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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服务合同公示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22  分类: 服务合同 手机版

篇一:物业服务合同(成立业委会)总公司最新版

新昌竹里人家项目物业服务合同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业主大会)组织名称: 新昌县竹里人家业主委员会 ;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

地址: 新昌县七星街道凤凰村西侧 ;

邮编: 。

乙方: 浙江建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卫荣;

地址: 杭州市文三路20号省建工大厦辅楼6501室 ;

邮编: 310012 ;

电话: 0571-88254782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业主大会选聘乙方对 竹里人家别墅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新昌县七星街道竹里人家住宅小区 ;

物业类型: 别墅住宅小区 ;

座落位臵:新昌县七星街道凤凰村西侧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占地面积: 154619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45095 平方米;

其中:住宅145户共平方米,会所 平方米(其中物业办公区 平方米、业主活动区平方米、物业商业经营区平方米,地面车位个,其他物业 平方米。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提供服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但根据法律规定或相关合同约定乙方不需承担义务的设施设备或根据相关合同约定由专业单位维修、养护的设施设备(如电梯等)除外。

3、物业共用部位、道路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小区共有的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小区进出车辆及车辆停放管理。

6、小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小区业主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目管理和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9、国家物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上述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物业管

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三)。

第五条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会所及商业经营区、物业共用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业主共有的场地及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设施的经营管理,经营管理的收入的所有及使用权等均属于乙方。

第六条 单个业主物业使用人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乙方是否接受委托,以及服务内容和费用等相关事项由委托方和乙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期限

第七条 本合同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2、制定或修改管理规约,并要求业主遵守。

3、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及时选聘、续聘或改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代表业主签订、变更或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4、审定乙方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决定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5、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合同的执行,协调业主和乙方的关系,督促业主履行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

6、协助乙方催交物业服务费和相关费用。

7、监督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8、在合同期内,按相关规定无偿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

9、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10、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11、不得擅自改变本物业的公共建筑、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确因完善本物业的配套设施而需改变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应符合相关程序后实施。

12、负责竹里人家小区业主公约各条款的解释、支持与决策。

13、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甲方和业主、物业使用人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按本合同第二章的约定内容,开展各项工作;对小区物业进行日常管理。

3、编制房屋、设施设备大中修方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4、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特约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能耗费、相关代收代缴费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对于多次催缴仍然拒缴、拖欠物业服务费(及能耗费、相关代收代缴费用)的行为可以通过将欠缴费用的业主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布等方式进行催缴。

5、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6、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甲方和相关业主的同意,并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7、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竹里人家小区业主公约》的行为,有权

采取劝阻、制止、报告甲方以及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处理。

8、以《业主手册》或其他方式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提示物业使用的有关事项,当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订立书面装修管理协议,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并负责监督。

10、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约定给单个业主专用的绿地、露台及其他单个业主享有专用权的部位,告知该等业主、物业使用人有关保养、维护、清洁事宜,并负责监督。

11、建立和妥善保管本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变更情况。

12、根据需要,物业服务企业可委托专营企业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3、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乙方在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期内,为小区业主提供的有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为业主私有区域内的绿化提供有偿修剪、养护服务 ;

2、 为业主提供有偿家政服务 ;

3、为小区业主室内自有设施设备提供力所能及的有偿服务;

4、为业主提供其它有偿代办服务。

14、如未被甲方续聘,自本合同终止起 日内与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移交手续须经甲方确认。

15、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章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方式,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经合法程序调整后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其拥有物

篇二:物业服务合同公示

篇一:2014年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 广德县茗桂花园业委会 ;

代表人: 王建岚;

住所地: 广德县茗桂花园b8 ;

邮编: 242200 ;联系电话: 13805620951 ;

乙方: 芜湖市三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开亮;

住所地: 芜湖市万青西路180# ;

邮编: 242200 ;联系电话: 0553-2712008 ;

资质等级: 三级 ;

证书编号: 0614;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广德县茗桂花园小区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广德县茗桂花园。 物业类型 商住物业。 座落位置 桃州镇天寿社区 。建筑面积 约17.56万平方米 (以实际统计为准)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万桂山路 ;南至广宁路 ; 西至 广润花园、桃园示范小区 ;北至 绥安路 ; (规划总平面图见附件)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服务质量标准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按《宣城市市区住宅物业综合等级标准》对“茗桂花园小区”提供[多层住宅物业综合服务等级标准(二级)]和“和谐、优美、秩序井然、住户安居乐业、商家繁荣昌盛”的理念进行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详见附件);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服务;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它服务(特约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家政服务;

2、 室内装修咨询 ;

3、其他代办业务;

特约服务收费标准详见客服中心现场公示。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不低于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户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0.50(含0.03/㎡公共能耗费,0.04/㎡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及专职秘书工资)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 0.70元/月·平方米

1、物业管理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2、物业服务费不含下列费用:

(1)物业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2)住宅物业专项维护费;

(3)二次供水设备运行维护费用;

(4)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

(5)车辆停放服务费。

3、业主委员会办公场所水电费用,由公共能耗费承担。

4、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业委会办公费用总额为8万元/年,乙方每年分两次向甲方交纳,时间为6月30日前交4万元和11月30日前交4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业主应于合同签字之日的次月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乙方可在物业业主自愿的情况下,预收 12 个月的物业综合服务费。正常情况下物业服务费按 季 (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每季度次月五日内 履行交纳义务。逾期未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将从欠费次月开始计收违约金。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八条 物业区域经营性项目收费与管理分别采取以下方式:一、物业区域停车场地的管理与收费。

(一)公用停车位(a区东大门的8个停车位、f区的6个停车位。以上14个车位作为来客来访车位)按每车次 5 元收费。

(二)区域内已规划的66个车位(具体位置详见附件)及准备重新划定的车位(位置详见附件)收费情况待定。

以上收取的费用为泊车车位占用费,不包括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

乙方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物业区域广告发布与宣传等的管理与收费。

一、在公共设施、设备表面悬挂、张贴广告发布和宣传的按每平方米每天0﹒50元收费,不足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计算,发布时间不足十天的按十天计算,且发布广告或宣传画面规格和内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并符合本物业区域实际。

二、在公共场地(包括公共绿地,花圃,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立面)设置发布广告和宣传的。按每平方米每天0﹒80元收费,不足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计算,发布时间不足十天的按十天计算,且发布广告或宣传画面规格和内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并符

合本物业区域实际。

涉及到开挖绿地、道路的,应在广告和宣传结束后,对绿地、道路恢复原貌。

第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会所、场地、活动场所的管理与收费。篇二:2014年景秀华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摘要公示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摘要)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峨眉山市景秀华庭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峨眉山市聚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服务资质等级证书号:乐市物(2010)26号 三级资质

甲、乙双方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峨眉山市景秀华庭物业管理服务,签订如下合同。本合同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一旦出现法律问题(如追收业主、物业使用人欠费)均以本合同约定为依据。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乙方的物业服务行为,就物业服务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2.监督本小区的业主对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管理规约》的执行情况。

3.依据本合同督促全体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它甲、乙双方约定或政府部门允许收缴的相关费用。

4.装饰装修房屋时,应与乙方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严格遵守协议规定,根据乐市价(2008)122号和峨市价(2008)33号文件规定交纳装修有关费用。

5.业主在装修房屋时,不得占用、损坏本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6.甲方的业主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挪动和破坏一切消防设备和控制设施。

7.甲方业主需转让房屋时,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负有告知受让方应遵守的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8.甲方业主应自觉遵守《物权法》有关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将普通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甲方业主确需改变房屋用途的,必须征得相邻业主的同意,相邻业主不同意的不得擅自改变,如强行改变用途给相邻业主的生活造成影响的要立即整改,如不整改,相邻业主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9.对甲方业主房屋的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小区的《业主管理规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甲方业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公 示11.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依法、按约定对小区的正常管理和对物业提供的维修服务。

12.为了保障本小区的公共安全。甲方业主不得在房屋自用部分及共用部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并加强自身的安全防范,共同维护小区秩序,如安装必要的防盗网等。

13.甲方业主应配合、支持乙方维护外立面整体协调与美观工作,不在窗户上粘贴、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标识。安装防护栏和雨棚按乙方的规定必须统一标准和颜色。

14.本合同约定的事项不包括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室内的人身与财产保管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和物业服务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服务人员和设置机构,按照《物业

服务等级标准》一级标准(详见《峨眉山市景秀华庭物业服务邀请招标书》附件十),为小区业主提供全方位的物业服务。

2.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秩序、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服务与管理。

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管理制度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等并书面告知甲方。

4.建立健全本小区的物业档案资料,并专人管理,登记造

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服务合同公示

册。

5.制止违反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管理规约》、《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不能制止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6.在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小区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小区的整体物业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7.依据本协议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计划,并按计划全面实施小区的物业服务。

9.乙方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在《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中告知业主,并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严格按照协议中有关装修规定进行装修。

10.向甲方业主提供房屋内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1.因维修、养护而需暂停设备、设施的运行,乙方应预先告知甲方。

12.乙方有权维护物业外立面整体协调与美观。

13.因水、电、气等公共设施因故不能正常使用时,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

在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乐山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的前提下,乙方负责实施: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三、机电设备:电梯、发电机、水泵、消防设备等。

四、环境卫生(包括公共通道、中庭、地下室、露台、道路、停车场等的卫生)。

五、秩序维护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小区区域内公共秩序。

(2)本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人员24小时值班,门卫对外来陌生、嫌疑人员进行严格盘查和登记(身份不明人员禁止入内)。

(3)协助公安部门处理物业区域内恶性突发事件。

2.责任

(1)维护本小区公共区域正常生活、经营秩序。

(2)协助有关部门预防、及时处理各类治安、消防等突发事件。

七、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详见《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和小区公示的装修管理规定)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按中物协一级(部分二级标准)提供服务]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由乙方秩序维护人员进行管理和守护,合理规划小区地面车位,达到小区车辆停放有序、进出有序,消防通道和道路通畅。如个别车主不遵守小区停放管理规定,乙方应加以劝阻或有权报告相关部门处理,如不服从劝阻,出现强行冲杆,强行进入小区,导致损坏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和造成人员伤亡,应由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七、秩序维护

设立秩序维护人员,大门口24小时守护,对外来陌生嫌疑人员进行盘查或登记;监控室24小时监控,小区内外、楼道不定时巡逻,达到小区秩序良好,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八、消防

为保护公共财产和业主、商家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中修及以上维修必须由业主委员会讨论后确定实施,费用由房屋维修资金中支付。

第五条 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绿化的更新、添置、改造费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二次供水电费,生活垃圾运输处理费用)。

一、物业服务费用的计收及交纳时间:

1.物业服务费从乙方正式接收物业之日起开始全额计收(包括空置房屋)。2.为了减少收费频率,让物业服务人员有更多的时间为业主提供服务,乙方建议甲方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一月份预交上半年物业费,每年七月份预交下半年物业费,也可自愿一次预交全年物业服务费。

二、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所拥有物业产权建筑面积计收,具体标准如下:

住宅按产权建筑面积:多层每月每平方米 0.60 元;高层(电梯公寓)一层每月每平方米0.60 元,二层每月每平方米 0.70 元,三层每月每平方米 0.80元,四层至二十层每月每平方米

1.10 元;商业门市和经营性用房按每月每平方米1.00元交纳排污清掏费(经营餐饮的按每月每平方米2.00元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电梯公寓六楼(含)以上二次供水加压电费。

三、空置房屋,应向乙方全额支付物业服务费。甲方业主出租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业主或甲方业主合同约定的使用人交纳,甲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四、甲方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并负有保证受让方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否则甲方业主对受让方的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的交纳承担连带责任。

五、因国家政策因素或物价上涨过快(五保费用和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导致物业服务成本增加,为不降低服务标准,报经业主委员会决定适当上调物业费标准和其他收费标准。

六、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成本支出:

1.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按规定应缴纳的税费、工会费、残疾人基金、公司利润等。

第六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位场地使用服务费(露天车位),按50%用于补贴物业费的不足,50%作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不含地下车位管理服务费)。

机动车场地使用服务费:

① 地面停车,使用人按70元/辆/月的标准向乙方缴纳停车服务费。

② 地下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产权人按25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缴纳停车服务费(用于地下车场设施设备维护、照明、清洁、排污、通风等产生的费用)。③非机动车车场场地使用费:长期停放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业主按自行车6元/月/辆、电动车20元/月/辆、摩托车20元/月/辆、三轮车20元/月/辆的标准交纳场地服

篇三:小区管理物业合同-业委会-2013

XXXX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呈审稿)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

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654612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XXXXXX职工集资楼(XXX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XXXXX小区)

物业类型:住宅楼

座落位臵:

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四至: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臵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臵(仅限于对裸露在外的避雷设施进行日常的维护管理,若对其进行功能性检测或维修,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位于住户室内的上下水管道,住户有义务对其进行检查,如果出现异常,应主动告知乙方,没有住户报修,乙方将不进入室内检查,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乙方无关)、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业主因装修产生的垃圾的清运,应单独缴纳费用)。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可根据业主需求,提供专项服务,专项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乙方公示在小区显眼位臵(凡业主委托我司进行特约服务,我司都将开据派工单并出具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费收据,否则,不算公司行为,其一切后果及第三方责任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1.15元/m2/月(包含电梯费);

(2)商业:2.50元/m2/月;

(3)小区内住宅改为办公用房和住宅改为经营用房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的200%和300%收取。

(4)业主的空臵房(业主须向乙方书面申请空臵,并经乙方与业主双方认定其水、电、气表在1个月以上起止数均未走动的),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50%的比例交纳。若重庆市新的收费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标准执行。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若国家或重庆市有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可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价格标准进行调整,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并形成补充协议。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由乙方承担。

非一户一表的用水、用电用户:1)住宅(二次供水)水费按4.3元/吨计收;2)商业水、电每户独立计量,其单价为法定价格和总表与分表的差额据实按用量分摊后的费用之和;3)若水、电单价上调,收取标准亦按相应比例上调。

物业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费,依法应由相关产权人承担或使用房屋的维修资金支付。因业主或使用人个人原因(不管是客观原因还是主观原因)导致共用设施受损的事实,业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业主应于每月9-15日期间向乙方交纳当月物业服务费用。对于不按时交纳应交费用的业主,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收取。乙方将上述未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名单向甲方提供,视为乙方对欠费业主的催收。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

产权人发生变动,相关业主应到物管处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新业主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义务原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属于甲方办公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由甲方使用;但若甲方将物业管理用房出租,自出租之日起,乙方按1.1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甲方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甲方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九条 本物业区域室内停车场车位产权属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分配给单个使用人独立使用,不论是否使用或租赁,使用人均应按60元/位/月的标准向乙方缴纳停车场物业服务费;停车场的能耗费用单独计量,由使用人据实分摊。使用人若不使用停车位的,可委托乙方代行租赁停车位。停车位租赁费用标准由使用人与租赁人自行约定。

第十条 本物业区域室外停车场车位产权属甲方所有,可供业主停放车辆,使用人应按200元/车/月标准向乙方缴纳停车位使用费。业主停车应遵守乙方在本物业区域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乙方利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进行经营(如:利用电梯轿厢设臵广告),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所得收入扣除税金后,由甲、乙双主按照5:5比例分配,即:50%归乙方所有,作为管理佣金;50%归全体业主所有。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审核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物业区域全体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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