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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规章制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07  分类: 规章制度 手机版

篇一: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

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内部干部的纪律、提高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一、内部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服务学生、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理

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服务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三)每次参加志愿服务后,由志愿活动组织者(队长),将活动人员名单记录好; 便于以后工作的考核。

(四)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

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请假;

(五)遵守活动纪律

禁止活动过程故意扰乱秩序,起哄、追打,不配合工作开展。

三、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

活动策划: 固定的日常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要提前一月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富有创意、互不雷同,形成部门特色;

实施制度:

(一)活动前

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作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二)活动时

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

(三)必须确保每次活动都必须有活动照, 有报道。

(四)活动中严格签到

做好参与人员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五)活动后

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者进行书面总结、意见反馈、整理

材料;

四、考核评比制度

考核制度为按照工作等级高低作为学年末的优秀学生干部与积极分子、优秀干事、优秀志愿者评比标准, 具体细则如下:

(一)全年例会

无缺席者或者因事假次数不超过1次为A级,以后每请假一次降一级别直至E,请假超过五次,无故缺席两次者,将予以除名。

(二)主动与主任交流本年级的不完善的制度

并提出自己的意见者,以及对活动策划内容,过程大胆提出自己的见解者,内部未来建设发展建议者,部门坚持每个月将做一次考核,打等级分(ABCDE)。

(三)每次做完活动,都会对每个参与者的表现打等级分

主要考核方面在志愿者工作态度、精神面貌、协调组织能力。

(四)对部门各个成员思想道德素质进行评价

品质修养、心理素质作一个总结,打等级分。

综合个人一年来的表现,将客观公正评比上述称誉。

五、会议制度

每周开一次例会,会议的出勤工作由策划组负责,会议

记录也由策划组负责。

1、会议通知有实践组负责

对有事请假者需本人以各种通讯方式向主任说明原因。

2、会议期间支持部门成员集体讨论

禁止开小会,做小动作以及无关会议的事,遵守会议纪律。

临沂第十实验小学

2012年3月16日

篇二: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内部干部的纪律、提高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一、内部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服务学生、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理,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服务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三)每次参加志愿服务后,由志愿活动组织者(队长),将活动人员名单记录好; 便于以后工作的考核。

(四)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请假;

(五)遵守活动纪律,禁止活动过程故意扰乱秩序,起哄、追打,不配合工作开展。

三、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

活动策划: 固定的日常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要提前一月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富有创意、互不雷同,形成部门特色;

实施制度:

(一)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作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认清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

(三)必须确保每次活动都必须有活动照, 有报道。

(四)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人员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五)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者进行书面总结、意见反馈、整理材料;

四、考核评比制度

部门考核制度为按照工作等级高低作为学年末的优秀学生干部与两委会积极分子、优秀干事、优秀志愿者评比标准,具体细则如下:

(一)全年例会无缺席者或者因事假次数不超过1次为等A级,以后每请假一次降一级别直至E,请假超过五次,无故缺席两次者,将予以除名。

(二)对主动与主任交流本部的不完善的制度,并提出自己的意见者,以及对活动策划内容,过程大胆提出自己的见解者,内部未来建设发展建议者,部门坚持每个月将做一次考核,打等级分(ABCDE)。

(三)每次做完活动,都会对每个参与者的表现打等级分,主要考核方面在志愿者工作态度、精神面貌、协调组织能力。

(四)年末对部门各个成员思想道德素质,品质修养、心理素质作一个总结,这也是个考核标准,打等级分。

综合个人一年来的表现,将客观公正评比上述称誉。

五、会议制度

(一)每周开一次例会,会议的出勤工作有策划组负责,会议纪录也有策划组负责。

(二)会议通知有实践组负责,对有事请假者需本人以各种通讯方式向主任说明原因。

(三)会议期间支持部门成员集体讨论,但禁止开小会,做小动作以及无关会议的事,遵守会议纪律。

篇三: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南方电网团〔2012〕32号附件1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管理办法(试行)

1 总则

1.1目的

为促进公司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更加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推动公司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推进公司青年志愿服务事业,根据《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1.2志愿服务的意义

志愿服务是企业全面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基础,在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同时,能够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志愿服务是员工参与社会生活,实现社会价值的重要途径,让员工更容易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和愉悦;志愿服务扩大交往圈,增强与各部门同事的交流沟通,有助于营造团结氛围,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让员工得到更多学习新知识、增加新技能的机会。

1.3志愿服务定义

志愿服务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基于利他动机,自愿贡献自己的时间、知识、体能、劳力、经验和技能等,去从事社会公益和社会服务事业,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的服务活动。

1.4志愿者定义

志愿者(Volunteer,也称志愿人员、义工、志工)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本办法所称志愿者,是指在南方电网公司青年志愿者协会登记注册或者参加南方电网公司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活动临时招募,从事志愿服务的个人。

2 组织机构

2.1领导小组

成立公司青年志愿服务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公司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对工作过程中关键性问题进行决策,并协调相关资源,以及制订和引导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的未来发展

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规章制度

方向,对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志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撑和保障。具体设置如下:

组 长:公司分管领导

组 员: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

2.2青年志愿者总队

成立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青年志愿者总队,公司青年志愿者总队是各分、子公司组织开展具有南网特色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青年员工组织,属于共青团领导下的由青年群体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

公司青年志愿者总队设在公司团委,负责对各分、子公司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协调、指导和管理,以及执行领导小组所规划出的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发展方向和计划,落实本管理办法中各项具体的管理细则。具体设置如下:

总队长:公司团委书记

副总队长(若干名):从各分、子公司团组织负责人中推选产生

总队成员:各分、子公司团组织负责人

在公司青年志愿者总队统一领导下,各分、子公司设立地区总队,各地市供电局、县级子公司设立分支队。

各单位参照此管理办法,成立青年志愿服务活动领导小组、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制定各级青年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规范,形成责任网络,制定并落实构建青年志愿者队伍的保障措施,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为推进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和企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3 志愿服务范围

3.1服务范围

志愿服务的范围包括用电服务、抢险救灾、节能减排、心理辅导、扶贫济困、帮孤助残、支教助学、环境保护、专业咨询、科技推广和公司重大活动保供电及综合服务等活动。

3.2服务对象

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企业内部困难员工子弟特别是农电工子女,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孤儿、优抚对象和其他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

4志愿者权利和义务

4.1权利

4.1.1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4.1.2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4.1.3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1.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4.1.5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1.6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4.1.7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4.2 义务

4.2.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4.2.2每名注册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30小时。

4.2.3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4.2.4自觉维护企业、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4.2.5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4.2.6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或行为。

4.2.7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5 志愿者管理

5.1青年志愿者条件

5.1.1南方电网公司下属各单位40周岁以下的青年员工;

5.1.2具有奉献精神,对志愿服务活动充满热情;

5.1.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5.1.4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5.1.5遵纪守法。

5.2志愿者注册

志愿者以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原则,向所在分支机构提交《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青年志愿者注册表》,由所在分支机构完成注册审批,审批通过后成为南方电网公司青年志愿者协会正式成员。

5.3志愿者日常管理

5.3.1志愿者参加志愿者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组织者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证明,志愿者组织予以认定。服务时间为实际服务时间(不含往返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量。

5.3.2完善和健全注册志愿者档案管理系统,促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5.3.3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注册志愿者应佩带以南方电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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