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非遗活动方案
2011年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市非遗保护中心第六个文化遗产日的活动安排,结合我馆工作实际,制定第六个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纪念第六个文化遗产日。
主题是:依法保护,重在传承。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活动。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重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宣传活动。
1.在文化馆大楼、主要街道(乡镇)的显要位置悬挂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宣传标语。
2.举办学习座谈会。组织工作人员、项目传承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深入学习讨论、座谈,深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学习领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主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全面推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3.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并通过印发宣传材料、粘贴宣传海报、宣传车等方式,集中、全面、深入的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珍爱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觉参与依法保护工作。
(二)开展各类形式活动纪念文化遗产日。
1.6月11日在文化广场举办纪念第六个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宣传、文广系统,教师、学生、老干部、群众代表参加。邀请县级领导讲话,邀请新闻媒体采访。
2.6月11日组织以“依法保护,重在传承”为主题的群众签名活动,让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融入我们日常生活。
3.6月11日—6月15日全天对外免费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厅”让广大群众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了解我县的非遗资源,参与到非遗保护中。
4.6月11日在会昌县电视台展播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产成果。利用电视台、《新会昌周刊》、宣传栏、宣传车宣传有关文化遗产知识,公布省、市、县三级的保护名录,提高全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形成“人人了解非遗,人人参与非遗保护”的氛围。
5.6月11日—6月15日在文化广场、举行文化遗产图文展。
6.6月9日—10日举行部分非遗项目传承人授课活动。
三、活动组织
(一)为了顺利、有序开展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许永春
副组长:许伶青、梁玲娜
成 员:张丽萍、池海瑛、罗广洲、黄振荣、谢海燕。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做好活动的具体工作:
1.综合协调组:梁玲娜。
负责协调有关文化遗产日活动工作。
2.宣传资料组:张丽萍、黄振荣。
负责收集、整理宣传资料,组织宣传计划。
3.展览组:黄振荣、罗广洲、谢海燕。
负责展出图文并茂的宣传版画。
4.广场宣传组:张丽萍、池海瑛、罗广洲、黄振荣、谢海燕。
负责组织好文化广场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好教师、学生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准备好音响,撰写县级领导讲话,接待新闻媒体采访。
5.后勤组:池海瑛、黄振荣。
负责后勤工作。
会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1年5月9日
篇二: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方案
万全县第九个“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今年6月14日,是我国第九个“文化遗产日”。根据市文广新局的安排部署,为庆祝我国第九个文化遗产日,组织开展好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特制定我县的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围绕“让文化遗产活起来”的主题,切实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着力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传承民族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二、活动主题
以“文化遗产日”为契机,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强化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影响力。
第九个“文化遗产日”主题:让文化遗产活起来
三、活动时间
时间:2014年6月14日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版面宣传、成果图片展:制作文物保护宣传版面及多块非遗图片板块,活动日期间在东环广场展出,用文字、
图片的形式立体地展示我县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在全县各个乡镇悬挂文物保护条幅,在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悬挂相关条幅,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二)文字资料宣传:活动日期间在东环广场现场向群众发放文化遗产宣传资料1000份,让群众了解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知识。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制定“6.14”文化遗产日宣传方案,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让文化遗产活起来”这一主题,引导公众关注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紧密结合实际,突出我县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喜人局面。
(三)面向社会,形成声势。充分利用电视等大众媒体,专栏、专版等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强与媒体的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活动事项和工作进程,提高社会舆论,增强群众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和自觉意识。
2014年5月23日
篇三:南岗区首届非遗文化展示系列活动方案 (1)
南岗区首届非遗文化展示系列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按照国家及省有关发扬民族文化,推动特色民族文化产业的总体要求,以举办这次活动为契机,深入挖掘我省赫哲文化内涵,全面展示我省赫哲文化的独特魅力,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文化繁荣,提升黑龙江乃至佳木斯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全力打造黑龙江赫哲族文化品牌,为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为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唤起百姓对中国传统民族及民俗文化的重新认知与思考,展示哈尔滨市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和保护成果及地域文化的独特性,增强人们对非遗项目及民俗制品的认同感与归属感,通过活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原生态展示展演,积极探索实践生产性保护的方式和途径,更好地挖掘、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南岗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
二、 活动主题: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扩大民族文化影响力
三、 活动时间:2015年4月---12月
四、 活动地点:革新街大舞台及广场、南岗区多个校园、社区
五、 活动组织:
主办:南岗区委、区政府
承办:南岗区委宣传部、南岗区文化体育局
协办:北大荒文化旅游产业研究中心
哈尔滨工程大学
六、活动内容:
(一) 非遗大讲堂
活动时间:2015年3月—12月(每月一讲)
活动地点:南岗区多个校园(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多个社区
活动内容:聘请非遗传承人讲解非遗项目,引导南岗百姓了解非遗文化,与非遗项目零距离接触。
(二)“端午〃我们的节日”非遗及民间民俗文化展示 活动时间:6月18日—6月19日
活动地点:革新街教堂舞台及广场
活动内容:
1、非遗项目展演(舞台):聘请艺术家表演非遗项目 如:朝鲜族长鼓舞、唢呐、满族萨满敬天仪式、太极等
2、非遗项目展示(广场)
(1)非遗项目展示(2)非遗产品制作体验
(3)非遗产品售卖(4)民俗产品展示(5)民俗产品制作体验
(三)南岗区非遗文化发展论坛
活动时间:6月19日
活动内容:请非遗方面专家、学者就如何挖掘、保护、传承南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商讨和研究。
(四)非遗文化图片展
活动时间:9月---12月
活动地点:南岗区各街道文化站、文化馆分馆、校园 活动内容:省、市级非遗项目图片展览
七、实施步骤
(1)确定《非遗大讲堂授课方案》、《“端午〃我们的节日”非遗文化展示活动方案》、《南岗区非遗文化发展论坛实施方案》、《非遗文化图片展活动方案》及各项活动预算;
(2)召开由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参加的联席会议,明确各方的具体任务,制定展示活动推进规划;
(3)与秋林地区管理处沟通,确定活动场地;
(4)建立各活动组,制定项目推进表,按时逐项推进;
(5) 成立展演活动文化志愿者团队,扩充工作人员队伍,确保活动优质高效完成;
(6)与有关专家沟通联系,确定参展参演人员及论坛的发言人选;
(7)协调广告公司进行场地规划布置;
(8)与媒体沟通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