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pdf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18  分类: 马克思主义哲学 手机版

篇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点整理

马克思主义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产生背景:

1,自然科学:

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达尔文进化论

2,阶级基础:

英国宪章运动、法国里昂工人起义、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 3,社会科学:

英国古典经济学、英法空想社会主义、德意志古典哲学(黑格尔的辩证法、 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概要)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组成部分

1.唯物论

物质: 物质的根本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运动时绝对的(变动性、无条件性),静止是相对 的(稳定性、有条件性);

时间是物质运动过程的持续性和顺序性;

空间是运动的物质的广延性和方位性;

物质的运动具有一定的客观规律。

意识:意识的起源是自然界长期发展和社会劳动;

意识起源的基本环节有三个:第一,由一切物质所具有的反应特性到低级生物的刺激 感应性;第二,由刺激感应的反映形式到动物的感觉和心理;第三,由一般动物的 感觉和心理到人的意识的产生;

意识的本质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像;

意识具有能动性,主要表现在意识反映世界是自觉的有目的反映,意识不仅仅反映事 物的现象,而且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意识可以通过思维操作实现对客观事物的、 超前的观念的改造,指导并通过实践把理想变成现实;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

主体拥有意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拥有人脑,而是必须参与到人类社会实践中去。

规律:事物的联系和运动构成规律,规律是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向。 客观规律是事物内部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固有的联系。

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不能被改变、创造、消除的。人只能认识规律、尊 重规律、利用规律。

唯物主义的三种历史形态:一,朴素唯物主义;二,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机械唯物主义);三,现代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2.辩证法

两个特征:

联系观:联系是指一切事物之间和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作用;

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

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即系统观)

发展观:发展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事物发展的总方向、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

三个基本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矛盾规律):

矛盾的对立性与统一性,或称斗争性与同一性(矛盾的基本属性);

矛盾的对立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统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它有两个方面含义: 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前提,共处在一个统一体中, 而 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是事物的外部矛盾;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两点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重点论”)。

主要矛盾与矛盾的主要方面:主要矛盾反映了复杂事物中诸多矛盾的不平衡性,矛盾的主要方面反映了具体矛盾中矛盾双方的不平衡性;主要矛盾要解决的是工作的重点和关键问题,矛盾的主要方面要解决的是事物的主流、支流和性质的问题。

内外因: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附言:从宇宙天体到微观粒子,从整个社会到社会的各种组织,都是其内部对立着的各个要素按一定秩序、结构组成的集合体,矛盾无时不在、无处不有。事物内部诸要素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是矛盾的同一性,它促使事物自身保持稳定性;而事物内部诸要素的相互排斥,即矛盾的斗争性,它破坏事物内部的秩序和结构,促使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化,它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事物各个要素这种互相联接和互相排斥相结合,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和发展,表现为过程。

质、量互变规律:

“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要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 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度”是指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

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创造了条件。 部分质变:是指事物发生了阶段性质变或者局部性质变,事物的根本性质并未完全质变。 量变到质变的主要形式:一是事物要素数量的增减,突破了“度”引起的质变,二是事 物要素的空间排序和结构形式的变化引起质变。

否定之否定规律:

辩证的否定是通过事物内部的矛盾而进行的自我否定;

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的发展表现为螺旋式的上升和波浪式的前进的过程。

这个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前进性体现在每一次否定都 是质变,都把事物推到新阶段;曲折性体现在回复性上,其中有暂时的停顿和倒 退,但是经过曲折终将为事物的发展开辟道路。

五个基本范畴:

原因和结果

现象和本质: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根本性质;

任何现象都是本质的表现,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

可能和现实

现实性是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可能性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 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必然和偶然:

必然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的趋势,是由事物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 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势,是由事物的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引起的,对 事物的发展起到加速或减缓作用。必然性寓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偶然性表现出来, 偶然性为必然性开辟道路。

内容与形式

内容是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内容诸要素相互结 合的结构和表现方式。

3.认识论

实践是认识的动力、来源、目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唯物主义反映论(形而上学的直观反映论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能动的反映论),唯心主义先验论。 认识的发展过程渗透着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关于事物外部联系的认识,是对事物现象的认识,是感觉、知觉、表象;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是关于事物内部联系的认识,是概念、判断、推理。

认识的发展过程是两次飞跃的过程:第一次飞跃是从实践中产生认识,主要通过掌握大量丰富的感性材料,借助抽象思维达到对事物本质的理性认识;第二次飞跃是将理性指导实践,接受实践检验的过程。

实践的标准时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所以真理是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实践标准的确定性

表现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唯一标准是确定的;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是指,一定历史阶段上的具体实践具有局限性,它往往不能充分证明或驳倒某一认识的真理性,实践检验真理是一个过程,不是一次完成的。

4.唯物史观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 [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其本质是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产式(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还包括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非决定力量)。];

注:社会存在最本质的方面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把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规定为社会存在的本质内容就已经把自然环境和人口因素部分地包含在内。

社会意识 [是社会存在的总体反映,它包括政治、法律、思想、哲学、艺术、宗教等意识形态和风俗、社会心理等。从意识主体角度看,社会意识分为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从社会意识层次角度看,社会意识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态。]; 社会意识具有能动作用和相对独立性;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社会基本矛盾和社会发展动力: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

生产力是社会改造自然、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资料的能力;

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构成了生产方式。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

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

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观念上层建筑两个部分,其中国家政权是上层建筑的核心。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对立统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注:上层建筑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观念上层建筑两个部分。政治上层建筑包括政治法律制度及设施和政治组织,如国家政治制度、立法司法制度、行政制度、政党、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政治上层建筑是在一定意识形态的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政治上层建筑建立之后,形成的现实的力量又制约着观念上层建筑,政治上册建筑居于主导地位。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1,新建立起来的上层建筑总有某些不完善的地方,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2,上层建筑一旦形成,就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力量,它有脱离经济基础的倾向;3,经济基础总会变化,这种变化不会立即在上层建筑中得到反映,这就造成上层建筑落后于经济基础的情况;4,当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变革已经陈旧的经济基础时,仍然维护这种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就成为经济基础和生产力发展的严重阻碍,它们之间的矛盾就趋于尖锐化。

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社会基本矛盾: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构成了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两对矛

盾的解决和发展互相交织、相互制约、互相促进,从而构成了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推动社会不断前进发展。

阶级、国家与革命

阶级的起源和本质

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阶级是一个历史范畴。

国家的起源、本质和职能

国家是统治阶级统治和压迫其他阶级的工具,是统治阶级的政权机关。国家是社会分裂为阶级之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有对内对外两种职能。

革命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社会革命的实质是革命阶级推翻反对阶级的统治,用先进的社会制度代替腐朽的社会制度,解决被束缚的生产力,促进社会的发展。革命不是主观愿望的产物,其深刻的客观根源在于社会基本矛盾的尖锐化。

注:人民群众是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是社会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普通个人与历史人物:普通个人属于人民群众范畴,他们对社会发展都有或大或小的贡献,其总和构成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人民群众从质上说是指一切对社会历史起推动作用的人们,从量上说是指社会人口中的绝大多数,人民群众最稳定的主体部分始终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群众及其积极分子。)历史人物是指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起过重大作用的人物,在历史人物中,对那些反映时代要求,代表进步阶级或阶层利益,对社会发展起显著促进作用的代表人物,称之为杰出人物。历史人物,特别是杰出人物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起着特殊作用,主要表现在:历史人物是历史事件的发起者、当事者,是实现一定历史任务的组织者、领导者,是历史进程的影响者,它可以加速或延缓历史任务的解决。因此,历史人物对历史发展的具体过程始终起着一定的作用,有时甚至对历史事件的进程和结局发生决定性的影响,但不能决定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

补 充:

1,意识与认识的关系:概念都是一样的,两者都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意识”对应的“物质”,它是唯物论的范畴;“认识”对应的是“实践”,它是认识论的范畴。两者的意思是一样的。

2,古希腊赫拉克利特: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二.政治经济学

三.科学社会主义

篇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

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一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

这是马克思在《提纲》第一条里的论述。马克思这里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一切旧唯物主义哲学和唯心主义哲学在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关系问题上的根本区别。所谓“对象、现实、感性”都是一个含义,指实际存在的可感知的客观事物。“人的感性活动”指人的实践活动。马克思指出,旧唯物主义对客观事物“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这里马克思指出了旧唯物主义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的根本缺陷是脱离实践,看不到主体实践活动中的自觉能动性,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单纯看作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把自然界的事物看作是与人的实践活动无关的在人的活动之外自在存在的单纯客体,主体只是像照相照镜子一样被动直观地反映客体。旧唯物主义只看到主客体之间单纯的反映与被反映的认识关系,看不到主体与客体之间更为根本的改造与被改造的实践关系,这就必然导致旧唯物主义认识论是消极被动直观的反映论,因而,旧唯物主义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人与自然、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关系。

马克思指出,当旧唯物主义忽视了主体的能动性时,唯心主义却发展了主体的自觉能动性。与旧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重视研究人与自然关系中人的能动作用,马克思充分肯定唯心主义哲学中所具有的积极合理因素。但是,马克思同时又指出,唯心主义只是“抽象地发展”人的能动性,“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所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是指客观的物质实践活动。这里马克思指出,唯心主义与旧唯物主义一样,脱离客观的物质实践活动,在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关系中,从另一个方面夸大了人的精神作用,把实践活动看成是主体纯粹的精神体验和精神修炼过程,只从人的纯粹精神活动理解主体的作用,把主体当作脱离物质实践活动的独立化的精神实体。因此,唯心主义同样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

马克思这里分别指出了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由于有一个共同的缺陷:脱离实践,都不能正确理解和把握人与自然、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实际也就给我们指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这个问题上与一切旧哲学的根本区别,也阐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关系问题上的基本理论观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关系的基本观点是:

首先,二者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实践关系。实践关系是二者最基本的关系,人是在改造世界过程中去认识反映世界的。实践具有世界观的意义,正是人的实践活动使世界二重化,区分为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分化为自在自然和人化自然,并在实践活动中使二者达到统一。

其次,二者具有反映与被反映的认识关系。主体根据实践的需要,能动地反映客体,把握客体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主体在认识客体过程中,实现客体主体化,使客体向主体转化,在主体观念中以概念和理论形式把握客体,并在把握客体的同时提升主体的能力。

再次,二者还具有价值关系。主体以什么样的客体作为自己认识和改造的对象,首先是实践的需要,最能满足主体实践活动需要的客体总是最先被主体认识和改造。但在主体实践活动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水平,对不同客体以及同一客体的需要程度是不同的,因此,主客体的价值关系在实践活动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内涵。

最后,二者之间还具有审美关系。主体在认识和改造客体过程中会给人以美的享受,主体在成功地改造客体的同时,往往会使自身产生巨大的成就感,带来身心的愉悦,带来人的精神上的陶冶和熏陶,并在实现主体和客体的统一过程中享受人与自然、人与世界的和谐。

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二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及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验哲学的问题。”——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二条

马克思在《提纲》第一条中主要针对旧唯物主义脱离实践的缺陷,以批判的方式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在《提纲》第二条中,马克思则采取正面论证方式,提出了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第二条是对第一条的展开和深化。

所谓“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指思维的内容与思维所反映的对象的关系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思维能否反映对象及如何反映客观对象,这是人的认识能力及获得真理性认识的途径问题;二是思维内容是否符合对象,这是认识的检验标准问题。关于第一个方面,在哲学史上体现了唯物主义反映论和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对立;关于第二个方面,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前所有旧哲学都没有科学地解决真理的检验标准问题。

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马克思这里提出了只有实践才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这是哲学发展史上的革命性的突破。

一切唯心主义都否认真理的客观标准,坚持主观标准。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一种是主张以是否对人有用为标准,凡是对人有用、能满足人的需要的就是真理,这是把真理范畴和价值范畴混淆起来,真理对人的实践活动发挥指导作用,但不能反过来认为凡是有用的都是真理。另一种是以圣人的意见和权威的意见为判断真理的标准,也还有以多数人的意见为判定真理的标准。这些都是唯心主义的典型的主观标准论。

旧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不同,坚持客观标准,主张直接以客观事物本身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认为凡是符合客观事物的认识都是真理性的认识。例如,费尔巴哈说:“只有通过感性直观(指客观事物——编者注)而确定自身,而修正自身的思维”。旧唯物主义主张在人的思维之外寻找检验标准,坚持了真理检验标准的客观性,在基本方向上是正确的。但是旧唯物主义在这个问题上的缺陷是没有真正解决检验真理的机制问题,它不能解决外面的事物如何主动跑进人的头脑中来检验认识与对象的一致性问题。因为旧唯物主义不懂得实践,不能科学地解决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的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性所决定的。从真理本性看,真理是主观和客观相符合的认识,所谓检验真理,就是寻找能够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进行对照和验证,这是真理本性所要求的。从实践特点来看,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社会物质活动,实践既是人类特有的主观能动活动的过程,又是一种客观的物质活动过程,具有直接现实性,实践能够把主观认识转化为实践过程,通过实践的结果与认识进行验证,一般说来,当实践结果与人们预期的观点相符合相一致,就说明认识正确反映了客体本质和规律,具有真理性。这样,实践活动把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统一起来了,把人的认识的规律性和客观世界的规律性统一起来了。马克思在探索人类社会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中,形成了科学的实践观,才在哲学发展史上第一次科学地解决了真理的检验标准问题。

马克思接着指出:“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此岸性”,这里是借用康德的术语。康德把世界分为此岸世界和彼岸世界,认为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只能认识表象世界,它处于人的认识可以达到的此岸,而自在之物的本质处于认识的彼岸,是人的认识达不到的。马克思这里“思维的此岸性”指人们能够通过实践活动,透过现象认识本质,把握客观规律,现实世界是可以认识的,从而批判了康德的不可知论。

最后,马克思特别强调指出,:“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经院哲学的本义是指欧洲中世纪在教会的学院中所讲的基督教哲学。其特点是把哲学沦为宗教神学的工具,为基督教的教义作烦琐的哲学论证。哲学家们围绕宗教经典,引经据典,争论不休。如:“天堂里的玫瑰花究竟有没有刺?”、“圣母玛利亚究竟是不是处女?”、“上帝能不能创造出它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等等。后来人们就把脱离实际,引经据典、咬文嚼字、钻牛角尖的学风叫做经院哲学,又叫烦琐哲学。马克思这里讲的“经院哲学”就是从引申义上使用的,意思是说,如果离开实践来争论思维的真理性,就像经院哲学一样,是毫无意义,无法证实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三

“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例如,在罗伯特欧文那里就是如此。)

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三条

马克思在《提纲》第三条主要阐述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马克思这里在批判旧唯物主义者和空想社会主义者的环境决定论和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基础上,着重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与环境相互关系的思想。

所谓“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是指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爱尔维修、霍尔巴赫当然也包括19世纪德国的费尔巴哈在内所主张的环境决定论的思想。爱尔维修等人针对法国一些唯心主义者宣扬的“人具有先天观念”的错误观点,指出人及其思想观念是环境的产物,这里的环境既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社会环境。但爱尔维修等人认为,自然环境只是人的思想观念形成和变化的客观前提,并不直接使人变好或变坏,使人变好变坏变恶变善的是社会环境,好的政治法律制度和教育制度,会使人变好变善,而如果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和教育制度不好,则会使人变坏变恶。所以社会环境对人的精神面貌和伦理道德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同时爱尔维修等人又认为社会环境不是天然存在的,是由人创造出来的,究竟谁对社会环境的形成起着决定作用呢?不是普通的芸芸众生,而是天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教育家,这些天才人物的意志决定并塑造着理想的社会环境,普通大众就只能被动地由社会环境所决定。这样旧唯物主义者就陷入了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马克思批判指出:“这种学说必然把人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

马克思在批判法国唯物主义的唯心史观时,为什么用括号把空想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专门提出来呢?这说明马克思这里用意深刻。它表明马克思开始把批判法国唯物主义的唯心史观与批判空想社会主义联系起来,从哲学上揭示了空想社会主义的错误。欧文信仰爱尔维修的唯物主义,认为人的观念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但当把这种观点与空想社会主义理论联系起来时,就不可避免地碰到这样一个问题:社会主义的理想和改革方案是尚未实现的东西,它们又是从哪里来的呢?他用法国唯物主义理论无法得到说明。他认为,社会主义的理想和社会改革方案是圣人头脑中先天具有的。马克思在1842年10月在《莱茵报》上发表了《共产主义奥格斯堡总汇报》,明确反对当时流行的各种空想社会主义、空想共产主义学说,认为这些理论根本不能实现。但当时马克思还不能对此进行科学的分析批判,当时的马克思还没有很好地弄清楚它。1844年马克思还把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当作共产主义学说的基础。马克思在1844年8月11日给费尔巴哈的信中,赞扬费尔巴哈给社会主义提供了哲学基础,这表明了马克思这时的共产主义学说同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哲学之间的逻辑联系。只是到了1845年,在《提纲》中,才第一次从哲学上科学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在三条最后,马克思针对旧唯物主义只看到环境对人的影响和作用、不懂得人和环境的辩证关系以及实践在人和环境关系上的基础地位的错误观点,从正面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论断:“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如何理解马克思关于人与环境关系的基本内涵?我认为,马克思这一论断包含着以下四层基本内涵:

第一,环境创造了人。人与环境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人作为主体,与客体之间体现着反映与被反映的认识关系。主体在认识客体过程中,把客体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以观念的形式内化为主体的知识体系,并进而提升主体的能力,这个过程实质上就是环境人化和客体主体化的过程,这一过程实际上塑造了一个全新的主体,在这一过程中人的主观世界得到了提升和改造。

第二,人也创造了环境。人在改造环境过程中,通过发挥人的自觉能动性,把主体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外化在客体之中,使本来是外在的环境也凝结着主体的目的意志和本质力量,从而形成一个在自在自然中所没有的人化的自然,创造出一个崭新的属人的人类世界,体现着人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

第三,人与环境之间是相互作用、协调一致的关系。马克思这里使用了“一致”一词,深刻揭示了人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人在改变影响环境的同时,环境也改变和塑造了人。马克思这里提出人和环境“一致”的思想,是指导我们正确理解和把握人与环境关系的理论基础,今天我们提出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的哲学理念,也就是马克思在160多年前提出的人和环境一致思想的具体运用。

第四,实践活动是实现人和环境协调一致的基础。正是通过人的实践活动改造了环境,又通过人的实践活动,环境塑造了人。实践活动是形成人与环境对立统一关系的物质基础。

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四

“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为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费尔巴哈那没有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因此他不得不:

(1)撇开历史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

(2)因此,他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六条

马克思在《提纲》第六条主要是讲关于人的本质问题。在人的本质问题上,马克思与费尔巴哈是根本对立的。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在人的本质问题的错误的同时,提出了“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著名论断”。

马克思在《提纲》第六条首先指出,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为人的本质”,从而剥掉了宗教的神秘外衣,这是马克思对费尔巴哈宗教观的正面肯定。基督教认为,宗教的本质是神,是上帝,整个世界包括人在内都是上帝的创造物。费尔巴哈反对宗教神学,他认为宗教的本质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上帝是人把自身的本质抽象出来,加以偶像化和神化,就成为人们顶礼膜拜的神灵,因此不是上帝创造了人,而是人创造了上帝。费尔巴哈否定了上帝,把宗教的本质还原为人的本质,这是他从唯物主义自然观和无神论出发得出的必然结论,具有进步意义,马克思也充分肯定了费尔巴哈在批判宗教神学中的历史贡献。但是,

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的理解是错误的,他不是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来考察人的本质。他“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即是说,费尔巴哈离开人类实践的发展,离开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离开现实的生产关系及与之联系的阶级关系,把人的本质理解为抽象、孤立的“类”,把“理性、意志和心”看成是人类共同的永恒不变的本质,这种把抽象的“类本质”作为他的理论的逻辑起点,以此建立他的新的宗教观和人本主义哲学理论。 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的错误:一是“抽象的方法”,不是从社会关系中,只是从纯粹生物意义上来理解人的本质。二是“孤立的方法”,即不是从全部社会关系发展的总和中去理解人,而只是理解为孤立的生物个体,这样,最终的人的本质就只剩下两性之间的性爱关系。以这种抽象孤立的方法研究人的本质,其结果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

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的错误的同时,揭示了唯物史观关于人的本质的科学论断,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里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论断,不是从人与动物的区别角度,而是从人与人的区别角度入手来论述的。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在不同角度有不同的界定。从总体上看,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劳动是人的本质。这是从人与动物的区别来界定人的一般本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提出人的本质有两个层次的观点,第一个层次是“人的一般本性”,即一切人所共有的本性,也就是人的一般本质;第二个层次是“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本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2版,第44卷,70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不同历史时期的人和同一历史时期处于不同社会地位的人各自具有的特殊本性,即是人的具体本质。所谓劳动是人的本质,就是在第一个层次,即人的一般本质意义上论述的。劳动之所以是人的一般本质,因为,劳动是人从动物界分化出来的基本标志和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特征,当人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从事生产劳动,以获取物质生活资料时,人就与其他动物具有了本质区别。

2.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里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界定,不是从人与动物区别的一般本质层面来界定的,不是讲人与动物的区别,而是指人与人的区别,(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马克思主义哲学pdf)是在第二层次上探讨人的本质。当我们分析不同时代的人和同一时代不同社会地位的人的本质区别时,就不能仅仅停留在劳动这个一般的共同本质上面了,因此马克思就从人的社会关系角度来界定人与人的具体本质的差别。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他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这一论述包含的的基本内涵主要有:第一,人的本质不在于自然属性,而在于社会属性;第二,人的本质不是社会关系的某一方面,而是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第三,人的本质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社会关系不同,人的本质的内容也就不同;第四,人的本质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过程。其中,生产关系是人的本质的基础,生产关系的变化引起其他社会关系的改变,并引起人的本质的发展。

3.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但由于从他们彼此不需要发生任何联系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不是唯一的,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自己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联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51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这里马恩是讲的“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讲的就是人的需要是人的具体本质。马克思主义认为,个人的具体本质的形成,与每个人的具体需要有关。每个个人都是根本自己的需要从事社会活动,积极地实现自己的存在,每个人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去与他人发生社会交往活动。所以,每个个人具体的社会本质的形成,是由他们特定的需要决定的,因而,人的需要就是人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以上三个方面的界定,是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我们只有从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在联系来认识和理解人的本质的理论,才能完整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丰富内涵。

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五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八条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八条中,阐述了社会实践在社会存在和发展中的重大意义,指明了科学的实践观是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本质区别。

马克思在第八条中首先明确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既是马克思在《提纲》中提出的一个重要思想,也是马克思把实践观点运用于社会历史研究所必然得出的基本结论。马克思这一著名论断奠定了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理论基石,从而与唯心主义历史观从根本上区别开来。

马克思关于“社会生活在本质上实践的”论断,包含着极为深刻的理论内涵,其基本的意思是:以劳动为基本内容的实践活动是全部社会生活的深刻基础。这一论断至少包含着以下四层意思:

第一,物质生产劳动的实践是人和人类社会产生的前提,是人和人类社会产生的历史起点。正是在劳动过程中,从制造和使用生产劳动工具开始,人就与其它动物区别开来,马克思曾经指出,人类第一个历史活动是从制造生产工具的劳动活动开始的。 第二,物质生产劳动的实践活动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人类全部丰富的社会生活概括起来不外乎三大领域,即物质生产活动领域、精神生产活动领域和社会管理活动领域,其中物质生产活动领域是其它社会活动的物质基础,对其它领域的活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们只有在物质生产劳动实践中创造出社会所需要的各种物质生活资料基础之上,才能进一步去从事社会管理活动和精神创造活动,才能进一步创造出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物质生产实践的内容和水平不同,就会形成不同的精神创造活动和社会管理活动。

第三,物质生产劳动实践作为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决定着社会的性质和面貌。生产劳动的性质不同,社会的性质和面貌就不相同。生产劳动的构成主要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马克思根据生产关系的性质不同,把社会形态划分为五种不同的社会,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同时我们也可以从生产力和产业结构不同,又划分为渔业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四种技术社会形态。不管是哪一种划分方法,都是以生产劳动实践作为基本依据的。

第四,物质生产劳动实践的发展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一个动力系统,其中在阶级社会有阶级斗争的直接动力,也有社会革命对不同社会形态实现质变的推动作用,也有社会改革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还有科学技术革命的推动作用等等,在这些动力中,都是生产劳动实践之中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引起的。所以生产劳动实践内部的矛盾运动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最根本的动力,是所有社会动力之源。

马克思在社会实践基础上,还进一步揭示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马克思指出:“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的神秘的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即是说,以社会实践为本质内容的社会存在是一切社会意识产生发展的根源,即使是错误荒谬的社会意识,如神秘的宗教观念都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都能在社会实践这一基本活动中找到现实根源。因此,“神秘”观念不能用意识本身说明,只有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中才能科学地揭示其本质。

正因为马克思以社会实践为基础,才使马克思的历史观与一切唯心主义历史观从根本上区别开来。

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六

学习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启示

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写于1845年春天,距今已有165年了,但是马克思在《提纲》中论述的基本思想内容丝毫没有随着时代的变迁而过时。我们今天来学习马克思的《提纲》,无论在理论方面和还是实践方面都会给我们以重要的启示。

1.学习《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理论启示

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共有十一条。学习之后,我们清楚地看到到,实践的观点是贯穿整个《提纲》的一条基本线索。第一条和第二条是理解《提纲》的总纲。在这里,马克思第一次把科学的实践观纳入哲学之中,作为新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石,作为划分新旧唯物主义的本质区别,指出了旧唯物主义由于是脱离实践,因而才看不到主体的自觉能动性,成为消极被动直观的唯物主义,而唯心主义同样脱离实践,把主体的能动作用无限夸大。马克思提出从实践出发来理解人和自然、人和世界的关系。在《提纲》三条至十条,马克思以实践为基础,分别论述了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宗教问题、人的本质问题、社会生活的本质问题等,可以看出,马克思力图在实践基础上构建新唯物主义的理论框架。第十一条马克思在批判以往的旧哲学家脱离实践、只把哲学单纯理解为解释世界的缺陷时,着重强调了哲学对改造世界的重要作用,体现出马克思最后以实践作为逻辑归宿点。正是在科学的实践观基础上,马克思才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的哲学理论体系。由此可见,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也是全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石,离开实践的观点就不能正确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在《提纲》中的逻辑线索,也对我们今天理解如何科学地构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学理论体系有重要启示。过去,我们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教材,在理论编排的逻辑顺序上,并没有真正按照马克思在《提纲》中的逻辑思路来编写,往往只是单纯从本体论入手,把物质范畴作为教材体系的逻辑起点,至于实践范畴在教材体系中的地位,往往被忽视了,在讲授“唯物论”和“辩证法”部分时,实践的思想被没有涉及,只是在第三板块“认识论”才粗略地阐述了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比较典型的如文革前艾思奇编写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以及文革后,李秀林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第二版。

马克思在《提纲》的基本逻辑思路,对我们思考如何构建马克思主义哲学教材体系有很好的启示,告诉我们,在编写哲学教材时,在指导思想上应该回归马克思的思路。不能单纯以物质为逻辑起点,应该以实践范畴为逻辑出发点,真正突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特色。可喜的是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李秀林等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第五版以及2009年12

篇三: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归纳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归纳

一、辩证唯物主义

第一部分:辩证唯物论(4个原理)

原理一:世界的物质性

世界观:整个世界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因为自然界是物质的;人类社会是物质的。),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

方法论:想问题、办事情我们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主观符合客观。

反对:反对实际工作中,违背世界物质性原理的表现是主观主义。.

※原理二: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

世界观:1、物质决定意识:

从意识的起源看,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从意识的生理基础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从意识的内容看,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劳动促进了意识的发展,意识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即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

2、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

人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人的意识不仅能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世界上只有尚未认识之物,而没有不可以认识之物。 );人能够能动改造世界(①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的意识,能够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则会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②意识对于人体生理活动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高昂的精神,可以催人向上,使人奋进;萎靡的精神,则会使人悲观、消沉,丧失斗志。)

方法论:想问题、办事情我们既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与客观相符;又要重视意识的作用。

反对:反对夸大意识能动作用的唯意志主义和反对片面强调客观条件,安于现状、因循守旧、无所作为的思想

※原理三:规律的客观性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

世界观: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是普遍的。但人在规律面前又不是无能为力的,人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来认识和利用规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必须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基础,尊重客观规律离不开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方法论:想问题、办事情,既要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机地结合起来。人可以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

反对:反对片面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否认规律的客观性、盲目蛮干的唯心主义错误;也要反对片面夸大规律的客观性,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无所作为的机械唯物主义错误。

原理四、物质和运动辩证关系原理

世界观: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割。物质是运动着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

世界上不存在脱离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

方法论:要用运动、变化、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反对:离开物质谈运动或离开运动谈物质都是错误的。既要反对离开物质谈运动的唯心主义观点,又要反对离开运动谈物质的机械唯物主义观点。

★如何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1)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发挥主观能动性。(2)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把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结合起来,把高度的革命热情同严谨的科学态度结合起来。

第二部分:认识论(3个原理)

※原理一: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

世界观: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正确的认识,科学的理论对实践具有巨大的指导作用;错误的认识则会把人的实践活动引向歧途.

方法论:我们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重视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

反对:反对脱离实际的夸夸其谈;反对把人们的思想观点作为检验认识的标准;反对不以认识为指导的盲目的实践。反对只承认实践决定作用忽视认识能动作用的形而上学错误,也要反对片面夸大认识能动作用的唯心主义错误。

原理二:真理的属性原理

世界观: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是客观的。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特定的过程来说的,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方法论:(1)真理是客观的,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2)真理的条件性和具体性要求我们,真理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谬误。

(3)真理的条件性和具体性表明,真理和谬误往往是相伴而行的。

※原理三、认识是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认识运动规律)原理

世界观:认识是不断变化发展的,认识具有反复性和无限性。人们对一个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这是一种波浪式的前进或螺旋式的上升。追求真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方法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展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第三部分:唯物辩证法:

(一)联系观(3个原理)

※原理1、联系的普遍性与客观性

世界观: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事物的联系又是客观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联系具有多样性.

方法论:联系的普遍性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孤立的观点看问题.同时,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人不是无能

为力的,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联系的多样性要求我们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原理2、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

世界观:① 整体与部分是相互区别的。整体统率部分,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②整体与部分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部分制约整体;整体制约部分;有时,关键的部分功能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性作用。③在一定条件下,整体与部分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实现最优目标;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使整体的发展。

原理3、系统优化的原理

世界观: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系统和要素的关系。系统是由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系统的基本特征是整体性、有序性和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要注意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要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方法论:系统优化的方法要求我们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既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从整体出发认识事物和系统,又要把事物和系统的各个部分、各个要素联系起来进行考察,统筹考虑,优化组合,最终形成关于这一事物的完整准确的认识。

注意: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系统和要素的关系。但整体和部分与系统和要素并不是完全一样的。

(二)发展观:(7个原理)

原理1、运动和静止辩证关系原理

世界观: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运动变化中,没有不运动的物质,因而运动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永恒的;静止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和暂时的,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方法论:既要用运动、变化、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处理问题,又要看到事物相对静止的存在,坚持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反对:反对割裂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只承认静止而否认运动的形而上学的不变论,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把事物说成是不可捉摸的不可知论、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原理2:发展的普遍性

世界观:一切事物都是不断运动、变化、发展的。发展具有普遍性,(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的认识都是发展的.)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方法论:我们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反对:我们应反对用静止观点看问题(反对形而上学用静止地观点看问题);破除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抱残守缺和安于现状的旧观念。

原理3:内外因辩证关系(事物发展的原因)

世界观: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第一位原因,而事物的外部原因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原因。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方法论:我们既要看到内因,又要看到外因,坚持把内外因结合起来。

反对:反对忽视外因对事物变化发展的影响;否认内因对事物变化发展的决定作用。

※原理4: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原理(事物发展的趋势)

世界观: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事物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迂回的,这是一切事物发展的总趋势。

方法论:我们既要对未来充满信心,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勇敢地接受挫折与考验。

※原理5: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事物发展的状态)

世界观: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当量的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引起质变。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方法论:重视量的积累,要学会优化结构;不失时机,促成质的飞跃;坚持适度原则。 ※原理6、辩证否定观原理

世界观:辩证的否定,是事物自身的否定,即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辩证的否定既不是简单地肯定一切,也不是简单地否定一切,而是既肯定又否定,既克服又保留,克服的是旧事物中过时的消极的内容,保留的是旧事物中积极合理的因素。辩证否定的实质就是“扬弃”。

方法论:必须树立创新意识,做到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不仅要尊重书本知识,尊重权威,还要立足于实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实现理论和实践的创新与发展,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取得成功。

反对:反对把否定理解为外力作用的结果,要么肯定一切,要么否定一切的形而上学的否定观。

原理7、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原理

世界观:唯物辩证法认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革命的和创新的。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和创新意识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方法论:要求我们密切关注变化发展着的实际,敢于突破与实际不相符合的成规陈说,敢于破除落后的思想观念;注重研究新情况,善于提出新问题,敢于寻找新思路,确立新观念,开拓新境界。

反对: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思想僵化、抱残守缺、固步自封的观念和行为。

★创新的意义:①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②创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③创新推动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变革。④创新推动人类思维和文化的发展。

(三)矛盾观:(7条原理)

※原理1: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

世界观:矛盾就是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

属性,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矛盾是普遍的又是客观的.

方法论: 要一分为二、全面看问题;坚持两点论。

反对:反对片面看问题(一点论),割裂对立统一关系,离开对立谈统一或离开统一谈对立。

※原理2、矛盾的特殊性

世界观:矛盾具有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二是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形成了事物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三是同一事物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方法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反对:反对对具体事物不作具体分析,千篇一律地用一种方法解决不同事物的矛盾,反对把理论当成不变的教条,生搬硬套。

※原理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

世界观: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我们要遵从特殊—→普遍—→特殊的认识秩序,从特殊性中总结出普遍性,在普遍性的指导下解决特殊性,不断实现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学会“解剖麻雀、抓好典型,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等科学的工作方法。

※原理4、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

世界观: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矛盾,其中必有一种矛盾,这一矛盾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这就是主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着重把握主要矛盾,要抓重点、抓中心、抓关键,又不忽视次要矛盾的解决,统筹兼顾。

反对:既要反对办事情不分主次;又要反对只抓主要矛盾,忽略次要矛盾的“单打一”。 ※原理5、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辩证关系的原理

世界观:每一个矛盾中的两个方面的力量是不平衡的。其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叫矛盾的主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主流,但又不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

反对:反对把矛盾双方同等看待,甚至颠倒主次,混淆事物性质的反对。

原理6、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原理

世界观: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关系原理,要求我们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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