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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郑州市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3-24  分类: 工作方案 手机版

篇一: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郑州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郑州)产业转

移系列对接活动郑州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第五届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郑州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0月17日

第五届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郑州市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区域产业转移合作,优化产业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河南省政府联合中西部有关省(区),定于11月4日-6日举办第五届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为做好我市参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融入新战略、深化新合作、共谋新发展为主题,以建设中国制造强市为统领,以推进区域产业转移合作为主线,突出市场主导、企业主体,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推动区域间产业、技术、人才、资本科学合理流动,促进资源共享和互补,加快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

二、总体设计

活动名称:第五届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

举办时间:2016年11月4日-6日。

举办地点:郑州市。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陕西等省(区)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服装协会、中国家具协会、中国家电协会、中国医药协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

承办单位:河南省工信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外侨办、台办、国防科工局、科协、通信管理局,郑州市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相关司局;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陕西等省(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活动规模:约5000人。

三、活动安排

(一)综合活动

1.重要客商集体会见及餐叙会。省政府领导集体会见国家部委、有关省(区)政府、国家行业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7所大学负责人及重要客商代表。会见结束后举办餐叙会。

时间:11月3日下午18:00-19:30。

地点:郑州永和伯爵酒店。

2.开幕式暨签约仪式。省政府与中国工程院签署深化合作战略框架协议,分批签约产业转移合作项目。 时间:11月4日上午09:00-09:50。

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3.制造强国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报告会。围绕“中国制造2025”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工程院周济院长作专题报告。

时间:11月4日10:00-12:00。

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4.聚焦中原-院士专家座谈会。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到会,围绕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智能制造与河南制造业转型升级等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院士与企业、地区在课题研究、科技攻关、创新发展、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强合作。

时间:11月4日14:30-17:30

地点:郑州永和伯爵酒店。

5.第九届郑州国际汽车展览会暨首届新能源、智能汽车展览会。组织汽车整车和新能源汽车展览、展示、新品发布和项目推介等,培育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汽车和新能源汽车领域技术交流和投资合作平台,加快新能源汽车商业化,提高整车制造配套水平。

时间:11月4日-8日。

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二)专题活动

1.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院士行。组织中国工程院院士对郑州、洛阳、新乡等地进行实地调研,考察院士工作站运行情况,开展现场咨询决策,听取专题汇报,组织开展院企、院地对接活动等。

时间:11月3日-5日。

2.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专题对接活动。以工程机械、化工、轻纺、建材、有色、钢铁等产业为重点,邀请“一带一路”沿线有关国家客商组团参会,重点就加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进行交流、对接、考察等,组织宣传推介,签约合作项目。

时间:11月4日14:30-17:30。

3.军民融合发展专题对接活动。以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为重点,邀请全国知名军工企业、院校等参加,加强与中部省(区)的战略合作,组织相关企业开展技术转让,签约合作项目。

时间:11月4日14:30-17:30。

4.工业设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专题对接活动。邀请中国工业设计协会、清华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国内知名工业设计企业、知名制造业企业参加,围绕工业设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对接交流,结合优秀工业设计作品展示,开展成果转化及对接签约活动。

时间:11月5日09:00-12:00。

5.汽车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专题对接会。邀请国内外汽车、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知名企业高管、行业专家、研究机构等参加,解读政策动态,发布行业信息,开展洽谈对接,推介、签约、储备重点项目。

时间:11月5日09:00-12:00。

6.智能终端产业专题对接活动。以智能终端、智能穿戴为重点,邀请智能手机设计、研发、制造及应用服务龙头企业参加,开展洽谈对接,签约合作项目。

时间:11月5日09:00-12:00。

7.化工新材料发展专题对接活动。以化工新材料为重点,邀请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参加,开展产业转移洽谈对接,签约重点合作项目,延长产业链条,推动原材料工业转型升级增效。

时间:11月5日09:00-12:00。

8.冷链食品产业专题对接活动。以冷链、休闲、健康、饮品、配餐、主食食品为重点,邀请国内一流

大学、科研院所、国内外知名食品加工企业参加,开展产业转移洽谈对接,签约重点合作项目,加快推动相关产业特色化、规模化发展。

时间:11月5日14:30-17:30。

9.新型节能环保产业专题对接会。以非晶合金变压器、高效一体化电机等节能环保关键技术和装备为重点,邀请国内一流大学、科研院所、相关产业知名企业参加,开展产业转移洽谈对接,签约一批重点合作项目,加快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时间:11月5日14:30-17:30。

10.现代家居专题对接会。以智能家居、定制家居、厨卫建材等领域为重点,围绕家居产品智能化、个性化、环保化,邀请国内外家具行业龙头企业参加,开展洽谈对接,签约重点合作项目。

时间:11月5日14:30-17:30。

11.先进技术转移专题对接会。以科技创新和技术转移为导向,邀请国内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及国内科技创新知名企业参加,发布一批技术成果,签约技术转移合作项目。

时间:11月5日14:30-17:30。

四、我市承担的工作任务

1.协助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做好活动组织工作,在省公安厅指导下负责活动期间的安保工作,负责活动现场交通指挥、人员疏导、秩序维护、车辆保障和活动期间市容市貌等。

2.做好各项专题活动的参会参展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共同承办第九届郑州国际汽车展览会暨首届新能源、智能汽车展览会;负责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院士行郑州站的活动。

3.围绕资源优势和主导产业,以产业集聚区为依托,组织若干承接产业转移小分队赴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对接洽谈合作项目。

4.邀请省外重点客商450名以上参会(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120名)。

5.收集、整理、上报本地重点承接产业转移合作项目,推荐重点合作项目参加签约仪式。

6.组织本地产业集聚区和企业参会参展。

7.负责活动期间户外及有关公共交通设施宣传标语、海报和公益广告的张贴、投放、电子屏显示等工作。

8.做好本地考察点和旅游景区的卫生、安全和车辆管理工作,为客商参观考察提供方便。

9.做好组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市参加第五届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第五届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郑州市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程志明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常务副主任:王跃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主 任:黄 卿 副市长

秘 书 长:李国强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张 吉 市政府副秘书长

范建勋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委、城管局、商务局、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国资委、接待办、市政府金融办、火车站管理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东新区。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范建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与省委外宣办对接,做好活动对外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二)市工信委:负责活动总体策划、筹备和协调组织;负责与工信厅的沟通衔接;组织协调邀商工作;做好产业转移合作项目前期对接和整理发布;安排大会期间市领导活动;组织各县(市、区)及市内企业参会;审核、统计大会签约项目,发布签约成果;负责编制大会经费预算;负责协调宇通、日产提供接待车辆;负责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市发展改革委:提供产业规划、投资政策咨询服务。

(四)市科技局:根据省科技厅的工作安排,做好参加先进技术转移专题对接会相关工作;负责邀请10名以上境内外知名高新技术企业高管、知名科研机构专家参会。

(五)市公安局:负责会议期间安全、保卫、消防、交通保障,负责洽谈会期间的警力协调。

(六)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大会经费保障工作。

(七)市交通委:根据省组委会的工作安排,做好出租车、公交车、地铁宣传标语的显示工作。

(八)市城管局:负责市容市貌整治,做好窗口单位、主要街道、标志性建筑物的清洁美化,负责街道宣传广告的规划和布置,为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期间组委会的户外宣传广告提供方便,并在郑州市的主要路段和窗口单位设置欢迎标语;负责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期间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九)市商务局:会同市工信委做好系列对接活动签约项目筹备工作;提供投资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协调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做好相关协助工作;负责邀请10名以上国内外500强企业高管参会。

(十)市卫计委:负责活动期间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活动期间的饮食安全工作。

(十二)市旅游局:负责协调旅行社、星级酒店做好参会客商接待工作,为客商观光提供服务。

(十三)市国资委:负责邀请10名以上央企高管参会,参与央企与河南省开展合作项目对接洽谈活动。 (十四)市接待办:根据市组委会的工作安排,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十五)市政府金融办:负责为洽谈及对接项目提供信贷方面的政策咨询服务,协调有关金融单位为重点项目提供金融服务。

(十六)火车站管理委员会:做好重要客商的迎送工作;在郑州火车站设置大会接待站,悬挂欢迎标语。

(十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1.会同相关单位共同承办智能终端产业专题对接会、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院士行活动。

2.负责邀请省外重点客商120名以上。

3.做好客商考察接待、签约项目推荐、对外宣传推介等工作。

4.做好港区内主要街道宣传广告的规划和布置,配合好活动期间省组委会的户外广告宣传工作。 (十八)各县(市、区)政府,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东新区管委会

1.以产业集聚区为依托,重点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和资源,突出板块承接和产业链承接,组织若干承接小分队赴沿海经济发达省市对接洽谈合作项目。

2.收集、整理、发布本地重点承接产业转移合作项目。

3.各推荐上报5个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签约项目。

4.负责邀请30名以上省外重要客商参会并做好接待工作。

5.组织本地产业集聚区和企业参会参展。

6.做好参会客商赴本地考察调研的相关准备工作,为客商参观考察提供方便。

七、工作进度

2016年10 月中旬, 召开全市动员会议, 印发2016 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郑州市工作方案,并对邀商、项目对接及发布项目进行安排部署。

2016年10月中旬,各县(市、区)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东新区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确定分管领导及联系人,报市组委会。组成招商小分队,赴沿海地区开展项目对接洽谈活动,并做好客商参会的邀请工作。

2016年10月20日前,组委会成员单位要确定重要客商和合作、对接、签约项目名单,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前,召开组委会会议,听取组委会成员单位对项目对接、客商邀请、新闻宣传、会务接待、安全保卫等准备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2016年11月3日,会议报到,做好接待准备工作。

2016年11月4日-11月6日,按活动日程组织参加活动。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组织参加本次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是落实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战略、扩大对外开放、建设中原经济区的重大举措,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筹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强化责任

要强化项目意识,以项目为中心筹会、参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活动,积极对接洽谈项目,争取有一批大项目上会签约;同时要以项目合作为主,广泛邀请客商,重点邀请有在谈项目和投资意向的外商和国内外500强企业及知名企业。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尽快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落实目标任务、争取得力措施,达到邀商层次高、洽谈对接多、签约项目实、会务接待好的目标。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

要坚持求真务实的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转变工作作风20条意见精神,节俭、务实办会,严禁铺张浪费,科学组织、周密安排。会前做好项目包装,会中做好对接洽谈,会后抓好跟踪落实,着力提高项目的成功率。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鼓励企业、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系列对接活动的筹办中来。

(四)密切协作,搞好服务

郑州是本次系列对接活动主会场举办地,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树立“东道主”意识和全局观念,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要在食宿、交通、治安、市容、卫生、宣传等方面全力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为本次系列对接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来源: http:///fg/detail2029239.html

篇二: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3-01-06 11:28:02 新闻来源:

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局机关各处室:

为建立“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扎实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

城市管理水平,我局制定了《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创新工作方法 下沉管理重心

强力推进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创新城市管理理念,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扎实开展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以城市管理机制创新推进基层工作落实,坚持依靠群众,强化基层基础,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力量为支撑,以条块融合的网格化管理为载体,以上下联动的差异化职责为前提,整合城

市管理资源,下放部分审批权限,实施管理重心下移,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方式从被动处置问题向主动发现问题转变,从事后执法追责向前端服务管理转变,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的“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运行,使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占道经营、道路管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暴露垃圾、房屋立面、空中管线和各类占道箱体、城市亮化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管理的信访投诉得到有效化解,公共服务更加有效便捷,城市面貌得到有效改善,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努力营造稳定、有序、和谐的城市发展环境和群众生活环境。

三、基本原则

在不增加城管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整合现有资源,下沉工作力量,按照“一岗多责、一人多能,一人负责、多人协同”和“简单、高效、易操作”的工作要求,设计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网格化城市管理切实可行、简便易行、长期执行。要围绕城市(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关于印发郑州市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管理职责,整合市局、县(市)区局、乡(镇)办等方面的执法力量,以差异化职责促进条块融合,以网格化管理促进上下联动,形成逐级负责、各尽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落实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

四、工作任务

科学规划城市管理工作在三级网络中的作用,建立各级城市管理网格平台,通过下放城市管理权限,下沉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实施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努力使城市管理工作更有效率,城市管理机制更加便民,城市管理方式更为主动,城市管理作风更加深入,努力提升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城市管理权限下放

1.市容市貌

(1)户外广告管理

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下放到区级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由区级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根据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进行审批设置,并报市城市管理局备案,经审批设置后的户外广告由区级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管理。

将市城市管理部门行使的主次干道、快速路、车站、广场等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行政执法权下放到区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区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

(2)区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制定临街建筑物外立面美化、粉饰的规划、标准,区(管委会)、临街建筑物产权单位(个人)按一定投资比例组织美化、粉刷。

2.环境卫生

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执法权由区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市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主要实施监督、检查、协调。

3.市政工程设施

(1)市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快速路、主次干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桥梁、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以及全市立交桥和其他桥梁的管理。将道路红线25米以下的38条主次干道和17座桥梁(含过街天桥和地下人行通道)的养护管理任务下放到区级市政设施管理部门。

(2)区级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在城市道路上设置报刊亭、早餐车等公共服务设施;负责组织城市空中杆线的综合整治工作;受市城市管理局委托会同相关部门审批与监督占用城市道路施划停车泊位。市市政管

理部门负责制定统一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二)城市管理人员下沉

城市管理工作人员下沉融入三级网格,帮助网格责任人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协助整合网格中的行政资源,实现各种城市管理信息互通,形成有效的问题反映通道,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1.职责分工

(1)市局副处级以上领导责任分工

市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分别负责分包联系各县(市、区)局,主要职责是:1.负责协调处理分包单位的网格化平台建设;2.帮助建立和完善区城市管理职能网格化管理各项制度;3.积极开展城市管理各项业务工作指导;4.帮助建立城市管理工作动态监管平台;5.负责对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考核;6.指导分包单位利用网格化平台促进城市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2)市局机关业务处室责任分工

市局机关业务处室在对应的副处级以上分包干部领导下,对口联系县(市、区)局,处室副科级以上干部分包到城市建成区域内的乡(镇、办),融入一级网格,主要职责是:1.加强对县(市、区)网格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开展城市管理业务工作指导;3.协调联合执法工作;4.总结基层运用网格化管理治理城市管理问题的实践经验,制定本业务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5.利用网格协调解决占道经营、道路管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暴露垃圾等方面的城市管理问题。

(3)各县(市、区)局责任分工

各县(市、区)局在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中,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双重领导,在“条”上圆满

完成市局安排部署的任务,在“块”上紧贴地方政府的步伐,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汇报,完成三级网格建设和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各县(市、区)局副科级以上领导要分包到乡(镇)办,融入一级网格,帮助其推进网格化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市管理问题开展排查和处理;各县(市、区)局人员要根据人员实际情况责任到人,下沉分包至村组(社区),融入二级网格,参与开展对城市管理问题的排查和处理,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对分包单位负连带责任。

(4)五支队伍融入三级网格

城管执法队员、协管员、市政维护人员、环卫工人、信息监督员五支队伍定岗到楼院、街区、路段,融入三级网格。负责日常巡查工作,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开展市政维护、环卫作业和市容市貌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发现、劝阻、处理和上报问题。

2.业务职责

(1)整治占道经营。开展违法占道整治,清理整治各类占道亭棚;引导夜市排档、烧烤摊点等占道经营者退路入室,规范管理便民利民市场。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疏导点建设和管理,并把疏导点的建设与便民服务点的建设相结合,解决好占道经营摊点的出口问题。

(2)提升道路管养水平。对分包区域内道路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并修复破损道路;加大对路面黄土裸露问题的排查力度,实现无裸露黄土目标;清理“绊脚桩”,解决分包区域内市民反映强烈的行路难问题。加强井盖管理,对道路窨井逐一编号登记,并在井内设置标识;及时更换破损井盖、补齐缺失井盖。清理规范分包区域内的路名牌、公交站牌、交通指示牌,确保设置规范。

(3)整治户外广告。及时发现并查处分包区域内违规、超期、低档以及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清除楼体墙面广告;整治规范施工围挡广告,禁止利用施工围挡发布广告;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加大公益广告设置力度。

(4)整治规范门头牌匾。对分包区域内沿街单位门头、牌匾的设置进行检查指导,督促设置单位加强日常维护与

篇三:从户外广告整治看公共政策

申 请 书

申请人:南充市广告行业

代表人:吕忠义、杨勇、邹波、鲜红、冯锐、杨红军等

被申请人:南充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高先海

被申请人: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负责人:

请求事项:撤销南府函[2009]151号文件和南府办函[2009]174号文件. 2009年7月31日,南充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的“南府函[2009]151号”《关于印发南充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2009年7月31日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的《关于南充市清理整顿市辖区现有户外广告处置意见的通知》,这两份文件从制定程序及内容上,涉嫌侵犯公民合法的私人财产权利,影响建国60周年和谐社会的创建,与法治社会背道而驰。因此,在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两份文件内容后,申请人认为这两份文件有

诸多不合法之处,其具体表现为:

一、南府函(2009)151号文件所涉的《南充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在制定的程序上不合法,有违建国60周年和谐社会法治政府创

建的主旋律。

(一)行政机关在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做出具体行政行为都需要有上位法的支

撑,方能“依法行政”。

首先,151号文件在其第一条表述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而申请人认为其制定依据至少应该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该法贯彻的好坏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是否依法行政、依法审批的试金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能设定行政许可。因此南充市人民政府第151号文件是被排除在能够设定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范围之外的,其设定的行政许可因缺乏上位法的支持,是无效的;同样做为该份文件

延伸的第174号文件自然也失去法律依据。

其次,151号文件的第八条:“利用城市非国有房屋或其他建(构)筑物为载体设置户外广告的,广告位拍卖收益的分配比例由区人民政府与非国有房屋或其他建(构)筑物业主协商确定。”城市非国有房屋或其他建(构)筑物既非公共财产权,政府凭什么与其进行拍卖收益分配比例的协商?政府这么做的依据是什么?没有!这里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又是什么?是管理机关还是经营机构?显然这是在利用手中的特权与民争利!这种利用公权力侵犯私人财产权的行为,缺乏法律、

法规及规章的依据,与政府服务社会的基本理念格格不入。

(二)南府函(2009)151号和南府办函(2009)174号两份文件在制定程

序上违法。

对于《南充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管理暂行办法》而言,其系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属于规章范围。根据有关规定,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亦要参照《立法法》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三条“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第七十五条“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第七十六条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或者自治区主席或者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规定,地方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不能超越以上的规定,只能在以上规定的范围内制定,且制定的程序也应参照有关规章的制定程序进行,也须经过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但我们从南充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所发的这两份文件上看不到决定主体即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是否曾经做出过决定,亦没有看到曾经向社会公布过的内容,只能看到151号文件的抄送单位是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南充军分区,没有一份文件曾依法向社会公布过。同时对于该文件内容而言,其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起草单位也可以举行听证会。但我们同样也没有看到南充市人民政府曾向社会征求过意见,亦没有举行过听证会,听取社会的意

见。

二、《南充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在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也不合法,其超越了行政权限,非法干预了民事经济活动。我们择部分违法内容

予以法律分析。

(一)南府函(2009)151号文件的规定导致政府角色错位,违背自然公正原

则。

《广告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只能组织广告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公安等有关机关制定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并未授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参与户外广告的经营活动当中去,去实施拍卖、招标等经营活动,更没有授权可以与私人协议对拍卖收入进行分成!而且建设局在该文件中既是审批者又是拍卖、招标的组织实施者。那么这个建设局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这里它即扮演了行政管理者,又扮演了社会中介机构,还扮演了市场经济下的经营主体!这些角色的扮演有法律、法规亦或是规章的支持吗?

(二)南府函(2009)151号文件第三条创设了一个新名词“户外广告位使用

权”违反了《物权法》规定。

物权法第五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作为南充市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是无权创设物权的!而且所谓的“户外广告位使用权”实际上就是对可以设置户外广告的场地、设施的物权里的使用权!而且该文件试图用一个新名词来

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为政府插手户外广告经营活动制造掩护!

文件第七条设定所谓的户外广告位使用权期限,这一点同样没有上位法的支持,亦没有听取利益相对方即广大户外广告经营者的意见,就自行设置期限。这种典

型的违法行政行为,应予以纠正。

(三) 南府函(2009)151号文件授权有关部门管理户外广告违背了《广告

法》等相关法规。

南府函(2009)151号文件的第三条规定:“户外广告位使用权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统一拍卖的方式予以审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条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国务院的《广告管理条例》及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也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机构。且上述三者都没有允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把登记管理权进行转授予!根据依法行政的原则,没有

明确规定可以授权的行政权力是禁止转授权的。

(四)政府相关部门的实际行为与政府的职能格格不入,鼓励人与人之间不讲诚

信。

对于目前市区存在于非公共物业的正在发布且合同未到期的户外广告设施,城管执法人员竟然威逼利诱业主,公然无视法律怂恿其与广告公司强行终止未到期的广告位租赁合同,这种政府鼓励业主不守约不诚信的行为,给依法行政的形象建

设带来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

三、关于南府办函(2009)174号文件:该文件的作用是为落实市区户外广告位使用权拍卖、招标有关工作而发,既然南府函(2009)151号文件存有问题,

该文件自然失效。

南充市户外广告一直是由规划部门规划设置地点、建设部门审批(姑且撇开建设局有无审批权不谈)、工商部门监督管理,三个部门都有着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现在却又由不懂如何管理的市政府办公室来发布有关户外广告的规范性文件,这里面还有行政效率吗?还能够考虑到管理相对方的意见和其合法的权益吗?

四、依法执政、创建法治政府是当今中国的时代要求,也是党的十七大把依法治

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的要求。

根据2008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规定,要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而据了解,自2006年底至今,南充的广大户外广告企业多次到建设局和行政审批中心的建设窗口进行户外广告设置报批手续,都遭到拒绝,建设局分管领导更是明确“停止审批,准备拍卖”,人为地造成目前南充市区所有的广告牌都已超过了建设部门自定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一年使用期限,这是典型的政府行政不作为!导致广告经营者的违规违

法,其责任由谁承担?

第十三条还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

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以上是申请人对于南充市人民政府2009年7月31日制定下发的“南府函[2009]151号”《关于印发南充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的《关于印发南充市清理整治市辖区现有户外广告处置意见的通知》两份文件的有关意见,请依法予以审查,并请求立即撤销该两份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制止南充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违法行

为,以维护法治政府依法执政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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