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非税收入管理现状及改进意见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20-02-10  分类: 改革开放40周年 手机版

非税收入是除税收收入以外的、由政府批准收取并由政府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经营性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各主管部门集中收取的各项收入等。这部分资金,在整个财政收入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管好、用好非税收入,对维护财政经济秩序、理顺财政资金管理、缓解财政压力、促进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调研,并结合以往审计结果,下面就我区非税收入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管理的措施等,谈点儿个人看法。  

一、我区非税收入现状  

目前我区非税收入的现状是:涉及资金总量较大、收入项目繁杂、管理不够规范、家底不清等。我区的非税收入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有很长的历史沿革,随着政府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增加,非税收入的总量和项目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虽然目前没有准确的统计数字,但从以往审计情况看,这部分资金的总量还是相当大的,收入项目也名目繁多。如:市场管理费收入;
清雪费收入;
卫生费收入;
国有房屋的出租、出卖收入;
有关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审批收入、各执法执纪部门的罚没收入、各种社会公益性活动捐款等。这些收入,多数用于人员开支、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福利费开支等消费性支出,涉及各单位和人员的切身利益,因此,在监管上存在着政出多门、消极抵触、屡查屡犯等一系列问题。非税收入涉及面广、资金量大,如何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管,已成为新形势下强化财政管理职能、促进政府经济安全的迫切需要和重大课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不到位  

1. 管理的涵盖面不到位。从以往审计情况看,管理范围基本上还延续着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范围,仅局限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等方面。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卖收入以及其他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都没有明确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管理的实际与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2.管理权的归属不彻底。尽管政府对非税收入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但实质上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仍属于执收部门和单位,并未彻底割断执收单位与其自身经济利益的关系,加大了执法的难度,影响了财政资源配置的效率。  

3.管理方式较为粗放。在收入项目的管理上,归类不明确、划分不细、监管不够规范。在预算管理上,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可有可无,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和支出安排存在着随意性。在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及专户存缴上,对哪些是财政性资金,哪些不是,哪些应该及时、足额上交财政专户,哪些属于单位自主创收收入等,仍有界限不清、概念模糊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弱化了执收过成和资金使用的有效监督,为随意减免收入、坐收坐支以及私设“小金库”等行为提供了条件。  

(二)收费行为不规范。

个别部门或单位存在违规收费的现象。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立收费项目,甚至存在搭车收费、打捆收费等现象;
  

(三)个别单位法制观念淡薄,财务管理松弛,财政安全受到威胁。  

一是坐收坐支情况比较严重。尤其在单位房屋出租收入方面显得尤为突出。房租收入是国有资产出租的收入,不是某一部门或单位的自有资金,应该遵循“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二是不经批准,擅自用于发放各种补贴,随意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发放范围;
  

三是资金的收付与核销不履行规定的财务手续或手续不健全,财务管理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有的部门和单位的非税收入,特别是国有房屋的出租、出售收入的管理与核算不透明、不规范,有的将收入打捆一次性开票入账,有的设立账外账,资金体外循环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个别单位,甚至存在无发票进账、长期以借条或白条收据抵顶库存等现象,为资金流失和违法乱纪提供了温床;
  

四是票据使用不够规范,有的单位用收款收据、往来结算收据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有的单位用收费收据收取服务性费用等。  

三、  几点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提高对什么是政府非税收入,为什么要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认识,逐步淡化人们预算外资金的概念,树立政府非税收入新理念。使人们的思想真正统一到政府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的共识上来。必要时,可采取轮训的方式,对各单位主管财经的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以增强其对非税收入的认识,提高征收管理水平;
  

(二)创新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模式。首先,要统一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将管理的职能、责任、权限集中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其次,通过把政府非税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等途径,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增强政府非税收入使用上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预算在政府非税收入资金调控与管理中的作用。第三,将政府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一同纳入财政预算,在财政支出管理上实行统筹安排,强化政府对非税收入统筹调剂功能。第四,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体系。  

(三)集中人力、物力和时间,对我区非税收入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和摸底。特别是要重点查清仍由各主管部门管理使用的国有房产的出租、出售及经营收入。一是摸清我区非税收入的整体规模。资金总量到底有多少,占整个财政资金的比例有多大,可使用的资金有多少,潜在资源有多少等;
二是摸清我区非税收入具体有多少项目,并加以详细的分类。哪些是非税收入,哪些不是;
哪些是目前已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收入,哪些还没有纳入预算管理;
三是将各种不同性质、不同渠道的非税收入与执收部门或单位对号入座,以便于管理和监督;
四是以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将非税收入排序归类,特别是要弄清各种不同性质的非税收入的用途,制定符合我区发展需要的有关非税收入的征管、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最大限度的发挥非税收入的使用效果;
  

(四)切实加强票据监管。设立票据管理专门机构,分工负责,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严格规范的票据领购、使用、核销制度,严把票据领购、核销关,真正做到“以票控费”“以票促收”。一要继续坚持“凭证领票、限量发放、核旧领新、票款同步”的管理办法。二要在核销票据时,监督相关收入是否足额上缴非税收入资金专户。三要加强对新版“往来收款收据”的监管,严格区分针对单位和个人两种不同票据的用法,并按期终止旧版票据的使用。四要加大对可疑票据追查力度,一旦发现疑点,坚决一查到底。对丢失或毁损的空白票据,除了要求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报非税收入管理部门备案,非税收入管理部门应视其严重程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非税收入管理部门还应将已声明作废的票据号码及时通报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提请他们在工作时注意,防止这些票据出现在单位的会计凭证中。在票据管理上,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部门必须严把“三关”:即严把票据的发放关,加强全程监管;
严把新旧票据的核销、换发关,防止混用或超期使用;
严把计算机管理系统监控关,依托管理信息系统,强化“以票管收”。  

(五)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政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稽查、举报、违规处罚及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制度,对乱收乱罚或应征不征、应罚不罚、随意减免的违纪现象,依法给予处罚;
定期将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管、用情况向同级人大报告,自觉接受人大和审计的监督。  

(六)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适度调剂使用、统筹安排非税收入资金。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提高统筹的比例,直至把包括全部非税收入在内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统一编制预算、统一集中收付,最终彻底实现统筹安排、“收支脱钩”的财政预算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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