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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论文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24  分类: 规章制度 手机版

篇一: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论文 杨佳敏

浅谈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

引言(绪论)······················································ 1

一、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 ······································2

1.1新型的社会保障的整体框架基本形成·······························2

1.2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取得突破性进展但也面临严峻形势·············· 2 二、现有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弊端·············(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 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论文)························2

2.1.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 2

2.2.统筹层次低,覆盖面窄·········································· 3

2.3.管理体制及社会基金管理存在很多漏洞,基础薄,妨碍因素多········ 3 三、完善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措施

3.1.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4

3.2.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加快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5

3.3.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增收节支·····························5

3.4.完善社保基金的管理,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5

3.5.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6

3.6.开展社会保障理论和战略研究,为制度和机制创新提供支持···········6

结论·······························································9 参考文献···························································10

摘 要: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也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当前我国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制度残缺不全,保障项目较小,发展模式不够清楚;政府投入少,保障范围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管理不够科学和规范;农民无力承担农村社保费用,自觉参与社保的意识薄弱。这些问题都碍于社会保障功能的正常发挥,要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必须承担起主要责任,加大对城市和农村社保的投入,尤其是对农村的社保投入;要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夯实农民参加社保的经济基础;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制度,使群众充分认识到该制度的优越性,提高群众社会保障意识;要加强社会保障立法,完善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使各项社保工作有法可依;完善公共财政, 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的调整,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本文从社会保障制度当前的现状入手,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如何完善当今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措施。

关键词:社会保障 存在问题 完善措施

所谓社会保障制度,就是指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建设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社会保障事业全面、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是值得我们认真思索和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1、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50年来,实现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权利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目前在我国,社会保障的功能和作用已经逐渐深入人心,新型的社会保障的整体框架基本形成,主要表现为:初步完成了从传统社会保障制度到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型;确立了以养老、医疗与失业保险制度为骨干的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创立了力求把公平与效率结合起来,把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结合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如今,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人口老龄化高峰对社会保障造成巨大压力,养老保险基金不能满足人口老龄化的要求;经济体制转轨伴随的高失业、两极分化等问题对社会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场经济特有的宏观经济波动现行社会保障制度难以适应。 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也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但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2、现有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弊端

自建国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建立了一套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弊端显现出来,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了。概括的来说,我国传统社会保障的弊端主要有以下几点:

2.1.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以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发放为基础、以部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居民生活救济为辅助而形成的一套制度。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滞后,现行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所制订的只是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种立法的低层次状况不仅导致我国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的强制力低,而且也导致现行法律

往往更多注重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造成各部门之间立法的矛盾和各地方立法的不协调,最终导致各地社会保障的做法难以统一。

2.2.统筹层次低,覆盖面窄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费的统筹层次很低,虽然国家也要求各地区尽快实现省级统筹,但大部分地区落实到地市级统筹,还存在不少的县级统筹。我国各地区的自然资源、天然环境各不相同,经济基础也不一样,管理水平和人才条件也存在着一定差异,这些都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而也决定着一个地区的资金筹措能力。目前,我国过低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层次直接影响了社会保障的良好运行,表现为:条件好的地方,较低的收费率即可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条件差的地方,较高的收费率也无法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

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覆盖全体公民,目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单位绝大多数仍为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从人员构成看,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只占总数的8%,大量涌现的个体、民营经济不参保或参保不缴费的现象十分严重。一些已参保单位采取尽可能少报工资总额的手段偷、漏社会保险费。国有企业停产、改制、破产等无力缴费,造成大量参保人员的流失。按照当前的制度,越是需要社会保障的弱势群体反而越因为负担不起社会保障而无法享受到社会保障。另外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制度模式,各地的发展也极不均衡。

2.3.管理体制及社会基金管理存在很多漏洞。基础薄,妨碍因素多

我国党和政府中的许多部门,如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民政部、总工会、卫生部和一些保险公司等,都在不同的范围和程度上参与了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工作,这种政出多门的情况不利于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另外在养老保险方面,大量企业逃避参保,不合规定的提前退休以及退休人员死亡后由家属继续领取养老金等问题仍然普遍存在。在失业保险方面,随着下岗与失业并轨,失业保险体系在财务方面的不可持续性苗头迅速显现,部分省份失业保险金出现收不抵支现象。鉴于中国巨大的就业压力,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高失业难以避免,因此,现行失业保险体系要想保持长期收支平衡几乎不可能。在医疗保险方面,

虽然从表面看,医疗保险制度是可持续的,但目前做到的只是统筹基金维持收支平衡,且以严格控制受益范围为基础,部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资金严重不足,个人负担过重是普遍现象。其次,参保人、医疗服务机构设法侵蚀统筹基金以牟取个人或小群体利益的动机普遍很强,且手段多样化。在这种形势下,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能否维持长期收支平衡值得怀疑。

从我国的现状看,社会保障基金来源主要是企业支付,少量部分由国家补充,个人交纳较少,不能很好体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负责的原则。实际上政府举办的基本保障变成了全部保险,这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人口多、底子薄、国家总体财政经济实力尚不雄厚的国情不相适应。大部分私营个体老板及职工不参加社会保险,有的基层职员还自愿放弃企业本可以为他们上的社会保险。 另外,从当前的制度和操作上来看,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是否参加社会保险还不是员工个人的自主行为,而是由企事业单位领导决定的,与企事业单位领导的行为方式和单位经营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此外,也有相当多的单位利用政策或制度的空当,虽然工作上需要某一员工,并长期使用,就是不与此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用为此职工上社会保险。也有不少国有企业的领导想按时为其正式职工上社会保险,但由于企业困难得连职工工资都发不了,自然也无能力为职工交社会保险费了。

3、完善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措施

当前,我国政通人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国上下社会保障的意识不断增强,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具备很好的社会条件和物质基础。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

3.1.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

社会保障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经济制度,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保证。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对于推进社会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由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立法层次低,在我国已经制定出来的社会保障法规中,比较普遍地存在着缺乏法律责任的现象,无法发挥法律规范的强制功能,

无法确保社会保障措施的有效实施。在实际工作中,推进社会保障工作遇到的很多矛盾和问题,都与法制不健全、监察手段不足有关,因此迫切需要加强法制建设。当前需要加快这方面的工作步伐,尽快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法律,尽快出台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建设,形成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措施相结合的法律政策体系,将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依据,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3.2.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加快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

社会统筹必须具有较大的范围,不能过窄。“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社会保险遵循“大数法则”,即参加保险的人数越多(覆盖面越大),互济功能就越大,抗御风险的能力就越强,人数的广覆盖是做大做强社会保险的坚实基础。所以,要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统筹考虑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将各类人群纳入覆盖范围,实现城乡统筹和应保尽保。在城镇,应当继续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逐步把各类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都纳入覆盖范围,同时抓紧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加紧研究制定城镇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困难集体企业和无工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在农村,应当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与家庭保障、土地保障相结合的保障体系。当前,要特别注意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做到即征即保,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

3.3.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增收节支

社会保险的制度运行有赖于资金的支撑,社会保险远期基金支付压力很大,若要缓冲压力,填补缺口,必须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真正实现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的模式转换,同时要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增收节支。当前,我国要扩大覆盖范围和提高保障水平,必须进一步加强基金征缴工作,充分发挥其主渠道作用,同时要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不断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因此现阶段,必须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要情报告制度,完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开展基金安全教育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挥行政监督、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作用,形成人人关心基金安全、重视基金安全、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

篇二:试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试论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郭其松

摘 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经济稳定和发展的助推器,更是社会安定的保险箱。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结构需要进一步改进与完善,更需要建立与社会发展想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我想从当前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着手,浅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的弊端,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逐步完善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

关键词: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 改革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遇灾害等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随着经济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加快建设和形成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全面、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一、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弊端

自新中国成立之初,宪法就赋予了公民依法有社会保障的权利和义务,只是由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和制度的不完善,使得社会保障成了少部分人的奢侈品,实现宪法所赋予的社会保障权利也经历了艰难曲折的过程,大致经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50年代初期至80年代,其主要特征是“低工资、高就业、高补贴、高福利”;第二个阶段是字80年代中期至1994年,它是社会保障制度自下而上

逐步进行改革的阶段;第三个阶段是1994年以后到现在,它是社会保障快速发展和逐步完善时期,按照十四届三中全开始实行统帐结合的社会保险制度,并适应国有企业改革,逐步形成一个中心、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的社会保障格局。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功能和作用逐渐深入人心,社会保障的整体框架基本形成。如今,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人口老龄化高峰对社会保障造成巨大压力,养老保险基金不能满足人口老龄化的要求;经济体制转轨伴随的高失业、两极分化等问题对社会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场经济特有的宏观经济波动现行社会保障制度难以适应。大致说来,我国现行社会保障的弊端主要表现在:

(一)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缺乏调研和制定规划的专门人才

1、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制不健全。社会保障概念的使用和某些提法相当混乱,就社会保障的定义来说,经过了几次的解释和调整。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以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发放为基础、以部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居民生活救济为辅助而形成的一套制度。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短期内更加难以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也就相应地受到经济的影响而滞后,现行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所制订的只是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种立法的低层次状况不仅导致我国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的强制力低,而且也导致现行法律往往更多注重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造成各部门之间立法的矛盾和各地方立法的不协调,最终导致各地社会保障的做法难以统一。

2、由于缺乏一个全局的衡量标准和地域条块分割以及经济利益的触动等因素,对于我国在社会保障就很难形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因此在制定规划上,也就相应地缺乏调研和制定规划的专门人才,很多高校所教和所学的几乎都是照搬那些在国外也是未必适应的法条,更令这些法条在我们国家造成水土不服,因此政府必须加大对人才的发现和使用,这些人才不是靠培养所能成就的。

(二)保险费的统筹层次低,覆盖面较窄

保险费的统筹层次低是目前我国社会制度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国家要求各地区尽快实现省级统筹,但大部分地区只是落实到地市级统筹,并且不少地方还存在县级统筹,这就给社会保障最终的统一设置的障碍。我国过低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层次直接影响了社会保障的良好运行,条件好的地方即使较低的收费率也可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而对于条件差的地方即便收费较高也无法满足当地的支出。

覆盖全体公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才是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可是目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单位绝大多数仍为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从人员构成看,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只占总数的8%,大量涌现的个体、民营经济不参保或参保不缴费的现象十分严重。一些已参保单位采取尽可能少报工资总额的手段偷漏社会保险费,这其实是很严重的。国有企业停产、改制、被个人侵占甚至破产等使得企业无力缴费,造成大量参保人员的流失,这些人将来还是社会保障的负担。如果依照当期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执行,那会造成越是需要社会保障的弱势群体反而越因为负担不起社会保障的费用而无法享受到社会保障。另外,

当前的城市养老保险制度各地也在探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更是急需解决,总体来说都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制度模式,各地的发展也极不均衡。

(三)体制的问题造成基金的管理出现漏洞

我国的社会保障政出多门,许多部门如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总工会、卫生部和甚至连中残联和一些保险公司等,几乎都在不同程度上和不同范围内参与了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和管理。这种政出多门的情况不利于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特别在养老保险方面,逃避参保的企业不在少数,不合规定的提前退休比如办理虚假的残疾证和开具虚假的病退证明的大有人在,这些人身体健康却整天无所事事,到处打麻将游玩,真不知道这样的退休机制最终是害了谁,也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举报的方式,为什么医生开了假的病例证明或审查机构和个人办理了假的手续而不需要负责?群众更不知道谁是权威的审查机构。还有退休人员死亡后由其子女或其他亲属继续领取养老金等问题依然普遍存在,这难道就真的失去监管了吗?

在失业保险方面也是出现了新的问题,随着下岗与失业并轨,不少省市失业保险金出现收不付出的现象。随着社会保障的逐步实施和走人正轨,伴随着世界经济的放缓,失业也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难题,同样失业金的支出也将越来越增加。

(四)社会保障的参与者构成单一,没有形成全面参与的局面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来源主要是企业提供,少部分由国家补充,个人交纳极少,不能反映全面参与的目标,也不能很好表现国家、

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原则。社会上绝大部分私营业主和个体老板及职工都不参加社会保险,有的基层职员还自愿放弃企业本可以为他们上的社会保险。没有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没有这部分主力军的参与,这样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非常可怕的,绝不是危言耸听。

此外,有相当多的企业利用政策或制度存在空档,虽然工作上需要员工并长期使用,但是不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为此职工购买社会保险;还有不少企业的领导根本没有参加社会保障的意识,得过且过。

二、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具体做法

当前,我国政通人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公民社会保障的认识也在不断增强,大力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不仅具备很好的社会条件也同时具有充裕的社会物质基础和保障。政府和每一个公民都要高度认识社会保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条件和时机,大刀阔斧、锐意进取,不失时机地进一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加快推进社会保障的制度建设和法制规范

社会保障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经济制度,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保证。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对于推进社会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由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立法层次低,在我国已经制定出来的社会保障法规中,比较普遍地存在着缺乏法律责任的现象,无法发挥法律规范的强制功能,无法确保社会保障

篇三: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毕业论文)

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1、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社会保障责任划分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仍在探索、选择之中,社会保障基本框架虽已形成,但还面临着社会保障运行、实施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离不开政府部门的齐心协力、着力配合。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各级政府责任是不同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也必然相应划分责任。在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时应遵循以下的原则:一是应按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确定中央政府和地方的财政责任;二是要按发挥所长、优势互补的原则确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承担的责任;三是应按经济效益的原则确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主要负责的社会保障项目;四是要遵循动态性原则以保持政府社会保障责任划分与时代的适应性;五是应以共同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处理社会保障中的新问题和新矛盾;最后应以立法的形式规范责任划分的范围。

2、建立可靠、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

建立可靠、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一方面要继续依法扩大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覆盖面和提高基金征缴率,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另一方面应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同时,还要采取有效措施补充社会保障资金,包括发行社会保障长期债券、变现部分国有资产等,以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社会保障基金。在农村,以国家必要的财政支持为前提,积极探索养老保

险、大病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的新形式。目前正在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政府组织、引导下,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合作形式。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农村贫困家庭实行医疗救助,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3、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社会保险制度健全与否的标志之一,是看其是否将应该覆盖的保险对象全部覆盖。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看,社会保险的扩大应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将已实现工业化、城镇化的人群纳入,即现在制度内的城镇职工;第二步是将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的人群纳入,包括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城乡结合部即将农转非的居民、乡镇企业及各类比较稳定的中小企业职工;第三步是将从事种植业的农民纳入。目前,我们正处在走完第一步、开始第二步的阶段。完成第二步工作目标,应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同时,应早日将农村居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第三步工作目标。

4、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一是完善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必须正确处理保持制度稳定和制度创新的关系,继续进行养老保险制度创新。不仅要坚持个人和企业分担养老保险费用的政策,还要正确划分中央和地方在养老保险方面的事权和财权,建立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费用的机制。同时,应适应劳动力市场发展和人员流动的要求,加快推

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保险制度改革。从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看,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建立的情况下,要积极将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纳入改革范围,着力推进以困难人群为重点、保障方式多样化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满足困难人群的基本医疗需求。二是建立适应灵活多样就业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面对就业渠道多元化、就业形式多样化、劳动者身份变动经常化的趋势,建立适应个体私营企业就业者特点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三是根据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的现实以及加快城镇化、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要求,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5、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应加快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依法规范和管理社会保障工作,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和管理机制。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支付要规范化、制度化,并通过有效营运,实现保值增值,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安全,要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要运用电子技术手段,建立统一的、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障技术支持系统,实现管理现代化。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虽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但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如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文章首先对社会保障的内涵进行阐述;接着对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就如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了自己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公平

一、社会保障的内涵

1、社会保障的含义

社会保障即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社会成员基本生活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它指的是社会成员因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碍时,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通常国家依据法律制定相关的制度和规定以保证其社会保障政策的实施。我国的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构成,其中社会保险又分为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两大类。政策性保险根据法律或法令统一实施,是带有强制性的基本保险;商业保险则在自愿基础上以契约的形式实施,是基本保险的必要补充。此外,也有人把住房保障列入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的范畴。它作为一种社会功能,主要是由政府采取相应的社会政策和调节手段,调整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使社会保持协调稳定的运行和有序均衡的发展,以达到保障生活、稳定社会的目的。社会保障属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范畴。

2、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

(1)维护社会安定。社会保障制度是帮助人们降低生活和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增强他们的社会生活安全感。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一再强调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企业职工和城镇居民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保证社会稳定

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例如,到2007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20137万人,全年基金总支出5965亿元;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1645万人,共计发放失业保险金218亿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22311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62亿元。目前,全国所有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都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2007年,共有2272.1万万城镇居民和3566.3万农村居民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低保资金386.5亿元。

(2)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与合理配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机制所形成的优胜劣汰,必然会造成部分劳动者被迫退出劳动岗位,从而使其本人和家庭因失去收入而陷于生存危机;社会保障通过提供各种帮助使这部分社会成员获得基本的物质资料,维持基本生活,从而使劳动力的再生产成为可能。市场经济要求建立劳动力合理流动机制,社会保障通过建立全社会统一的保障,打破了劳动者自我保障或企业保障的局限,使劳动者在更换劳动岗位和迁徙时无后顾之忧,促进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与合理配置。

(3)维护国民经济平稳增长的内在稳定器。社会保障的支出对于国民经济发展来说具有内在稳定器的作用。当经济繁荣、失业率下降时,社会保障的支出会进行相应的缩减,从而减少社会需求的急剧膨胀;而当经济衰退、失业增加时,社会保障的支出相应地增多,给失去职业和生活困难的人们提供相应的购买能力,增加社会有效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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