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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技术服务合同范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3-27  分类: 服务合同 手机版

篇一:北京市标准合同范本1

合同编号:BJBY-

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 小区项目)

使用单位:阳分公司

维保单位:

北京瑞恒家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朝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

2、维保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

3、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4、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

5、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

6、大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电梯:曳引机、控

制柜

主板、曳引钢丝绳、轿厢装饰除外;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电机、控制柜主板除外)。

使用单位(甲方)北京瑞恒家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维保单位(乙方)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完成每周检查、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1 年自 2015年 6月 15 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14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总计 ¥32200.00 元,(人民币)大写: 叁万贰仟贰佰 元整。

第五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半年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甲方应于每半年维保开始前凭乙方开具发票支付33750元维保费。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六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500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单件价格超过500元的部件需要更换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确认同意后及时更换,

并应于备件更换结束后3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24小时抢修服务热线电话:9510-5591, 400-9215-591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一般故障2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48小时内修复 。

第八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驻场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定期对所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管理人员和公司负责人汇报;发生困人故障时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及时解救被困人员。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甲方派代表 监督、配合乙方执行合同内容。

2、甲方代表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3、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4、甲方代表有权对乙方提出更换备件的要求进行确认。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2) 使用维护说明书;(3) 电气原理图;(4) 电气敷设图;(5) 安装说明书;(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8) 故障及事故记录;(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10)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对讲电话机房控制柜至中控室的线路正常、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

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4)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免费为乙方驻场人员提供单独工作用房一间。

8、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9、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用餐方便,费用由乙方自理。

10、承担技术监督局电梯的年度检验费用。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保许可证》。

2、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30 分钟内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按甲方要求与甲方保卫部门签署相关条款,并认真执行条款内容。

5、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6、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篇二:2016技术咨询与服务合同范本

网络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络技术咨询与信息服务,甲方享受乙方平台推广资源的 元整 会员优惠价格。

第二条 服务期间

双方同意合作的期间为:

第三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向乙方应支付款项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壹万零陆佰圆整),其中服务费 元(大写:壹万圆整),税金元(大写:陆佰圆整)。

2、甲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3、乙方账户名:上海牛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商城路支行

账 户:4481 6603 5975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其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商标、网站名称、相关图片和文字内容等)享有知识产权和许可使用权,未经授权,乙方不得随意发布到第三方网站。

2、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 在合同签署后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电子版、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相关产品资料。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全部信息内容是真实的、合法的,并承担由不真实性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

3、甲方有权在合作期间修改双方合作的内容、形式或时间,但需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对服务内容清单的更改;若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拒绝更改。

4、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 (包括文字、图片和链接)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甲方负责;如因内容违法导致相关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交的信息内容不得含下列内容:

(1)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3)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4)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7)对其产品或服务内容进行严重虚假宣传、误导公众的;

(8)产品或服务涉嫌不正当竞争,或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

(9)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审查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与网站要求不相符的信息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进行修改。若甲方拒不改正,乙方有权予以拒绝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在服务期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并定期向甲方以邮件形式提供执行进度和相关反馈报表。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改甲方提供的内容、形式和时间,所有信息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发布;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服务过程的延迟或中断,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相应的弥补或替代方案。

4、乙方为甲方服务过程中及结束后两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合同内容、相关商业资料及数据,确保甲方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第六条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提出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双方未就变更达成书面一致,乙方应按此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其义务并收受付款。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协议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退回未履行服务部分对应的金额。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双方同意若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合作,并保留向另一方追诉的权利;

2、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申请诉讼,并根据诉讼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

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责。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效力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并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相关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合同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2016-03-21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2016-03-21篇二:2016农产品种植服务合同书

2016农产品种植服务合同书

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农产品种植技术服务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订立(本合同适用于_________地区引种_________株以上、建立成规模种植基地_________亩以上的客户)。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农产品种植技术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二年嫁接种(转载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 文 网:北京技术服务合同范)苗共_________株、其中_________株、_________株、_________株,单价_________元,总价_________元,_________提货。

第二条甲方每年举办三次技术班,乙方可选派_________人免费参加。培训内容包括:栽种、育苗、剪枝、病虫害防治、田间治理、加工等。食宿、交通由乙方自理。

第三条甲方设专家热线,由闻名专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

第四条乙方有重大技术难题,甲方可派专家现场免费指导解决。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技术服务费:每亩_________元/年。年技术服务费合同签订时即付。合同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6.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品种纯正;

(2)苗株平均80公分;

(3)检疫手续齐全;

(4)均系二年生秋季嫁接种苗;

(5)按技术规范种植,成活率80%以上;

(6)包三年挂果、五年盛果。

(7)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8)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9)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6.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责任

(1)如甲方未能履行保证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索赔。不符前四项,由甲方按种苗价的一倍予以补偿;不符第五项,由甲方按缺苗实数补齐_________%额(乙方以死苗株为据)。不符第五项,如确因甲方过错,甲方每亩一次性赔偿_________元。

(2)假如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7.2乙方的责任

(1)假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未支付服务费,则按逾期天数天天罚款_________元给甲方。但无论如何,罚款金额不超过应付技术服务费金额的_________%;

(2)假如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农产品种植技术服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实。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假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技术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技术代表(签字):_________

3篇三:服务外包合同模板-2016.01.25

合同编号:委托服务合同

合同签订地:北京大兴区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用户提供在线咨询和电话外呼服务,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由双方商定具体合作内容

乙方为甲方在京东平台运营的 商家提供在线咨询和电话外呼服务。主要包括:对应商品的在线咨询解答、售前咨询导购、电话订单催付、货到付款确认及售后问题处理等各项业务。

第二条 合作期限 一般时间是一年,具体可由双方商定

月日至

第三条 服务标准

3.1 服务时间

乙方为甲方提供 7*15h 在线咨询服务,服务时间为:9:00-24:00;

乙方为甲方提供 7*9h 电话外呼服务,服务时间为:9:00-18:00。

3.2 服务指标 看甲方需求选择,

在线接起率:

满意度:

第四条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及支付期限

4.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如下信息咨询服务费:

咨询服务费分为基础服务费与增值服务费。

每位在线客服每月基础服务费用为5000元人民币(含税),每月增值服务费用=增值部分促成销售额*扣点系数。根据甲方需求,乙方每月为甲方提供人数按每月实际人数计算,扣点系数由双方沟通后确认。

4.2 支付期限:在该合同期限内,甲方需要支付乙方的费用的时间以季度为结点,由乙方在每季结束

后5日内为甲方出具《项目结算单》。支付期限可按月按季,根据甲方需求

4.3支付条件:

4.3.1 乙方在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项目结算单》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结算单后,在15个工作日内确定服务报告表并完成服务费支付。

4.3.2 乙方收到甲方的服务费用后,在15个工作日内开具合法增值税发票(发票内容:信息服务费)给甲方。发票内容和类型可根据甲方需求而定

4.4乙方收款账户

账户名: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宿迁宿豫支行

账 号:1116030409000155272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权利义务

5.1.1 每月客服的预计承接人数由双方沟通后启动运营。在大促或任何商家活动期间,若甲方在预计人数上需要增加,请在活动开始两周前告知乙方,双方知晓确认后则增加人数进行运营。若因为未告知增加人数导致运营指标未达标,乙方不承担责任。

5.1.2 乙方提供服务的客服员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得到甲方确认培训通过后方可上岗。对于不能胜任岗位的客服员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三日内更换。

5.1.3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及培训资料,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参数、商家基本信息、系统操作方法及相关信息等,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信息及商家信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5.1.4 如因甲方提供的技术参数、商家基本信息等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等导致乙方提供咨询服务收到消费者投诉、行政处罚或甲方收到消费者投诉、行政处罚、媒体负面报导等,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5.2 乙方权利义务

5.2.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咨询服务,如不能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则乙方应在30日内整改以达到合同约定服务标准;如服务标准未能整改成功,惩罚措施结合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沟通商定。

5.2.2 乙方需提供话务职场、办公耗材,自行承担水电物业费用和其他日常运营费用;

5.2.3 乙方应履行本协议配置服务人员,以使得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符合协议所要求服务标准;

5.2.4 乙方应每周按照双方约定的模板提供服务报告,并与甲方就服务情况进行电话会议沟通;

5.2.5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商品服务系统的用户名及自设的密码信息,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乙方员工

篇三:北京高新合同范本

北京科友志业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北京科友志业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合作协议

二0一0年

委托方(甲方):

联系人:

受托方(乙方):北京科友志业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艳红

甲方因申请201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宜,需要乙方提供咨询顾问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过甲乙双方的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一、咨询服务内容

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顾问服务的企业信息如下:

二 、 咨询服务费用

1、高新认定咨询服务费用:费用总计为:贰万捌仟元 整签订本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一周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壹万捌仟元 整,

经相关部门审批认定甲方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证书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如甲方未及时支付余款,乙方有权留置证书。自公示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未支付余款的,乙方有权采取包括并不限于注销、销毁、转让等措施来处置甲方证书,甲方除了缴纳费用外,应当赔偿乙方相应损失,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费用及其支付

2.1 本合同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用人民币现金或支票方式支付。

2.2 以上款项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之一支付:

1 . 当面支付;

2、银行划账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支付方式

三 、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当如实陈述与代理事项相关的情况,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而导致的任何损失,乙方不负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办理相关委托事项,并及时反馈委托事项办理进展。

2. 甲方有权在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经主管部门审核发证并全额支

付咨询服务费和官方费用后,得到其应得的认定证书。

3. 甲方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相关数据准确无误,相关信息客观真实,并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并自行承担因违法而应当承担的所有责任。因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4. 甲方应当指派专人沟通,并应乙方要求及时提供、补充、修正相关材料、证件。如果因甲方未能及时履行本款义务导致业务办理延迟、停顿或者失败,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 、乙方 权利和 义务

1. 乙方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咨询顾问服务。

2. 乙方应当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信息严格保密,除本协议

约定情况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透露;

3. 乙方应当在相关部门审核发证并收到甲方全部应付款项后及时将证书交付甲

方。甲方如未取得2011年证书, 可要求乙方继续提供一次代理服务,甲方不再需要向乙方支付任何前期款项,直到甲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正式公示后支付余款。

4. 乙方有权力向甲方收取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如甲方拒绝支付应付款项,乙

方有权力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款项及该款项之每日万分之十的迟延履行金。甲方违约超过十五日的,乙方除上述权利外,还有权采取解除合同、终止办理、留置证书、注销证书、转让权利等措施。

五、 违约责任

1. 双方均应当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

2. 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代理费不退还;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申请材料尚未提

交的,应当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代理费;申请材料已经提交相关部门的,不再收取甲方后期款项。

3. 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导致业务延误的,双方同意业务继

续进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上述原因导致业务无法继续办理的或者甲方不符合相关条件原因导致没有继续办理必要的,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利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已收费用不退还。

4. 本合同相关条款对违约责任有其特别约定并与本条相冲突的,以该条款之特别

约定为准。

六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当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北京市 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七 、协议条款的变更

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经对方同意,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方生效,否则相对方将不予承认变更后的协议。

八 、 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2. 甲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乙方将相关材料、发票、证书等按照该联系方式邮寄

后即视为甲方收到。甲方变更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应当提前十日通知乙方。

姓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甲方 :乙方: 北京科友志业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2011年3月16日2011年3月16日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