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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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后办公积金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09  分类: 购房合同 手机版

篇一:购房合同草稿范本住房公积金贷款分期付款 先过户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该房屋产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权证号_______产权人_______共有情况_______抵押情况_______租赁情况_______其他限制情况_______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该价格包括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及权利,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乙方先支付十六万元首付款作为甲方还清该房屋剩余贷款,房产证解押,同日双方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甲方将房屋过户给乙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由甲方过户后乙方申请住房公积金或商业贷款,并于银行放款后付给甲方。乙方应在过户后三个月之内交付余款。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包含定金)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等费用结清。在正式交接前如果房屋质量出现明显变化如遭受水灾火灾等,双方重新协商房屋合同价格,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不含定金)返还给乙方,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双倍定金以及乙方所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3,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签订购房合同后办公积金)权解除本合同。

,4,由于甲方向乙方隐瞒该房屋已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及其他对乙方购房决定产生影响的重要事实、导致乙方不能或不愿意购买该房屋的,甲方愿意向乙方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

篇二: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额度

篇一: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及支取额度明白纸(超详细)

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及支取额度明白纸

※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出境定居的;

(五)调离本市的;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七)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的15%以上的;

(八)下岗失业的;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疗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十四种重病或大病包括:心肌梗死、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白血病、中毒肝硬化、脑血管意外、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恶性肿瘤、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心脏搭桥术、心脏疾病需行介入治疗、起搏器安放。

※支取住房公积金提供的材料

1、通用材料:个人申请1份(签字并按手印)、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2、房产证支取的:提供近一年内房产证原件、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购房合同支取的:提供近一年内购房合同原件、微机打印的正式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自建住房的:必须提供由乡镇以上建房管理部门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证》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离支取日期近1年内)及复印件1份;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需银行盖红章)、上两个月的还款明细(需银行盖章);6、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供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需银行盖红章);

7、工作调动出本市的:提供人社局开具的干部或工人调动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1份;

8、诸城封户在北京重新开户的:提供在北京的开户证明原件一份、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一份。

9、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1份;

10、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关系一年内支取的:提供人社局备案的处理文件1份、人社局办理的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1份;

11、病故、意外死亡的:提供配偶或继承人的支取申请1份、配偶或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火化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安部门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1份、配偶或继承人与支取人的身份证明一份、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1份;

12、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患14种重大疾病的,个人负担医疗费需在5万元以上的:提供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诸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结算单》、付款凭证及能证明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和有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各1份;

13、合同、协议书、收据等与申请人不相符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和配偶只可支取购房合同和协议签订当月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支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职工偿还贷款本息,职工及配偶每年支取金额不应超过借款人当年的偿还贷款本息数额。

3、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病或大病的,按照病历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取,但不应超过职工实际支付的医疗费金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符合上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于每月的15日前将材料准备齐全,交到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由单位统一于每月的15-20日交到人力资源部公积金管理员。次月10日左右支取公积金。※贷款支取公积金只限于每年的5、11月份支取,其他月份不予受理。

申 请

诸城市住房资金管理局:

本人叫,因 ( 购房/还贷/工作调动/辞职)原因 ,资金紧缺,需要支取住房公积金。 特此申请,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篇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一)提取范围

①购买自住住房的,包括: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单位房改存量房,单位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等;

②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③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

(二)提取申请时间及提取额度

提取申请时间规定:

①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 ②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 ·购再交易住房(二手房)购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补充规定:职工所购再交易住房,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提取申请时间须在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六个月后,一年之内。

·所购再交易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日前6个月内办理过再交易住房购房消费提取的。

③购买单位房改存量房或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取得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后,一年以内申请;

④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支付房款后,一年以内申请;

⑤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审批文件批准后,一年以内申请; 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在发放住房贷款次年对应月份或之后月份申请提取,以后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以上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额度规定: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不得超过实际已支付的购房、建造、翻建、大修的费用,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得提取首付):

①购买商品房,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备案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

②购买二手房,提取金额截止至房屋产权证登记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税务机关出具契税完税凭证载明的计税基数金额为准); ③购买单位房改房和集资经济适用房,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签订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金额(以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载明金额为准);

④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截止至支付房款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金额(以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

⑤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截止至审批文件批准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以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载明金额为准); 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当期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

(三)提取证明材料

身份证明:

①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

购建房证明材料:

①购买商品房: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②购买二手房: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③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经济适用房: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

④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⑤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建造自住住房:国土、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翻建自住住房:原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⑥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文件(经鉴定为危房需大修)、支付大修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⑦职工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购房合同、住房贷(借)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银行打印的当期已还贷明细。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

(四)办理程序

1、非联名卡职工需领取《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表13)一式二份并按照规定填报。

领取方式:到成都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服务大厅领取(或中心网站

2、联名卡职工需带上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单位经办人或职工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①单位初审后填制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表13)一式二份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②职工身份证明;

③购建房证明材料;

4、中心提取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公积金表14),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确认签字。

5、住房公积金划转。已发放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中心统一开具支票后公积金直接划入职工个人联名卡内;暂未发放联名卡的职工,中心审核办理完毕后,将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提供的储蓄账户。

(五)注意事项:

①职工在同一年度当中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及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住房消费行

为,只能以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②职工购买了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一年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③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④无联名卡职工需出具单位签字盖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中心网站下载),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篇三:购房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操作方法 购买自住住房一次性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操作方法

一、提取范围

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

二、提取条件

(一)缴存人按时足额缴交了住房公积金。

(二)自《细则》实施之日起,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贷款购房但自愿选择一次性提取首付款的职工。

三、提取方式及时限

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在办妥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贷款购房但选择提取首付款的职工,《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非贷款购房与贷款购房均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首付款或按年提取方式选择以同套住房作为依准即夫妻双方须选择同种方式。

四、提取额度

(一)非贷款购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办妥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生效之日上年度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商品房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金额为准,二手房以契税完税证计税金额为准)。

(二)贷款购房的

提取金额不超过办妥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生效之日上年度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购房首付款的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的首付款金额为契税完税证计税金额减去贷款金额)。

五、提取资料

购买以下各类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买卖合同》,或《军队现有住房出售协议书》)、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

2.购买商品房期房的,提供《房屋(商品房)买卖(销售)合同》并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加盖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或《备案表》和销售不动产发票。

3.购买商品房现房的,提供《房屋(商品房)买卖(销售)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和《房屋所有权证》。4.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补房款的,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及所购拆迁安置房的权属证明。

5.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6.按揭贷款的,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备案表》、销售不动产发票或收据(须有财务专用章)。

以上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均需提供《自贡市职工购房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下称《购房一次性提取申请书》);如果共有产权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

印件或共有产权人关系证明(共有关系仅限父母、子女)。

六、办理时间

每月15-25日(每年6月份因住房公积金结息,暂停办理)。

七、办理流程

(一)由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初步审核相关资料,并将统一填写的《购房一次性提取申请书》及资料交中心归集管理科。(二)归集管理审核《购房一次性提取申请书》及资料,如果均符合条件则办理提取业务。

(三)归集科办理完提取业务后,公积金中心财务科办理转账业务。

提取表-表6:金申请书》

《自贡市职工购房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

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具体操作方法

一、提取范围

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

二、提取条件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单位按时足额缴交了住房公积金。

(二)本《细则》出台以前,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职工,还款达12个月以上。

(三)自《细则》实施之日起,在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时,没有选择一次性提取借款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的职工。

(四)借款人按月及时归还贷款,在申请提取之月前12月内未连续出现2次,累计未出现3次逾期记录、申请提取之月止无欠还贷款本息的职工。

三、提取方式

篇三:买房合同签订事项

签订合同流程

1、交定金:别墅为5万元整,并开具收据,将“正式收据”联给予客户以备换

取正式发票。

2、签订购房确认书(一式两份)

? 买方资料:姓名、性别、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

? 购买产品信息:产品名称、面积、单价/总价;

? 签订合同时间:一般一个星期;

? 签合同付款方式:一次性、按揭、分期付款;

? 注明其他条款:如“特别注明:向集团申请优惠至总价x元,如未能申请到改优惠,同

意退回以上全部定金。”

? 双方签名。

3、根据买方选择的付款方式提醒客户签订合同时本人(签订合同人)所需携带

的款项、证件、资料等。

? 一次性付款

? 费用:总房款余额,契税、维修基金(需现金)、预售登记费、产权登记费、公证费(可

选择不公证)、代办证服务费、代征印花税、测绘费;

? 证件:本人身份证;

? 资料:本人联系方式。

? 银行商业按揭

? 费用:首期付款余额,契税、维修基金(需现金)、预售登记费、产权登记费、公证费、

代办证服务费、代征印花税、测绘费;

? 证件:

身份证件: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6份(银行4份、房产局1份、办证1份);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民政局)/离婚证(民政局)/未婚证(1980年以前的需民政局的,1980年以后的计生办的就可以)复印件2份(银行使用);

户口簿证件: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第一页、户主那一页、与户主关系那一页)或

者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提供)复印件4份(银行使用)。

备注:如非本地户口需提供长期居住的证明,可以为居住地居委会证明、单位员工工作证或单位出具的长期工作证明、当地住房长期租赁合同等。(一般不需要)

? 资料:

本人联系方式;

收入情况证明:

A、稳定的工资收入证明;

B、其他必要的补充:银行存单最近半年流水清单、信用卡最近一年的对账单、个

人所得税清单、公积金缴存证明、纳税证明、持有的债券基金等,如以房产出

租收入为还款来源,则需房屋产权证及租赁合同、租金收据(复印件1份)。

4、签订合同日

? 客户缴清所有费用,我们并开具相关收据,将“正式收据”联给予客户以备换取正式发

票;

? 签订合同日正式签署网上合同。客户输入网上个人密码,并在4份合同上签名按手印; ? 在《XX市房地产权交易登记申请书》上签名;

? 需要公证的在《房地产买卖公证申请表》上签名按手印;

? 填写《个人类贷款申请审批表》,并签名按手印;

? 根据情况也可以让客户在《授权书》签名。

5、维修基金的办理

签署合同时,我们开具一式五联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交存通知书》(需拿到房产局物业科盖章)。客户可以自己拿着《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交存通知书》与身份证去银行交钱,所有建设银行都可以。交完后客户留下银行开具的《特色业务受理凭证》,将《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交存通知书》剩下的四联交还我们备用。也可以将钱交给我们,由我们代交,我们则开具白色收据一张,办理完毕后将《特色业务受理凭证》送给业主。

备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交存通知书》一至五联分别为:

? 第一联:银行入账

? 第二联:资金监管单位入账

? 第三联: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建设单位留存)

? 第四联:办产权证

? 第五联:合同备案

6、合同登记备案

我们将打印出的4份合同拿到集团,交完维修基金后,集团将合同送至房产局登记备案。其中1份右上角盖有经房管局验证的蓝色的预售登记章,其他3份章就比较小。

备注:合同登记备案后就很难改名了,基本上只能过户了。但是在没有登记备案之前则可以改名,原则上不收费,但是集团收取3%的服务费。

7、办理公积金贷款

? 填写《xx市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此表可以由我们预领,也可以由业主到公积金管

理中心领取。将《xx市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拿到工作单位核准、盖章。

? 带上资料去房产局公积金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书》。所需资料如下:

? 购买一手房需提供有效规范购房合同(右上角盖有经房管局验证的蓝色的预售登

记章或红色的转让登记章)、三成以上的首期付款发票(如为组合贷款则根据具体

情况定);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产交易中心开具的房地产权申请登记收件单据、抵

押物的评估报告书、四成以上的首期付款发票或银行的转账凭证、完税证明、房

产证复印件。

?

?

?

?

? 《xx市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可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或者有单位代办); 身份证以及单位开具的家庭(夫妻)月收入证明; 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或未婚证 其他资料。

? 本人带着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书》即可以去银行办理贷款转账业务。

备注:贷款年限:最高期限为20年,但是不能超过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男的银行另有政策,有一些从事脑力劳动的行业可以延长至65周岁)。二手房最多15年但不能超过退休年龄。

贷款金额:单人最高20万元,夫妻一共不得超过40万元。(粤十五条中的条款惠州市暂没有实施)

8、住房商业贷款的办理

我方将大蓝章合同、《个人类贷款申请审批表》送与银行,用于抵押,并且跟银行预约,通知业主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前往特定银行(建行横江三路支行)办理商业贷款按揭手续: ? 购房发票

? 签合同时所带证件、资料的原件均需带上,以备银行核对。

? 费用:律师见证费200元、其他费用(带上1000元现金备用)。

备注:

此时剩下的3份合同,1份给予业主,1份给予公证处(一次性付款没有选择公证的则不需要给),公司留下1份(如没有公证则公司留2份)。

如果在办理房产证之前提前还清贷款,则业主可以领回大蓝章合同;如果没有提前还清,则需要用房产局盖章的《产权确认书》(集团提供),从银行换取大蓝章合同用于办证。办完房产证后,如果没有还清贷款,则房产证抵押给银行,银行提供给业主复印件以备用。大蓝章合同掉了必须登报重签。

9、户口办理

? 用《产权确认书》将大蓝章合同从银行中换出来,带上大蓝章合同到房产局(在江北涛

景、质监局、田加炳中学周边)领取《咨询登记表》。可由我们代领,也可以同业主一起去。

? 落户人带着以下资料去落户地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大蓝章合同;

与银行的借款资料;

购房发票;

落户人身份证;

落户人户口簿/户籍证明;

孩子的出生证明;

准生证(一胎)/结扎证(二胎);

结婚证;

其他资料。

备注:

? 原则上直系亲属均可以落户,但是老人与18周岁以上的成年子女比较困难; ? 落户也可以在取得房产证后办理。

10、房产证办理

房屋经综合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备案表后,集团将办证费用(契税)交至财政局,并将以下资料交由房产局核对,正常情况下90天内即可完成。

? 办证人身份证;

? 大蓝章合同;

? 《产权确认书》;

? 《XX市房地产权交易登记申请书》。

11、国土证

一般由集团统一办理。办理时带上房产证、身份证、318元工本费(普通住宅)去国土局统一办理。

本文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王锐

2009-3-30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