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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服务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22  分类: 服务合同 手机版

篇一:专利代理协议--最全最标准板

专利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具有代理专利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递交中国专利申请的资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甲方专利申请事项打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专利申请代理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的专利申请。就每一项甲方委托乙方申请的专利,乙方负责的代理工作包括:

1、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2、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申请及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如需);

3、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不合格的,负责修改、补正;

4、代为及时、足额缴纳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需缴纳的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等官方收取的费用;

5、及时请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负责请求实质审查的相关资料;

6、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在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

7、代为领取并向甲方转发专利行政部门的相关通知;

8、及时通知并邮寄专利行政部门下发的缴费文件并在甲方缴费

后领取专利证书;

9、及时提醒已经委托乙方办理的甲方专利年费的缴付时间并应甲方要求代甲方向专利行政部门支付甲方名下专利的年费;

10、甲方需撤回专利申请的,乙方应代理甲方撤回专利申请;

11、专利申请的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审直至授权各阶段中发生的、需处理的其他事项.

二、甲方的委托项目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即形成一件专利案件的有效委托,为保证申请工作进展顺利,甲方通过书面形式指示乙方的申请项目须包括如下资料:

1、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若为外国公司或个人还需提供中英文对照)、发明人或设计人名单;

2、需提交给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委托书(委托书由乙方提供),由甲方签字或盖章;

3、技术交底资料。

三、甲方应对委托乙方的专利申请事务指定联系人,联系人的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乙方无法与甲方及时联系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承诺在专利代理服务中遵循以下准则:

1、甲方应真实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技术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专利代理人办理专利事务;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信息、技术资料和有关数据后在案件委托邮件约定的工作日内完成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并交甲方审核,申请文件待甲方审核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对于有特殊递交期限要求的

案件,流程人员必须及时监控案件进度,严格遵守对时间的约定;

2、在专利申请递交后及时向甲方传递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中间文件并汇报相关进展;同时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各种审查意见进行答复,答复提交前需甲方认可;

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甲方认同的专利代理人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4.按甲方提供的通讯地址及时向甲方转达官方往来文件,代理方流程人员在接到受理通知书、授权通知书、专利证书后五个工作日之内,须将相关官方文件扫描后送达甲方备案并邮寄原件。

5、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立即告知甲方并同时指派甲方认同的代理人接替。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专利代理事务转委托;

6、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7、根据专利法要求指导甲方有关发明人补充、修改相关资料。

五、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披露与进行的专利申请必要的技术资料,为乙方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提供技术资料方面的协助。

六、甲方应认真审核专利申请文件,并核对有关信息,确认申请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为之。

七、乙方对于甲方的授权案件提供收费的年费提醒服务。具体为,甲方若委托乙方办理授权事宜或后续年费缴纳事宜,乙方提供次年的年费提醒服务,代理权限至该专利权终止;甲方自行办理授权事宜或缴纳年费的,视为终止委托,甲方自行监控后续年费,乙方不提供年费提醒服务;未获授权的专利案件的代理权限至收到驳回通知书时或

因甲方原因撤回、视为撤回时终止。

八、费用及支付

1、官方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2、代理费用为:申请代理费¥2050元,实审代理费¥2000元;申请文件经甲方确认后的申请文件(仅包括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总页数超过50页,则每超过一页的官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另收代理费。

3、未确定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4、获得申请号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帐单、发票等有关票据后20日内按照帐单所列款项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代理费和官方费用;

5、乙方的指定帐户为:

户名:XXXXXX 公司

银行账户:00000000000000

开户银行:XXX支行

九、乙方完成初稿后,甲方指示取消案件,甲方应支付全额代理费,已支付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十、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的专利申请形成被视为撤回处置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用。因乙方泄露甲方技术资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因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十一、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长期有效,甲方可以随时通知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支付已经委托的专利案件的费用;乙方每年可以与甲方协商调整附表所示费用,协商不成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十三、履行本协议及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甲方联系人:

专利代理服务合同

乙方联系人: 电话: 电话:

E-mail: E-mail: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14年 月日 2014年 月

篇二:专利代理协议

专利申请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

电话:

乙方:南通智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15189408182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委托专利代理服务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服务甲方名称为__________(暂定名)的设计或技术,进行__________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申请共______________个。

二、甲方负责外观拍照制图,乙方负责甲方的专利撰写,申请申报、审查补正、答复审查意见,直到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授权通知或申请结案为止。

三、本次专利代理服务采取全额收费方式,具体项目为:

(一)专利规费共__________元,包括外观设计__________元,实用新型__________元,发明__________元。

(二)专利撰写费__________元,专利(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制图费__________元。

(三)专利申请代理费______元,包括外观设计__________元,实用新型__________元,发明__________元。

以上项目共计费用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后,甲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费用支付给乙方。 乙方帐户为:工商银行账户

开户名:南通智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市城南支行

账 号:3200 1642 4360 5251 3767

五、签订协议后,甲方未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费用支付给乙方,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六、甲方如果委托乙方进行专利申请前检索,乙方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信息内进行初步检索,正常情况下乙方须在两日内给出检索结果,并提供给甲方供参考。

七、签订协议后,甲方须在十日内向乙方提供有关专利申办资料,如甲方在十日内未向乙方提供专利申请资料,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八、甲方须保证提供的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并对自身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负责,乙方应善意、及时的为甲方提供申请过程的代理服务,双方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九、甲方若有变故,如企业变更、重组、地址变更、联系方式变更等,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甲方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局授权通知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关系随即终止,甲方如需委托乙方继续进行专利登记费、专利年费的交纳、监督、代缴年费等后续服务,须另行约定或签订相关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协商后可做补充。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南通智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三:专利代理委托合同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发 明 人

传 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 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就 (主题)委托乙方申请 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办理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 李瑛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负责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应毫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的发明创造披露表格及有关资料与证明。

5.如甲方的申请案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是所交代理费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费必须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A、代理费: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B、代缴官方费用: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C、其他费用元,包括制图费、摄影费、翻译费、差旅费等。 以上费用总计:元

8.甲方必须全额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才启动代理事务的有关工作。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递交专利事务文件之前,甲方 囗要求 囗不要求 审阅递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1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它约定:

甲方: (盖章)

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帐 号: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开户银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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