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学校公车管理制度
郑州市第102中学公车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与调度
1.学校公车由学校办公室对车辆进行日常管理和校内工作调度,明确记录使用时间、使用事由、使用人、批准人、目的地备查,因应急使用公车,使用后,相关人员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2.学校校车车牌号为豫A92102,豫AKK102,专职驾驶员负责相关车籍资料、证件、保险等保管、车辆审验工作,车辆维修和维护、保养由专职驾驶员与学校办公室负责人前往。
3.严禁公车私用,专职驾驶员未经学校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车。专职驾驶员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4.车辆执行长途出车任务时,要服从调度,按时返回,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时,专职驾驶员应及时向学校办公室报告;长途出车回校后,专职驾驶员应及时向学校办公室报告,以便车辆调度,严禁在出车途中随意变更行车路线、用车对象或捎办其它事情。
5.学校公务用车未安排出车任务时,一律停放在学校指定车位。
6.学校公车校外借用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7.学校办公室要建立车辆使用档案,详细记录车辆调度、维修、加油、三保、月初里程表数、月末里程表数。月底对每辆车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用油量、行车里程、百公里耗油等进行汇总,填写报表。
8.车辆的附带证件及相关资料除按规定由专职驾驶员随身携带 1
外,其余均由学校办公室统一保管。
二、车辆维护
9.专职驾驶员应每周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10.车辆一律实行定点维修。车辆出现故障,专职驾驶员本人又不能及时进行排除者,应立即报告学校办公室,经核实原因后,填写维修项目申报单,经学校办公室书面同意,到学校指定维修点维修,同时需由办公室管理人员随同。经指定维修点检验后,方可开具维修单,按规定程序进行维修。不经允许私自维修者,所需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11.校办与学校指定维修点定期将车辆维修费用进行校对、汇总,交由财务室结算。
12.长途出车途中,车辆出现故障,应及时维护,修理费用经随车领导签字后,交财务审核登记,按规定程序报销。
三、车辆用油
13.车辆用油由学校办公室签单,车辆加油采用办理加油卡的方式进行,油卡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保管,按实际情况由专职驾驶员领取并做好记录。
14.长途出差确需中途加油,须及时通知学校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加油。出差归来,经学校办公室核准登记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四、专职驾驶员的管理
15.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2
章制度。
16.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按时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注重思想修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服从领导、安全第一、优质服务意识,养成良好的驾车作风。
17.坚守岗位,服从调度,根据出车安排准时出车。禁止私自出车。
18.专职驾驶员出车前应对各种证件逐项检查,确保证件齐全。
19.严禁危险行车,如酒后驾车、疲劳驾车、故障行车等。工作期间严禁喝酒,如发现有酒后驾驶车辆者,一律停职检查。因酒后驾驶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专职驾驶员个人承担。
20.停放车辆要注意选好停放地点和位置,严禁在禁停路段停车。
21.专职驾驶员要保证车辆的安全,要按规定停放车辆,离开车辆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22.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与整洁。
23.严禁公车私用。不准私自将自己驾驶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24.因专职驾驶员违章行驶、危险驾驶、私自出车、疏于防范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专职驾驶员个人承担。
25.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专职驾驶员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办公室,必要时报告校长,并保护好现场,待学校有关人员到达后进行处理。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抢救治疗。
3
26.专职驾驶员要随身携带通讯工具,并保持通讯畅通,对车辆管理人员的呼叫要及时回复。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回复的,事后要说明原因。
27.专职驾驶员须按时上班,并及时完成紧急性、临时性出车任务。上班期间通讯工具须保持24小时畅通。
五、附则
28.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4 郑州市第102中学 2014年9月
篇二:学校乘车学生安全教育制度 整套
学校乘车学生安全教育制度
1. 乘车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乘车纪律,本着先下后上的原则,不喧哗、不打闹、不拥挤。
2. 自觉维护车内外卫生,不在车内吃零食,乱扔垃圾;爱护校车内的一切设施,不得损毁。
3. 乘坐校车的学生应准时在校车乘降点等待校车,做到不打闹、不乱跑。
4. 上下校车应遵循校车乘务员的指挥,有秩序的上下车。
5. 乘坐校车的学生应耐心等待校车,不私自乘坐其他车辆。
6. 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车安全教育培训会议和活动。
7. 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车安全演练。
8. 学生必须保证家长联系方式的真实有效,如若更改联系方式应及时通知校方负责人及司乘人员。
9. 不许乱动车内逃生安全设施(安全锤、应急门开关等)。
10. 各部保证一个月进行两次安全乘车教育,班级保证每月对学生乘车安全教育两次。
文殊镇伊斯兰幼儿园
2013-1-15
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1. 学校要定期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岗位培训。
2. 组织驾驶员学习《道路交通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3. 组织学习驾驶员应该掌握的交通及驾驶相关知识。
4. 对于在运营中存在及出现的实际问题及时地敦促驾驶员进行整改。
5. 要求驾驶员遵照校车运营的条例,坚决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
6. 要求驾驶员对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维修,不允许有故障车辆运营。
7. 不允许驾驶员拉载除学生外的其他人员。
8. 不允许驾驶员私自进行商业性运营。
9. 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要保持头脑清醒、沉着冷静,科学、有序地组织学生进行逃生。
文殊镇伊斯兰幼儿园
2013-1-15
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1. 学校要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 随车照管人员要爱护学生,尊重学生。
3. 随车照管人员要掌握每个乘车学生的姓名、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
4. 随车照管人员在到达制定乘、下站点时,要下车指挥学生有序上下车;对低年级同学及残疾学生要手把手接送。
5. 如遇没有上车的学生随车照管人员要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并详实记录乘车日记,到校后要把这一情况如是汇报给校方。
6. 随车照管人员随时对乘车学生进行安全提示、安全教育,进行逃生知识讲解。
7. 随车照管人员应掌握车内的各种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
8. 出现突发事件随车照管人员要协助司机科学、快速、有序地组织学生逃生。
9. 随车照管人员须如实写好每日的校车行车日记。
文殊镇伊斯兰幼儿园
2013-1-15
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学校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并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
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二)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幼儿、小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六)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七)校车驾驶人不得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八)校车行驶途中,除依法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外,不得允许与乘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
(九)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校车服务提供单位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文殊镇伊斯兰幼儿园
园长签字:
随车照管员签字:
2012年2月12日
校车安全检查制度
一、检查周期:
1、定期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二、检 查 内 容
(一)校车管理
1、使用校车的单位有无与本辖区教育办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
2、对租用的车辆有无与对方签定安全责任书
3、承接校车业务的公司和车辆有无营运资质(查行驶证)
4、租用车辆有无租用合同
5、车辆有无超载现象
6、每天有无填写《接送学生往返路线安全记录表》
7、学生乘坐校巴有无座位安排表
8、校车除司机外,是否有配备管理人员,保障学生上下车安全
9、校车是否配备有效的灭火器
10、学校有无建立校车管理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管理
11、学校有无与校车各类人员签订管理责任书
12、驾驶员有无《校车驾驶人证》
13、驾驶员是否符合驾驶相应车型
14、驾驶员是否有三年以上无不良驾驶记录
15、驾驶员有
无建立专门档案(一人一档)(三)校内车辆管理
16、外来车辆及教职工私家车有无按指定位置停放
篇三: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车辆管理制度
学校车辆是为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服务的交通工具,为规范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车勤人员节约、爱车、服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更好的为教育和师生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学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派车,车辆维修,证件办理,行车补助等事项。
2、学校车辆实行专人驾驶、维护、保管制度。严禁无证驾驶车辆,严禁其他人员驾驶学校车辆。
3、驾驶员要经常检查所负责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要保证所有的证件齐全。
4、驾驶员要安全驾驶,严禁违章开车,不开“英雄车”、“赌气车”、“疲劳车”,不能带病行车,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5、原则上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6、驾驶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努力做好服务工作,乘车领导商量工作不插言、不传话、不议论是非,自觉做好保密工作。要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二、车辆派遣
1、下列情况,可以使用学校车辆:院级领导、处、系负责人因公外出,学校财务人员外出取款和报帐;师生员工因急病需即时送医院治疗,处、系因工作急需运送试卷,图书,笨重物品等,尽可能做到一车多用,节约开支。
2、派车权限:公务用车由行政办公室根据车辆情况予以安排。院内各处室、系部因公用车,应填写“用车申请单”,经处、系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审查签字后,由办公室主任予以安排;重庆及以外范围,原则上需2个处系或以上同时因公出差方可用车,“用车申请单”须报院长批准。
3、严禁公车私用,所有用车必须经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后由办公室派车,否则视为驾
驶员违规行车。驾驶员须拿到签好字后“用车申请单”方可出车,因特殊情况当时未签字的事后必须补签。办公室每月根据驾驶员保管的“用车申请单”核算驾驶员补贴,并对耗油量及行驶路程进行抽查,以防浪费。
4、油票由用车人和驾驶员共同签字,经办公室登记复核后交由院长审批。
5、学校车辆主要是为了学校工作服务的,原则上不外借。若因其他单位确需借用,在保证上下班用车基础上,经院长同意方可外借。
三、车辆维修
1、驾驶员要自觉爱惜车辆,认真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到文明驾驶,热情服务,安全行车,乘车人员要爱惜车辆,讲究卫生,尊老爱幼,文明乘车,要积极协助驾驶员做好安全行车工作。
2、学校车辆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学校车辆驾驶人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破损。车辆的维修、保养等提前报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保养应由驾驶员送学校指定维修点。
3、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2009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