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网络广告发布合同(详细)
网络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现因经营需要,拟指定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布网络广告;
2. 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备广告业的从业资质,愿意并有能力接受甲方指定、按照甲方要求发布广告;
3. 甲、乙双方已就上述有关事项达成意向。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指定乙方发布网络广告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网络广告发布事项
1.1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服务,指定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发布网络广告;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指定,根据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发布网络广告。
1.2 广告版本:
1.3 广告长度:
1.4 广告规格:
1.5 广告的发布网站:
1.6 广告的发布频道、栏目、页面、位置:
1.7 广告的发布形式:
1.8 广告的发布时段:
1.9 广告的发布次数:
1.10 广告的发布期间:年月日至年 月 日
1.11 甲方指定乙方发布的广告的版本、长度、规格和广告的发布网站、频道、栏目、页面、位置及发布形式、时段、次数、期间等详细内容见附件。
1.12 广告样片、样稿或样带
1.12.1 广告发布采用 样片、样稿或样带(详细内容见附件),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该广告样片、样稿或样带。
1.12.2 乙方发布广告应以甲方在发布前提供或确认的广告样片、样稿或样带等物料为准,甲方有权以此为标准对乙方发布的广告进行监督。
二、 合同金额和支付
2.1 本合同总额为人民币(RMB)元。如无其他明确约定,上述金额为含税价格,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费用(详细内容见附件)。除非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2 甲方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支票;(2)现金;(3)转帐),并按以下安排付款:
2.2.1 本合同签署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同总额百分之 ( %)即人民币 (RMB )元的正式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上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款项。
2.2.2 广告发布 日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同总额百分之 ( %)即人民币 (RMB )元的正式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上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款项。
2.2.3 广告全部发布完毕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同总额百分之 ( %)即人民币 (RMB )元的正式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上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款项。
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可以书面补充协议方式调整合同金额。此种情形下,甲方实际支付的金额以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2.4乙方的帐户信息如下:
乙方开户行:
帐户名称:
帐号:
乙方如需改变其帐户信息,应提前十(1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通知或确认信息而使甲方双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5 乙方有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
2.6 对于本合同涉及的所有税费,均应按照有关税收的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但本合同总额中包含的甲方应缴纳的税费仍应由乙方代为缴纳。
三、 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权利和义务
3.1.1 甲方有权对乙方发布广告的情况进行监督。
3.1.2 甲方有权变更所发布的广告内容,但应提前通知乙方。
3.1.3 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协助甲方安排媒体物料调整、监督乙方履行情况等。
3.1.4 对于乙方错误、遗漏或不按期发布广告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1)免费重发或补发相应网站、频道、栏目、页面、位置和发布形式、时段、次数、时间等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广告;或返还错误、遗漏、不按期发布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广告的相应款项。
(2)按照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1.5 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要求乙方发布违反上述法律规范的广告。
3.1.6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3.1.7 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前将所要链接的网址通知乙方。需要更换广告的发布频道、栏目、页面或位置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3.2 乙方权利和义务
3.2.1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报酬。
3.2.2 乙方有权核实甲方广告的内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广告,乙方应在广告发布前 日通知甲方进行修改。
3.2.3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发布甲方广告。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已经甲方确认的有关广告发布事项。
3.2.4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于错误、遗漏或不按期发布广告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及时进行更正和补救。
3.2.5 乙方应提供internet网络平台和广告发布的技术支持,保证网络运行安全可靠。
3.2.6 乙方应保证已经获得本合同约定的广告的发布网站和特定频道、栏目、页面、位置及形式、时段、次数、时间等的广告发布权。
3.2.7 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从事违反上述法律规范的广告发布行为。
3.2.8 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法定资质。
3.2.9 乙方应负责办理本合同中广告发布所涉及的登记、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四、 知识产权
4.1 甲方授权乙方为本合同约定的目的使用其提供的企业名称、企业标识、业务标识、商标等。乙方保证仅为本合同约定的目的正确、合理地使用上述名称、标识、商标等,不得擅自改动、歪曲其整体形象和组成部分,不得为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4.2 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广告样片、样稿、样带和其他宣传资料及其中所包含的创意、设计、图形、图片、文字等素材以及因本合同产生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图案、图像、配音、配乐、文字、专题片语、卡通人物形象、FLASH片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为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4.3 本合同因履行完毕、解除或不可抗力等终止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样片、样稿或样带和其他宣传资料)移交甲方,并且不得继续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五、 保密
5.1 本合同所称“保密信息”,是指本合同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合同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
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信息,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意见、建议、阶段性工作成果和最终工作成果等。
5.2 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有关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本条所称“第三方”,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是,甲方向其关联公司披露保密信息不受本条约束。
5.3 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或披露的保密信息,仅可由接受方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披露给指定的雇员,并且仅在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范围内进行该等披露。但是,接受方在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前不得向其雇员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该等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告知该等雇员将要披露信息的保密性质、由该等雇员做出至少同样严格于本合同保密义务的保密承诺等,以防止该等雇员为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使用保密信息或未经授权将其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5.4 接受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顾问等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
5.5 有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受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在该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进行披露的,无需承担本合同中的责任;但前提是该接受方应在信息披露前将需披露的保密信息书面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且应尽合理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保密信息获得该部门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5.6 在任何情形下,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
5.7 本合同所称“保密信息”不包括:
(1)在一方披露时已为公众所知的信息,或在披露后并非由于接受方和/或其雇员、律师、会计师、承包商、顾问或其他人员的过失而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2)有书面证据证明在披露时已由接受方掌握的信息,并且该信息并非直接或间接来自提供方;
(3)有书面证据证明第三方已向接受方披露的信息,并且该第三方不承担保密义务并且有权披露。
5.8 提供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接受方归还任何包含保密信息的材料和/或该等材料的任何复印件,并附上证明接受方在归还此类材料后不再直接或间接地保留或控制任何保密信息或包含保密信息的任何该等材料的书面声明。接受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的十(10)日内遵守任何该等要求。对于双方约定不必归还提供方的任何包含保密信息的材料和/或该等材料的任何复印件,接受方应按照提供方的要求销毁或不可恢复地删除并应向提供方书面确认该等销毁或删除。
六、 合同变更和解除
6.1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
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中止或解除本合同。
6.2 任何一方要变更、中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先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然后进行协商。
6.3 甲方因特殊情况要求停止发布本合同约定的广告的,乙方应停止发布,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对于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前已经发布的广告,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 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发出了通知但乙方仍然发布广告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视为违约,应停止违约行为,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2 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给对方和/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
7.3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本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1)日,应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4 乙方发生错误、遗漏或不按期发布广告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的,应在甲方提出更正通知后 ( )日内更正。
乙方每次发生错误、遗漏或不按期发布广告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 ( %)作为违约金。乙方上述行为达到 ( )次或以上,或即使更正其行为也无法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 ( )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 ( %)作为违约金。
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同时应根据本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5 乙方无正当理由最终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发布广告的,应向甲方退还尚未发布的广告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 ( %)作为违约金。
7.6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甲方对广告进行修改而导致广告逾期发布的,每逾期一
(
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 ( %)作为违约金。7.7 乙方违反本合同知识产权条款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 ( %)作为违约金。
7.8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 ( %)作为违约金。
7.9 乙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导致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7.10 乙方因不具备有关法定资质而导致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7.11 乙方因未办理本合同中广告发布所涉及的登记、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而导致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7.12 广告经乙方审查合格后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7.13 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篇二:网站广告投放协议书
网站广告投放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网
经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网(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在乙方网站投放广告,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乙方网站(http://www._________)上的_________频道上放置乙方广告条,规格
_________pixed×_________pixed,广告格式类型_________,广告所在位置名称_________,投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单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月,总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实际甲方需支付的总费用为
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付清款项。如有附加协
议的,附加协议中规定的事项和本合同中的规定具有一样的效
力。
二、本协议自签定之日开始生效,甲方指定负责人需尽快提供广告条的磁盘文件或者将该广告条作为附件的邮件以及广告所对
应到的连接地址,并在发出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指定负责人;乙方指定负责人必须在收到该文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返回收到
的确认信息给甲方的指定负责人;
三、如果甲方指定负责人在通知乙方指定负责人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没有获得反馈消息,应该立即与乙方指定负责人取得联系,并确定是否要重复执行第二步;如果双方指定负责人在
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仍旧无法完成广告条交换,其中的一方,
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视为无效;
四、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广告条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必须将接到的广告条放在本合同中要求的位置。
五、甲方的广告内容以及广告条信息以及广告所连接的内容页面不能为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所禁止的或不欢迎的活动,包括但不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侵害他
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
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甲方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
家规定和/或本合同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
于URL、BANNER链接等。甲方承认乙方有权根据乙方自己谨慎的
判断来决定甲方发布的内容是否构成违反合同或者国家的有关
规定。
六、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广告、经营、活动需要获得
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
准。但乙方没有义务审查甲方是否具有该认可或批准,出现问题
也由甲方自行解决或者承担相关责任,与乙方无关。甲方应该保
证本合同所协定发布的广告内容的真实性,本同意乙方享有了解
真相的权利;乙方没有义务审查甲方的广告内容的真实可靠性,
对因此而引起的任何纠纷不负责任或义务。
七、甲方对广告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
任。甲方同意,如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
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甲方同时承认,如
果有上述事件发生,乙方有权视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乙方有
权终止本合同。
八、如果在发生有责任免除事件每月累计超过_________小时,
乙方应该按照实际不能访问的天数延长执行本合同中的权力和
义务。
九、责任免除:
1.因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乙方服务器不能正常运行;
2.因政府行政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开放服务器;
3.因互联网灾难,中国、美国等互联网通讯提供商原因导致乙
方服务器不能正常接入;
4.因乙方操作平台及应用软件原因导致乙方服务器临时性不能
正常运行;
5.因乙方网站遭遇不法攻击导致服务器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乙方网站不能正常运行,甲方认同属于正常
现象,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上和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方式的责
任。
十、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个月。起始日从广告投放之日起计
算。在合同到期时,双方如需要继续合作并对本合同无异议,则
本合同自动顺延。如双方认为某些条款需要修改,届时双方另签
合同。
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但应当
以书面形式确认。
3.发生下列情形本合同期限则按照以下情况计算:
3.1.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期限;
3.2.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乙方提前终止合同;
3.3.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
十一、合同解除
1.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终止,双方互不负责,但终止方应书面通
知另一方:
1.1.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
同。
1.2.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
合同的。
1.3.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
2.在合同有效期间,如果一方提出终止要求,应提前_________
周通知对方;否则应赔付_________元的赔偿金。
3.截止到合同到期前_________天(含第_________天),如果
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也没有与甲方签定其他合作,则双
方认同合同到期后执行终止。同时,自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
天始(含第_________天),乙方有权将就此广告位与其他客户
签定合作协议。
4.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视作违约方片面终
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5.所有违反本合同的索赔金额最高为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述
的全部费用。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
及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
篇三:互联网广告投放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互联网广告投放服务合同
甲 方:指定网站:
地 址: 联系人:
乙 方: 地 址: 联系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DSP广告平台投放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一年之日止。
第一条 服务事宜 1.1 广告投放服务内容
(1) 广告投放:乙方负责执行广告的优化执行工作,并保证广告投放的稳定性及可靠性;投放期间乙方每日为甲方提供广告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内容包括所投放广告的每日展示数、点击等。乙方保证其提交的监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2) 广告监测:使用第三方监测系统在广告执行过程中进行统一监测,并以第三方平台监测数据为准。(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指派专门的技术人员配合乙方在甲方网站上完成部署监测代码,用以进行广告投放,并且监测投放效果,以保障乙方做效果数据分析。)第三方检测系统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 投放费用、付款期限及方式
2.1 本合同费用:充值金额为¥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2.2 续费:指甲方后续向乙方支付的“互联网广告投放服务费”预付款,具体续费金额由甲
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3 付款方式:汇款
2.4 甲方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笔充值款,到账后2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充
值进甲方DSP账户,并安排投放。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与收到款项相对应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发票抬头为合同签订主体。乙方将以快递的方式寄送至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联系地址”,因甲方填写或提供“联系地址”错误导致发票在邮寄过程中丢失的,甲方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同时发票一经开出,一概不予退换,所有损失乙方概不承担。
2.5乙方收到甲方汇款后开具等额的发票给甲方,发票内容为“技术服 务费”。 2.6乙方收款银行账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2.7甲方汇款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款项(乙方违约的情况除外)。 第三条 广告创意及内容
3.1 双方同意由甲方自行负责广告创意制作。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以e-mail的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全部广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物料、物料所链接的页面以及符合媒体审核相关规定的资料)。对因客户未能按照本合同之规定按期提供广告资料而造成的广告发布的延期或不能执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2甲方应保证提供的广告素材的合法性以及符合媒体相关规定,广告链接内容的真实性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若甲方违反此保证导致任何争议,则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3 乙方对该链接从广告职业者角度按照《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审查的义务,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修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若甲方拒绝修改,则乙方有权拒绝发布广告。如果因甲方广告链接内容的原因造成广告投放推迟,乙方不承担责任。
3.4 如因投放媒体网站对其服务内容、版面布局、页面设计等进行调整而影响广告计划的执行,则乙方在上述调整对甲方的影响范围内不承担相关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同相关媒体协商后,2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双方协商后续执行事宜。
第四条 双方保证
4.1 任何一方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经获得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全部许可和授权。
4.2 任何一方签署本合同将不构成其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利益冲突。
4.3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合作期间,若与第三方发生公司合并、并购事件,新公司将继续履行
本合同项下该方未完成的合同内容。
第五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
5.1 双方使用的所有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
知识等皆归各方所有权人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另一方及第三方对于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5.2 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
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5.2.1
一般义务:一方必须对自另一方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在未事先取得另
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惟第5.2.2条款所规定之情况除外。 5.2.2
商业秘密之披露
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合同: 5.2.2.1 该信息在披露时已为公众所知悉; 5.2.2.2 该信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5.2.2.3 一方按照对其有管辖权的政府司法等部门依据我国法律法规执行公务时
的要求而披露,前提为披露之前一方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的商业秘密的确切性质通知另一方。
5.3 以上2款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消而失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果乙方在投放期内单方面终止合同,或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服务条款进行广告投放,乙
方应该退还甲方已支付但未投放的广告费用。
6.2 如因本合同第三条广告创意及内容条款之3.1,3.2,3.3,3.4规定的原因,不视为乙方
违约。
6.3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1.1条所列各项服务内容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
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未发生部分的广告投放费用。
6.4 乙方只是负责互联网广告投放服务,对任何(包括但不限于)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
的损害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一旦本合同各方确认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延期履行,任何一方都将可以
暂停履行本合同,但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交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有效证据。如果上述不可抗力的影响未能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0天内消除,且双方未能就本合同协商一致达成变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解除,双方按广告实际发布时间进行结算。
7.2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
该事件使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已不可能。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政策变化、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下列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
7.2.1 7.2.2 7.2.3 7.2.4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的签订、生效、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8.2 有关本合同和签署本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该争议将提交乙
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九条 其他
9.1 任何一方如需将权利或义务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让与他人,需获得另一方同意,并签署
三方协议。
9.2 本合同规定了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规定事项的完整一致意见应取代双方之间以前的任
何和全部口头和书面的建议、协商、陈述、承诺、书面文件或其他一切信息。除非经双方各自的正式授权代表书面签署文件,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解除、废止、补充、解释、修改或变更。
9.3 本合同项下文件、数据、报告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则以收件日期以邮件进入收件
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为准;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方式传送,则通知收件日期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时间为准,当发出该传真时间在该日下午五(5)时之后,或是非工作日时间,则传真收件日期以收件方下一个工作日为准;若通知及函件以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发送时,则通知收件日期以寄件方寄发之日起第5日为准;
黑客攻击;
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 因政府管制而造成之暂时关闭; 病毒侵袭;
7.3 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违约方不予免责。
以多种方式通知收件方的,收件日期以最早的收件日期为准 。
9.4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与
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条款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 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E-mail: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 日(以下无正文)
乙 方: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6 E-mail: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