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首页 > 公文写作 > 规章制度 > 列表页

家具厂产品质量规章制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14  分类: 规章制度 手机版

篇一:家具质量管理制度

B质量管理制度

我公司将本项目的质量目标进行了分解,建立了完美的质量保证体系。坚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教学家具的各项技术标准、规程和要求,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检查,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坚持质量管理八大原则,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和“一切为顾客服务”的思想,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使管理工作标准化,最终实现项目的各项质量目标。

1、质量控制

由于项目的质量要求是由采购方提出的,即产品的质量总目标,是采购方通过项目策划,包括项目的定义及生产规模、系统构成、使用功能和价值、规格档次标准等的定位策划和目标决策来确定的,我公司将围绕致力于满足采购方要求的质量总目标努力

质量控制活动涵盖作业技术活动和管理活动。产品或服务质量的产生,归根结底是由作业过程直接形成的。

我方项目质量控制具体工作如下:

(1)项目方案、技术、质量、安全措施,各级负责人落实到位;

(2)设计变更、材料变换,保证对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传达到位;

(3)产品工艺、操作规程,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保证逐级交底到位;

(4)质量控制、监督检查,质量检查人员追踪到位;

(5)工序交替,班组长交接验收到位;

(6)上下班转换,操作人员交换到位;

(7)各专业工种生产交叉,各级生产负责人协调指挥到位;

(8)重大生产安排,主要领导指挥到位;

(9)人员、机具、材料调配,有关生产负责人组织到位;

(10)整工管理工作把关

●严把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验收关;

●严把按施工图纸、国家验收规范检测关;

●严把施工操作关;

●严把现场技术管理关;

●严把成品保护关;

●严把质量验收评定关;

●严把资料整理归档关。

2、货物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1)对于本工程所配备的生产人员,严格控制进场生产人员的素质,不仅生产工人的技术素质要得到保障,而且管理人员的素质也要得到保证。

(2)进场工人须持有权威机构颁发的上岗证,特殊人员还必须持有特种操作证,否则不允许进现场生产。管理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和质量安全员必须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严格保持工人的稳定性和和整体技术素质,不允许生产班组人员任意更换、调整或无限度膨胀,在班组的使用上充分发挥班组的特长,做到人尽其才。

(4)加强对管理人员的考核,杜绝管理人员在管理技术上出现的重大失误。

(5)严格控制本项目的生产过程,防止不合格工序产生,杜绝不合格工序流入下一过程。

(6)质检员在生产现场,不停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止、预防质量事故于萌芽状态。

(7)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只要经质检员检查出有质量问题,一律返工,并对所对应的专业工长和班组长、质检员分别予以相应的罚款。

(8)实行质量大检查制度,每周均有一次由公司经理会同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各个项目之间相互对比,寻找差距,进行“比、学、赶、超”创优活动,对所检查项目的产品质量、现场安全生产几大指标进行比较打分,每次得分最高和得分最低的进行

奖罚,对当月有质量事故的项目一律处以相应等级的罚款,相应将罚款所得奖给得分高、质量优良、现场安全生产、做得好的项目。

(9)公司经理还实行对项目随机抽查,若对产品质量有所怀疑并经查实立即就质量事故大小,当场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罚款,对任何人从不宽容,若整改不及时或对质量认识不够,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可解聘下岗。

(10)增强质量意识,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树立“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的思想。

(11)加强岗位责任制,严格实行产品质量与经济责任挂钩,用经济手段确保质量岗位责任制的实施。

(12)严格质量评定制度,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度,上道工序由班组长、工长和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13)开展“创优”小组活动,把措施订到实处,精心操作,杜绝质量通病。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采用的新的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结构,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以保证工程质量。

(14)对于已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及时进行各相关部位的切实的成品保护,防止车间生产当中的磕碰,污染等对其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3、产品出厂标准

(1)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我公司产品均按以下国家和行业标准生产,并符合ISO国际质量体系系列标准。

(一)强制性标准

GB/T4897-2003 刨花板标准

GB/T11718-1999中密度纤维板标准

GB 18583-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二)质量及技术标准

QB/T2384-1998 木制写字桌

QB/T2530-2001 木制柜

GB/T3324-1995 木家具能用技术条件 GB/T3325-1995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3326-1997 家具、桌、椅、凳类主要尺寸 GB/T3327-1997 家具 柜类主要尺寸 GB/T3328-1997 家具 床类主要尺寸 GB/T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

QB/T1951.1-1994木家具 质量检测及质量评定 QB/T1952.1-2003软体家具 沙发

GB/T 3324-1995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325-1995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326-1997 家具桌、椅、凳类主要尺寸

篇二:家具厂生产管理制度

家具厂生产管理制度

一、 生产作业管理

工艺流程:开料-铣型-封边-排钻-试装-清洁-自检-打包入库

1、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执照《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作业,做好生产中的自检工作。如违反操作规程或产品质量不达标,公司有权对相关责任人酌情处罚。车间各班组必须严格按照车间负责人安排实施工作,根据各班组和人员的状况,精心开展工作,对不服从安排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对人身攻击、谩骂者视情节的轻重每次处以100至300元罚款,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辞退处理。

2、车间实行前、后工序交接检查制度,各工序完工后自检无误流入下一工序,车间各班组人员如遇质量不良后果者,每次处以该班组100元的罚款。

3、生产过程中必须保持通道畅通,物件轻拿轻放无损害,堆放整齐工具

摆放,工作台周边清洁卫生每天清理好再下班,(检查不合格一次罚20元,二次罚40元,三次罚款80元)。

4、成品就由厂长或质检负责人检验合格后,再对产品进行清洁、打包、入库。

5、在生产过程中应注意节约,严禁浪费,出现问题产品须登记备案。填写事故记录单,追究责任人并进行处罚,从月底工资扣除。

6、每个工序接单后当天必须完工并流入下一道工序,不允许滞留,积压在自己工作台周边超过两天(违者一次对该班组罚款50元)。

二、生产安全

1、所有员工必须加强安全观念,严格遵守《生产操作规程》。

2、禁止酒后及带情绪进入车间,违者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

3、工作时间应集中精力,不准打闹、窜岗、大声喧哗、不准做与本职无关的事。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工作现场不准穿拖鞋、赤脚,特殊岗位应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5、厂区为禁烟区,车间内禁止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违反加倍处理)。

6、消防器材按消防规定设置,明确使用方法,不得随意挪动。

7、负责人做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三、请假制度

1每月厂长根据生产进度安排公休一天。

2、员工日常请假必须提前以书面的形式请假,规定员工每月可自由请假两天。(直系亲属红白喜事的除外)

3、班组长请假必须书面形式向车间主任请假,经过车间主任的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

4、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员工每月可休假一天,(按基本工资扣除当日工资)由所在班组长自行调配。超出假期的按当日基本工资的1.5倍扣除。

5请假人员请假条一律到主管处领取,休假完毕后,再交往主管处存档管理。

6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擅自自休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罚。

四、日常管理

1、车间各员工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7:30到12:00,下午2:30到7;00 冬天上午8;00到12;00,下午1;30到6;30.

(特殊情况除外:如赶工作进度需加班等等)上班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报道,迟到、早退者每次处以30元的罚款。无故旷工一天者,扣除该与员工2天薪资报酬;连续旷工累计达三次以上或超过三天者,将视为自动离职,并扣除该(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家具厂产品质量规章制度)员工全部工资。

2、车间员工上班时间严禁私自离岗外出,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私自离岗2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员工个人车辆,一律应在厂区所规定的员工停车处停放,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3、车间内各班组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把所有电器设备全部关闭;如需加班,即当日最一名离开车间的人员,必须把车间内的门窗及所有电器设备全部关闭。违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造成损失严重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4、在厂住宿员工,晚上外出时必须在22:00之前返回厂区,如有违反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通宵不归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5、每月评选先进个人及先进班组,罚款所得全部作为奖金当月发放。

篇三:家具厂管理制度大全

家具厂管理制度大全

总则

第一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一、 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

二、 待遇

三、 人员培训制度

第二章 行政管理制度

1、卫生管理规定

2、电话管理规定

3、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

4、员工就餐制度

5、食堂管理制度

6、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7、工厂警卫人员值勤准则

8、值班室管理制度

第三章 财务制度

一、 现金管理制度

二、 物料物流管理制度

第四章 工厂安全管理准则

第五章 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七章 材料管理制度

一、 计划工作的分类

二、 材料计划的审批

三、 材料的采购

四、 材料的保管

五、 材料的发放与领取

六、 材料的使用

七、 退料、补料和换料

八、 补 料

九、 材料报废

第八章 仓库管理制度

一、 仓库日常管理

二、 入库管理

三、 出库管理

四、 报表及其他管理

附件 1 试用期员工考核规定

附件 2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附件 3 资金催收管理办法

附件 4 业务内部结算办法

附件 5 机械设备维护细则

总则

一、 为维护本厂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厂管理规章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苏州润澳家具厂全体员工,全员都必须遵守。

三、 本制度中的未尽事宜,应参照苏州润地利集团管理规章制度行使,如集团管理规章制度中亦未尽事宜,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条款执行。

四、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苏州集团综合办办所有。

第一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一、 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

第一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 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 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 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四) 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

(五) 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六) 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二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三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三天向厂办提出辞职报告,到公司综合办办理辞职手续。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

第四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在员工办理好各项工作交接手续后,由综合办给予办理辞职手续。(对于不同岗位工作交接手续的办结标准和办结事项,参照相关岗位职责。)

第五条 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综合办申请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六条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七条 公司对辞退员工应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综合办核实,经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未经综合办核实和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的,不得辞退。辞退员工,公司必须提前30天通知被辞退者。

第八条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综合办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十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综合办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与员工协议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将在员工原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向员工发出书面续签合同的通知,员工需在通知发出后及时到厂办办理合同续签手续;若员工以各种理由拖延至合同期满前一天,仍不提出与工厂续签合同,则合同期满后视为该员工自愿放弃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将为其办理合同期满后的离职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 除管理层外的操作工人的雇佣与辞退等手续一律由厂办给予办理。

二、 待遇

第十四条 本厂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本厂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 第十五条 本厂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1) 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员工工资每月10日发放。

(2) 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第十六条 假期类别:

(1)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基础工资200%、假日按日基础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2)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

(3) 婚假(本人结婚):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4) 产育假:

? 女23周岁或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 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基础工资。

? 产假期间,基础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5)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6) 病假:员工请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急诊除外),并经主管上级核准。病假休假时间累计计算,两个半休算一天。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础工资,具体按如下执行: ? 病假在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的按下列标准发放(按现行基础工资标准计算):1年工龄(指参加工作后的工龄,以下同)的发60%,2年工龄发70%,3年工龄发80%,4年工龄发90%,5年工龄发100%;

? 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放:1年工龄发50%,2年工龄发60%,3年工龄发70%,4年工龄发80%,5年工龄发90%;

?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工龄不满5年的发50%,工龄5年以上的发80%。

(7) 员工申请事假,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事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下发放:三天以内扣发当天基础工资;当月累计超过三天,扣发当天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的5%;五天以上,扣当日基础工资和全部考核奖励工资。

三、 人员培训制度

为提高本厂员工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七条 厂务部负责内容:

(1) 全厂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材料的编撰与修改;

(2) 全厂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 各类培训制度的制订及修改及审议;

(4) 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跟踪、考核;

(5) 外聘讲师的联系和招待安排;

(6) 全厂外派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7) 外派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8) 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拟定与执行;

(9) 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第十八条 各部门负责内容:

a) 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b) 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