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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服务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5-05  分类: 服务合同 手机版

篇一:渠道增量服务合同

安特紫荆城 渠道增量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受托方(乙方):上海善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柴园

地 址:上海市闸北区天目西路218号嘉里不夜城大厦第一座38楼

邮政编码:201306

电 话:021-51080216

传 真:021-5108022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及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 安特紫荆城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渠道增量服务以促进项目成交事宜,特签订本合同,以供信守。

一、双方声明及保证

1.1 甲乙双方均为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1.2 甲乙双方保证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及行为能力。

二、合作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安特紫荆城(推广名);

2.2 项目位置: 莆田西天尾镇 。

2.3 项目物业类型: 高层住宅、别墅

2.4 委托乙方渠道增量服务范围:本项目开发商委托可售房源(具体以甲方代表签字《委

托房源明细表》为准,由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2 日内出具)。

三、合同期限

3.1 本合同期限自 2015 年【11】月【1】日起至 2016年年【3】月【1】。

3.2 本合同到期后,如需继续合作,双方需另行协商续约事宜并书面确认。

四、合作方式

4.1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必须开具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足额发票后,甲方应按总房款1.5%支付该套房源的渠道推介佣金。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保证对本项目拥有所有权并承诺项目具备合法销售的相关法律文件。并于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乙方提供进行本项目渠道服务所必须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许可文件、产品标准、宣传口径等)。甲方保证上述资料真实合法并承担上述资料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5.2 甲方保证本项目委托房源真实。如因甲方房源信息有误导致客户一房二卖或无法购房等问题,由甲方自行处理。

5.3 甲方负责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相应房款。

5.4 甲方及时透明地安排专人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的各项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5.5 甲方遵守与乙方推荐客户所签署的协议文件、法律文书的全部条款并独立承担相关责任,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输出合同条款,若因乙方原因发生纠纷,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保证具备进行渠道服务的合法资质,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渠道服务合同)

6.2 乙方根据甲方授权的范围与提供的资料进行渠道服务,不得超范围承诺。如乙方对客户做出超越甲方授权的承诺造成的不良后果,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6.3 乙方通过合法方式与渠道组织本项目团购、向客户推广本项目产品,如因乙方渠道服务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范产生的纠纷由乙方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6.4 乙方有权在本宣传物料、推广现场等适当位置以“渠道服务商”名义署名。

6.5乙方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

七、违约责任

7.1合同签定后,双方应共同履行、共同遵守,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2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其他约定

8.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过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本合同的内容。经双方书面同意根据实际需要对合同中的任何条款的修改,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书面确认。若双方协商不成,则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8.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有需要,双方可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8.4本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对本合同附件均应进行盖章。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盖章后立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盖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篇二:渠道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甲 方:

乙 方:

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资源优势,共同做大做强八家生活谷品牌,经甲乙双方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现就乙方自愿成为甲方产品及服务销售渠道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方式:

1、乙方自愿成为甲方高品质农产品、农副产品、农业体验服务、休闲度假服务等产品及服务的销售渠道;

2、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授权文件,授权乙方为甲方渠道商,允许乙方以甲方名义开展与甲方产品与服务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

3、乙方按照通过乙方售卖的甲方产品及服务获取经济收益。

二、产品、服务及价格:

以甲方用来开展宣传推广的最新版本《产品手册》为准。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

(1)负责对乙方进行相应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2)负责乙方合理要求的技术支持、产品支持及商务服务;

(3)协助解决渠道商开展业务过程中遇到的,甲方有能力解决并有利于乙方业务开展的问题;

(4)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发的客户和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并有权要求乙方终止或放弃投入产出比达不到一定要求或消费能力不足的劣质客户;

(5)甲方保证销售的产品及服务,相应品质达到或超过甲方对外宣传品对外宣传标准;

(6)甲方有权对乙方商业业绩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乙方渠道资质的续存;

(7)甲方对乙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及服务质量负责,并承担因甲方产品及服务质量造成的不良后果之责任。

(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业务开展过程,但不对乙方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违法、不道德行为负责,并保留追究乙方损害甲方企业形象和声誉的权力。

2、乙方: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落实甲方要求推广销售的产品和服务的推广销售,并协助甲方开展相应的品牌推广和市场活动;

(2)乙方充分认可甲方经营理念、销售模式,自愿接受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及考核,在考核达标后,方可开展相应业务活动;

(3)乙方自行挖掘、拓展目标客户,并收集整理相应信息,同时,有义务收集同业竞争对手、行业动态,所有信息、资料乙方需整理为档案资料,相应档案资料甲方有权共享;

(4)乙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冠以甲方名义,以甲方为商务活动履行主体,并有义务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

(5)乙方有权根据客户需求,业务具体开展情况,向甲方申请优于门市价的价格折扣;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产品、服务方面满足乙方所开发客户的合理消费诉求,并对乙方所开发客户采取与甲方自有客户无差别化的待遇;

(7)乙方拥有所开发客户的维护权及再续约收益权,甲方不得绕开乙方,单独与乙方所开发的客户发生经济关系;

(8)乙方不得同时作为与甲方产品、服务有同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组织或个人的渠道。

(9)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乙方销售过程的监督和进度的掌控,并保证采取正当、合法手段开展相应业务。

四、渠道销售任务:

乙方每月需保证销售甲方产品及服务累计金额 元;年度累计销售额不能低于______元或双方具体协商确定阶段性任务。

五、利益分配:

乙方所销售产品及服务相应款项均收归甲方账户,每月5日前,双方确认乙方上个自然月度甲方已到帐的乙方销售业绩,确认无误的,于每月10日前甲乙双方分配相应款项。

如果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及服务相应利润率明显高于甲方常规产品及服务,或相应客户能为甲方带来显著效益,乙方相应分配比例可上浮5—10%。

六、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 年,即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协议期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

七、协议的解除:

1、乙方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对其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乙方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或无法改善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1)乙方同时作为与甲方同类产品及服务销售渠道的

(2)乙方连续月未能完成本协议约定的销售任务指标的

(3)经甲方评估考核不合格,次月再次考核仍旧不能通过评估考核的

(4)乙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对客户或甲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5)乙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有违法或严重违背道德准则行为的;

(6)乙方违法犯罪,接受国家法律制裁的;

(7)乙方行为严重影响甲方企业形象、品牌形象,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8)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

2、甲方发生下列各项中任意一项,乙方有权直接解除协议:

(1)甲方超过约定期限天不兑现乙方应得利益的;

(2)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对乙方开发的客户造成人身伤害的;

(3)甲方终止营业或转入其他与本协议约定无关联行业的。

八、其他约定:

1、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可能影响到任何一方收益的商业条款,不得因己方原因泄漏商业秘密而使对方商业信誉、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2、免责条款: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完全履行协议规定义务的,遭遇不可抗力方向对方提供必要的情况报告,合作双方可免除相应责任。

3、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协议。

4、协议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合同。新约定条款,作为补充合同。

5、协商:

对协议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协议。

6、争议解决 :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处所所在区法院诉讼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正式生效。

甲 方:

代表签字:

乙 方: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篇三:渠道合作协议1

业务合作协议

编号:

甲 方:

电 话:

地址:

乙 方: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在个人贷款业务方面进行合作,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双方贷款合作资源共享。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

提出贷款申请的借款人推荐给甲方,甲方对借款人进行初步资信审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按揭贷款、公积金按揭贷款、银行抵押贷款及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等。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推荐借款人完整有效的个人信息。

(2)对符合要求的借款人,甲方将为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渠道奖励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将把满足甲方要求的借款人推荐给甲方:

(2)在甲方为借款人办理相关的手续过程中,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借款人收取相

关材料。

第四条 收费及结算方式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同意按照如下方案进行费用结算:

个人二手房商业按揭贷款业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渠道奖励费用应依据甲方定期

指定的合作银行为准。该费用根据甲方与合作银行的合作情况,由甲方通过书面、电

话、短信等任一形式向市场定期或不定期发布的最新渠道奖励费用政策为准,渠道奖

励费用政策自公布之日起视为已送达乙方。

(2) 针对上述个人二手房商业按揭业务,乙方在与甲方结算每笔奖励费用时,应

依照每笔业务受理时签署的业务受理确认单(详见附件1)的具体约定及实际放款情

况进行结算。双方按周结算,在周五完结的业务,其奖励费用累计至次周结算。结算

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商业服务费发票,若不能提供发票,需扣除咨询服务费

10%的税费成本。

(3) 针对银行抵押贷款及信用贷款等各类贷款服务,甲方可为乙方提供服务费代

收服务,在贷款完结后,将实际代收部分支付给乙方。

(4) 乙方指定费用收款账户为

用户名:

帐 号:

开户行:

第五条 借款申请人(乙方客户)与第三人之间关于抵押财产的权属、质量、面积、产权过户、

委托等问题发生纠纷,由其自行协商解决,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与可行,并保守相互的商

业秘密。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方对另一方所提出的相关材料的内容保密,未

经同意不得因非本协议目的而使用或/和泄露给其它任何第三方。违反本条给对方造

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在合作期间,如遇国家房产政策、金融政策等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

协商后可以通过正式书面文件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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