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殡仪服务合作协议
殡仪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长沙市殡仪馆
乙方:南昌龙祥工艺雕刻厂
为了满足丧户的需要,完善殡葬礼仪文化,本厂向丧户提供陪葬品套餐,骨灰蓉器封口,接灰礼仪业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提供住宿和经营场地,并协助乙方的工作顺利开展,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财产不受到侵害损坏。
2、乙方开展业务,所需的柜台等,一切装修费用,乙方自己承担,水电费由甲方支付。
3、在工作人员配置上,乙方根据业务的需要增减人员,工人工资乙方承担,服务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
4、乙方只能经营陪葬品套餐、骨灰蓉器封口,接灰仪式业务,其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超过经营范围。商品单价和服务收费详见附表。
5、乙方自主经营叁年,同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0日止。经营第一年,乙方向甲方上交经营管理费12万元人民币,随后每年增加10%,发票甲方提供,合同签订后,甲方馆内不能经营相关陪葬品(转载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 文 网:殡葬服务合同)和服务业务。叁年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签权。
6、经营管理费乙方每年1月8日全年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乙方不得拖欠。
7、本合同签订叁年,双方必须严格遵守,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若单方违约,违约方必须无条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30万元人民币。
8、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二:上海市殡葬代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编号
上海市殡葬代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011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民政局 制定
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
合同编号:
上海市殡葬代理服务合同
(2011版)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代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殡葬代理服务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情况
一、逝者姓名: ,性别: ,民族: , 出生日期: ,死亡日期: 。
二、甲方身份证号码: ,与逝者的关系: 。 三、甲方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 四、乙方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 第二条 服务项目
甲方选择以下第 项服务项目(可以多选)。 一、灵堂布臵
(一)地址: 。 (二)时间: 。 (三)灵堂服务项目(可附页)
二、殡仪馆服务
(一)遗体接运时间:。 (二)遗体接运地点:。 (三)追悼会场所: 殡仪馆 厅。 (四)追悼会时间: 年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五)殡仪馆服务(可附页)
三、租车服务
第三条 殡葬代理服务标准
本合同的质量标准为。 第四条 服务总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项目收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代理服务费 元,大写 元。
第五条 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项目总价款的 %(≤20%)即人民币元,大写 元向乙方交纳定金。
二、如选择灵堂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年月日前付清灵堂服务费用。
三、如选择殡仪馆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年月日前付清殡仪馆服务费用。
四、如选择租车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年月日前付清租车服务费用。
五、如选择丧宴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年月日前付清丧宴服务费用。
六、如选择其他服务,甲方应于 年月日前付清其他服务费用。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事项的费用。 二、甲方应主动告知乙方有关殡葬服务的注意事项,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民族习俗。
三、甲方应提供办理殡葬服务有关事项所需的证件。 四、乙方不得提供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以及相关服务。 五、乙方应提供有效的服务清单与付费凭证。
六、乙方不得扣押死亡证明、领灰证和骨灰盒(含骨灰)等。 七、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更改追悼会礼厅以及时间的,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四、乙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
七、甲方应于 年月日前付清代理服务费用。
篇三:殡仪协议书
协 议 书
甲方:周口天地龙苑殡葬服务公司
乙方: 逝者子女或配偶
(一般亲属代表需要逝者子女或配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乙方要求对逝者的特殊遗体进行整容、化妆、缝合等殡仪服务,经甲方指定代表和逝者亲属代表,双方协商统一,就服务内容,价格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要求,对因原因逝世,而导致逝世的遗体,进行 整容 化妆 缝合等殡仪服务,乙方同意甲方在服务过程中按专业技术要对遗体进行处置,甲方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尽力做好 整容 化妆 缝合部位外观形似。
二、乙方需要甲方对逝者遗体的 部位进行 内容服务。
三、殡仪服务价格双方面议,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殡仪服务费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后,甲方对上述特殊遗体双方约定的服务部位进行整容、化妆、缝合等殡仪服务。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附:亲属(经办人)代表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甲方:周口天地龙苑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亲属(经办人)
代表签字: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代表申请人办理逝者 遗体 整容 化妆 缝合事项与周口天地龙苑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殡仪服务协议等事宜。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
签 字: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