有效性,再公开唱票和计票,作出记录。选举结果经社区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众宣布。总监票人负责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和封存所有选票,监票人、计票人在选举结果报告单和选票箱封条上签字,并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

十五、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其代表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获得赞成票相等无法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场对得票相等者进行再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获得半数赞成票少于应选名额是,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投票选举(在选举日当天或选举日后15天举行),以得票多者当选,但所得票数须超过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一。

十六、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其本届内当选无效。

十七、本办法未尽事项,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依法讨论确定。

十八、本办法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社区选举委员会负责解释。

××社区选举委员会

篇二:街道居委会换届工作方案

什刹海街道第八届社区居委会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社区居委会组织法?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社区居委会组织法?办法?中关于“社区居委会每届任期3年”的规定,什刹海街道第七届社区居委会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北京市社区居委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及市政府关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和?西城区第八届社区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京西办发?2012?4号),选举工作于2011年12月开始至2012年6月结束。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什刹海街道社区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践中办发[2010]27号和京办发[2011]26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部署,加强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社区民主自治,扩大民主参与,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建设和谐社区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为进一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成立机构

(一)成立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

组 长: 姜兆春 什刹海街道工委书记

徐 利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田红领 什刹海街道工委副书记

高济萍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

成 员:

尹 军苏 昊田文清 于自力赵福林高 翔张国强王国强郭团中黄云烈秦建设杨立群潘月娥胡良波张振池傅晶岩赵志刚曹亚军什刹海街道工委副书记 什刹海街道工委副书记 什刹海街道工委副书记 什刹海街道武装部部长 什刹海街道工会主席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正处级调研员 什刹海街道副处级调研员 什刹海街道副处级调研员 什刹海街道副处级调研员 什刹海街道工委组织部部长 什刹海街道工委办主任 什刹海街道社会工作党委办公室主任

陶 平 什刹海街道纪检监察科副科长

陈 杨 什刹海街道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卫东 什刹海街道老干部科科长

杨理燕 什刹海街道妇联主席

杨京峰

张卫武

杨 璐

李 红

王 琮

原黎波

许顺英

于锦秀

吴美宝

王 玲

董 洁

陈金红

周 炜

徐金国

李桂清

周红旗

隋书庭

梁 华什刹海街道团工委负责人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人事科科长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财政科科长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社区办主任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副科长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科科长什刹海街道办事处610办公室主任什刹海街道办事处流管办主任 什刹海街道残联理事长 什刹海街道住保办主任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主任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副科长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主任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统筹办主任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社保所所长 什刹海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建平 什刹海风景区管理处办公室主任

李 勇 厂桥派出所所长

刘晓辉 新街口派出所所长

(二)设立办公室

主 任:高济萍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主任:潘月娥 什刹海街道副处级调研员

王 琮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社区办主任

成 员:张 威、贺 楠、蹇 辛

办公室设在德内大街272号404室

电话:8322.6316,8322.6536

(三)工作职责

1.指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制定对重点社区居委会的指导措施以及选举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

(3)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

(4)确定选举工作试点社区居委会。

(5)确定各社区居委会成员职位数及其投票选举日期。

(6)选派选举指导员,具体指导选举工作。

(7)保障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干部到位和换届经费到位。

2.办公室工作职责

(1)做好选举前期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的普查工作。

(2)做好抽调干部的培训工作。

(3)具体部署和指导各社区居委会选举各阶段工作。

(4)向区选举办报送选举进展情况、选举信息和汇总上传选举数据。

(5)受理选举工作中的来信、来访。

(6)承办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

1.通过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完成对社区居委会成员的考评。

2.成立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工作规程;确定试点社区;确定抽调干部名单。

3.做好选举前期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的普查工作,根据各社区基础、班子情况、规模调整情况等做好分析和分类工作。

4.初步确定各阶段工作内容、时限及投票选举日期。

(二)选举试点阶段(2012年2月至2012年3月)

1.建议西安门、后海社区居委会为户代表选举试点单位、爱民街、鼓西社区居委会为居民代表选举试点单位。

2.认真总结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完善工作程序,使选举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选举工作规程,为全面推开做好指导选举工作奠定基础。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3月至2012年5月)

1.召开什刹海街道第八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动员培训大

篇三: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园林路北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大桥委【2014】86号的文件精神,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顺利完成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运用法治方式,进一步提高居民委员会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居民委员会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扩大民主,发挥和完善群众自治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换届选举范围

凡在2011年通过第八届换届选举工作产生的居民委员会以及因故在第八届中期补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进行换届选举。

(二)优化队伍结构

1、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以“三有三带”为标准,严把人选的“政治关”,选拔致富能手、大学生、优秀务工经商人员、返乡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专业社工人才进入居民委员会班子。鼓励共青团、妇女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居民委员会班子,鼓励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

位退休党员干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社区居委会选举。多民族居住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2、优化班子文化结构。进一步提高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新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新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文化程度原则上要比上一届有明显提高。

3、优化班子年龄结构。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1名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年轻干部进入居民委员会班子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提高。一般情况下,年龄超过50周岁且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不再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职务。对特别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身体状况良好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和文化条件。提倡把年轻党员、女党员特别是共青团和妇女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名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4、优化班子专业知识结构。优先选拔国家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人才充实到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中。

(三)严格把握候选人条件

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坚定的政治信念;(2)有文化、懂经营、

善管理,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3)工作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管理服务能力;(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热心为群众服务,有较高的群众威信;(5)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同一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候选人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推荐提名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1)工作能力差,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2)工作态度恶劣,在居民中造成极坏影响的;(3)无故不上班、不请假,1年内累计达1个月的;(4)经常挑起事端,影响社区居委会内部团结的;(5)在社区考试中得分60分以下和群众满意率低于60%的。

(四)严格控制职数。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5-9人组成。

(五)明确选举形式和选举时间。园林路北社区要完成社区居民直接选举,选举时间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三、严格按照方法步骤开展工作

2014年10月至12月底,全面完成居民委员会及其他群团组织的换届和工作交接。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4年10月15日-2014年10月31日)

1、成立组织机构。社区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对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事先做好研究,特别是对居委会委员职数、候选人的标准、条件以及选举办法、选举程序等事项要事先研究,充分掌握。同时,全面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社情选情以及社区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并与2014年10月22日前报镇党委审定后实施。

2、加强宣传教育。社区要通过举办宣传栏、书写黑板报、刷写标语、印发宣传手册、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广泛宣传居民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标准条件和纪律要求等,营造良好的换届选举舆论氛围。同时,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换届选举相关文件,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珍惜法律赋予的权利,增强民主法治意识,引导党员群众自觉抵制家族、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干扰和操纵,旗帜鲜明地反对拉票贿选等各种破坏选举的行为,真正把党委政府放心、群众信任、真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才选进居民委员会班子。

(二)选举阶段(2014年11月1日-2014年12月20

日)

1、依法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5-9人组成;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小组推选产生。要引导群众把政治素质好、威望较高的人员推选为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通过法定程序将居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本辖区及时公布,并报镇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予以免职。

2、制定工作方案。居民选举委员会按照镇上的实施方案,根据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居民委员会成员现状,社区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存在的问题,增强选举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集思广益,针对选举流程中可能存在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制定预防风险工作预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3、做好选民登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选民登记,确保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选民,原则上从本镇户籍登记人员中产生,对户籍不在本镇,但在本辖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公民,本人申请在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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