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9-05-15  分类: 安全工作总结 手机版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城阳区2018年四季度
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省、市驻城阳有关单位:
现将《城阳区2018年四季度安全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城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9月28日

城阳区2018年四季度安全月活动方案
 
为做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四季度安全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31日
二、任务目标
以预防或不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为目标,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主线,以全面深化“大快严”集中行动为抓手,以治本攻坚三年计划实施为依托,扎实推进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持续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断加强消防、道路交通、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大力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认真抓好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国庆期间以及四季度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全区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强调百日攻坚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生产安全事故防控、隐患排查整治、执法监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动员和部署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的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统一思想,迅速行动,以扎实的工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召开会议,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查找问题,堵塞漏洞,落实措施,确保安全。
(二)周密组织“安全周”活动。9月27日至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前的一段时间为四季度“安全周”活动时间。各级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带队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活动,强调安全生产重要性,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队检查、走访联系街道以及“包、保”社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主要及分管领导带队检查本行业领域、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三)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一是持续深化大快严集中行动。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和关键场所部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全覆盖、无盲区。组织执法人员下沉一线、深入基层,全面靠上严执法、查隐患、抓整改,落实“四个必须,两个必罚” (发现隐患问题必须当场反馈、当场整改、当场下达文书、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应直接处罚的必罚,对逾期不整改的必罚)和“三个同时、四个一律”(事故发生后,同时立案调查、同时媒体曝光、同时停产停业,一律抓人、一律通报、一律曝光、一律处罚),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大快严”集中行动的深入开展。二是持续深化百日攻坚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国务院安委会第26督查组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契机,按照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关于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第26督查组督查情况的通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查找问题,抓紧整改。把日常监管“想不到、管不到、治理不到”以及跨辖区日常监管薄弱,跨行业监管职能交叉的企业,特别是风险级别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作为检查整治重点;把企业层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情况作为检查整治重点;把政府层面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严格监管执法、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等情况作为检查整治重点;把排查出的证照不齐、无证无照等非法违法行为列为重点,自查自纠,逐家整治,决不能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慢。三是坚决落实五个一批采取硬措施、严手段,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大力推进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明显实效。
(四)持续深化“两个体系”建设。严格按照《2018年全区“两体系一平台”建设整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有步骤、有计划地抓紧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一是精心培育标杆企业。组织有关专家实地查看标杆企业“两个体系”建设现状,逐一建立标杆企业“一企一册”;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每周调度、对口指导、上门帮扶等措施,督促指导标杆企业严格依据标准要求,扎实开展建设工作。二是组织专项执法活动。10月份,各街道各部门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组织对没有按照承诺时间完成“两个体系”建设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或直接依法提交、移交区安全监管局实施行政处罚。通过严格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倒逼企业落实“两个体系”建设主体责任,真正提升其对风险隐患的管控能力和水平。三是全面开展检查验收工作。10月份开始至11月上旬,集中对市政府公布的属于我区的19家市级标杆企业、我区提报市政府备案的100家县级标杆企业,依据《山东省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试行)》以及省政府陆续编制出台的其他行业“两个体系”验收评定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四是全面实施两个体系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年底前,依托省政府开发的“两个体系”信息平台,组织全区已完成“两个体系”建设的企业全部启用山东省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并采取专题辅导培训等方式,指导企业使用本系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一是消防安全领域。全面贯彻落实区政府安委会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暨消防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精神,针对消防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消防安全宣传不到位等实际问题,围绕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电气防火、消防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培训演练等7个方面,全面排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系统火灾隐患。加强电气线路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组织开展针对生产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混杂等“三合一”重大消防火灾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活动。继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检查,加大燃气老旧管网设施改造,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完善,有效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全力防控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二是道路交通领域。严格按照市政府、区政府统一部署,迅速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全面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执法行动,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全面实施优化城市交通行动,围绕城市发展和民生需求,不断优化智能交通管理与服务系统,改善出行环境;全面开展文明交通宣教行动,组织文明交通劝导行动,采取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加强行业宣教等形式,力促全员受教育、人人守法规;全面实施农村地区压事故行动,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推进国省道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摸清底数、厘清责任,确保隐患整改常态长效;全面实施交通秩序大整治保障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治理,提高动态监管能力,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压减一般事故。
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农业水利、海洋渔业、教育体育、民政、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均要按照治本攻坚三年计划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本行业领域、本系统专项整治。
(六)加强国庆、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安全监管工作。
1.加强旅游安全监管。旅游等有关部门及相关街道要根据各景区景点、公园、游乐园的游客承载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控制高峰时段游客总量,合理疏导,防止拥挤、踩踏等突发事件。节前,要全面检查各类旅游接待单位、旅游住宿和相关经营场所。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大型游乐设施设备等各类特种设备的监管检查。
2.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安监、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环保等有关部门要重点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物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抓好危化品运输环节的监管,做到逢车必查、违规必纠,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发生。公安、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烟花爆竹的产、运、销、储非法行为。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公安、食药、市场监管、商务、旅游、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大对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的监督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安全月期间举办的节庆、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群众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审批把关,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4.加强渔业生产安全监管。海洋渔业部门要严格渔船出海作业签证制度,确保出海作业的船员及船舶具备适航条件。同时,要严肃查处私自出海,超航区、超抗风浪等级等违法违规作业行为,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5.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林业部门和夏庄、惜福镇街道要加强高火险区和火灾多发区域的巡视检查,严控进山道口,加强野外动火监管;要超前准备人力物力,完善应急灭火预案,强化应急灭火准备。气象、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火险天气分析和监测,及时做好森林火险等级预测预报和发布工作。
农业、商务、教育、国土、服务业、文化市场、卫生、气象、宗教等其他行业领域、系统也要强化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以及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的安全稳定。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以国务院安委会督查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一切围绕十九大、一切服从十九大、一切捍卫十九大”的“三个一切”要求,全力推进四季度安全月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安全月活动方案,加大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力度,第一时间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将“安全月”活动作为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重要举措,亲自带队督导检查,各分管领导要全力靠上抓。要充分利用“安全月”活动,着力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确保活动落到实处,确保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信、微博、户外电子显示屏等新兴媒介作用,广泛宣传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区政府安委会各责任单位要于2017年10月13日前将本单位“安全月”方案(电子版)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部门要于2017年11月3日前将区政府领导带队检查情况及相关检查照片等档案材料(纸质版)、“安全月”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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