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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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14  分类: 规章制度 手机版

篇一: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安全、环保方针,根据国家建筑行业有关法规,明确公司各项目部的安全、环保责任、义务,确保施工安全,经公司会议决定各个项目部必须遵守下列规章制度:

1、 公司各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集团关于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关于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法规、条例和规定。

2、 公司各项目部都应有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包括主抓安全、环保的领导,各级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环保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环保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安全、环保教育制度等。

3、 公司各项目部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工程项目由项目部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组织设计;同时,项目部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环保要求施工。

4、 公司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法规及安全、环保知识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5、 施工前,公司应对项目部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项目部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环保教育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等规章制度及要求;项目部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 施工期间,项目部应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项目部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 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公司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项目部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

8、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项目部自理,项目部应督促

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涉及公司企业形象标识的劳保用品,由项目部统一购买,并统一形象标识,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9、 项目部应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 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项目部应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 项目部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项目部自备。项目部应保证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并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事故,由项目部负责。

1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具有资格的培训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验证;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项目所在地有关特种作业考核部门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如果因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相关责任人要负主要责任。

13、 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4、 项目部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应在使用前进行检测,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

15、 坚持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项目部不得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6、 项目部在施工中,应注意对地下管线、防空洞及高压架空线路等的

保护。项目部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等应向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17、 项目部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损、环境等重大事故(包括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项目部应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关于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廿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环保主管单位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篇二: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落实“安全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避免安全环保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部门。

公司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环保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公司安全环保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责任制,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办公室(简称“安环办”)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各级(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 网:环保工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公司各级安全环保管理组织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环办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对存在和发现的重大安全环保问题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1、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2、负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1

3、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制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公司生产环保事故。

4、提出保证安环办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企管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5、督促检查公司安内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并如实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公司安全环保事故。

7、负责建立、修订和保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特种作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8、 配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

9、 保护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0、 每月定期、节假日及恶劣气象条件期间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

11、 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设计方案和最终验收的申报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责 2

任。

12、 负责对新进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实施工作。

13、安环办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安环办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公司安全环保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1、安环办应利用公司各种会议对主管负责人和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安环办应利用公司信息网络、板报、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2、公司各级领导应充分重视公司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带领员工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按照安环办的要求落实对员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4、 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纪录在《安全环保检查记录台账》上,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安环办、各级主管人员、公司的保安队伍,为公司应急救援组织成员。应急救援组织的教育培训、管理协调和救援调度由安环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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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产,经营的正常发展。 2、范围

本制度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管理的依据,适用于公司各分厂、车间、部门。 3、职责

3.1 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发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法规、规定。掌握企业内部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动态,做好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

3.2 开展安全,环保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环保意识,提高职工自我防范能力。 3.3 对各分厂、车间专(兼)职安全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及学习培训。 3.4 编制年度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3.5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狠刹“三违”现象,督促不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3.6 做好外包工程施工、危险作业,临时用电的资格审查、审批工作。 3.7 定期组织开展对有毒有害工种操作人员的体检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3.8 做好工伤事故的登记、调查、处理、上报、鉴定等有关工作。 3.9 搞好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防寒保暧等的计划,采购发放工作。

3.10 参加审查工艺布置和新、改、扩建项目的设计,以及“三同时”工作,并组织参加验收。 4 工作程序

4.1 安全教育:安全保卫部凭人力资源部“安全教育通知单”,进行安全教育,并开出“安全教育证明”,人力资源部凭“安全教育证明”分配工作。

4.2 安全检查:安全保卫部根据上级布置和季节特点,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公司进行各种安全检查。安全保卫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进行汇总,向有关分厂、车间、部门下发“不安全隐患整改单”,限期整改。

4.3 事故管理:发生工伤事故的分厂、车间、部门以最快速度口头报安全保卫部,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对伤员的抢救。安全保卫部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单位向安全保卫部填报“事故报告单”,安全保卫部对事故进行确认后,及时填写有关表格上报劳动部门对工伤人员进行鉴定,并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4 审批手续:安全技术处对外包工程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填写“外包工施工牌发放通知单”挂牌施工,实行安全监察。危险作业、临时用电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临时用电接线装置申请单”报设备能源部、安全保卫部、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作业。

4.5 劳保发放:每月初各分厂、车间向安全保卫部填报“劳保用品领取单”,安全保卫部根据生产需要严格把好采购质量关,并按标准发放。

4.6 奖惩考核:安全保卫部将各单位安全、环保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相关细则进行奖惩兑现。 5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职工有权向上级或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入厂新工人、实习、代培、换岗、复工、临时参加劳动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生产和单独操作。电气、起重、蒸汽锅炉、压力容器、焊接(切割)、司机等特殊工种均应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凭证操作。外来参观人员,接待部门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必要时应通知安技部门进行安全教育。

4、上班前不准饮酒,要保持有充沛精力上岗。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不准赤脚、穿拖鞋、高跟鞋、喇叭裤、赤膊、敞衣、露胸、戴头巾、围围巾、腰巾工作;工作前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进入车间要把发辫卷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作业;检查设备和工作场所,排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

5、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所有设备要凭证操作,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铁屑,不准站在砂轮正前方进行磨削。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开机前必须将罩壳固定牢固。各种机具不准超限使用。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严禁说笑、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搞好文明生产,保证厂区、车间、库房、通道等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不准将加工件等物堆放在人行道上。工作场地不得长期放置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用后应及时送走。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汽)源、及能源供应管道总阀,熄灭火种,清理场地。

8、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中、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9、工件、毛坯材料堆放整齐。堆放的宽:高为1:2,其高度小件堆放不得超过1.2米,大件堆放不得超过2米,重心平稳。

10、厂内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各种警标,严禁贪走便道跨越险区;厂区内车速度10公里/小时,出厂门、车间门、库房门车速5公里/小时,转弯、车间、库房车速3公里/小时。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厂区内不准存放自行车。厂区路面施工,要设安全栏和标记,夜间设红灯。 11、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12、检查修理机械,电器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标牌,设人监护,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折除或非法占用。

13、一切电器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移动电器设备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非电器人员不准装修电器设备或线路。使用手提电动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行车、机床、钳台、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

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抛工具、材料等物件,严禁在石棉瓦上面行走。

15、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厂区禁止吸游烟,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餐饮水。

16、变、配电间、氧气瓶库、乙炔气瓶间、空压机房、锅炉房、油库、危险品库、理化室等要害部门,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入内要进行来人登记。

17、各种消防器材工具,不准随便动用。发生火情先切断电源,在积极扑救的同时报告领导。(火警电话119)。

18、发生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 19、严格执行“三同时”,未经验收合格的设备不得启用。

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手段,也是每个职工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公司为了达到安全生产目的,把企业的安全和生产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落实到生产活动的整个过程,落实到企业管理各个环节中去,必须遵循“一明”、“二准”、“三严”、“四教”、“五奖罚”的原则。 “明”:就是制度简单明了,易懂、易记、一目了然。 “准”:是规定切合实际,做到可行。

“严”:是一旦公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执行。

“教”:是对制度反复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懂得了利害关系,才会有贯彻制度的自觉性。

“奖罚”:是贯彻安全管理制度和经济奖罚挂钩,表彰好的,处罚差的,做到奖罚公明。结合公司近年安全管理工作实践,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定期组织由公司领导参加的全厂性安全生产检查二次,公司领导轮流值班对安全生产进行日查,查出不安全隐患下指令单,机关中层管理人员每日安排两名轮流值班。分厂车间进行周检查、日点检并做好检查记录。班组、个人日检查。

2、安全大检查以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查措施为主要内容,在检查中要广泛进行宣传教育,依靠群众,做到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

3、安全保卫部、设备能源部应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进行防雷击、防署、防汛、防寒、防火等重点的安全检查。 4、节日前后,进行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文明生产等工作的综合检查。

5、安全保卫部定期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着重对特种设备(电气、起重设备、厂内运输车辆、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设备等)和剧毒、易燃、易爆等要害部位、危险场所的安全检查。

6、依靠分厂、车间(部门)发动群众加强安全检查。分厂、车间每周进行一次,由分厂、车间领导、专(兼)职安全员、班组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班组每日自查一次;个人应在班前、班中、班后经常进行检查。

7、安全保卫部加强安全巡回检查,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8、通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及时整改,本着“三定四不准”的原则,对因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要采取临时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9、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上报安全保卫部,进行分类排队,建立整改计划登记台帐,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并下达限期整改单,对延期不改,直接通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限期不改而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触犯刑 法者,则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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