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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合同公证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2-09  分类: 其他合同 手机版

篇一:房产公证委托书(广西南宁)

委 托 书

委托人:xx,男,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号,身份证号码:xxx ;xx,女,x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房, 身份证号码:xxx。

受托人:xx,xx,xx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x, 身份证号码:xxxx。 委托人xxx和xxx是坐落于xxxx的产权所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xxxx,现委托人xx、xxx于xx年xx月xx日在xxxxx办理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上述房产归xxx所有,因委托人xxxx无法亲自办理上述房产离婚析产的相关手续,现自愿委托xxx为xxx的合法代理人,并以xxxx的名义办理属于xxxxx所有权益的如下事项:

1、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或南宁市房产档案馆对上述房产产权进行查档。

2、到上述房产的贷款银行办理申请提前还清上述房产贷款手续,并领取贷款结清证明等相关证件。

3、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上述房产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及证件。

4、到xxxx办理领取房产证手续。

5、到南宁市地税局契税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契税申报及减免手续。

6、到南宁市地税局及所属分局办理上述房产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的申报及减免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并领取相关证件。

7、到南宁市房产局办理上述房产的离婚析产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并领取相关证件。

8、全权办理上述房屋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管道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费、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其它相关过户、销户手续。

在委托期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所签署的一切相关法律文件,xxx、xxx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从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委托人:

年月日

篇二:公 证 书

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宁波市鄞源公证处

开工预付款保函

编号:BH941112000093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受益人) 鉴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上简称“发包人”)浙江跃龙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2011年4月28日参加与你方签订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服务区改扩建工程宾阳服务区景观绿化、装饰装修、智能化及电气工程第三标段(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肆万玖仟叁佰肆拾玖元玖角(¥2949349.9)

我行保证申请人将按照上述合同的规定履行如下义务:在保函有效期内,如果申请人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按上述合同规定履行该义务,我行保证在收到你方要求支付的书面通知和所附的下述违约证明文件后,依本保函规定向你方支付不超过担保金额的任何款项:

1,表明你方同申请人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的来往函件或其他文件;

2,合同规定的仲裁机构或司法机构出具的裁定或判决申请人承担赔偿金额的法律文件。

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将随申请人或我行已向你方支付的金额自动作相应递减。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止日为 2012 年12月30日,到期后,无论你方是否将保函正本退回我行,本保函均自动失效。

本保函未经本行同意不得转让。

要求支付的通知书及所附证明文件须亲自递交或以挂号邮件寄至我行。

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担保银行名称:(盖章)

担保银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2年8月16日

提示: 提示:

1、本保函仅对受益人,不作任何形式的转让。 1、本保函仅对受益人,不作任何形式的转让。

2、索偿通知由受益人以书面信函方式出具,并注明基础合同编号、名2、索偿通知由受益人以书面信函方式出具,并注明基础合同称、保函编号,加盖受益人公章、法人代表人章。 编号、名称、保函编号,加盖受益人公章、法人代表人章。

3、如保函到期日为非银行营业日时,则该保函到期日顺延到下一个银3、如保函到期日为非银行营业日时,则该保函到期日顺延到行营业日的营业时间内。 下一个银行营业日的营业时间内。

4、本保函的效力以及对受益人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有独立性,不取4、本保函的效力以及对受益人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有独立决于任何交易合同的交易行为。 性,不取决于任何交易合同的交易行为。

5、本保函仅正本有效,影印件不具备法律效力。 5、本保函仅正本有效,影印件不具备法律效力。

公 证 书

(2012)浙甬鄞证民字第1235号

申请人:浙江跃龙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330226000015440(5/10),住所: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正学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朱永银,男,一九六二年二月五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33022619620205003X。

委托代理人:李钢科,男,一九七二年十月十五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330226197210150035

公证事项:开工预付款保函

兹证明浙江跃龙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李钢科出示给本公证员的《开工预付款保函》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的印章及“沈际存”的印章均属实。

浙 江 省 宁 波 市 鄞 源 公 证 处

公 证 员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篇三:公证书

委托书

委托人:杨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郝XX,女,一年十月五日出生,X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我们,杨XX、郝XX是夫妇关系,我们向北海市XXX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了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XXXXXXXXXXXXXXXX楼X单元XXX号房的商品房。因我XXX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到广西北海市办理相关贷款购房手续,现全权委托张三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代为办理与购买上述房屋有关的一切事宜,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1、 代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代

交购房款,办理合同公证、鉴证等一切相关事宜;

2、 代为办理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手续,并代为签订

有关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合同、协议、法律文件,并办理购买保险等一切相关手续;

3、 代为到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上述房产的抵

押登记手续;

4、 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产权证并领取产权证书(包

括房产证及土地证),代为缴交相应税费;

5、 代为办理物业进(出)户、煤气、水电、有线电

视、电话、房屋租赁等手续并代为缴纳相关的一切费用。

6、 代为办理与开发商交接房屋有关的一切手续,代

为领取房屋钥匙。

7、 代为办理该房产所在的贷款银行开立帐号(储蓄

本或(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广西合同公证书)卡)。

8、 办理其他与购买上述房产相关的一切手续。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是所签署的一切合同、协议、文件,缴交相关税费、房款,委托人均予认可。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二00九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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