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28  分类: 马克思主义哲学 手机版

篇一: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认识史中的重要作用

姓名:恩和其其格

院系:蒙古学学院新闻编辑出版系

学号:01123091

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年级:2011级

指导老师:隋春兆

论文关键词:辩证唯物主义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丰富 发展

论文摘要:主体的建立使认识论的发展成为可能。从认识的过程看,主体是认识产生的发动者,认识的内容受到主体的主观影响,认识的结果以人的认识为基础。主体在认识过程中的能动作用表现在创造性、选择性、超前认识、自我认识和重构能力上。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就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主体观。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即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高级阶段和科学形式。是关于认识的本质、来源、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理论。其基本原理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即实践论。它坚持从物质到意识的认识路线,认为认识从实践中产生,随实践而发展,认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践,认识的真理性也只有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证明;认为认识的发展过程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辩证过程;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物质与精神、实践与认识之间的多次反覆;社会实践的无穷无尽决定了认识发展的永无止境。

学术界长期流行这样一种观点:中国古代哲学着重讲怎样做人,认识论不发达;拉长于探讨伦理问题,忽视逻挥。换言之,中国古代哲学停留在常识性的人生伦理的感性把握上,缺乏理性的沉思。这一观点长期地、深刻地影响了人们对中国传统哲学的认识,访碍了人们对中国哲学的研究。

我们从中国古代哲学的实际出发,以广义认识论为理论根据,论证了中国古代哲学蕴含了丰富的认识论,驳倒了上述流行观点。在他看来,以辫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来审视哲学史,就会发现哲学史提出的认识论问题大体有四个:感觉能否给予客观实在?理论思维能否达到科学真理?逻辉思维能否把握具体真理?理想人格或自由人格如何培养?这里既涉及具体经验的形下知识,又涉及超越具体经验的形上智慧。但欧洲近代以来以实证论为代表的科学主义思潮对认识论作了狭义的理解,在它们看来,前两个问题是认识论应探讨的问题,是有意义的;而后两个问题是认识论不探讨的形而上学问题,是无意义的。以狭义的认识论观点来看,的确会觉得认识论在中国古代哲学中不占重要地位。我们不赞成对认识论作狭义的理解,主张对认识论作广义的理解。最后,疑问作为认识论的初始范畴,推动认识过程的展开。我们认为,疑问是认识的起点,认识起源于疑问,即起源于主体意识到了主、客观之间的矛盾,主、客观的矛盾使人惊诧、焦虑,促使人们去探索、解答。在我们看来,疑问对认识活动的推动作用大致体现为:人们产生疑问后,通过各种各样的实践活动去解答;由于个人的主、客观条件的差异,个人的实践活动也会存在差异,这导致他们对同一疑问提出了不同的意见;通过不同意见的争论、观点的斗争,形成比较一致的认识;最后是运用逻辑证明和实践检验,确定对疑问一致认识的真伪。至此,疑问得到了解答,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也就完结了。但旧的疑问得到解答后,新的疑问又随之而来。因为主、客观之间的矛盾贯穿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决定了人们头脑中疑问常驻。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诞生于一个多世纪前,由于社会实践条件的限制,它的某些命题没有得到充分的论证,其合理性受到了怀疑论、不可知论的责难。冯契站在实

践唯物主义立场上,利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所取得的最新成就,对“感觉能够给予客观实在”、“感性认识能够向理性认识飞跃”、“理论思维能够把握科学真理”等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命题的合理性作了精彩的辫护,丰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这里只就冯契对“感觉能够给予客观实在”命题的合理性的辩护作一点追忆。

感觉论的核心是“感觉能否给予客观实在”即感觉能否提供所感受的客观对象的性质这样一个问题。古代的朴素唯物论者墨子等人对这个问题作了肯定的回答,认为对象的存在与否是依据人们的经验来判断的,感觉到的就存在,没有感觉到的就不存在。但仔细思考便不难发现人们的感觉经验中有幻觉、梦觉、错觉和假象,因而对感觉绝对的无条件的信赖是不恰当的。正因为如此,中国古代哲学家庄子、荀子等人和古希腊的怀疑论者都从不同的角度对感觉的可靠性提出过质疑。

洛克从实在论的立场出发,肯定感觉能够给予客观实在,认为一切知识都是从感觉经验中来的。他认为观念的来源有感觉经验和反省经验两种。无论是第一性质的现念还是第二性质的观念都是外部事物作用于感官的结果。换言之,感觉的内容和感觉的对象之间的关系是原因和结果的关系。那么,结果与原因是否相似?结果是否由原因引起的呢?洛克的回答是:第一性质的现念与对应的物体相似,这些性质的原型确实存在于对象之中;而第二性质的现念不与物体的性质相似,这些性质的现念没有原型存在于对象中,它只是物体借第一性质产生的一种能力。 贝克莱对洛克的唯物主义感觉论提出了种种贵难:其一,感觉和感觉对象是两个不同的项,而对象是在感觉之外的,怎么能比较二者是否相似呢?针对洛克的两种性质理论的缺陷,他强调不仅颜色、声音、滋味等第二性质不是对象的幕本,而且广延、大小、坚硬等第一性质也不是对象的幕本。因为这两种性质是密切相联系的,既然第二性质存在于心灵中,那么第一性质也存在于心灵中。因此,“存在就是被感知”,“物是观念的集合”。

休谈以及后来的马赫主义者,逻样实证主义者都认为除了感知之外,没有一样东西能进入人的意识之中,在休谈看来,人的知识只能局限于经验、知觉的领城,但唯物主义却主张人的知觉、意识是由外界对象引起的。怎样才能证明意识是由外界引起的呢?这应当由经脸来解决,而经验在此却保持着沉双,而且不得不保持着沉双。因为凡是意识获得的东西都来自知觉,而知觉到的东西究竟是否与外界对象相符,经验无法回答,经验不能在意识和对象之间建立任何直接的联系,感觉不能给予客现实在。

论文贝克莱对洛克的唯物主义感觉论提出了种种贵难:其一,感觉和感觉对象是两个不同的项,而对象是在感觉之外的,怎么能比较二者是否相似呢?针对洛克的两种性质理论的缺陷,他强调不仅颜色、声音、滋味等第二性质不是对象的幕本,而且广延、大小、坚硬等第一性质也不是对象的幕本。因为这两种性质是密切相联系的,既然第二性质存在于心灵中,那么第一性质也存在于心灵中。因此,“存在就是被感知”,“物是观念的集合”。

休谈以及后来的马赫主义者,逻样实证主义者都认为除了感知之外,没有一样东西能进入人的意识之中,在休谈看来,人的知识只能局限于经验、知觉的领城,但唯物主义却主张人的知觉、意识是由外界对象引起的。怎样才能证明意识是由外界引起的呢?这应当由经脸来解决,而经验在此却保持着沉双,而且不得不保持着沉双。因为凡是意识获得的东西都来自知觉,而知觉到的东西究竟是否与外界对象相符,经验无法回答,经验不能在意识和对象之间建立任何直接的

联系,感觉不能给予客现实在。

金岳霖从朴素实在论出发,强调感觉经验能获得对象的实在感、感觉能够给予客观实在。他认为感觉和外物的存在同为认识的来源,为了论证这一观点,他提出了在“正觉”的条件下,“所与是客观的呈现”的命题。正觉包括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个体的正常感官对外物的感觉;二是类现即整个人类的眼光。在正觉的条件下,所与即感觉提供的颜色、声音等就是客观事物性质的正确呈现。应当说,金的论证是很有说服力的,但也不是无懈可击的,因为即使在正觉的条件下,人们也会产生错觉、而错觉是不能给予客现实在的。金岳霖的失误就在于没有引入实践现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只是从感觉的双重品格(内容是客观的、形式是主观的)断定感觉能给予客现实在,这种论证无论是深度和/-度两方面来说都难以驳倒唯心主义、怀疑论的责难。为回应以往唯物主义感觉论的不完善而导致的种种责难,冯契从三个方面论证了感觉能够给予客观实在,证明了唯物主义感觉论的正确性,维护了辫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权威。

其次,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论证“感觉能够给予客现实在”。在他看来,以感觉为基础的感性活动就是感官借助工具变革对象的实践活动,感觉与实践不可分钊。他认为感觉是人们当前抓得住的生活、行为、劳动,凭过去的材料来创造未来;感觉是历史过程的环节、过去和未来的纽带。感觉作为当前的实践活动是有内容和长度的,它不仅只是当前的耳闻目接,而且是感觉主体本身的活动。主体也有绵延的同一性,见闻是同一主体的体脸、经历。冯契一方面坚持了传统的看法:意识是人脑的属性,感觉是肉体感官功能,精神的同一性附着于肉体。另一方面强调精神同一性的基础特别在于人的实践活动。人的实践活动具有纬延的同一性,是联结过去和未来的纽带、过程。知果没有这种同一性,就不可能形成感觉经脸。实践能给予时象的实在感,感觉能够给予客观实在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实践活动特别是劳动生产活动中,劳动者都会肯定劳动对象和劳动者自身的独立存在。,第二,集体劳动生产实践中的分工协作,语言交流或其他符号的交流也是客现实在的。

第三,实践给人的认识以检验。

再次,从广义认识论的角度论证了感觉能够给予客现实在。冯契认为对感觉的考察不能仅仅从“知识论”的角度,还应当从“智慧说”的维度。智慧不仅以感觉为基础,通过无知到知、由知识到智慧的两次飞跃实现的,而且它本身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向感觉的复归。因为理性的直觉是由知识向智慧飞跃的途径之一,而理性的直觉就是感性和理性的统一。通过感性和理性的体认,知识和智慧的把握,主体完全能证明:感觉能够给予客观实在。

篇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之认识论

第三单元 认识论

59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

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一条是“从物到感觉、思想”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即唯物论的反映论;一条是“从感觉、思想到物”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即唯心论的先验论。60唯物论的反映论(唯物主义认识论)与唯心论的先验论(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对立。

(1)唯物论的反映论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认为人的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一切唯物论在认识论上都坚持反映论。

(2)唯心主义先验论是从感觉、思想到物的认识路线,认为人的认识是先于本质、先于经验、先于实践的,否认人的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一切唯心主义在认识论上都是先验论。

61辩证唯物主义反映论(能动反映论)和旧唯物主义反映论(机械反映论)的区别。

(1)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和旧唯物主义的反映论都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2)两种反映论又有根本不同。①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把科学的实践观引进认识论,认为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对客体能动的反映。旧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否认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把认识看作是主体对客体消极、被动的反映。②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把辩证法引入认识论,科学地说明了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而旧唯物主义反映论不懂认识的辩证法,否定认识的辩证过程,认为认识是一次完成的。

(3)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旧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是消极、被动、直观的反映论。

62辩证唯物主义的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

(1)辩证唯物主义可知论认为,人类在实践的基础上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及其规律,反对一切不可知论。

(2)不可知论怀疑科学知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否定人类有认识世界的能力。不可知论的著名代表是休谟和康德。休谟认为,人只知道自己的感觉,感觉之外是否存在客观世界是不能回答的。康德认为,人只能认识事物的现象,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休谟割裂了感觉和客观事物的联系;康德割裂了本质与现象的联系。

63认识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创立了能动的反映论,科学地揭示了认识的本质,指出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其主要内容是:

(1)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2)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创造性的过程。

(3)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

64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及其关系。

(1)认识的主体是指从事实践活动的、社会的人,包括个体、集体和社会。认识的主体具有自然性、社会性、意识性、实践性特征。客体是指进入实践活动领域并和主体发生联系的对象,包括自然客体、社会客体、精神客体。客体具有对象性。

(2)主体和客体是反映被反映、改造被改造相互作用的关系。主体是反映者、改造者,客体是被反映者、被改造者。主体能动地改造客体,即主体作用于客体;同时客体也作用于主体,即主体在改造客体时能动地反映客体。

(3)主体和客体首先是改造被改造关系,即实践关系,然后才是反映被反映关系,即认识关系,此外,主体和客体的关系还包含着审美关系和价值关系。

65.主体在认识中的作用。

(1)人的认识活动是由认识的主体、认识的客体、认识的中介所构成的一个动态、复杂的系统。 (2)在认识系统中,认识主体是首要因素,对认识活动的形成起着决定作用。同时,认识主体最具有自主性和能动性,担负着使实在客体向观念转化的任务。具体表现在:①主体通过能动的活动,把物质存在的某一部分纳入到认识活动中,使其成为认识的客体同主体结成认识关系。②主体通过认识工具作用于客体,使客体信息为主体所接受。③主体对客体信息进行能动地加工、整理和重构。④主体对客体信息的意义、含义作出解释和概括。

66认识主体在反映中的创造性。

人的认识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

(1)认识是主体对于客体创造性的复现。人的认识不同于动物的反映活动,它不是主观对客观的简单的、直接的摹写,而是一种能动的、创造性的活动。作为认识活动结果的认识,是主体对于客体的创造性的复现。

(2)人的认识能够透过现象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在客观世界中,现象和本质是浑然一体的,人为了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就必须在实践的基础上,在观念中分解、加工和改造对象,运用一系列的科学抽象方法进行创造性的思维活动。

(3)主体反映的超前性。主体反映的显著特点,在于它不仅能反映出对象的本来如此的状态,而且能反映出对象对于满足人类社会的需要所应当具有的形态,塑造出符合主体需要的理想客体。

(4)主体反映的创新性。人的认识总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的创新,包括认识创新、思维创新、理论创新等。

67反映与信息、选择以及重构的关系。

(1)反映、信息和选择是物质形态普遍具有的属性。

(2)人的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能动选择、加工信息的高级反映形式。

(3)作为能动的反映,包含有对来自客体事物信息的选择、重构等成分。但是主体不能脱离客观而主观地、随意地进行选择、重构,必须是对客体所提供的信息的选择、重构。选择、重构是否正确,还要看其是否与客体的结构和性质相符合。所以反映与信息、选择、重构是一致的。

68实践与认识(理论)的关系。

(1)在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中,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决定认识。

(2)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具体表现在:①实践是认识的基本来源。②实践是认识的发展动力。③实践是检验人们的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④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3)认识能够指导实践,对实践具有能动的指导作用。认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表现在:①它可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预见事物的发展趋势,明确实践活动的方向;②根据正确的认识、理论规定实践的目的、计划、过程,使实践获得成功。

()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和基本的观点。

69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观及其现代意义。

(1)战国时代的知行观:①“知而非艰,行之维艰”,是说行比知难,要求知和行的统一,包含有辩证法的因素。②孔子的“生而知之”和“学而知之”的知行观。③孟子提出了“不学而能”的良能和“不虑而知”的良知的唯心主义先验论的知行观。④荀子提出了唯物主义的知行观,他认为,行先知后,知来源于行。他说:“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池,不知地之厚也”。知既然来源于行,行就要高于知,所以荀子说:“不闻不若闻之,

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荀子重“行”,把行看做比知识更为重要的东西。

(2)宋元明清时期的知行观:①宋代的程朱学派提出“知先行后”说,知在先,知不依赖于行的观点。②明代王守仁(王阳明)提出了“知行合一”说,强调“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的主观唯心主义的知行观。③明末清初的唯物主义哲学家王夫之强调了行先知后,并强调知行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提出了“知行终始不相离”的辩证法命题。王夫之的知行观是中国古代哲学史上的最高水平。(3)孙中山的知行观:他认为,行在先,知在后,“行先知后”,知是从行中来的,能实行便能知,能知便能进步。在知行关系上,他提出了“知难行易”,是唯物主义的知行观。

(4)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观的现代意义: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关于知行关系的观点,既有唯物主义的,也有唯心主义的。而无论是唯物主义的知行观还是唯心主义的知行观,其合理因素和成果都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深入研究知和行,即认识和实践的辩证关系提供了极为宝贵的借鉴作用。

70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有区别的。表现在:①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②感性认识是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而产生的对事物表象的认识;理性认识是在感性材料的基础上,通过抽象和概括对事物本质及规律的认识。③感性认识通过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反映,理性认识通过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反映。④感性认识反映事物的现象,理性认识反映事物的本质。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依赖的。①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认识活动的起点,没有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②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的任务。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的。④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统一的基础是实践。

(3)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会导致两种错误。①唯理论:只承认理性认识,否认感性认识的可靠性,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教条主义。唯理论有唯物主义唯理论和唯心主义唯理论,二者的分歧在于理性认识的来源。②经验论:只承认感性认识,否认理性认识,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经验主义。经验论有唯物主义经验论和唯心主义经验论,二者的分歧在于感性认识的来源。

71非理性因素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

(1)在认识活动中,理性的因素起主要作用,但人的非理性因素,即情感、意志、欲望、动机、信仰、习惯、本能和幻想、想象、直觉、灵感等非理性因素对认识的形成和发展也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2)情感、意志对人的认识的进行是一种激发和调控因素,是认识运动的支撑力量和推动力量。

(3)幻想、想象、直觉在认识活动中的作用:①幻想、想象不仅可以把复杂的对象纯粹化、简约化,而且还可以借以进行创造性的构思。②直觉思维对于科学创造和发现具有直接的推动、促进作用;直觉思维还对科学概念、定律的形成,起着弥补逻辑缺陷的作用;直觉思维对于科学假说和猜测性结构模型的建立起着重要作用。

72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或认识运动的规律、认识运动的辩证过程)。

(1)认识运动的反复性是指,对一个复杂事物的认识,往往是要经过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这是因为,客观事物是复杂的,认识过程也是复杂的,认识的主体也有自身的局限性,往往要反复调查研究、补充、修正。

(2)认识运动的无限性是指,客观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人的认识运动也必然随之不断发

展。(3)“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每一循环都进入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人类认识发展的道路和规律。

73认识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一辩证的认识运动,充分体现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1)人类的认识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过程,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是认识过程中的基本矛盾。人们认识的任务,就在于不断克服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之间的矛盾,求得它们之间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2)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是说主观认识要同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客观实践相符合。这个统一又应该是历史的,是说主观认识要同不断发展变化着的客观实践相适应。客观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主观认识也应当是具体的历史的。只有做到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才能达到正确的认识。

74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坚持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就要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1)理论创新:就是理论观点、思想体系不断根据实践要求进行新的、创造性的提升和发展。实践创新:就是由理论创新所指导的,人们改造和变革客观世界的活动要富有创造性和超前性。

(2)实践创新是理论创新的基础,实践创新决定理论创新;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每一个理论上的创新都进一步推动了制度的创新、科技的创新、文化的创新等其它方面的创新。

75真理的客观性(真理观上的唯物论)。

(1)真理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是标志着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范畴。

(2)真理是客观的,这是因为:①真理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内容来源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②检验真理的社会实践是客观的。

(3)客观真理论与主观真理论的对立。唯物主义真理观(客观真理观)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基本前提出发,坚持真理的客观性;唯心主义真理观(主观真理观)则坚持思维第一性、存在第二性的认识路线,因而都否认客观真理,坚持“主观真理”论,如马赫主义的“真理是思想的形式”,实用主义的“有用就是真理”以及“真理多元论”等,都是否认真理的客观性,以不同形式宣扬主观真理论。

76真理的具体性(或具体真理)。

(1)任何真理都是具体的,就是说,它是主观和客观在一定具体范围内的统一,是具体的真理而不是抽象的真理。

(2)从真理的相对性看,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范围和条件,超出这个范围和条件,真理就会转化为谬误。离开具体条件,无法确定认识的真理性。

77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及其辩证关系(真理观上的辩证法)。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或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真理的两重属性(同人的认识能力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相联系),二者是对立统一关系。

(1)二者是有区别的。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①任何真理都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都具有不依赖人类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②人的认识按其本性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客观世界,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相对真理或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真理的条件性。表现为:①从认识的广度来看,任何真理的认识都是对整个世界某些领域、某些事物和过程的一定范围的正确反映。②从认识的深度看,任何真理都是对特定事物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近似正确的反映。③真理有待扩展和深化。

(2)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又是相互渗透、相互联结的:①相对之中有绝对,任何相对真理之中都包含着绝对真理的成分;另一方面,绝对之中也有相对,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②真理是由相对走向绝对的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任何真理性认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中的一个环节。

(3)割裂二者的关系犯两种错误:绝对主义真理观和相对主义真理观。绝对主义真理观只讲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相对主义真理观则只讲真理的相对性,否认真理的绝对性。

78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真理标准的唯物论)。

(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所要求和实践的本质特点所决定的。

(2)真理的本性是主观与客观相符合,而主观和客观事物本身都不能作为认识真理性的标准。只有把主观同客观联系起来加以对照的东西,才能充当检验真理的标准。唯一有这个特点的只有社会实践。

(3)实践不仅是主观和客观联系的“桥梁”,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特点。所谓直接现实性,就是实践能够把主观的认识变为客观现实,即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所以,只有实践的结果能验证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

79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真理标准的辩证法)。

(1)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绝对与相对的辩证统一,这就是真理标准问题上的辩证法。

(2)实践标准的绝对性是指:①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只能是实践,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②实践对一切认识最终都能作出检验,没有实践检验不了的认识,这一点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3)实践标准的相对性是指:①任何实践都是具体的,都受一定历史条件的限制,因此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实践,不能完全驳倒或证实现存的一切认识。②实践对认识的检验不是一劳永逸的,是一个过程。因此,一定历史阶段的实践对认识真理性的检验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80.价值及其特点、价值评价、价值选择。

(1)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是指客体以自身属性满足主体需要或主体需要被客体满足的效益关系。

(2)价值具有客观性和主体性。价值的客观性表现在:①价值必须以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属性为现实基础。②人的需要不是主观随意的,而是受社会实践和历史条件制约的。价值的主体性表现在:①客观事物的某种属性能否具有价值及何种价值要以人的需要为基准。②同一客体对于不同主体的价值是不同的,带有主体的个性特征。③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不是一种自然的、现成的关系,也不是主体需要与客体属性之间随机相遇的关系,而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确立的同客体之间的一种创造性的关系。

(3)价值评价及其尺度。所谓价值评价,就是对客体可能具有的价值、实践改造后的意义、成果等进行科学的评价。价值评价的客观尺度:一个科学的合理的价值评价,必须符合两个基本要求:一是对客体状况的正确认识,二是对主体需要的正确认识。只有那些既有利于社会发展,又对个人或群体有意义的需要,才是真正符合主体利益的具有客观必然性的需要。

(4)价值选择及其实现。①价值选择:客体可以在各方面满足主体人的不同需要,即主体可以根据需要对客体价值进行选择。②价值选择的实现:只要主体所作出的价值判断、价值选择是合理的,即不损害和有悖于人类主体的根本利益,不违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价值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

选择就能够实现。

篇三:2013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

第三章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第一节认识的本质及规律

一、实践是的基础

1.实践和认识的主题、客体与中介

实践就是实践主体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运用各种实践中介作用与实践课题,使世界日益从自在世界转变为人类世界的能动的过程

实践和认识过程都是由主体、客体和中介构成。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具有实践和认识能力的人,是人类活动中唯一能动的要素。客体是指主体所要探索和改造的对象,它主要包括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

2.实践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

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仅仅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而且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也是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同时客体也能对主体起到能动的发作用。

实践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具体体现在:第一,实践主体在人类意识的指导下可以运用实践中介能动地改造实践客体,实现主管对象的主体客体化;第二,在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中,客体反过来制约影响主体,实现客体主体化。

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主要包括一下环节:第一,确定实践的目标计划或方案;第二,运用现实的中介手段作用于客体;第三,对实践活动进行反馈和调节

3.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观点,实践性也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根本最显著的特征。

首先,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人类实践活动的问题归根结底只能依靠和通过实践来解决。人们通过实践获得的认识主要有两种: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直接经验是亲身实践获得,间接经验是通过他人或书本获得的知识和经验;任何间接经验都是来源与直接经验。

其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主要表现在:第一,实践的需要推动着认识的发展,人们在实践活动中的需要、需求就会为认识的发展提出新的课题;第二,人们在实践中创造的设备、仪器又为认识的进行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第三,实践过程还进一步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这些都能成为认识进一步发展的动力。 再次,实践也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最后,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4.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二、认识的本质

1.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

反映论:是把人的认识看成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认为认识是一种从物到感觉思想的过程;先验论:认为人的认识可以先于实践认识产生,坚持从感觉思想到物的认识过程。

在认识论上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是反映论和先验论。一切唯物主义都坚持反映论;先验论是属于唯心主义的认识路线。

反映论和先验论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哲学基本派别在认识领域中的反映。

2.辩证唯物主义能动反映论与旧唯物主义直观反映轮的原则区别。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唯一能动的反映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次提出里科学的实践观

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认识论把人的认识看成是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和接受外界对象的过程,有两个严重的缺陷:第一,离开时间考察认识问题,不了解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第二,离开辩证法来考察认识问题,否认了认识一种充满矛盾的辩证发展过程,因而是一种消极的直观的反映论。

3.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注:能动的反映这是马哲的观点

4.辩证唯物主义能动反映论的主要内容

第一,把认识是一个反映过程,反映具有摹写性,并由此决定了反映的客观性。第二,把反映看成一个创造性的过程。

认识的内容虽然是客观的,但认识的形式确是主观的。

补充:传统哲学知行观及其现代意义

三、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1.认识过程的两大飞跃及其联系

第一次从实践到认识,即从事件中产生感性认识,然后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第二次飞跃是从理性认识回到实践,指导人们通过实践活动改造客观世界。 第一次是第二次的前提和准备,第二次是第一次飞跃的目的和归宿。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含义和特点

第一次飞跃的两个阶段。

感性认识:直接性、形象性。包括感觉、知觉、表象

感觉是指人们对于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具体的生动的认识形式;

知觉是指人们在感觉的基础上所获得的对事物整体形象具体的生动的认识 表象是对感觉和知觉的联想记忆和再现的过程。

理性认识是指人们运用抽象思维能力,对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本质规律的认识,具有抽象性、间接性的特点。三种形式:概念、判断和推理。概念是人们对同类事

物共同本质的认识;判断则是句子;推理是句群

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区别:属于不同的阶段,内容和形式都有区别。

联系:第一,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第二,感性认识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到理性认识;第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第四,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

反对两种错误:第一,夸大感性的经验主义或者经验论的错误;第二,夸大理性的唯理论。

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具备的两个基本条件:第一,勇于实践,获得感性认识材料;第二,对获得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制作。

4.认识过程中的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

理性因素是指人的抽象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非理性因素是指人的情感意志以及非逻辑形式出现的幻想想象直觉灵感。

理性因素对人的认识活动的作用:指导、解释、认知、预见;

非理性因素的作用:动力、诱导、激发

5.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第二次飞跃

第二次更为重要。

具备的条件:第一,必须从实际出发,把理性认识和具体的实践条件相结合,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理论要回到实践中去,需要经过一定的中介环节;第三,必须宣传和教育群众;第四,要有正确的实践方法即工作方法。

6.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

反复的原因:从主体来说,要受到实践经验范围和知识水平,认识能力的限制;从认识手段来说,要受到每一个历史时代科学技术的限制;从客体来说,客体事物的嗯知及其规律的暴露有一个过程。

对整个宇宙来说,人们对它的认识是无法彻底完成的,需要经历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认识的总道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

7.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具体的统一就是认识必须与特定时间地点和条件下的实践相统一;历史的统一则是指认识必须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而相应的变化发展。

第二节真理与价值

一、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是人们对事物本质规律的正确认识。形式是主观的,但有客观性,表现在:第一,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第二,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也具有客观性。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把真理也叫做客观真理。

注:真理不是客观存在的,但所有的真理都有客观性。

唯心主义者都宣扬主观真理论。表现:第一,马赫主义者把真理看成纯粹的思想形式,而且主张凡是多数人承认的就是真理;第二,实用主义者简单的把有用的认识都看成真理,宣扬有用即真理,这些都是唯心主义真理观。

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具有一元性。反对多元真理观。

2.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及其辩证关系。

绝对性也称作绝对真理,三方面的含义:第一,从内容看,不依赖与主体,不依赖与人类的客观内容;第二,从人类的认识本性来看,人类能够正确认识无线多样的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第三,从真理的发展趋势来看,无数相对真理的综合构成绝对真理。因此,承认认识发展的无限性也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

相对真理又称作相对真理,之任何真理都对无限多样和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所作的正确反映。三方面:第一从认识的广度上说,任何真理都只是一定范围的正确认识;第二从深度上说,;第三,从进程上说。 辩证关系,表现:第一,相互依赖;第二相互渗透;第三可以转化。

两种错误观点:第一夸大绝对的教条主义或者绝对主义错误;第二夸大相对性的过时论或者相对主义错误。

3.真理与谬误,成功与失败。

二、真理的检验标准

1.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质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真理的本性是主观和客观的结合。实践是沟通主观和客观关系的桥梁,两大有点:普遍现和直接现实性。实践的直接现实性使它成为检验真理的唯一客观标准,也是实践高于理论的优点。

实践的普遍性的品格是

实践的直接现实性是指

2.逻辑证明的作用

3.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确定性或绝对性表现:实践最终一定能够对认识的真理性做出检验;凡是实践检验过的真理,都包含不依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内容。

不确定性或相对性表现:实践检验认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世间安检验是一个过程,不是一次能完成的;已经被证实的认识,也要继续接受实践的检验。

三、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1.实践活动的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

2.价值及其特征

价值是指客体相对主体的有用性。

特点:第一,价值具有客观性;第二主体性;第三社会历史性;第四多样性。

3.价值评价及其特点

价值评价是指主体运用特定的标准或尺度对价值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做出评判的活动,是客体和主体需要之间的关系在意识中的反映。

价值评价的特点:第一,评价是以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为对象的;第二,评价结果与评价主体有直接联系;第三,评价结果的对错取决于主体的认识能力与素质。

4.价值评价的功能

5.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人存在双重价值,是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的有机统一。社会价值中人是手段,个人价值中人是目的。通过手段实现目的。

科学的价值观首先强调人的社会价值,认为社会价值的实现是个人价值实现的前提。

6.真理和价值在实践中的辩证统一

第三节 认识和实践的统一

一、一切从实际触发、实事求是和解放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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