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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13  分类: 规章制度 手机版

篇一:校园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松山一中校园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的管理,保证校园安全监控设施设备正常、稳定的运行,充分发挥监控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确保校园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成立校园安全监控系统领导小组

(一)为了及时有效开展相关工作,特成立了校园安全监控系统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成员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切实落实好校园监控设施的管理。

(二)领导小组定期对校园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第三条 加强日常维护及管理。

(一)监控设施和报警系统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控系统操作人员要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每天要对监控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小组

,并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以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运行。

(二)监控设施操作人员要认真做好监控工作,摄像机方向要时刻监控重点部位,发现异常情况要仔细查看跟踪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或校园安全监控系统领导小组报告,若遇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然后再报告。

(三)校门口、楼梯间等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开启,并保证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7天。同时为了监控图像清晰,晚间必须把补光灯打开。

(四)视频监控回放图像要做到定期查看,并做好记录,以便及时发现校园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禁操作人员随意转动摄像机,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 网:学校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监控室,更不得擅自观看、查看监控录像。

(七)操作人员要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注意防尘、防潮,控制台上要保持清洁,不得乱放闲杂物品。

第四条 严格保密要求。

(一)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内容,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二)操作人员对涉及到隐私方面的事项,要严格保守秘密,因泄密造成后果的,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松山一中政教处

2013.5

篇二:学校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学校园监控系统

管理制度

为保证校区内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监控室进行负责全校的摄像头正常使用。监控系统由专

人负责维护。校长室有权对监控室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条 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安全使用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必须及时汇报。 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 监控资料。 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 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如需查看相关资料必须经校长同意,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申请表方可查阅。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监控人员或专业维护人员要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向负责人汇报,及时解决。

篇三:XX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XX中学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

(一)使用和维护制度

1. 除系统维护人员、保安监控人员、校园视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外,非经允许,严禁无关人员使用监控系统。

2. 学校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实行全日24小时对重要防范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实时监控室必须安排在学校大门值班室(门卫室)。

3. 校园视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任何有网络的处所随时查看监控情况,以督查、指导相关工作。

4. 保安或值班人员负责实时监控。监控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监控职责,发现情况或紧急情况及时向学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5. 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凡是发现可疑情况,均应认真记录。

6. 监控人员在日常使用中必须小心爱护设备,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7. 监控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不得擅自脱岗。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工作期间严禁看报刊杂志、聊天、上网、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不得使用监控计算机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8. 监控设施硬件由负责校园安全工作的部门或后勤部门负责保管和维护。

9. 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视频监控系统的设施和设备的位置。

10. 故意损坏监控设备及因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1. 各校实施供电线路改造后必须保证监控点前端摄像机、视频服务器和网络交换设备24小时不间断供电,节假日期间也必须保证监控设施24小时正常工作。辅助照明灯夜间必须开启工作。发现辅助照明灯缺失、损坏,及时维修。

12. 有条件的学校,采用集中供电方式为监控和交换设备供电。采用就近取电方式的,必须确保监控和交换设备供电线路的电源开关设备仅受维护人员控制,不得和楼层、处室共用电源开关。辅助照明灯电源开关必须单独设立,仅由维护和保安人员控制。辅助照明灯光应满足视频系统正常摄取图像的照度要求,推荐使用高压钠灯或LED灯,不得使用白炽灯和聚光灯。

13. 经常检查监控设施的运行情况,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水工作。

14. 监控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并及时进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如遇到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教育局网络中心请求技术支持。

15. 每年的寒暑假及重大节假日前,维护人员要对监控设备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信息保密制度

1. 任何人不得中断监控,不得修改系统的运行程序。

2. 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监控人员不得对外提供、传播录像信息。

3. 执法部门公务查阅监控录象资料需提供相关部门的书面报告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并填写相关记录,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4. 录像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期限留存备查。对重要的、可以作为执法依据的录像信息,刻录光盘保存。不得删改、破坏留存期限内图像信息的原始数据记录。

5. 不得利用监控系统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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