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称为实践唯物主义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18  分类: 马克思主义哲学 手机版

篇一:辩证唯物主义与实践唯物主义

[摘 要] 辩证唯物主义与实践唯物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同阐释。本文概述了二者的核心观点及其相互间的批评与反批评,认为二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同流派,都有存在的理由;但相比较而言,辩证唯物主义带有前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色彩,实践唯物主义则具有中国本土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征。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同流派的出现,不是反映马克思主义哲学界的混乱,而是标志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成熟。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哲学 辩证唯物主义 实践唯物主义 批评与反批评 本土化

一、同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同流派

辩证唯物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统阐释。但马克思生前并没有把自己的哲学命名为辩证唯物主义,他只把自己的哲学称为新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名称,最早始于19世纪末德国工人哲学家狄慈根。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释体系,则形成于和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苏联。列宁有“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 [1]p378之论,斯大林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之作。这样,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的观点逐渐形成。

辩证唯物主义的主要观点,是认为世界从根本上说是物质的,意识是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就其内容而言,是对物质的反映;这种反映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过程,它依赖于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世界处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之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最根本规律,它是一切事物的变化和发展的内在根源。把这一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推广到历史领域,即是历史唯物主义。故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常连称并提,称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这一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理论,自上世纪30年代从苏联介绍到中国以后,就为当时先进的知识分子所普遍接受,被认为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最准确的阐释。新中国成立后,在哲学教科书中,也一直把辩证唯物主义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哲学。1961年,艾思奇在其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中说:“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学说的哲学基础,是革命的工人阶级的世界观。”1982年,李秀林在其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一版说:“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理论基础,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世界观的科学体系。”他们都把辩证唯物主义看成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反过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包含历史唯物主义),在很长的时间内,似乎这是不证自明的真理。 实践唯物主义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阐释。在我国,用实践唯物主义命名和阐释马克思主义哲学,始自改革开放以后。肖前说:实践唯物主义思潮,“实际上,它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根本标准’大讨论的深化和展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我们许多做法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则,理论和实践相脱节,教条主义相当严重,真理论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使我们开始从教条主义的束缚中摆脱出来,也使我们开始反思原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80年代初,在编写《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时,我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从根本上说,中国的实践唯物主义研究和讨论,是新时期社会主义实践的产物。”[2]这说明,实践唯物主义的提出,在我国还是近二十多年间的事。

与辩证唯物主义不同,实践唯物主义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不是物质而是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里,实践不仅是认识论的范畴,而且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范畴。因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它具有基础性和世界观的意义。以此来看待自然,自然是以实践为中介的自然,因为作为人类实践对象的自然界,并非开天辟地以来的自然界,而是由人类改造过或有人活动于其中的“人化自然界”。以此来看待历史,历史是以实践为本

质的社会历史,因为构成社会的人是从事社会实践的人,推动历史发展的也是从事社会实践的人。以此来看待认识,认识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认识过程,因为认识始于实践,并在实践中发展和检验真伪。由于强调实践的作用,而实践的主体是人,因而实践唯物主义也就合乎情理地强调主体性原则和人的主体地位,一如辛敬良所说:“在旧唯物主义理论体系中,没有人自身的地位,人不仅不是主角,而且被排除于哲学体系之外,成为消极的旁观者,这是极不公正的。这种撇开人的实践活动,纯客观地‘公允’地描绘外部世界,排除一切主观因素,还是旧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和缺陷,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旧唯物主义哲学的超越正在这一点上。”[3]p5

由此可见,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虽然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阐释,但二者有明显不同。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石是“物质”,实践唯物主义的基础是“实践”;辩证唯物主义只把实践看成是认识论的范畴,实践唯物主义则把实践提高到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范畴;辩证唯物主义最关注的是客体和客观规律,实践唯物主义最关注的是主体和主体原则;辩证唯物主义突出自然对人的优先地位,实践唯物主义强调自然的“属人”性质;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里的推广,实践唯物主义则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辩证唯物主义最重视意识对实践的依赖作用,实践唯物主义最看重实践对世界的改造意义。这说明,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不只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同称谓,更主要的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的不同理解。

二、实践唯物主义对辩证唯物主义的批评

在我国,实践唯物主义既然与传统的辩证唯物主义多有不同,因此对辩证唯物主义就有很多批评。

第一,认为辩证唯物主义落后于时代。辛敬良在他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导论》中说:“我国长时期来,不仅在经济和政治体制方面存在过僵化的模式,在哲学方面也同样存在着僵化的模式。这就是本世纪三四十年代从苏联传入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模式。应当承认,这种模式的哲学曾经对我国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知识教育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是,这种旧的自然本体论的哲学模式,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不能反映当今时代的精神。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论著的基本特征是突出‘物’,以‘物’为主线。只强调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继承的,旧唯物主义早已正确论述过的这样一些观点:世界本质上是物质的,物质是自我运动的,物质运动有其自身固有的客观规律性,等等。而没有充分阐述马克思主义超越旧唯物主义,对人类思想史作出重大贡献的新观点。并且,许多正确的观点被片面化,公式化,庸俗化,以至变得僵化。我们要看到,在旧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中,没有人自身的地位,人不仅不是主角,而且被排除于哲学体系之外,成为消极的旁观者,这是极不公正的。”类似这样的批评,我们在实践唯物主义论者的论著中,是随处可见的。 第二,认为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文本依据。陆剑杰在其所著《实践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逻辑分析》中说:“把以往通行的教科书所陈述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同马克思哲学原本进行比较,结果表明:我们熟读铭记的教科书虽然在某些方面吸收了新的实践智慧,但总体来说,同马克思的充满时代精神和科学内涵的原作相比,不但学术水平相去甚远,而且存在着实质性的差异。这些教科书的根本问题在于没有深刻领会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实践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没有贯彻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实践论。”辛敬良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导论》里说:“正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声称他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即共产主义者’。马克思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一个表明新的唯物主义区别于一切旧唯物主义的提纲。十一条中没有一条是离开实践的,始终从实践这个基点上来阐明一切哲学问题,拿它同斯大林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相对照,立

即可以看出后者不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哲学。??有些文章指责实践的唯物主义背离了马克思主义,我们不敢苟同。按此观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哲学似乎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后来一个人的哲学才是‘马克思主义’,这怎能说得通?又怎能使人信服?”认为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没有依据,它只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苏联学者和斯大林的观点,这是实践唯物主义论者普遍的观点,因而不少实践唯物主义论者提出了“回到马克思”、“重读马克思”、“走进马克思“的口号。

第三,认为辩证唯物主义在内容上倒退到旧唯物主义。陈志良1989年在答《哲学动态》记者问时说:“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实际上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种扭曲的形态,是对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历史倒退。”“我国哲学界的重要工作之一,应是告别和扬弃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时代。因为这一哲学形态是对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全面倒退,它的要害便是忽视人的主体性以及社会、人类发展的自主性和多样性,而所有这些问题又源于‘物质本体论’这个根,它是马克思所批判、所扬弃的旧唯物主义在现代的‘复活’。”[4]王金福则在其力作《马克思的哲学在理解中的命运》一书中,指出辩证唯物主义有十四个方面的不足和缺陷。他说:辩证唯物主义对马克思哲学理解的基本缺陷在于它不理解马克思的科学实践观及由此在哲学上实现的变革的实质。具体表现在这样一些方面:第一,它没有正确理解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第二,它始终没有理解马克思的意识对象观。第三,它不能深刻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第四,它不能理解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在哲学出发点或基础上的变革。第五,它不能把实践、社会存在范畴理解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范畴。第六,它不能正确理解实践的客观物质本性。第七,它在真理标准问题上陷入逻辑困难,它对“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的命题的论证是自我否定的论证。第八,它具有本体性的倾向。第九,它既不能科学地理解认识的主体性,无力对付哲学界的“主体性”思潮。第十,它既不能把马克思的哲学理解为历史唯物主义,也不能合理地说明旧唯物主义何以不能有唯物主义历史观。第十一,它不能正确理解“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范畴”。第十二,它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观也存在一些缺陷。第十三,从原著研究的角度看,它始终不能正确地理解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特别是其第一条的基本思想。第十四,它的解释学观念也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为绝对主义的倾向,如此等等。在实践唯物主义论者里,王金福对辩证唯物主义的批评是全面而系统的。

值得注意的是,实践唯物主义论者虽对辩证唯物主义采取批评态度,但其中的不少论者又同时强调实践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是一致的。如肖前说:“我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质上就是实践唯物主义。”同时也指出:实践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二者并不是对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前者又是后者”[5]。陆剑杰说:“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解同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是一致的,按照这样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可叫做“实践的、历史的辩证唯物主义”。[6]p19周穗明、翁寒松在他们所著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导论》里,虽然激烈地批评了辩证唯物主义,但他们依然认为,“实践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不是三个东西,而是一个东西,是同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三种不同表达”。这种情况说明辩证唯物主义在我国哲学界的正统的、主导的地位,以至实践唯物主义论者既想以实践唯物主义取代和扬弃辩证唯物主义,又不想给理论界带来过多的震撼,造成不必要的争论,它所期待的是“和平”的取代而不是批判地取代。

三、辩证唯物主义的抗争和反批评

我国自建国以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一直居于主导地位。辩证唯物主义(包括历史唯物主义)几乎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代名词。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辩证唯物主义,这似乎是不言自明的真理。期间虽然也有几次关于哲学问题的讨论,如建国初

关于过渡时期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问题的讨论,1955年关于综合经济与单一经济基础的讨论,1956年至1957年关于过渡时期先进的社会制度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矛盾的讨论,1958年关于思维与存在有无同一性的讨论,但这些哲学讨论都是在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框架内进行的。无论讨论的结果如何,都没有动摇辩证唯物主义作为主导哲学的地位。而改革开放以后实践唯物主义思潮的兴起,却使辩证唯物主义受到空前的挑战。

因此,对实践唯物主义的批评,辩证唯物主义论者不能不进行抗争和反批评。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黄楠森就多次申明他不赞同实践唯物主义的观点。他说:“不少学者主张以实践唯物主义来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命名,取代原来的名称――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并写出几本题为《实践唯物主义》的专著。我曾写文反对这样命名。现在我仍然对此不敢苟同。且不说这些《实践唯物主义》的具体观点,单单这个名称就可以引起不少思想混乱。”[7]p317又说:“现在势力很大的一种观点,就是要用实践唯物主义来取代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但是,究竟什么是实践唯物主义,意见也是非常分歧,还没有达成什么共识,怎么能贸贸然用它来取代辩证唯物主义呢?”[7]p7邢贲思亦说:“马克思把自己哲学的一个基本特征即实践性表述的很明确。但从中并不能得出马克思把自己的唯物主义定义为、命名为实践唯物主义的结论。”[8]他们都不同意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命名为实践唯物主义。

辩证唯物主义论者反对把实践提高到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和基本观点。黄楠森认为,实践诚然重要,但如果把它看成世界的本体,这就过分了。他说:“实践对于人和人类社会来说,诚然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没有实践就没有人和人类社会及其一切,实践改造了世界,但把实践夸大成整个世界赖以存在的基础,就太过分了。如果存在只是实践中的存在,那么,究竟还有没有人类实践未达到的地方呢?人类实践的历史难道不是不断在广度和深度上向实践尚未达到之处进军吗?那种把自己束缚在自己范围之内的实践还有多少意义呢?”[7]p59又说:“实践的作用是很大的。没有实践就没有人,没有人类社会,没有今天由实践人化了的地球,但实践的作用现在就到此止步了,地球以外的世界,实践对之无能为力,即使对最邻近的月球,人类也只不过是留下了一些脚印而已??”因此,“人化自然不是整个自然界,而是自然界的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7]p333。因此,“实践决不是怎么评价也不会过分的至高无上的偶像,夸大实践的作用,过分抬高实践的地位,使之脱离物质,脱离世界,就会导致实践本体论或实践一元论,像近年来有些同志所主张的那样,这种理论同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是格格不入的”[7]p120。在黄楠森看来,无限抬高实践的地位,把它凌驾于物质之上,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相悖的。

黄楠森还认为,过分强调实践,否认物质的客观性,就会导致否定唯物主义而滑向唯心主义。他说:“辩证唯物主义当然应该贯彻客观性原则,这在过去是不言而喻的。近年来有些学者把承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从客体的形式去理解世界,说成是直观唯物主义,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只从主体的形式去理解世界,离开人及其实践的客观世界是无,或者说,是毫无意义的。这就是主体性原则,亦称主体化原则。在他们看来,应该用这个原则来改造、建设马克思主义哲学??上述观点既然否定了客观性这个唯物主义首要原则,还能叫做唯物主义吗?”[7]p63还说:“应明确‘唯物主义’这一概念。马克思一再明确称呼自己的哲学为唯物主义,而唯物主义的最根本观点是承认外部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既承认它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如果承认它的存在依赖于实践,依赖于主体,这种观点还能叫做唯物主义吗?”[7]p101

辩证唯物主义的辩护者还反对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成是人学。对于实践唯物主义论者来说,他们既把实践看成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基本的首要的观点,也就把人看成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问题,因为实践的主体是人,离开了人也就无所谓实践。黄楠森批评这一观点说:“我不同意近年来颇为流行的一种观点,认为哲学研究的对象就是人,哲学就是人学??人在宇宙里是微乎其微的、微不足道的,怎么能把宇宙等同于人呢?”[7]p12又说:“有一种

颇为流行的观点,说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心,不仅历史观是人学,世界观也是人学,这就把不同层次的东西搅成一团了。”[10]陈先达也说:“在当今中国,把哲学视为人学,而且认为哲学从来就是人学的观点是很为新颖而受到同行赞许的观点。我对此一直有点不同看法。”[11] 他们都反对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成即是人学。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是世界,或者说,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学问,是不能仅仅归结为人的。

值得注意的是,与实践唯物主义批评辩证唯物主义时总是强调实践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并不对立不同,辩证唯物主义在对实践唯物主义反批评时,却不认为实践唯物主义有存在的理由。王金福指出,辩证唯物主义“表现在他对其他理解方式的态度上,就是对其他理解方式采取简单的否定排斥态度??对于不同于‘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方式,‘辩证唯物主义’总的来说是采取简单排斥否定的态度。把这些不同的理解方式只看成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歪曲。它不理解,每一种理解方式都提供了一种理解视野,会有其合理因素,当然也会有其局限性。”[12]p327辩证唯物主义的这种态度,是由其长期居于主导地位的情势决定的。

四、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的是与非

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的基本内容及其相互间的批评,已如上述。那么,二者孰是孰非?孰短孰长?这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有人说,辩证唯物主义是从马克思哲学倒退到旧唯物主义。有人说,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同称呼。“用‘辩证唯物主义’称谓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为了透显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所内含的辩证法维度及其批判性和革命性??用‘实践唯物主义’来称谓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为了透显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所内含的实践维度及其首要性和基本性”,如此等等。[13]p2

平心而论,实践唯物主义认为辩证唯物主义是一种倒退是没有根据的。对马克思哲学作辩证唯物主义理解,是恩格斯以后马克思主义哲学界的主流,特别是列宁斯大林时代,更是如此。期间虽有匈牙利的卢卡奇、德国的柯尔施、意大利的葛兰西等人,即现在被称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不同理解,但他们的影响不能与辩证唯物主义的影响相提并论。如果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倒退的话,那么,在恩格斯以后,我国反思哲学时期以前的八九十年时间内,马克思哲学的真谛不是如丝如缕,几乎断绝了吗?不是只有靠现在的实践唯物主义论者,才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道统接续起来吗?显然这是说不通的。而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唯物主义背离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是说不通的。如果说实践唯物主义是对马克思哲学背离的话,又何以解释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所批评的,是旧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对感性、对象、现实的直观理解,亦即缺乏辩证性。可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解,有其经典文本的依据,这是无法否认的。因此“背离”说是没有根据的。而不同称呼说,亦难令人信服,如果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的区别只是不同的称呼而已,那么,二十多年来有关实践唯物主义的探讨,实践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之间的相互批评,就是无所谓的了。如果只是称呼不同,还争辩什么呢?这场旷日持久的哲学争论,还会有什么价值和意义?

问题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但不是称呼不同,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发展中形成的两个不同流派,二者同宗而不同派,同源而不同流,同根而不同枝。首先要指出的是,同一的马克思哲学在发展中的这一分化,乃是学术思想发展中的正常现象,不能视为思想界的混乱。在思想史上,任何一种有影响的学术思潮在发展中都是要分化的,以中国的学术而言,儒学在孔子之后,就一分为八,墨学在墨翟之后,亦一分为三。在魏晋,虽同为般若,而有六家七宗的区别;同为玄学,而有贵无、崇有、独化的分歧。在隋唐,虽同为佛学,而有天台、唯识、华严、禅宗的分别。在宋明,虽同为儒学,而有理学、

篇二: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个开放的思想体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个开放的思想体系,是随时代而发展的。应当承认,在我国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研究中,“实践唯物主义”确实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但同时也应看到,从那以后,“实践唯物主义”研究再也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我们认为,正如“实践唯物主义”何以取得成功一样,当前问题的关键,仍然在于 对“实践”范畴及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的理解上取得突破。为此,本文提出一些初步的思考。

我们这里打算讨论的是“马克思的哲学”而 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这是因为:不论俄国马克思主义、中国马克思主义,还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虽然与马克思本人的思想无疑是有一脉相承的渊源关系的,但 无论如何并不是一回事;甚至恩格斯的思想,虽然我们反对将其与马克思的思想截然对立起来,但事实上两者也并非毫无差别。为了使论题更为集中,我们这里限于 讨论“马克思的哲学”。

我们认为,马克思的哲学应该径直被称为“实践主义”(Practicalism)1。所谓“主义”(-ism), 就是一种学说或信念;所谓“实践主义”,就是一种关于实践的哲学学说和对于实践的理论信念。虽然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一度自称他们的哲学 为“实践的唯物主义”,但今天,“实践唯物主义”实际上已成为八十年代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研究当中的一个特定流派的称谓,为了以示区别,我们用 “实践主义”来标示我们对马克思哲学的理解;而更为根本的考虑是,不论就当代哲学的思维水平、还是就马克思哲学本身所固有的基本性质特征来看,今天只有把 马克思哲学径直理解为“实践主义”,才有可能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研究上取得实质性的突破。这首先是因为,“实践”范畴在马克思哲学中第一次取得了存在 论意义。这一点长期为人们所忽略,正如有学者指出的,直到“在后现代语境中,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拒斥?形而上学?性、实践的存在论意义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 当代意义这些被人们所忽略的方面得以凸显。”2

1.实践即存在

不论哲学还是科 学,抑或日常思维,任何思维活动都必须从某种“观念预设”开始,以此作为自己的逻辑起点。此种预设乃是整个思维的“不证自明”的前提。亚里士多德将其“第 一哲学”或“形而上学”界定为关于“存在之为存在”的学问,即预设了“存在”。此“存在”是一个不可超越的设定,这意味着:任何哲学,无论采取怎样的怀疑 主义立场,最终都得从“存在”预设开始,亦即以“存在”为逻辑起点;也就是说,任何哲学最终都逃不出“存在预设”。

自从古希腊哲学家巴门 尼德确立了“存在”范畴,哲学就从来没有超出这一点。思想可以从怀疑一切开始,但唯独不能怀疑“存在着”,否则人就无法思想言行、无法生存下去。例如,笛 卡儿可以算是最典型的怀疑论者,他首先把一切存在都悬置起来,然后从“我思”开始,推出“我在”。所谓“我思故我在”,还原成三段论式则为:

凡思考着的,必定是存在着的;

我思考着;

所以,我存在着。

这 里的大前提便是他的一种信念:会思考的,必定是存在的。但我们要问他:你何以如此执着,非得要证成某种存在?显然,他有一个更为在先的信念前提:总得存在 着什么。这就是他的最后的存在预设。他那个大前提本身就是以两个观念预设为前提的:思考着的存在着、存在着的存在着。必定“存在着”棗这就是他的“存在预 设”。

再如,佛学以“空”为其最高教条,但中国最典型的佛学理论唯识宗,其基本教义“唯识无境”,仍肯定“识”、尤其“阿赖耶识”的存 在。至于道家之所谓“无”,更不是“不存在”的意思。道家以“道”为“无”,是说“道”是“存在”本身而非任何“在者”(海德格尔语)。此“无”其实类似 于黑格尔所谓“纯有”,纯有或纯存在是没有内涵的,故谓之“无”;换句话说,“道”是尚未展开其内容的纯存在。最彻底的怀疑论者要算是古希腊智者派的高尔 吉亚,他说:无物存在;即使有物存在,也不可知;即使可知,也不可说。但事实上高尔吉亚的思想乃是经验主义的,他的意思只是说:认识不能超越感知经验。就 此而论,他的思想是近代经验主义哲学的最早前驱。经验主义的不可知论,并不否认经验本身的存在,所以,高尔吉亚的“无物存在”与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 知”是一个意思。换句话说,“经验”是其存在预设。

所以,如果以为哲学可以从怀疑存在本身开始,那是误解;哲学可以怀疑的,不是存在,而 是某种具体的“存在者”。海德格尔第一次严格区分了“存在”和“存在者”,是很了不起的。在某种意义上,存在本身是不可言说的;一旦你指出某种存在,例如 自然、物质、理念、上帝等等,它就已经不是“存在”本身,而只是某种具体的“存在者”了。然而海德格尔认为,苏格拉底以来的哲学所说的都不过是某种“存在 者”,而不是“存在”;而他要追问的是“存在”本身。其实,马克思的哲学所要研究的也不是某种“存在者”、如“物质”,而是存在本身;只不过他所理解的存 在乃是“社会存在”、“社会生活”,就是人的“实践”“活动”;换句话说,马克思早在海德格尔之前就“追问存在本身”了,只不过他们对“存在”作了不同的 阐释。3

在马克思看来,实践乃是唯一的存在或者实在。实践即是存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

西方古代的本体论哲学,曾经试图 追寻世界的“本体”,即某种终极的“实在”(Reality)。然而,这种努力却导致了怀疑主义,并以中世纪对“上帝”的论证而告终。于是近代的认识论哲 学开始检讨我们对本体的这种“认识”本身的问题;但其前提仍然是对“本体”的承诺或者预设。认识论的任务是解决意识或者心灵能否、如何通达客观实在的问 题,即所谓“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为什么我们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称为实践唯物主义)问题;然而这种作为本体的客观实在不是被设想为某种“实体”,便是被设想为这种实体的某种“本质”属性;一言以蔽之, “实在”是可以离开人的存在来谈论的某种纯粹“客观存在”的实体。然而我们看到,由此出发,无可避免地,近代经验主义走向了不可知论,而理性主义则走向了 先验主义,表明了不论古代本体论还是近代认识论都是“此路不通”的。自从康德宣布这种“物自身”的不可知,认识论时代便宣告结束了。后来的所谓“逻辑实 证”的思潮,就其对“认识”的探索而言,不过是“认识论时代”的挽歌。此后哲学发生了“转向”棗所谓“语言学的转向”,其积极意义是承接康德的“纯粹理性 批判”,把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

结合起来,并且通过语言分析,深化了对认识或意识的认识;其消极意义是从“形而上”退缩到“形而下”,从“经验”退缩到“语 言的外壳”里去。于是,关于“实在”的存在论问题就被“拒斥”或搁置起来了。

但马克思决不回避“形而上学”问题,他要回答关于“实在”的 存在论问题。马克思在哲学史上最伟大的贡献,是从人的“实践”来理解一切“存在”或者“实在”。在他看来,实践是唯一的实在;离开人的实践的所谓“客观存 在”,对人来说是不存在的。我们认为,这是马克思的存在论及其整个哲学的最高原理或其终极预设。这里,马克思的一段话值得我们反复咀嚼:

只 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才是人的现实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 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来说才是他的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他说来才成为人。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4

我 们尤其要注意马克思的这样一个表述:“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存在”。此处所谓“社会”“现实生活”,不是说的任何实体或者社会性的“存在 者”,而是“社会存在”本身,就是实践。所以,“实践”决不仅仅是所谓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初始范畴,也是马克思全部哲学的初始范畴。有鉴于此,如 果我们仍然试图在那里寻求所谓“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乃至将此“本体”规定为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某种纯粹客观存在的“物质”抽象,那绝对不 是马克思的哲学,而不过是某种“前马克思的”东西而已。

因此,那种将马克思哲学分解为“唯物论”加上“辩证法”的做法是很不妥当的。这种 说法源于列宁,认为在哲学上马克思是同时“扬弃”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和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从而实现了哲学的革命。事实上,其一,不论是对唯物论的改 造,还是对辩证法的改造,抑或两者的结合,都不足以实现马克思式的“哲学的革命”;马克思之实现哲学的革命,乃在于他的“实践”范畴。“实践”范畴当然不 是马克思最先提出的,例如康德为解决意识如何穿透“现象界”通达“物自身”的问题,即已提出“实践理性”;但康德的“实践理性”其实是主观的自由意志,而 马克思的“实践”范畴则是客观的存在或者活动。后来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也都重视实践,但他们至多把实践视为存在及其发展的一个环节、一个方面而已。

其 二,马克思的“唯物论”之区别于一切旧唯物论,并不在于重新把“本体”归还给“物质”或者“自然”,亦即不是回到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而是把“存在”或 者“实在”设定为人的“现实生活”棗即“实践”。《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棗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棗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 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 5这就是说,作为哲学之思的前提的,不应该是直观的“主体/客体”那样的实体,不论这个“主体”是“人”还是其它什么东西;而应该是“实践”“活动”。凡 是“主体”,必是某种“实体”棗机械唯物主义以“物质”“自然”为主体,黑格尔以“绝对观念”为主体,莫不如此。这并不是说我们不能使用“主体/客体”范 畴,而是说:只能由实践来说明主体和客体,而不能反过来由主体和客体来说明实践。

“唯物主义”(Materialism)一语源于 Matter、Material,其含义是物质实体;换句话说,“唯物

主义”一语带有强烈的实体主义色彩。所以,这里我们想要指出:“实践唯物主义”一语 不足以表征马克思哲学的性质,它容易使人把“实践”理解为某种实体性的存在。事实正是如此,实践唯物论者在实践域中找到了人这个实体性的“主体”,并把他 视为先在于实践的实体性存在(这样,就必然地合乎逻辑地导向了现今所谓“人学”的马克思主义)。此乃是对马克思的“人本主义”理解,即其实质仍然是“前马 克思”的。在马克思看来,作为终极预设,实践才是唯一的存在或者客观实在,而此客观实在不是任何意义上的实体,而是一种“存在状态”。

其 三,马克思的“辩证法”固然不是黑格尔的绝对观念的辩证法,但也不仅仅是“历史辩证法”,更不是所谓“自然辩证法”或者“思维的辩证法”;马克思的辩证法 就是“实践的辩证法”。这就是说,离开了实践,既无所谓孤立的“自然的辩证法”,也无所谓孤立的“思维的辩证法”。辩证法乃是实践本身的辩证法。

所 以,那种做法显然也是很成问题的,就是认为在“辩证唯物主义”这个“普遍规律”之下,有三大分支:自然辩证法、历史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和思维辩证法 (辩证逻辑)。此说出自恩格斯。他写了《自然辩证法》。然而在马克思那里,并不存在那种从所谓“三大领域”中抽象出来的“唯物辩证法”或者“辩证唯物 论”,因为这种“本体论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属于同一思维方式的,就是设定了一个外在于、先在于实践的抽象的本体棗在黑格尔那里是“绝对精神”, 在这里则是“物质”或者“自然”。可是,在马克思看来,如果说存在着某种“本体”,它绝非“思维”、“历史”、“自然”或者“物质”抽象,而只能是实践活 动。同样,那种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并列起来、用以指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做法,也是很不可取的。何况即便我们承认有所谓在实践辩证法之外 的“历史辩证法”或者“历史唯物主义”,它也跟所谓“辩证唯物主义”处在不同的层次上,是不可能这样不伦不类地并列起来的。这种做法出自前苏联的哲学教科 书,早已受到了应有的批评。

2.实践即本质

说到“存在”尤其是“人的存在”,我们 知道,西方存在主义哲学也关注“人的存在”,因此,我们不妨考察一下存在主义的“存在”概念。对存在主义的“存在”的理解,可以从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 这个著名命题上来考察。关于“存在”与“本质”的关系,迄今为止的哲学,有三种“说法”:

(1)存在主义出现以前的哲学、尤其是古代“本 体论”哲学,在一定意义上可概括为“本质先于存在”。这里所谓“本质”既指人的本质,也指世界的本质、即“本体”含义的一个基本方面。古代形态的哲学总是 要去寻找某种“本体”,以之作为一切存在的形而上学基础、依据。这种本体具有两种基本含义:或为一切存在的“本原”,或为一切存在的“本质”。不论哪种含 义,都是基于同一的预设:此本体为一种实体或其属性。这种本体预定了一切存在的本质,从而决定了一切存在的存在。在中国哲学,是讲“天道变化,(人、物) 各正性命”(《易传》),儒家讲“天命之谓性”(《中庸》),道家讲“朴(即道)散而为器”(老子),都是一种“天道”的本体预设。在西方,这种本体预设 则是“上帝”、“理念世界”、“自在之物”、“物质”之类。总之,“人”与“物”的本质是由这种本体来预定的。

(2)存在主义提出了“存 在先于本质”。这就是说,是人自己造成了自己的本质,进而创造了自己的生活世界。换句话说,人之本质是其意志的自由选择及其行动的结果。其实不特存在主 义,意志主义以及生命哲学早已确立了这个基本精神:人的生命意志不仅是人自身的主宰,而且是世界之存在与本质的主宰。这就抛开了人之外的形而上假设,“上 帝死了”(尼采语),“理念”也死了;唯有人自己独立自主地生活着。这是很了不起的;但是,这里也存在问题:其一,人是何由、被谁“抛入”存在状态的?这 个问题被存在主义者悄悄地悬置起来了。其二,先有人和世界的“存在”,然后才有人和世界的“本质”;这就是说,曾经有过一个时候,人和世界有存在而无本 质,即存在着一种“无本质的存在”。这是荒谬的、不可设想的。

(3)在马克思看来,既非“本质先于存在”,也非“存在先于本质”,而应当 说“存在即是本质”。实践既是人的存在,亦即人的本质。人们爱引用、但常常误解的马克思的一句话就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 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 这里的“社会关系”是指的“社会存在”,亦即社会实践、社会生活(马克思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7)。马克思的意思是说,人的本质就是社会实 践。所以,严格来讲,说“人造成了自己的本质”,那是不对的,因为这里预设了一个先在于、外在于实践的“人”,但这是不可能的;应当说“实践作为人的存在 而造成了人的本质”。所以,与其说“实践是人的实践”(似乎人是先于实践的),不如说“人是实践的人”(人与实践“同在”)。可是,通常理解,先有一个主 体即人,然后他对一个对象或者客体采取行动,此即实践。其实这是大谬不然的。实践不是某种在先的主体和客体、亦即某种二元分析结果的综合的结果,而主体和 客体倒是我们对原初的实践进行分析的结果。人以实践的方式而存在,没有实践便没有人。离开了实践,休谈人,也休谈世界的存在。一方面,通过实践而创造人本 身;另外一方面,“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8。所以,实践既是一切存在、包括人的存在的现实起点,也应当是一切哲学、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逻辑起点。我们 从“实践”出发,是因为我们深信:“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 解决。”9

3.实践主义与“本体论”

对于马克思的哲学,人们通常仍然按照传统的方 式,把它分为三个部分:本体论或存在论,认识论,价值论。这种划分固然有它的道理,也很方便,但却割裂了马克思的哲学,使人看不出它的整一性。而且,这种 并列乃是一种混乱的排列:存在论是关于包括意识在内的整个“存在”问题的;而认识论、价值论则只是关于“意识”或者“心灵”问题的棗认识论关乎意识的认知 方面,价值论关乎意识的意向方面。依照这种思路,既然把意识作为一个独立的哲学领域,那么就必须确定与之相对的哲学领域,这就是在人的实践之外的“自然辩 证法”之类的东西得以产生的原因。但是我们认为,马克思哲学作为一种整一的哲学理论,就是实践主义;实践主义既是存在论,也是认识论、价值论。这是因为, 实践即是所谓“本体”(“本体”是个很不确切的概念,详见下文);认知(认识论的对象域)与意向(价值论的对象域)是实践的内在要素或其“涵项”。这就是 说,只说实践主义,便已经涵盖了存在论、认识论

篇三:浅析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实践唯物主义

龙源期刊网 .cn

浅析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实践唯物主义 作者:郑玉捷

来源:《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5年第05期

[摘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本质的特征就是革命性、批判性、阶级性和实践性,是基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而存在的。而其中实践唯物主义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思想,本文就将重点阐述实践唯物主义建立的发展,其所包含的主要内涵及基本特点,以及在当代现实社会中的应用。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唯物主义;实践观点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05-0049-02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5.05-025

[本刊网址]http://

从《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再到《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三部著作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正式确立,是哲学史上重大的革命性变革。与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不同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全新的概念和视觉来阐述的,其中区别于其他哲学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实践唯物主义的提出,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基本的观点。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唯物主义的建立和发展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唯物主义不是一下子完成的,而是逐渐发展建立起来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把这时候的哲学称作“实践人道主义”,他这样写道:“共产主义作为私有财产的扬弃就是对真正人的生活这种人的不可剥夺财产的要求,就是实践的人道主义的生成”。这里所说的“实践人道主义”是“实践唯物主义”理论的前身,但也有着很大的差别,虽然其肯定了实践在哲学中的重要地位,也说明了要完成对理论的验证只有通过人类的实践活动。

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写到“对真正的人道主义说来,没有比唯灵论即思辨唯心主义更危险的敌人了”。文中深刻的批判了黑格尔的思辨唯心主义理论,揭露了唯心主义的历史根源与错误理解,并明确地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化为了对立面而存在,“唯物主义的对立面一绝对的、即至高无上、无拘无束的唯心主义”。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