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房地产价格评估合同书
房地产价格评估合同书
委托方:
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兹就 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评估目的:提供依据。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评估需要,保证对上列房地产予以客观、公正地评估,最后出具该委托项目的评估报告书,于甲方提供全部所需资料并完成实勘
后日内交付甲方征求意见稿, 无异议后, 日内交付正式报告书。
三、甲方应于_____年 月 日以前将委托项目的房地产的产权、经营状况、税务或成本费用等评估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查阅,抄录委托项目的评估所必要的资料。
甲方提交的资料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房地产权利证明资料(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建筑规划设计平立面图、施工合同等评估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房地产评估委托承诺函
四、乙方在评估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须陪同并应提供方便和配合。
五、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六、甲方应付给乙方的评估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设部联合发文(计价格第971号文)的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计算:元(大写:
整)计费。
自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先预付给乙方 %,计费 元(人民币),余款待乙方将评估报告书交付甲方后3日内付清。
七、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评估报告书,因乙方原因每逾期一日未交付评估报告书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评估服务费。
篇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修改)
合同编号:和谐2011-
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 _凯里市天马房地产开发黎平分公司________
买受人: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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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
说明
基本术语释义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交接手续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 房屋登记
第九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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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各地可以在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商品房预售。
3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4、使用本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应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经备案的示范文本,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公开展示,供当事人阅读。
5、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及其他有关证照和证明文件。
6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7 、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8 、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详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签订公平合理的补充协议,也可以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
9 、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 √ 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 × ,以示删除。
10、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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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基本术语释义
1.建筑面积: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2.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3.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4.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5.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范 文 网:改购房合同房屋单价)、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6.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7.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8.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9.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10.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民法通则》第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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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国计量认证(CMA):英文“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的缩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13.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方式销售商品住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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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成本价的房屋
成本价的房屋?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各有什么不同呢?2。有关
房产权,什么是大产权,小产权,还有成本价房改房 ??
[更新时间:]2009-11-9 17:06:58 [人气:]1226
1。标准价与成本价房是指房改中职工家庭购买的单位公有住宅用房,通常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及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售房单位给予一定折扣,标准价房的价格低于成本价房,房改初期购房时多采用标准价购买。以标准价购买的房屋产权是单位和职工家庭共有产权。在房屋需要进行买卖转让时,必须与单位协商,除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外,还要给予单位相应的效益。单位有权限价出售并享有优先购买权。近两年国家提倡用成本价购房,以成本价购买的单位住房,所有权属职工家庭,可以上市转让或继承,届时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2。成本价是按照当地政府基准的房改费用买断的产权类别,可以直接上市出售(直接交纳土地出让金);而标准价、优惠价是当地政府或者单位对于参加房改的员工予以低于当地规定的成本价优惠出售给员工的房产,需要先交纳一部分费用补足成本价才能出售。
各地对于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标准不一样,北京市:
成本价房改房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1560元)×建筑面积×1%;
优惠价、标准价需要先补为成本价,计算公式:当年成本价(1560元)×建筑面积×6%,然后产权性质变更为成本价,上市出售时依旧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3。房改房是有一定福利性质的,是各产权单位按照政府每年公布的房改价格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住房。这类房屋的来源一般是单位购买的商品房、自建房屋、集资建房等。 一般公有住房的产权都归单位,自己只有部分产权,单位的就是大产权,自己的就是小产权。
按成本价购买的房改房,其房屋的使用、占有、处置的权利全部归产权人所有,不需经过原产权单位的同意就可处置。但其房产证上有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和以成本价购买等记载,因此在进行再转让时,买卖双方应根据不同的规定补交一定的费用,否则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4。公房:是单位分给下属职工的公有住房,要交纳给单位房租,只有使用权,买卖只能签协议。
私产:私产和产权是一个性质,不知道你想知道什么~私产就是大产权,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以买卖上市。
房改房:单位的福利分房,以优惠价、标准价、成本价卖给单位下属员工,有房屋所有权证,可以买卖。
合同房:与开发商签定协议并未交房或以交房未下房产证的!叫合同房。可以买卖,但是要和开发商更改合同或出两次房产证!
单位产权和公房的性质差别不大。基本性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