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国资委2018年“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方案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9-05-16  分类: 安全工作总结 手机版
贵港市国资委2018年“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方案
 
根据《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港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方案的通知》(贵安委〔2018〕5号)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贯彻《中共贵港市委员会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结合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深化专项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增强全民应急避险意识、提升公众安全文明素质,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我委系统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8年6月,“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自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
三、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四、活动内容
(一)召开专题会议宣讲“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委将召集企业有关负责人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宣讲“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落实企业安全责任,督促企业制定有特色、重基础、有实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同时要求各企业以一线员工为主要宣教对象,宣讲《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营造浓厚的活动月氛围,真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参与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本系统企业要组织职工积极参与配合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发放安全生产知识手册和宣传资料,提供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三)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企业要组织本单位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企业要针对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案例讲座,通过警示教育展、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特别要针对生产中常遇到的安全生产事故,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工作,引导企业职工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事故发生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组织开展行业特色活动。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特点,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分别组织做好安全知识宣讲活动,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浓厚氛围,让每一个职工都参与到安全生产中。通过各种活动引导企业广大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我委拟于6月中下旬组织各监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及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同时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开展应急演练专题活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等高风险行业的企业要开展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职工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各企业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加大对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大微信和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报道和专题节目,增加活动宣传版面。尤其要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二)狠抓落实。各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负责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国家、自治区、市要求的各项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完善制度。各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月”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办法,并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要有活动考核、奖惩措施。
(四)认真总结。1、请企业于5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三上午下班前将本企业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国资委统评科,遇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2、请各企业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含联系员)和工作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分别于5月30日和6月25日前报送我委统评科。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018年5月25日
 
(联系电话:4563420   邮箱:gggzwtpk@163.com
 
附件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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